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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网上的论文版权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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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网上的论文版权是谁的

知网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一直都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难题,关于文献版权之间的争议始终难以解决,这让在知网上查询相关文献的人员表示十分的头疼。对于这一个事件,知网的官方也给出了具体的回应,表示知网将会不断的改进,网站也会提高在知网上发表文献的人员的劳动报酬。

根据网络的官方报道,小编了解到在知网上发布过文章的专业人士赵德馨,曾经也因为知网的版权事件与知网打过一起官司。具体的原因是因为赵德馨在知网上下载自己的文章的时候,知网竟然要求作者本人也需要付一定的费用,这对于作者本人来说一定是相当的难以接受的。所以这位来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教授便选择打官司,并且成功胜诉。这一个消息传出来以后也是让很多的人员表示大快人心,知网也将会在这一事件当中吸取一些经验以及教训,改进自己的运营。

众所周知,知网上有着大量的参考文献,可以说他们的价值还是相当的高的。但是有很多的人员在使用过知网以后,便会有很多的问题想要反映,比如说在知网上查看文献的时候,几乎每一个比较有权重的文献都需要付费才能够查看。而这对于大多数使用知网的人员来说,他们的经费也并不充足,但是如果他们想要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或者是一些研究的话,就是需要在知网上进行相关的文献调查。小编认为这一种情况也是需要得到相应的改进以及处理工作的,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发挥知网的作用。

最后小编在这里,希望知网能够对于社会公众所提出来的问题进行积极的反思以及探索,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一方面知网要保护好投稿者的知识产权,给作者一定的劳动报酬,让他们能够安心的将自己的作品投放到这一个网站上。同时也希望知网能够对于使用其网站的人,采取一些更加合理的举措,让他们能够更好的利用知网来拓展自身的知识,完成自身的调研工作任务。

没办法,将论文上传知网是有国家规定撑腰的,目的也是促进知识共享。过分强调知识产权的私有性并不利于社会科学的发展。

版权都是杂志社的,又不是个人的,你发哪个杂志,文章版权就属于哪个杂志,如果一稿多投,被两个杂志社同时录用了,那么后期就是两个杂志社版权打架,会给他们造成损失。当然,他们会通报作者单位,这样做的作者是没好果子吃的。

对于版权的话,我国有严厉的制度,每个人的版权还有创作前都是独立,别人不能伪造或者篡改,这样都是侵犯版权的

知网上的硕博论文版权

一般来讲,应该是电子版的资料,都是学校上传到知网的数据库中。这个有的可能已经出版发行,有的没有。不过都是有版权的。

通常应该是。

文学作品投稿之后版权是谁的

我也是一个作者,我不知道你在那个网站写的,但我是在小说阅读网写的,它那里有A版权和B版权,由你选择的。A版权:作者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并且此作品系首发于小说阅读网站。作者同意小说阅读网作为此作品版权的独占代理人。在撤销本委托之前,作者不再将此作品投给其他媒体,有关此作品发表和转载等事宜,由小说阅读网全权负责。未经小说阅读网授权同意,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B版权:作者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同意小说阅读网站发表此作品,同意小说阅读网向其他媒体推荐此作品。未经小说阅读网或作者本人同意,其它媒体一律不得转载。一旦传统媒体决定刊用,请小说阅读网及时通知我。在不发生重复授权的前提下,我保留个人向其他媒体的直接投稿权利。我个人觉得小说阅读网比较安全,至于其他网站的话,版权是自己的,不需再版权申请,但如果出版了,又是另一回事了。

自己发表的作品版权是属于自己的,如果和出版社签约了就会有一部分分给出版商。

网络小说跟纸质印刷出来的小说从著作权法保护的角度来看没有任何差别,只不过是创作者选择发布的渠道不同而已。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的产生是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就自动获得保护,不像专利一样去申请。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有两方面:人身权与财产权。

扩展资料

小说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目前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案部门申请登记,数字作品形式的 网络小说作品也可以通过各种协会自办的第三方登记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撑的能够证明作品备案存证时间的机构,取得作品归属权初步证明,需要时,通过司法鉴定,增强证据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

法律分析:版权归作者个人。作者的作品与一个文学网站签约后,这个作品就授权给了这个网站,VIP章节只有这个网站有权刊登,其它网站都是盗版。小说版权即小说著作权,是指文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法律分析: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第十四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五条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第十九条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知网上的论文是扫描版还是电子版

100%是电子版的,不过你可以不用下。我可以帮你下,高校在学术平台下论文是免费的。

一般来讲,应该是电子版的资料,都是学校上传到知网的数据库中。这个有的可能已经出版发行,有的没有。不过都是有版权的。

你好!知网一般都是电子版的建议你在亚马逊找是否有你要的书可以买到纸制版或者在独秀下载电子版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不能这么理解。只能说是电子版的。电子期刊跟电子版期刊是不一样的。

