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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波动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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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波动研究论文

国债期货与股票指数的关系: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是两个独立的市场,但期货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所以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会提前于股票指数反应,商品期货会领先于股票版块的反应。从大周期来看,股票进入牛市时债券进入熊市,股票进入熊市时债券进入牛市。国债与人民币汇率的关系:国债与人民币汇率无必然联系,而与银行利率有关系,通常,国债价格与利率反相关,国债收益率与利率成正相关。银行加息(提高利率)之后,资金从国债流出,转入定期存款或其他银行理财品种,导致国债价格下跌,也即导致国债到期收益率上升。另外,如果有其他比加息更大的影响因素存在,那么国债价格也随之变动。国债期货,是指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预先确定买卖价格并于未来特定时间内进行钱券交割的国债派生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属于金融期货的一种,是一种高级的金融衍生工具。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股票价格指数,是用以反映整个股票市场上各种股票市场价格的总体水平及其变动情况的指标。简称为股票指数。是选取有代表性的一组股票,把他们的价格进行加权平均,通过一定的计算得到。

1、中国国债期货和股票指数是有关的,也与人民币汇率有关。国债期货与股市的关系:理论分析与国际经验均表明,上市国债期货不会改变股市与债市的清晰界限,不会引起股市资金向债券市场的严重分流,不会对股市走势和波动情况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影响到股市的正常运行。从长期来看,国债期货上市是金融市场整体机制完善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对股市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2、国债期货指以国债为标的物的期货品种,属于利率期货。从大周期来看,股票进入牛市时债券进入熊市,股票进入熊市时债券进入牛市。国债与人民币汇率无必然联系,而国债与银行利率有关系,一般来说,国债价格与利率反相关,国债收益率与利率成正相关。3、银行加息(提高利率)之后,资金从国债流出,转入定期存款或其他银行理财品种,导致国债价格下跌,也即导致国债到期收益率上升。当然只是一般情况,如果有其他比加息更大的影响因素存在,那么国债价格也随之变动。

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均属于金融期货。金融期货是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与普通的商品期货相比,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证券、货币、利率等金融商品。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具备金融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但他们之间仍存在着重大差别。1、 合约标的:目前国债期货即将世上的国债期货标的为面值100万元,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同时有三个合约挂牌交易;我国已推出的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只有一种,即沪深300指数,其挂牌交易的合约有四个。2、 合约月份:国债期货的合约月份为最近的三个季月(三、六、九、十二季月循环);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3、 最后交易日: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而国债期货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仅为上午9:15-11:30。国债期货交易平常与股指期货交易时间一致,即工作日上午9:15-11:30,下午交易时间:13:00-15:15。4、 最低交易保证金:国债期货为合约价值的2%;股指期货为合约价值的12%,一般的期货公司会追加至14%。也就是说,股指期货有7倍左右的杠杆,而即使期货公司追加最低保证金至3%-5%的情况下,国债期货也至少有33倍的杠杆。一手国债期货的保证金大约为股指期货的保证金的。5、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国债期货交易日波动范围为2%,上市首日波动范围为挂盘基准价的4%;股指期货交易日波动范围为10%,期货最后交易日和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波动幅度为20%。6、 交割方式:国债期货在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三个工作日滚动交割,采用实物交割,可交割债券包含在最后交割日剩余期限4-7年(不含7年)的固定利息国债,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股指期货于最后交易日集中交割,采用现金交割,交割结算价为沪深300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均在完成交易后以统一价格水平进行交割,而国债期货由于标准券对应的券种有30~40个(最适合的约为4个),且交割日有4天,故最终交割时,买方支付的金额会因卖方选择的券种和交割时间不同而有些许差异。7、 持仓限额:国债期货非套保交易的安格交易账户持仓限额规定为: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月的最后交易日,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800手;交割月份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300手;某一合约结算后单位总持仓量超过4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非套保交易的单个股指期货交易账户持仓限额为100手。

1、管金生在最后交易日的临收市前...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事件猜测 猜测:管金生在临收市前抛出大量空单的目的有...打压国债期货的价格,降低结算价格。所谓协

国债期货和现货联动问题研究论文

“当然是持有现货的老百姓。”压低债券利率就是价格上涨,持有现货的价格上涨就是资产上涨了,卖出的话赚取的收益就更多了。

(一)必要性 l、国债期货交易可以有效地管理利率风险,为我国国民经济体系提供利率风险防范机制和工具。随着市场化改革和放松金融管制的要求,90年代中期以来中央银行加快了推动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利率风险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市场主体对于利率风险管理及其工具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而国债期货正是利率风险管理地有效工具。2、国债期货交易能提升国债市场功能,促进国债市场发展,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首先,国债期货交易能显著地提高国债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流动性不足是困扰国债市场地深层次原因之一,严重制约了国债市场功能的发挥。其次,国债期货交易有助于培育机构投资者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这是因为:(1)培育机构投资者需要丰富的投资品种和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作为市场依据,恢复国债期货交易可以为机构投资者增加新的投资品种,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降低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有利于组合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恢复国债期货交易有利于减少市场操纵行为,形成比较公平的市场环境,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3、开展国债期货交易能为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最终实现创造条件。从上讲,国债期货交易要以利率市场化作为前提条件,但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又需要国债回购、期货和期权市场作为配套的市场机制。由于国债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排头兵,更需要国债期货市场的起步和发展作为呼应。4、恢复和发展国债期货交易是完善期货市场,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和参与国际金融竞争的现实需要。发展金融衍生产品有助于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提高国际竞争力,而恢复国债期货交易可以作为我国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切人点。由于20世纪90年代初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积累了开展国债期货交易的经验和教训,也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另外国债期货与其他金融衍生品种相比风险较小,因此,可以把恢复和发展国债期货交易作为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切人点。(二)可行性 我国环境相对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时已经有了显著变化,无论是在利率市场化还是在现货市场方面都取得了较大发展,也为当前恢复和发展国债期货交易准备了条件。1、利率市场化取得阶段性进展,为国债期货的恢复提供了现实依据。国债期货是利率期货的主要品种之一,利率的市场化和资金的流动性是国债期货产生的重要条件。随着我国市场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对利率的管制己越来越松,利率市场化必将成为必然趋势。如我国银行同业拆借利率已经放开,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控制已经取消,国债回购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回购利率成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利率形式。1996年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启动,2000年实现外币利率的市场化,其后又推出了利率市场化的三年步骤。这表明我国为适应新的形势和经济发展需要,开始朝利率市场化的方向大步迈进。由此可见,利率市场化和国债期货的推出是相互作用,相互的,利率市场化为国债期货的恢复提供了必要条件,国债期货的恢复又为利率市场化提供了配套的保障机制。2、快速发展的现货市场为恢复和发展国债期货市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首先,在国债的发行规模上,1997——2001年的国债发行量分别为亿元、 亿元、亿元、4880亿元和5004亿元自1998年以来无记名式国债的发行完全停止,凭证式国债的发行比例相对下降,而可上市流通的记帐式国债的发行比例则大幅上升,市场流动性大幅提高。其次,国债期限结构更加完善。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1985年至1993年之间,是清一色的 2到5年期中期债券,1994年开始出现了近20%的1年期和少于1年期的债券,同时也有小部分超过6年期的债券,不过没有出现10年以上的长期债券,1997年发行的国债中10年期债券约占,而2002年以来国债包括了l、2、3、7、10、15和目前期限最长的30年期国债,在长短期限配搭上较以前分布更为“均匀”,使我国国债市场的收益率曲线更为完整,也为国债期货提供了依据。3、商品期货交易的开展为我国推出金融衍生产品特别是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国债期货作为金融期货的一种与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很多共同点,如其价格载体都是现货,其交易机制都是依赖于投资者对未来现货市场价格的预期等,因而在恢复国债期货的过程中可以借鉴商品期货交易一些成功的经验,并有目的的避免一些在商品期货交易中发生而且有可能在国债期货交易中发生的。同样商品期货交易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在交易场所、交易规则设计、交易监管等方面为国债期货交易市场的重新建立提供了许多可供借鉴的经验。

