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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学报好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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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学报好投嘛

肯定有人在说谎。既然两篇论文内容都是一样的,肯定其中一个人在说谎,希望严查,给大家一个交代。

合作文章两次发表分别署名。两人协商可以发表,只是论文分了两批并同时投向两个期刊,所以被误以为抄袭。

这有可能是当代大学生的通病,有的大学生为了写论文而在网上东拼西凑,很有可能两篇论文的摘抄点一致,但是想要表达的意思不同。

从古至今,作弊行为一直都是让人讨厌至极的行为之一,因为作弊这种没有道德信用的行为会让许多一直在努力奋斗的人们的努力成果化为泡影,这种没有道德底线,肆意践踏他人努力成果的行为自古以来都是受到很大的抵制的。比如在古代的科举中,一旦发现考生作弊那么后果还是非常严重的,而放眼至今,这种作弊的行为也一直是受到很大的抵制,而对于学术舞弊,更是一种会受到强烈谴责与严重惩罚的行为,比如许多国家对于学术舞弊中的考试作弊轻则通报处分,重则开除学籍,对于留学生有的国家如果不是初犯那么可能会向法庭起诉并将其遣返回国,而对于科研造假和论文造假的行为,其后果也更加严重。但是即使处罚这么严重,依然有许多人愿意铤而走险,毕竟其背后的成果确实极其诱人。

比如有人发现陕西省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2005年发表的一篇论文存在抄袭情况。而后面经过更加细致的对比发现,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的论文与前一年也就是2004年一名为南江波的发表在《咸阳师范学院学报》的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完全一致,因此如果两篇论文的作者真不是同一人的话,那么就可能真的涉嫌学术造假中的论文抄袭了。但是,面对质疑,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却否认其存在抄袭行为,这究竟是为何。

而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之所以说自己的文章虽然与南江波一样,但并不是抄袭的原因是因为其与已经退休的南江波教授在此前是一个系工作的同事,两个人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研究学术问题,而这篇论文此前是由两人一起进行创作的,在2004年发表时由于南江波需要评职称,因此在征得吕利波的同意后只署名南江波一人,因此便发表在了《咸阳师范学院学报》上面,而在2005年,吕利波也同样遇到了需要评职称的问题,而此时的南江波职称已经评完,但是由于评价等级的提升,需要投核心期刊,而这个时候正好《广西社会科学》向其约稿,因此在征得南江波的同意后吕利波也便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将该论文发表到了《广西社会科学》上面。

而对于这张行为到底有没有问题呢?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因为是同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不同期刊,这一做法属于一稿多投,涉及学术不端。熊丙奇认为,虽然是两名合作研究者协商,但是从学术角度看,后发表、署另一名作者的论文,涉嫌抄袭前一篇论文。两名合作研究者可以共同署名,但不能把论文发两次,署不同作者的姓名。熊丙奇谈到,高校的考核方式虽会重视第一作者的署名问题,但不能因此作出此类操作。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投稿点评

咸阳师院副校长否认论文抄袭两篇论文内容一致的原因是因为原作者他确实参加了这篇论文的创作,所以不存在剽窃和抄袭的,原因是征得原作者同意以后以个人名义在学院报上发表的论文。

这有可能是当代大学生的通病,有的大学生为了写论文而在网上东拼西凑,很有可能两篇论文的摘抄点一致,但是想要表达的意思不同。

陕西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针对抄袭回应称,自己不存在抄袭,文章系与南江波共同完成的,在2005年发表时,单独署名也是经过对方同意的。吕广利说,当时他与南江波属同一系,两人常一起探讨学术问题,学院学报2004年发表的那篇文章是二人共同完成的,不过到了2005年,向《广西社会科学》投稿之时,他们协商好只署名吕广利一人。吕广利还说,因为学院刊物层次比较低,需要投核心期刊,而当时南江波已经不需要了,因为他职称已经评完了。

肯定有人在说谎。既然两篇论文内容都是一样的,肯定其中一个人在说谎,希望严查,给大家一个交代。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万维

陕西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被网友爆出2005年发表在《广西社会科学》上的《论法本质及精神的探究》存在抄袭,吕广利却回应并不存在抄袭情况。

针对这一情况,吕广利9月10日回应记者称,不存在抄袭情况,文章系与南江波共同完成,2005年发表时单独署名是经过对方同意的。

署名吕广利的论文标题为《论法本质及精神的探究》,署名南江波的论文标题为《论法的本质及其精神》。澎湃新闻对比两篇论文发现,除题目略有不同,其余内容几乎完全一致,只有少数语句表达方式稍有差异。论文内作者简介显示,当时吕广利和南江波均为咸阳师范学院政法系副教授。