知网论文是否有版权

因“千万级别”的续订费用被中科院停用,中国知网的商业模式再次引发讨论。近日,一则落款为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的邮件截屏在网上流传。该邮件表示,在多轮谈判后,中国知网依然坚持“近千万”的续订费用和相当“苛刻”的续订条件。4月8日起,中国知网暂停中国科学院对CNKI数据库的使用权限。4月19日下午,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2021年度协议期满后,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与知网商定延长订购服务至3月31日。在4月1日之后的过渡期间,知网延续了各项服务,未出现服务停止或中断的情况。知网也将继续向中科院所属各院所提供正常服务,直至2022年度协议签署并启动服务。近年来,“知网模式”屡次陷入舆论风波,讨论的焦点集中在知网作为买家和卖家的两端:与作者的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对订户的高收费。备受争议的“知网模式”到底存在哪些法律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专家。“知网模式”可能侵犯作者的哪些权利?在知网当前的版权模式中,它并不与论文作者直接产生联系,而是循着“知网-期刊出版单位-论文作者”这种涉及多方的间接授权链条。一方面,知网与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签订诸如学术期刊数字出版合作协议书、期刊许可使用协议之类的合作协议,约定出版单位授权学术期刊公司使用其刊物的著作权。另一方面,出版单位通过“投稿须知”等形式告知作者,稿件一经采用即视为将作品的著作权授予该单位使用,或者同意作品被知网等数据库收录和传播。去年12月,退休教授赵德馨起诉中国知网获赔引发广泛关注,“知网模式”中的版权问题再次浮出水面。在复杂的授权链条中,知网和出版单位等主体可能侵犯论文作者的哪些权利?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里的“授权”指的是著作权的许可使用,而不是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一般包括普通许可和独占许可两种典型类型。“如果期刊出版单位与论文作者之间的独占许可协议是以免费的、统一的、简单的、格式化的许可及转许可条款方式签订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出版单位自己并不享有合法的独占被许可人地位,也就无权再转许可给第三方。在二者皆不享有权利的情形下,很可能侵犯作者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汇编权、数字化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熊文聪说。近年的多个案例显示,论文作者起诉知网的案由大多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中财产权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期刊的间接“授权”具有法律效力吗?在著作权人起诉知网侵权的相关案件中,知网往往会向法院提交与相关期刊出版单位签署的《学术期刊数字出版合作协议书》等文件,证明其使用涉案作品前获得了论文作者的许可。去年12月,知网在《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中也提到,其“曾根据法定转载许可或通过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取得赵德馨教授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那在知网当前的版权模式中,期刊出版单位的这种间接“授权”具有法律效力吗?从赵德馨诉知网的系列案件来看,答案是否定的。公开的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认为,相关期刊线上采编系统中的版权协议没有赵德馨的签字确认,赵德馨亦不认可该证据,不能证明赵德馨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相关期刊出版单位,其与知网签订《学术期刊数字出版合作协议书》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当前,各大期刊的“投稿须知”等告示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内容简单、形式统一。熊文聪介绍,由于独占许可具有强排他性,对创作者的意志和利益影响非常大,出版单位应当与论文作者单独签订独占许可及后面的转许可协议,明确告知作者享有的权利和今后权利行使可能受到的限制与影响,并约定合理报酬。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培杰表示,如果出版单位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协议属于格式合同,并且该条款违反了公平原则,进而排除著作权人权利,著作权人可以确认协议无效,此时,出版单位不具有“授权”的权利基础,这种间接授权不具有法律效力。期刊出版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当前的大量维权案例中,论文作者大多起诉作为“巨头”的知网,而非向知网转让“授权”的期刊出版单位。但在《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中,知网多次提到期刊出版单位这一角色。知网表示,“与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一道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将积极会同相关期刊编辑出版单位与赵德馨教授沟通,妥当处理赵德馨教授作品继续在知网平台传播的问题”。这是否意味着,在类似的侵权纠纷中,作为“中介”的期刊出版单位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高培杰表示,在著作权人同意将出版单位作为受托人并授权知网行使其相关权利,或著作权人授权出版单位行使其相关权利的许可转让权时,出版单位并不会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但如果著作权人并未进行相关授权或所签订的格式合同条款违反了公平原则,进而排除著作权人权利,此时,出版单位不具有相关的权利基础,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知网与入编期刊的合作协议中,大多写明了由期刊出版单位负责获取作者向知网授权的条款,但由于种种原因,大量期刊未必严格履行了协议。南京大学学报前主编朱剑在一篇名为《中国知网与入编期刊及其作者关系十论——从赵德馨教授诉中国知网侵权案说起》的论文中指出,“虽然发表赵德馨教授160多篇论文的各家期刊都与知网签署了协议,然而,知网却拿不出这些期刊本应根据约定与作者签署的著作权使用和转授协议来证明自己的无辜,显然,这些入编期刊早该与作者签署的授权协议很可能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熊文聪表示,由于期刊出版单位并不能通过统一的、简单化的格式化条款从论文作者那里获得独占许可使用权及转许可权,又由于是出版单位向涉嫌侵权的电子数据库公司提供的论文或其他作品,故二者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对论文作者造成损害的连带责任。知网是否涉嫌垄断?据中国知网官方信息,知网目前收录了95%以上正式出版的中文学术资源,累计整合国内外期刊文献2亿多篇。中科院文献信息中心在近期的网传截图中提到,“多年来,CNKI数据库凭借其在中文期刊数据库市场上极具影响力的市场地位,对续订价格始终维持着较高涨幅。”实际上,近年来,包括北京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曾相继宣布暂时停用中国知网,背后的原因也都集中在续订费用上涨的问题上。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吴晨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知网的价格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对于同一个产品,有能力的联合谈判,没有能力的只能接受知网单方确定的价格。实际上从这个行为本身来看,已经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对不同用户的差别对待。由于高校和科研单位在知网面前难有议价能力,关于“知网垄断”的讨论不断被提起。在2022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也曾就此议题发声。但对反垄断法意义上“垄断”行为的认定是复杂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晋此前在接受《长江日报》采访时介绍,只有反垄断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才能判定知网是否构成垄断行为。执法或司法机关在判定时要遵循三个步骤:第一步是界定相关市场;第二步是判定其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第三步是判定其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在界定相关市场这方面,以滴滴公司为例,若划定在网约车市场它可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在出租车市场则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判断知网是否真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一个很难的过程,会涉及较多的经济分析。关于知网是否涉嫌垄断的问题,3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在回复相关留言时表示,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核实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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