现货交易有股票没法相比的优点门槛不高: 无资金限制,适合各种规模投资,特别是小资金投资;交易模式: T+0,随时买卖,当天不限次数,提高资金利用率,利于止赢止损;资金杠杆:下单只需20%货款,五倍放大资金,以小搏大;双向交易:上涨(买涨)和下跌(卖空)都可以获利;风险可控:手中订单可随时止损出局,控制投资风险;灵活性大:多种策略,可做长,中,短,超短线投资;品种固定:利于投资者深入研究,集中精力关注;回报率高:投资者可在较短时间内收到显著效果;监管银行: 工商银行全程提供担保监管,资金绝对安全;优点汇聚: 兼股票、期货的优势于一体,是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首选。

关于债券市场的论文

债券远期交易的推出,在市场上赢得广泛关注,对于深化债券市场改革、推动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利率市场化建设等均有积极意义,市场主体对此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这一交易方式推出后,截至9月底,债券远期交易累计成交60笔,金额亿元,成交较为清淡,这说明,目前金融市场形势下,国内机构仍无法借助远期交易获得投机、对冲或者套利的操作机会。尽管国内将逐步推出西方成熟市场的各种基本工具,但市场表现说明“引进”产品在国内仍面临着较长时期的磨合以及被选择的过程,因而,有必要重新审视西方思维模式下,金融市场的行为模式和交易方式。

一、债券市场金融工具比较

美国债券市场主要存在预发行,回购及逆回购、期权及期货、本息剥离工具等金融工具,这些工具的活跃,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例如,债券发行前活跃的预发行交易能够提前度量市场需求,便于发行人、承销商对债券的定价;回购及逆回购交易有助于提高市场流动性,帮助交易机构实现短期融资;债券的期货及期权市场,有利于市场参与者在流动性市场中建立分散化的对冲策略;本息剥离工具产生的零息债有助于实现现金流的重组,满足不同投资群体对不同现金流结构的需求。

近儿年,通过研究西方成熟市场运行状况,国内债券市场逐步引进了一些金融工具,目前已扩大到(质押式、买断式)回购及逆回购交易、本息剥离工具、远期债、远期交易以及即将推出的预发行交易等工具。从市场表现看,质押式回购及逆回购交易工具存在时间最长,已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调节流动性、管理头寸的基本手段,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各交易品种中交易量排名第一,2004年交易量将近10万亿元。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类似,能够向市场参与者提供融资渠道,在国内债券市场基础券种较少、尚未建立连续拍卖发行制度等因素的制约下,2004年交易量仅为1200多亿元。由发行人主导开发的本息剥离工具,由于国内市场流动性不足、不能满足市场参与者的有效需求,交易稀少,国家开发银行也仅试探性地操作了一次。远期债主要为了解决国内资金供给与利率的季节性波动较大的问题,这一安排最早在财政部发行国债时启用。目前,市场资金较为宽松,人民银行在央行票据发行中使用这一制度,用以熨平公开市场操作对资金市场的冲击。而即将推出的债券预发行制度,能够帮助确立价格发现机制,缩短承销时的分销周期,减小承销商的资金占用。

二、远期交易手段及国内发展现状

远期交易是金融市场运用较为普遍的规避利率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与现货交易的根本区别在于延迟了标的交割时间。广义上的金融远期合同,包括远期利率协议、期货、互换和期权。在国内债券市场,远期交易在大概念上包括远期债、二级市场的远期交易和即将推出的预发行制度,而曾经出现的国债期货交易由于当时的监管及市场环境方面的因素,被监管机构叫停后尚未恢复。

按照交易方式、场所的不同,远期金融合同可分为场内集中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种方式,其中,期货和期权这两种交易方式都已制度化、标准化,通常按照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在期货交易所和期权交易所安排上市交易;远期利率协议、互换通常在场外交易,在西方市场基本不属于期货交易法律所管辖的范围。在美国,债券远期交易的场外交易(柜台买卖)制度,源于1974年的商品交易法修正案(CommodityExchangeAct),这一规定通过将国债远期交易排除在期货交易的适用范围外,使远期交易得以在场外进行。而日本债券远期交易的制度化,是在1992年日本证券业协会实施债券远期交易规定后才开始的。在市场建设方面,国内远期交易基本与国际接轨,银行间市场的远期交易由人民银行监管,属于场外交易的组成部分。

在西方成熟债券市场中,远期交易作为一种必要和正常的交易机制存在着。一般来说,远期交易最主要的经济效益在于提供了避险手段,并为市场参与者增加了买卖时机的弹性;而市场主管机构、机构内控部门最关注的是市场中买空卖空的投机气氛是否太浓,且随着交割期限的延长,是否会增加价格波动引发的`市场风险、以及违约交割带来的信用风险。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为有效规避自身的买卖风险,交易双方都会审慎选择交易对象,并且定期重新审核机构间往来的授信额度,因而,对交易风险的控制必然会使远期交易的市场集中度较高,交易的代理也集中在几家大机构手中。

债券远期交易的推出,在市场上赢得广泛关注,对于深化债券市场改革、推动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利率市场化建设等均有积极意义,市场主体对此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这一交易方式推出后,截至9月底,债券远期交易累计成交60笔,金额亿元,成交较为清淡,这说明,目前金融市场形势下,国内机构仍无法借助远期交易获得投机、对冲或者套利的操作机会。尽管国内将逐步推出西方成熟市场的各种基本工具,但市场表现说明“引进”产品在国内仍面临着较长时期的磨合以及被选择的过程,因而,有必要重新审视西方思维模式下,金融市场的行为模式和交易方式。

股指期货研究中外权威论文

浅析股指期货在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摘 要:近年来,开放式基金在我国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但与此同时,我国的证券市场尚缺乏股指期货等常用避险工具,这使得我国开放式基金的风险规避存在很大的缺陷。随着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的正式成立, 股指期货也即将推出。本文分析了开放式基金的特点及风险、股指期货的功能,在此基础上阐述了股指期货在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关键词:开放式基金;股指期货;风险管理199O年代以来,基金行业出现快速增长。在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开放式基金也成为中国基金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截至2006年11月,我国已有开放式基金249 只,远远超出了封闭式基金54只的数量,以开放式基金为主要代表的规范化的机构投资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一个金融创新品种,开放式基金会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接轨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开放式基金在我国的深入发展,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国际经验和中国封闭式管理基金公司运作的实践证明:基金是高风险行业,如果没有严谨、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开放式基金的发展面临很大风险。随着2006 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的正式成立,股指期货也将推出。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研究股指期货来防范开放式基金的风险,在我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开放式基金的特点及风险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行总额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随时增减,投资者可以按基金的报价在国家规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购买或赎回基金单位的价格按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一)开放式基金的特点开放式基金是与封闭式基金相对的一种基金类型,其特点是相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的。1. 基金规模的不固定性。封闭式基金有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基金份额固定不变,即使运作成功也无法扩大基金份额。开放式基金的份额是变动的,一般在基金设立三个月或半年后,投资人随时可以申购新的基金单位,也可以随时向基金管理公司赎回自己的投资。因而,管理好的开放式基金,规模会越滚越大;而业绩差的开放式基金,规模会逐渐萎缩,直到规模小于某一标准时被清盘为止。2. 基金期限的不预定性。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存续期,当期满时,经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并经监管机关同意可以延长存续期。而开放式基金没有固定的存续期,如果基金的运作得到基金持有人的认可,就可以一直运作下去。3. 交易价格依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而定。封闭式基金的买卖发生在证券二级市场上,其转让价格在交易市场随行就市,受股市行情、基金供求关系及其他基金价格拉动的共同影响。而开放式基金的交易价格由基金管理者依据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确定,每个交易日公布一次。投资者不论申购还是赎回基金单位,都以当日公布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成交。这一价格不受证券市场波动及基金市场供求的影响。4. 交易方式的特殊性。封闭式基金一般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以柜台方式转让,交易在基金投资者之间进行,只是在基金发起接受认购时和基金封闭期满清盘时交易才在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经理人或其代理人之间进行。而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则一直在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经理人或其代理人(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之间进行,基金投资者之间不发生交易行为。5. 净资产的信息披露更公开化。封闭式基金不需要按日公布资产净值,一般隔一定时间(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是每一周)公布一次,基金管理公司不直接受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而开放式基金应由基金管理公司每日公布资产净值,并按资产净值为基础确定的交易价格每日受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二)开放式基金的风险开放式基金虽然有专家理财、分散风险的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开放式基金毫无风险。开放式基金主要面临以下风险:1. 流动性风险。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因而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赎回需求的风险,具体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资产流动性不足,不能及时满足投资者的赎回要求而导致的支付风险;二是不能按正常价格吸纳资金而导致的经营风险;三是所持资产的变现过程中由于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可能遭受的损失。2. 申购、赎回价格未知的风险。开放式基金的申购数量、赎回金额以基金交易日的单位资产净值加减有关费用计算。投资人在当日进行申购、赎回基金单位时,所参考的单位资产净值是上一个基金交易日的数据,而对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在自上一交易日至交易当日所发生的变化,投资人无法预知,因此投资人在申购、赎回时无法知道会以什么价格成交,这种风险就是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未知的风险。3. 系统性风险。基金投资具有分散风险的功能,但由于股票、债券市场等存在固有的风险,开放式基金也难免出现亏损。如当开放式基金投资于股市时,上市公司的股价不但受其自身业绩、所属行业的影响,更会受到政府经济政策、经济周期、利率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影响,从而使股票的价格表现出一种不确定性。特别是当基金所投资的市场出现突发事件时,无论是一般投资者还是基金管理公司,都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4. 非系统性风险。开放式基金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包括许多方面,主要有市场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管理风险以及经营风险等。5. 不可抗力风险。即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发生时给基金投资人带来的风险。二、股指期货的功能股指期货是指在交易所进行的以某一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进行股价指数交割结算的标准化合约的交易。股指期货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规避系统性风险股票市场的风险可以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股票投资组合来分散和抵消,而整个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则是无法用投资组合回避的。特别是我国股票市场发展尚不成熟,系统性风险在全部风险中占的比重很高,因此迫切需要股指期货这种避险工具与持有的股票仓位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以消除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保持稳定的收益率。(二)价格发现功能 由于股指期货合约交易频繁、市场流动性很高、交易成本低、买卖差价小,瞬时信息的价值会较快地在期货价格上得到反映。从市场整体看,股指期货比股票现货更接近于完全竞争的有效市场,股指期货价格的变化往往领先于股票价格的变化,并预示着股票价格的发展趋势。当股指期货价格与股票价格发生偏离时,或者不同期限的股指期货价格发生偏离时,投资者可以计算出错误定价的程度,在锁定价差的情况下套取低风险收益。大量的套利交易将使市场的错误定价迅速得到纠正,从而使股指期货具有价格发现功能。(三)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股指期货的双向交易机制使机构投资者无论在股价上涨还是下跌时均可进行交易,以避免资金在股价下跌时的闲置;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股指期货的高流动性,使得在股指期货市场建立相应金额的头寸要比在股票市场简单快捷得多,而且可避免由于大量资金进出引起股价大幅波动而增加交易的执行成本。(四)进行组合投资,分散投资风险国外的机构投资者常常在股票、债券与期货间进行有效投资组合,以分散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股指期货常被作为基金构造指数化投资组合的重要工具。基金可以借助一个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库券多头头寸的投资组合,来实现对股价指数的捆绑,取得与股价指数一致的收益率。实证分析表明在原有的股票、债券组合中加入部分期货,能在同样的期望回报率水平上有效降低风险。三、股指期货在我国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股指期货交易的实质,是投资者将其对整个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的过程。在开放式基金的风险管理中,股指期货的主要作用表现如下:(一)规避开放式基金的系统性风险开放式基金理想的运作环境是规模大、流动性强、成熟度高、投资者理性的证券市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足20年,市场投机性强、波动频繁,给开放式基金带来了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另外,我国的股市没有卖空机制,基金管理者无法进行反向操作,一旦进入熊市,基金将面临更大的系统性风险。股指期货可以作双向交易,是规避系统性风险比较有效的工具。当股市上涨到一定幅度而出现掉头向下的迹象时,或者基金管理人想暂时锁定已有的收益时,他们可以不必抛售股票,只要在股指期货市场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如果股市果真下跌,其所持有的股票会有损失,但所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可以盈利。等到股市跌势比较稳定时,平掉股指期货空单,以股指期货做空的盈利抵补股票的损失;同样在股市跌势将止转向上升时,开放式基金可以先在股指期货市场建适量多仓,然后可以在股票市场稳步选股购入,这时即使购股成本会有所上升,也可以用股指期货多单的盈利来弥补,最终达到低成本建仓的目的。上述操作方法可以使开放式基金有效地规避系统性风险,保持收益的稳定性。(二)控制流动性风险,应付兑付压力开放式基金购赎自由的特性,要求基金资产保持充分的流动性:有足够的现金流,满足支付需要;或保证资产及时变现弥补资金之不足。但流动性和盈利性往往是对立的,如果基金管理人仅仅考虑流动性风险,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而使其收益率下降,那么开放式基金依然会面对赎回的压力。流动性与盈利性是开放式基金管理人面临的一个“两难选择”,基金管理人偏顾任何一方都有可能引发危机。股指期货在缓解这一矛盾中起到了独特的作用。面对兑付压力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先在股指期货市场上卖出期货合约作为股票现货的替代品,当股票现货卖出后,再将股指期货空头合约平仓。(三)优化投资组合,提高投资收益率我国目前的投资基金一般只局限于股票市场,投资品种单一。股指期货可以丰富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品种,从而优化资产组合,提高收益率。(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股指期货的双向交易机制使基金无论在股价上涨还是下跌时均可进行交易,以避免资金在股价下跌时的闲置;股指期货的高流动性,可避免大资金进出对股价的冲击;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股指期货市场建立相应金额头寸的速度要比股票市场快得多。(五)与国际市场接轨,提高竞争力股指期货作为金融创新工具,在国际资本投资中得到了广泛运用。特别是进入1990年代以后,随着全球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国际投资日益广泛,机构投资者对于套期保值工具的需求猛增,这使得近10年来股指期货的数量增长很快,己经成为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最具活力的金融工具。我国开放式基金如果能运用股指期货等各种衍生工具,一方面可以提高资金运作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参与全球衍生品市场的竞争。参考文献:[1]王春峰:《金融市场风险管理》,天津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2]刘炜:《证券投资基金的系统性风险和股指期货的发展》,《科技进步与对策》2005年第9期。

什么是股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简称股指期货)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同意在未来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股价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协议。简言之,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股市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面临的风险:一种是股市的整体风险,又称为系统风险,即所有或大多数股票的价格一起波动的风险;另一种是个股风险,又称为非系统风险,即持有单个股票所面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通过投资组合,即同时购买多种风险不同的股票,可以较好地规避非系统风险,但不能有效地规避整个股市下跌所带来的系统风险。而股票指数基本上能代表整个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趋势和幅度,于是,人们开始尝试着将股票指数改造成一种可交易的期货合约并利用它对所有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规避系统风险,于是股指期货应运而生。股指期货的实质就是将对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到期货市场的过程,其风险是通过对股市走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操作相互抵消的。推出股指期货的意义股指期货作为基础性风险管理工具,具有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的功能,它的推出填补了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缺乏卖空和融券功能,市场缺乏针对系统性风险的管理手段这一空白,将改变证券市场缺乏规避系统性风险工具的现状,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全新选择;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则丰富了投资手段,使价值投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股指期货推出的直接意义就是丰富了期货市场的交易品种,给投资者增加了新的投资品种和风险管理工具。对券商而言,股指期货的推出既可以增加自营品种,也可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增加了新的利润来源;对基金而言,股指期货的推出既增加了投资品种,也能提高其资产配置的效率;对保险公司而言,股指期货的推出更为其资金管理提供了极为有力的风险管理工具。总之,股指期货的推出,促进了不同投资者投资模式的多元化。■股指期货的推出将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连接在了一起,改变了两个市场割裂的状态。同时股指期货的做空机制改变了过去单一的只能做多的股市运作模式,给市场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对价格发现、资产配置以及套期保值等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短期内,期货和证券双方在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可以优势互补,而从长远来说,基本市场交易制度的完善,使国内资本市场向本源意义上的国际发达的资本市场回归。■股指期货的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规避与分散风险的工具。投资者可以通过期货和现货的组合投资来规避系统性风险,改变了过去只能以卖出现货股票的方式来规避风险的方式。投资者既可以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进行放大投资以获取高额利润;也可以通过买入看好的股票同时买空股指期货来回避系统风险并获取套期保值的收益。总之,通过股指期货,投资者既可以在牛市中持有股票获利,也可以在股市处于大幅波动时锁定风险而获取稳定收益。■股指期货的推出提高了市场上资源配置的效率。价格发现是股指期货一大功能,因而股指期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引导现货价格,从而引导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配置效率,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功能充分、有效的发挥。■股指期货的推出可以促进股价的合理波动,充分发挥经济晴雨表的作用。股指期货的交易能够凝聚各种信息,有利于提高股市的透明度。如果股市价格与股指期货市场间价差增大,将会引来两个市场间的大量套利行为,从而抑制股票市场价格的过度波动;通过集合竞价可产生反映国民经济的未来变化不同到期日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价格;同时,由于股指期货价格一般领先于股票现货市场的价格,也有利于提高股票市场价格的信息含量。■股指期货的推出,增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在证券全球化的今天,股指期货的推出成为一个国家增强本地资本市场竞争力的突破口,并不断发展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因而,这对促进我国与国际市场接轨,增强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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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流动性研究论文

我国建立石油期货市场的可行性分析内容摘要:国际油价的动荡给中国经济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消极影响,恢复石油期货势在必行。本文从油价高涨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出发,分析了建立期货市场的条件及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差别,进一步探讨了恢复石油期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石油期货 期货市场 现货市场 必要性 可行性 据国家能源部门统计资料,我国是一个石油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均可采储量只有吨,世界平均水平是吨。目前我国的石油产量为亿吨上下,居世界第五位,各类成品油产量1亿吨左右。同时,我国又是石油消费大国,原油需求超过2亿吨,成品油消费量超过亿吨。 2003年中国消费了全球的石油,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仅次于美国。石油在中国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地位正日渐突出,而国际石油市场的频繁波动,又在时刻影响着中国经济。 油价高涨对我国经济的冲击 国际油价近期大幅上涨,对世界经济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面对油价上涨,中国作为一个全球石油市场新兴的需求大户,显然不可能置身局外。油价上涨对中国经济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油价上涨直接遏制我国GDP的增长。石油价格上涨的直接影响,表现为降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和拉动物价上涨。油价上涨将导致外汇支出增加、净出口减少,进而降低GDP增长率。油价上涨对经济增长率的影响程度取决于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石油消费总量和对外依赖程度,石油占一次能源比例越大、对外依赖程度越高,油价上涨的影响就越严重。 油价上涨给国内石油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例如:航空业、交通运输业、旅游业、以石油化工为原料的制造业等。油价过高,便会影响到石油相关产业,从而引起连锁效应,使许多企业成本大幅度提升,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有些企业甚至因为无法避免价格风险而面临停产、停业或倒闭。 油价剧烈波动严重影响石油石化行业本身的健康发展。当然,对采油企业而言,油价上涨却是福音。例如,国际油价每上涨1美元,中海油的销售额就要增加9000万美元,纯收入就要增加6000万美元。但油价不可能只涨不跌。如果油价下跌,采油企业的销售额和纯收入就要下滑,就会使企业的收入不稳定,给企业的长久稳定经营带来不利因素。石油价格过低将使国内石油行业亏损,价格过高则会给石化及下游产业带来严重影响。 油价高涨严重威胁着我国的经济安全。首先,高油价对中国的石油进口带来了直接的压力。其次,油价上升将加大中国的通胀压力。作为一种基础能源产品,石油涨价的影响面十分广泛,从航空、汽车消费到石油化工、居民生活等,无不受到油价变化的影响。 建立期货市场的条件及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的区别 第一,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的目的在于商品实物本身。在现货交易中,买卖双方依据商定的合同条款,在确定的时间内进行商品实物的交割,从而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而期货交易的目的则是在商品实物自身之外,或者说期货交易者对实物交收并不感兴趣,买卖期货的目的是利用期货市场价格的上下波动进行期货保值或投机获利。因此,期货交易一般并不涉及到实物所有权的转让,只是期货合约所有权的转移,以便转嫁与这种所有权有关的商品价格变动的风险。第二,交易的形式不同。现货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随行就市,买卖双方直接商价交易。而期货交易则是集中在商品交易所内进行,买进或卖出的是期货合约,这种期货合约已是商品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化契约,也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品质规格标准的商品,并付清全部货款。期货交易可以在交易所内连续买卖、交易转手。而现货交易,即使是远期合同,由于其不标准性和特殊交易确定而难以进行连续买卖。 我国建立石油期货市场的必要性 期货市场的功能主要是价格发现、规避风险和投机功能。我国建立石油期货市场的必要性如下: 建立石油期货市场,有利于企业合理经营,规避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 石油期货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可以综合反映出供求双方对未来某个时间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势的预期,给企业以生产和销售指导。企业可以通过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反向同量操作,规避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油价的上涨是全球性的,然而,国外的航空公司所受的冲击却远远小于国内的航空公司,原因就是国外的航空公司参与到石油期货交易中,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从而使公司的航油成本得到预先的控制。 建立石油期货市场,有利于我国争取石油定价权,增强国际竞争能力,改变对国际油价的被动接受。 中国虽拥有巨大的石油进口量,却在国际(石油)定价机制里连的权重都没有,原因就在于我国市场没有形成机制,采取的是国家统购统销、价格被动跟踪的体制。要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必需建立石油期货市场。 建立石油期货市场,有利于改革与完善石油的定价机制与流通体制。 我国石油价格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是以新加坡等地加权平均价格为定价依据。这种定价不仅价格接轨简单机械,调价时间滞后,而且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国内具体情况,所以难以反映国内油品市场的真实供求状况,同时还公开了我国的贸易价格,会因国际价格被操纵而造成损失。而期货市场是一个公开、集中、统一的近似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石油期货价格能够最大限度地反映全社会对石油价格的预期,能够反映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是真正的市场价格。因此,借助期货市场可以建立科学的石油定价机制及规范有序的流通体制。 建立石油期货市场,有助于解决国家石油储备。 石油战略储备体系是为了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由中央政府投资或者以其它方式拥有和控制一定数量的原油或成品油储备,在发生战争、大规模禁运等非常时期,可用于应对国际石油市场的剧烈动荡,减少或屏蔽可能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冲击。 我国已决定在“十五”期间建立石油战略储备,2005年,中国将正式实施战略石油储备计划,这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初步匡算,储备1000万吨石油,需用资金约250亿元,而且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建设周期。从国际经验看,建立国内石油期货市场,是一条能够为解决国家石油储备提供双赢的渠道:既能为国家增加石油储备,又能节省大量的财政支出。 建立石油期货市场,有利于减缓WTO对国内产业的冲击。 在我国加入WTO的情况下,国内油价逐步与国际接轨,特别是在石油进口依存度逐年走高的趋势下,世界市场石油价格的变化,必然对我国石油业产生较大影响。尤其是我国要逐步开放成品油市场,与其在2年后让国外成品油长驱直入,不如首先开放国内市场,通过市场化的竞争为国有石油企业参与将来的角逐打下管理基础。 国内期货市场发展的经验已经证明,在推动产业发展方面,期货市场能够大大加快其市场化规模化速度。从铜期货市场的实践来看,经过几年的发展,上海期货交易所已成为亚洲最大、世界第二的铜期货交易中心,为提高我国铜产业的抗风险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建立石油期货市场,有利于利用其投机规范功能。 一方面可以规避国际油价波动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还可以从市场价格波动中获取更多的利益。投机是指投机者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通过买空或卖空低进高出运作,期望从期货合约价差中获取利润的一种交易方式。期货市场系由避险者与投机者所组成,避险者不愿意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投机者却有能力而且愿意承担风险。原因在于在期货市场上用少量的本钱就能做数倍于本钱的生意,能以极有限的资金作高速的周转,寻求尽可能多的投机获利机会。期货市场的流动性越强,市场成交量就越大,市场也就越兴旺,这种流动性主要来自投机者的操作。但其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必须严格地按照交易规则去正常地牟利,从而把投机行为变成一种有用的经济工具。有了投机者的参与,加快了价格的运动,增加了交易量,可更好地调节市场供求关系。 我国建立石油期货的可行性分析 过去的探索是我们宝贵的经验 1993年4月,上海石油期货交易所开始试运营,5月份转入正式交易。当时推出的标准期货合约有大庆原油、90#汽油、0#柴油、250#燃料油四种。当时现货市场可自由交易的是在国家计划以外的企业自销油原油和成品油,分别占到当年产量的5%和9%,总量分别约有2000万吨和1000万吨,这就是当时期货交易对应的现货量。即使这样,日均交易量还是达到了26万吨,仅次纽约和伦敦交易所的水平,位居全球第三。为防范风险,交易所专门开发出一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风险控制系统。虽然失败了,但是它能使得相关人员获得了经验并为我国培养了大批期货从业人才。 市场需求力量日渐强大,市场条件日趋完备 投资者需求是石油期货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动力,而石油期货产生的根源就在于其相关现货市场的价格易变性使投资者产生了规避风险的需求。市场条件方面,一方面,在石油期货需求方面尤其是成品油期货需求方面,国内多元化的市场需求主体已经形成。另一方面,我国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经过多年努力,已经形成了一个运作良好的市场构架,有接近国际水准的高效率的交易清算体系,期货从业人员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广大石油相关企业的规避风险意识也不断加强。事实上,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都对石油期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采取了不少实质性的行动,如上海期货交易所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宣布,双方合作研究建立亚洲能源衍生品市场。 国家的政策支持与鼓励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与市场化、规范化程度的提高,国家相关的法律也在不断地调整与完善,以适应市场的需要,并鼓励国有企业积极稳妥地参与期货的套期保值交易。 2003年2月28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汪建熙在“第十三届亚太期货研究论坛”上表示,中国证监会将推动成立品种上市审核委员会,为石油期货等新产品的推出提供制度保障。 我国建立石油期货市场的客观条件还不够充分,但在理论与实践上恢复石油期货是必要的,我国应尽早建立石油期货市场。石油期货的恢复将有利于中国市场经济的长足发展,有利于中国入世后迎接新的挑战,有利于国内企业规避价格风险,有利于中国的期货市场乃至整个市场的规范发展。当然,我国建立石油期货市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应该采取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开拓石油期货市场,如今年8月25日,原料油期货正式挂牌上市交易就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并且要逐步建立一个完善的期货市场管理体系。否则,就有可能使得石油期货市场变成一个纯粹的投机和炒作,最终走向失败。 参考文献: 1.陈松兴.期货管理概论[M].中国商业出版社,1993 2.王忠民,姬广坡,李忠民,徐文晖.期货贸易理论与实务[M].西北大学出版社 3.杨翼.不能忘却的中国石油期货[N].石油锋线,2003(2) 4.刘亚铮,巩前娜.恢复石油期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难点[J].科技摘报开发与经济,2003(8) 5.陈怀东.关于我国开设石油期货交易品种的可行性探讨[N].政策研究,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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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产品风险控制与交易机制创新 摘 要: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的风险,其中主要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金融衍生品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对风险的控制,在培育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加快金融创新以及改进衍生产品业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实施交易机制创新,以减少金融风险,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关键词:衍生品;商业银行;风险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007(2006)07-0015-04Abstract:The finance of Chinese derivatives productmarket is being into developing period fast.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reare also a lot of risks. They are market risk and credit risk, mobility risk, operating risk, legal risk. The Chinese commercialbanks must pay attention to the control for risk highlywhen they develop financial derivatives at the same time. We must cultivateits key competition power, accelerate financial innovation as well as improve it’s management system and operation mechinemadeaspect to implement transaction mechanism innovation. So as to reduce financial risk, realize health to develop by Words:Derivatives Product; Commercial Bank; Risk 2003年2月5日,银监会出台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而此前刚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则指出,要“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这预示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将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但2005年初银监会向中资银行发出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提示,这表明有关机构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已经引起监管机构的严重关注。金融衍生产品在我国毕竟是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在发展这种业务时如何趋利避害,在发展自身的同时如何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减少金融风险,做到健康有序发展,则是值得研究的课题。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发展现状分析据了解,目前全球金融衍生品共有2万多种,交易规模也非常可观,几乎每天都有新的品种诞生。截至去年底,已有8家中资银行、11家外资银行和一家中外合资银行获得官方颁予的全面经营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牌照。外资银行的加盟,意味着金融衍生品市场开始了激烈的竞争,衍生产品的巨大利润将激起中外商业银行的又一场”淘金热”,也意味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这些业务对银行稳定和争揽外汇存款,带动国际结算、外汇融资等业务都将发挥积极作用。但是,目前中资金融机构所从事的这些衍生品交易多局限于外汇市场,真正的人民币衍生产品基本没有。而且除自营类业务外,代理类业务主要针对的是公司客户,个人代理业务开展不多。在债券市场,早已酝酿推出的债券开放式回购和远期交易目前仍未推出,股指期货尚停留在讨论阶段。至于人民币利率衍生品,由于尚未实行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因此要推出这些产品也为时尚早。由于在《办法》出台以前,我国对衍生产品交易没有一个规范化、系统化的规定要求,各商业银行在操作中面临一些产品能不能做的疑惑。如果不做可能会丧失市场机会,而做又担心有违监管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办法》出台伊始,商业银行可以在《办法》的框架内规范、健康地开展衍生产品交易,这对业务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办法》对于今后培育国内金融市场,对于人民币业务中一些创新产品的推出,也是一个很好的纲领性文件。但其所作规定相对于复杂的衍生品而言太过简单,只是规范了市场准入条件,对于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等并没有规范,而且也未对投资出现纠纷后适用何种、何地的法律作出规定。这些都不利于金融机构对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实行有效的风险管理,也不利于监管部门实施审慎监管。在外资银行较多的城市,有许多投资者因购买其所提供的理财产品而导致较大亏损。由于法律空缺,投资者接受外资银行外汇理财服务出现较大亏损后,找不到保护自己的法律依据,只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而这样的结果对投资者和金融机构都没有进一步的警示作用。而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果发生同样的事件,外资银行和相关金融从业人员将可能受到取消金融从业资格等严厉的处罚;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可以大大扩展投资品种,提高金融市场的流动性。这些做法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主要风险及控制 我国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宏观经济条件已初步具备,但是,在微观市场条件方面还存在缺陷。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法律体系很不完善,监管制度尚不健全,市场参与者风险意识不强、素质较低,盲目发展金融衍生品、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潜在风险非常突出。目前,国内各银行都推出自己的外汇理财产品,为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很多都打上“个人外汇理财年回报10%以上”的广告,使商业银行面临蒙受巨大损失的风险。金融衍生交易的各种风险中,市场风险是最为普遍和最为经常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有了市场风险,才会出现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以说,市场风险存在于每一种衍生产品交易之中。商业银行参与衍生品交易之所以会面临很大的风险,乃源于衍生品交易本身的杠杆性原理。众所周知,市场的参与者只需要动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控制资金量巨大的交易合约,一旦交易失误,造成的风险损失也将非常巨大。衍生产品交易具有多方面的风险,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分类,与衍生金融交易有关的基本风险通常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在实际交易中,一个具体的衍生金融交易事件可能是由多种风险交织而造成的。在金融衍生交易的各种风险中,市场风险是最为普遍和最为经常的风险,它存在于每一种衍生产品交易之中。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有了市场风险,才会出现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从商业银行看,具有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银行均存在因衍生产品标的资产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并且将随着交易的期限而增长。一般而言,银行应尽力去避免市场风险而不遭受可能带来的损失。例如,一家银行卖出远期利率协议并固定客户的借款利率,那它将采取卖出一个对冲的远期利率协议给投资者,或者利用票据期货市场或利率互换购进对冲期货,或者通过资金市场拆入资金对冲头寸。但银行通过上述方式只能是一定程度上规避了风险,并不能抵补因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风险。衍生品交易的信用风险等于其敞口头寸乘以交易对手方违约的可能性,衍生产品的到期期限越长,其信用风险也就越大。例如,在期限较长的利率互换合约中,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固定利率的支付者将获益;但与此同时,由于期限较长,支付浮动利率而成本增加,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将增大。在衍生交易合约中,敞口头寸包含着一定的信用风险,对于拥有较大敞口头寸的商业银行来说,测定和控制信用风险就显得十分必要。相对于场内交易而言,场外交易面临着更大的信用风险。因为场外交易产品既没有保证金的强行要求(有赖于交易双方的约定),也没有集中的清算制度,所以,交易对手到期是否履约是无法控制的。这完全取决于交易对手履约的能力和意愿,签订协议的双方随时都可能无法履约,从而导致信用风险的发生。所以,在场外衍生产品交易中,一般都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等级要求比较高,通常要求必须是IS-DA的成员。而流动性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合约标准化程度、市场交易规模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由于场外交易产品是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设计的,其市场流动性比标准化的产品小,可能在平仓时不容易及时找到合适的交易对手,或者得不到合理的价格,因此,场外交易比场内交易有更大的流动性风险。对商业银行来说,规避流动性风险是很大的挑战。另外,衍生产品作为商业银行资金运作的组成部分,与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水平和资产负债状况密切相关,一旦经16 现代财经 2006年7月营不善或资金来源短缺,不能及时履行合约义务或追加保证金,其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操作风险是指衍生产品交易时,由于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不善,操作系统、内控系统、信息系统不完善,人为错误等原因而造成亏损的风险。巴林银行事件中,交易员尼克·里森在日经指数期货上的违规操作,最终直接导致了巴林银行破产的绝境。造成操作风险的原因很多。比如,越权交易,即超越委托限额,挪用客户保证金为自己进行衍生品交易,把赔本、亏损留给客户等;会计处理偏差或管理失误;误导客户,即向客户提供虚假行情,夸大盈利,隐瞒风险,诱导客户大量投资,蒙客户等;主体不合法,未经批准从事非法交易;进行私下对冲等。此类风险在衍生品交易中危险性极大。衍生品交易涉及的操作风险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类是指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而给整个银行带来巨额损失的风险。第二类是指由于衍生交易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缺位,使交易员在交易决策中出现故意的错误或者非故意的失误,从而给整个银行带来巨额损失的风险。在衍生金融交易活动中,值得关注的另一类风险就是法律风险。它是由于法律或法规不适用或合约不能执行而带来损失的风险。在衍生产品交易中发生的亏损有相当部分是源自于法律风险。一方面是衍生金融市场的发展迅猛,另一方面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比如,在一些法域中,终止净额结算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不明确;能否执行衍生产品合约抵押品也是疑问,等等。ISDA协议是商业银行与外国的交易对手进行部分衍生产品交易时签订的标准协议。目前,我国的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均是ISDA的成员。按照ISDA协议的有关条款规定,如果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纠纷需要司法解决,原则上应由英国法院或者纽约州法院管辖,我国法律并不适用。但是这种管辖并不是排他性的。在交易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接受我国法院的司法管辖也是可行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律也可适用。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发布有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如果要求商业银行与境外交易对手签订IS-DA协议时规定由我国司法管辖,没有实质上的意义,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展的衍生交易得不到我国司法的保护。因此,衍生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风险。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机制的创新1.培育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银行面对更多、更复杂的衍生产品如何去报价、去平掉风险头寸的能力上。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这方面与国外差距还比较大,以往的操作主要是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在国际市场上寻找较好报价的交易对手达成交易,这样很难赚取较高利润。对简单产品如一般的外汇交易,平掉其风险敞口就比较容易操作,各银行也都有这种能力。但一家核心竞争力强的银行,其利润高的原因在于能够通过相应手段把复杂的衍生产品分解成基础的、简单的、流动性好的产品,因为越基础的产品其市场越透明,价差就越小,这种分解复杂产品和用相对简单的产品平掉风险的能力,恰恰体现了一家银行在衍生产品市场上的竞争力。正像其他产业一样,只有掌握了核心技术而不是简单的来料组装,银行才具有了真正的核心竞争力。2.加快金融创新入世后银行业竞争压力加大,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对外开放将成为趋势,人民币资产的汇率风险将日益显现出来,已迫使以人民币为主要资产的中资商业银行必须注意汇率风险的管理,并关注跨国公司通过人民币衍生工具以规避人民币收入和利润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在新加坡、香港已存在人民币衍生金融市场,其中主要交易产品有人民币非交割远期(NDF)、非交割期权(NDO)、非交割远期期权(NDFO)、非交割调期(NDS)、结构性票据(Struc-turedNotes)、与人民币升值挂钩的外汇存款等等。其中,2003年人民币非交割远期(NDF)合约交易额已达1500亿美元左右。迹象表明,外资银行已向客户提供人民币衍生产品,争夺中资银行高端客户。在境内,中行从1997年开始做人民币远期,2002年4月1日后,农、工、建三家也开始涉足人民币远期业务,不过成交量一直规模不大,到2003年,全年仅成交90亿美元。应当指出,缺乏以证券、股票指数、利率、信用、贵金属以及重要商品为基础的衍生产品,不能满足中资商业银行和投资者在金融市场的需求。目前国内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主要有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铝、天然橡胶和燃料油(2004年新批),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和豆粕,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和棉17第26卷第7期范敏娟:金融衍生产品风险控制与交易机制创新2006年7月花(2004年新批);金融类衍生品也仅仅有人民币远期结售汇。2004年2月,国务院推出了《国务院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九条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和“研究开发与股票和债券相关的新品种及其衍生产品”。循序渐进,适时推出已具备发展条件的金融衍生品,应当是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机制创新的良好开端。从产品形态看,应先发展较简单的远期交易,其次是金融期货,互换和期权因需更加严格的交易条件、更完备的市场环境和复杂的技术要求,其推出尚需更长时间;从原生资产看,应首推股指期货,随着利率、汇率市场化的最终实现,应逐步推出国债期货和外汇期货,并渐次发展其他金融衍生产品;从交易方法看,应先发展具有流动性强、透明程度高、风险监控体系严密、更具安全保障等优势的场内交易衍生品。3.改进衍生产品业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的经济指标披露制度是金融市场的信息基础。而我国国内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尚不够规范,除上市银行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披露年报外,其他商业银行少有披露者。即使有披露的,由于缺乏一个可信赖、综合、透明、连续的信息发布完整体系,国内商业银行也对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情况基本不涉及,与金融衍生产品相关的业务没有得到真实的反映,使投资者不能对市场价格形成理性预期,不利于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外资商业银行在华经营的货币资产业务急剧上升,而其在国内经营的货币业务可以通过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期货、期权、远期和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套期保值。而国内商业银行经营的货币业务却不能运用这些产品,致使国内银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应用金融衍生产品须通过外资银行等中间商进入国际金融衍生市场。要满足目前客户比较复杂的外汇理财需求,须运用典型而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但现在国内银行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和充足的专业人才,因而应用金融衍生产品还得通过外资银行等中间商进入国际金融衍生市场。当前,各银行衍生产品的操作流程、支持系统都比较规范了,但对业务收入及业绩的科学考核却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说,有些事实上盈利的衍生产品交易在银行内部核算时却是亏损的,这样,正常衍生交易的开展就受到了影响。问题的症结在于现行的银行会计制度与业务发展不适应。解决的办法是,一方面,国内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参考国际惯例进行调整,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基于管理会计标准的资金业务绩效考核系统,这也是内部运作的关键问题。目前国内银行很多考核标准是按财务会计的要求做的,财务会计显示的数据很可能与产品的实际情况不完全相同,这就无法进行科学的考核。为更科学地考核业务人员的能力,国外银行对衍生产品业务的考核主要使用管理会计数值。有鉴于此,我们也应建立起以管理会计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机制,并在这方面要做大量的工作。在业务管理体制上,今后的方向应是建立一个面向全球的、全面的管理体系。在实际运作中,风险管理部门应负责整体的风险监控政策制定,而包括资金业务部在内的业务部门应在风险管理政策的指引下,针对产品的具体特点进行有效的监控,并且使这种监控职能独立于前台交易。在报告路线上,监控管理人员既要向业务主管汇报,又要向风险主管汇报,真正起到风险窗口的作用。在任何新业务开展之前,业务部门要和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然后报最高管理层批准后实行,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展业务。总之,我国在发展衍生金融交易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对风险的监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完善对衍生品交易风险的监管手段、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努力做到在增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同时,不出现风险的积聚,使衍生金融交易真正服务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创新。参考文献:[1]杨迈军,等.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4.[2]吴晓灵,等.中国金融年鉴[M].北京:中国金融年鉴编辑部,2004.

国债327事件原因之深度分析中证视点:强化中介责任 推进发行改革 松口气 时未至 A股发行可向Facebook学什么 山城里的“麻辣会” 抢手的矿产信托 上交所1、管金生在最后交易日的临收市前抛出700多万口合约把合约价格打压下去。但是在收市后所有未平仓的合约都要进行实物交割,他根本交割不了这么多国债。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事件猜测猜测:管金生在临收市前抛出大量空单的目的有两个:(1)促成协议平仓;(2)打压国债期货的价格,降低结算价格。所谓协议平仓,一般都是在多、空双方都出现违规行为的情况下,监管者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双方平仓。协议平仓的原则一般是“赔者少赔,赚者少赚”。在327事件发生前,国债期货市场上已经有过多次协议平仓,并且在327国债事件中多、空双方都违规了,管金生当然不肯就这么束手就擒。于是乎,他就棋行险招,大抛空单,以造成更大的影响,使监管者和社会注意到该事件,并可能发现多、空双方都违规的事实,从而迫使监管者再次行政干预,促成协议平仓。因为协议平仓时的价格一般是以收市日的结算价格为参照的。所以,如果大量抛单的两个目的都达到的话,管金生就可能不仅减少了自己的损失,还能把多头主力(中经开)也拉下水,以解心头之恨。金融背景当时期货市场管理很乱,国债期货是十分狂热的。贴补率的博弈1994年,国内面临两位数的高通胀压力,银行储蓄利率达到10%以上,固定利率的国债自然少人问津,当时公布的保值贴补率为8%,而且每月都不断上升,到12月突破两位数,受此刺激,“327”国债期货的价格开始直线上涨。从1994年10月的110多元上涨到1995年初的140多元,上涨了20%多。当时,国债期货保证金的标准定在%,也就是缴纳250万保证金可以做1亿元市值的交易,20%以上的上涨幅度意味着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买入者已经有了相当于本金十余倍的暴利!投资机构能日进千万,欣喜若狂。当时有这样一个插曲:某机构客户代表上午打电话给公司本部,要求再想办法筹资,趁行情如火如荼再做1000万进去,但过了一小时后,该客户电话再次打回本部,告诉那边说:你那1000万不用筹了,我这边刚才已经赚出来了!“327”国债应该在1995年6月到期,它的%的票面利息加保值补贴率,每百元债券到期应兑付132元。与当时的银行存款利息和通货膨胀率相比,“327”的回报太低了。内部传言于是从1995年2月初开始,市场上开始传闻财政部又将提高保值贴补率,“327”国债将会以148元兑付。面对传闻,市场出现了急剧分化,权倾一时的国内证券界“教父”人物,时任万国证券总裁管金生认为,宏观调控三年的三大目标第一条就是治理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因此没有可能再提高保值贴补率,而且财政部也没有必要为此多支付10多亿元的利息,使财政更加吃力。管金生的观点代表了当时一批券商的看法,因此,他们把宝都押在做空上。这个时候,中国经济开发总公司开始进场坚定地做多,当时市场上绝大部分的中小散户和部分机构也做多,他们的看法就是通货膨胀短期内肯定是控制不住的,保值贴补肯定会涨,327国债的兑付价也会跟着涨。到当年的2月中旬,“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市场界限已经清楚的划出来了:满山遍野的散户和中小机构,跟着“多头司令”中经开做多;万国证券和辽国发等一批机构做空。到2月23日,“327”合约每涨跌1元,万国的账面上就将浮动4亿元的盈亏。有知情者后来评论说,其实这个时候,多空都已经没有退路了,由对政策预期的差异变成了市场上的资金博弈。法律手段法律手段不健全,缺乏法律法规约束。1994年11月22日,提高“327”国债利率消息刚面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期货就出现了振幅为5元的行情,未引起注意,许多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在“327”国债的前期交易中,万国证券预期已经形成错误,当出现无法弥补的巨额账面亏损时,干脆以搅乱市场来收拾残局。事发后第二天,上交所发出《关于加强国债期货交易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布了《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终于有了第一部具有中国性效力的国债期货交易法规。但却太晚了。保证金规定不合理,炒作成本极低。“327”事件前,上交所规定客户保证金比率是,深交所规定为%,武汉交易中心规定是1%。保证金水平的设置是期货风险控制的核心,用500元的保证金就能买卖2万元的国债,这无疑是把操纵者潜在的盈利与风险放大了40倍。这样偏低的保证金水平与国际通行标准相距甚远,甚至不如国内当时商品期货的保证金水平,无疑使市场投机成分更为加大,过度炒作难以避免。缺乏规范管理和适当的预警监控体系。涨跌停板制度是国际期货界通行的制度,而事发前上交所根本就没有采取这种控制价格波动的基本手段,出现上下差价达4元的振幅,交易所没有预警系统。当时中国国债的现券流通量很小,国债期货某一品种的可持仓量应与现货市场流通量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并在电脑撮合系统中设置。从“327”合约在2月23日尾市出现大笔抛单的情况看,交易所显然对每笔下单缺少实时监控,导致上千万手空单在几分钟之内通过计算机撮合系统成交,扰乱了市场秩序,钻了市场管理的空子。管理漏洞管理漏洞,透支交易。中国证券期货交易所以计算机自动撮合为主要交易方式,按“逐日盯市”方法来控制风险,而非“逐笔盯市”的清算制度,故不能杜绝透支交易。交易所无法用静态的保证金和前一日的结算价格控制当日动态的价格波动,使得空方主力违规抛出千万手合约的疯狂行为得以实现。监管职责监管职责不明确。中国的国债期货交易最初是在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推出的,《办法》颁布前,中国一直没有在法律上明确国债期货的主要主管机构。财政部负责国债的发行并参与制定保值贴补率,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例行管理,并制定和公布保值贴补率,证监会负责交易的监管,而各个交易组织者主要由地方政府直接监管。多头监管导致监管效率的低下,甚至出现监管措施上的真空。

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与监管 通过半年多对金融的学习,基本上了解什么是金融?而且通过自己在网上的一些了解,和老师的指导了解到一些与金融有关的东西,例如金融的衍生工具,它的发展直接影响着金融行业的发展,所以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与监管在金融行业里起者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要在金融行业有所发展一定要了解什么是金融衍生工具?它的发展将会怎么样?而它的相映监管制度又是什么样的?以下就是我自己的一点浅显的认识。 首先说金融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工具作为金融工具创新,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应用实践,在世界范围都是一个前沿领域。金融衍生工具在我国的存在还是近十年的事。我国曾经存在或现在仍存在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有货币期货、股票指数期货、可转换债券、国债期货等,外汇远期和货币互换也曾经在小范围内存在过。但除国债期货外,其它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都未能形成较大规模。故基本上可作出以下结论:目前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品种少,规模小,加之所依赖的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故其发展还处于幼稚阶段。但是,随着衍生工具的功能和作用慢慢在为我国企业界人士所认识,我国开展衍生工具的条件也在逐渐成熟,再加之我国即将加入WTO,金融的开放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开展。 在金融自由化的趋势下,20多年来,国际金融领域发生了一系列巨大而深刻的变化。金融对经济的渗透力与影响力与日俱增,金融活动日趋市场化、技术化。在这些变化中,金融创新经历了一个持续的过程,金融衍生工具得到了蓬勃发展。当今的全球金融市场,平均每星期都有新的衍生工具在产生,而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被喻为20世纪最重大的金融创新。从金融创新到金融衍生工具从没有如此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我国亦应从战略上作好安排,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创造条件。 只有全面准确地认识金融衍生工具,才能合理地评价其对金融业及经济发展的作用,这是我们对其进行研究的前提。 (一)金融衍生工具属于衍生工具中的一类。衍生工具包括金融衍生工具和商品衍生工具。对于金融衍生工具,是相对于金融原生工具(如现金、债券、股票、利率、外汇、指数等)而言的,既属于金融工具的范畴,又属于衍生工具的范畴,是二者的交集。如我国曾开展过的国债期货属于金融衍生工具。目前国内开展的小麦、大豆、铜等商品期货则属于商品类衍生工具。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基础应涵盖完整的金融市场。人们习惯于将金融衍生工具按照交易方式和特点分为以下四类: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许多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研究也是以此为基础而进行的。这种分类无论从方式上或者是内容上已无法总括当前所有的金融衍生工具,束缚了人们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全面认识,使人们仅仅停留在利率、汇率、指数等原生工具的衍生工具上。而与完整的金融体系相对应,基础工具不但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的金融工具,还包括保险、信托等专业市场的产品或工具。伴随着银行业务业务创新、证券业务创新、保险业务创新、信托业务创新,将会产生各种各样的衍生工具及组合性衍生工具。 (三)不能忽视场外交易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目前国内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研究中,一般集中在交易所内交易的产品上,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场外交易品种,从研究到实践则相对较少。而场外交易则以其量身定做的灵活性和低廉的交易成本广泛存在于国际金融市场之中。如利率互换与货币互换,其交易量的增长幅度已经超过了有组织的场内交易的增长幅度。 研究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不能脱离金融环境,也离不开金融创新 (一)金融工具及金融市场创新直接促进了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一是原生工具的创新,为新的衍生工具的出现提供了基础。二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创新,作为金融工具创新的最高层次,直接丰富了衍生工具的品种。 (二)金融制度创新为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提供了厚重的制度基础。际上当我们讨论金融创新时,很难离开制度创新。制度是带有全局性的,制度创新是最根本的,从监管制度、金融机构产权制度、金融管理制度,其对发展金融衍生工具的作用是基础性的。通过金融制度的创新,可以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环境,价格、供求关系、竞争、成本、收益这些机制都开始发挥作用,使得所有的金融机构及其中的每个人都成为创新的源泉。 (三)金融机构创新为金融衍生工具提供更多的投资主体和创新主体。我国金融业经过20年的改革与发展,已建立了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信用社等在内多种金融机构,在将来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将会出现新的金融机构并发生变化。 其次再说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的复合称谓。金融监督是指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使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安全可靠和健康的发展。金融管理是指金融监管当局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行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动。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所有的业务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广义的金融监管是在上述监管之外,还包括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与稽核的自律性监管、同业组织的互律性监管、社会中介组织和舆论的社会性监管等。 众所周知,金融衍生工具既能规避风险,又能产生风险,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加强市场监管和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同样必不可缺,而作为加强金融衍生市场监管的一部分——会计制度监管也变得十分重要,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不反映和不规范反映都将引致不可预期的严重后果。在国内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呼声高涨的大环境下,改革企业有关金融衍生品的会计核算制度也显得日益紧迫。 在经济和金融发展的不同时期,金融监管的目标、内容、方式和力度都不尽相同,金融监管体系也是随着经济和金融的发展而不断充实和完善的。各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监管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①本世纪30年代前的相对宽松阶段;②本世纪30-70年代的严格管制阶段;③20世纪70年代初至今:完善强化阶段。 金融监管体制的类型有两种划分方法。如按监管机构的设立划分,大致可去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中央银行独家行使金融监管职责的单一监管体制;另一类是由中央银行和其它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承担监管指责得多元监管体制。如按监管机制的监管范围划分,又可分集中监管体制和分业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目标是实现金融有效监管的前提和监管当局采取监管行动的依据。金融监管的目标可分为一般目标和具体目标:一般目标应该是促成建立和维护一个稳定、健全和高效的金融体系,保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健康的发展,从而保护金融活动各方特别是存款人的利益,推动经济和金融发展;具体监管目标各国有差异。 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目标可概括为:一般目标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保护公平竞争和金融效率的提高,保证中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具体目标是经营的安全性、竞争的公平性和政策的一致性。 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包括:监管主体的独立性原则;依法监管原则;“内控”与“外控”相结合的原则;稳健运行与风险预防原则和母国与东道国共同监管原则。这些原则渗透和贯穿在监管体系的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的始终。 金融监管的内容包括:市场准入监管;市场运作过程的监管和市场退出的监管。 金融监管的手段与方式有:依法实施金融监管,运用金融稽核手段实施金融监管和“四结合”并用的全方位的监管方法。 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监管-对设立和组织机构业务范围的监管、市场运作监管-对资本充足性、存款人保护、流动性、贷款风险、准备金、财务会计的监管、市场退出的监管。 金融市场监管大致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其一是指国家或政府对金融市场上各类参与机构和交易活动所进行的监管;其二是指金融市场上各类机构及行业组织进行的自律性管理。 金融市场监管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制止背信的原则;禁止欺诈、操纵市场的原则。监管内容:①金融工具发行的监管;②金融工具转让交易的监管;③证券市场参与者的监管。 金融市场监管机构是指专门对金融市场行使监管职能的机构。中央银行和国家专设的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属于外部监管;证券交易所和金融系统内各类行业性协会组织是金融市场的自律性监管机构。我国的金融市场管理机构主要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自律性监管机构,除深圳、上海两家证券交易所外,影响最大的是中国证券业协会。 这些或许并不是那么全面,因为我的知识量还是比较匮乏,有的知识只是浅显的描写了一下,但好多东西都是通过网上了解到的,或许老师会说你大部分是抄袭的,或引用了别人的东西,但是事实就是这样,好多东西根本不是课本上所涉及到的,也不是平时能够学的到的,通过网络真的学到好多东西,通过这次作业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和监管就有了初步的认识,为以后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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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波动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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