担任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的吕广利对于抄袭说法予以否认,吕广利向记者表示,当时他与南江波同属一系,二人经常一起探讨学术问题,2004年时在学院学报上发表的文章是二人共同完成。2005年,南江波向《广西社会科学》投稿时,二人协商好只署名吕广利一人,“学院刊物层次比较低,需要投核心期刊,而当时南老师已经不需要了,他当时职称已经评完了”。吕广利称,当时的署名决定是经过南江波同意的,不存在侵权抄袭行为。

已退休的南江波向记者介绍,吕广利确实参加了这篇论文的创作,不存在剽窃抄袭。南江波称,2004年时因涉及评职称,在征得吕广利同意后以个人名义在学报上发表了该篇论文。2005年时,《广西社会科学》向其约稿,又将该篇文章投稿,“当时吕广利提出以他的名义发表,我同意了,因为也是他的劳动成果。”但南江波承认,同一篇论文分批次投向两个期刊,“严格意义上说是不允许的”。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肇始于1978年5月的“陕西师范大学咸阳专修科”。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咸阳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与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咸阳师范学院。2004年10月,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咸阳市分校并入。2016年7月,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划归学校。吕广利2016年7月起任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随着不断界定明确学术不端行为,多方互相配合积极建立管理体系,相信未来几十年里我国学术不端事件将大幅度减少。

咸阳师范学院是正厅级单位。是国家国民教育序列本科院校。 学报是国家正式出版物,在多项评估中在陕西高校中也走在前列。

从古至今,作弊行为一直都是让人讨厌至极的行为之一,因为作弊这种没有道德信用的行为会让许多一直在努力奋斗的人们的努力成果化为泡影,这种没有道德底线,肆意践踏他人努力成果的行为自古以来都是受到很大的抵制的。比如在古代的科举中,一旦发现考生作弊那么后果还是非常严重的,而放眼至今,这种作弊的行为也一直是受到很大的抵制,而对于学术舞弊,更是一种会受到强烈谴责与严重惩罚的行为,比如许多国家对于学术舞弊中的考试作弊轻则通报处分,重则开除学籍,对于留学生有的国家如果不是初犯那么可能会向法庭起诉并将其遣返回国,而对于科研造假和论文造假的行为,其后果也更加严重。但是即使处罚这么严重,依然有许多人愿意铤而走险,毕竟其背后的成果确实极其诱人。

比如有人发现陕西省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2005年发表的一篇论文存在抄袭情况。而后面经过更加细致的对比发现,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的论文与前一年也就是2004年一名为南江波的发表在《咸阳师范学院学报》的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完全一致,因此如果两篇论文的作者真不是同一人的话,那么就可能真的涉嫌学术造假中的论文抄袭了。但是,面对质疑,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却否认其存在抄袭行为,这究竟是为何。

而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之所以说自己的文章虽然与南江波一样,但并不是抄袭的原因是因为其与已经退休的南江波教授在此前是一个系工作的同事,两个人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研究学术问题,而这篇论文此前是由两人一起进行创作的,在2004年发表时由于南江波需要评职称,因此在征得吕利波的同意后只署名南江波一人,因此便发表在了《咸阳师范学院学报》上面,而在2005年,吕利波也同样遇到了需要评职称的问题,而此时的南江波职称已经评完,但是由于评价等级的提升,需要投核心期刊,而这个时候正好《广西社会科学》向其约稿,因此在征得南江波的同意后吕利波也便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将该论文发表到了《广西社会科学》上面。

而对于这张行为到底有没有问题呢?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因为是同一篇学术论文,发表在不同期刊,这一做法属于一稿多投,涉及学术不端。熊丙奇认为,虽然是两名合作研究者协商,但是从学术角度看,后发表、署另一名作者的论文,涉嫌抄袭前一篇论文。两名合作研究者可以共同署名,但不能把论文发两次,署不同作者的姓名。熊丙奇谈到,高校的考核方式虽会重视第一作者的署名问题,但不能因此作出此类操作。

这有可能是当代大学生的通病,有的大学生为了写论文而在网上东拼西凑,很有可能两篇论文的摘抄点一致,但是想要表达的意思不同。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官网

陕西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吕广利被网友爆出2005年发表在《广西社会科学》上的《论法本质及精神的探究》存在抄袭,吕广利却回应并不存在抄袭情况。

针对这一情况,吕广利9月10日回应记者称,不存在抄袭情况,文章系与南江波共同完成,2005年发表时单独署名是经过对方同意的。

署名吕广利的论文标题为《论法本质及精神的探究》,署名南江波的论文标题为《论法的本质及其精神》。澎湃新闻对比两篇论文发现,除题目略有不同,其余内容几乎完全一致,只有少数语句表达方式稍有差异。论文内作者简介显示,当时吕广利和南江波均为咸阳师范学院政法系副教授。

担任咸阳师范学院副校长的吕广利对于抄袭说法予以否认,吕广利向记者表示,当时他与南江波同属一系,二人经常一起探讨学术问题,2004年时在学院学报上发表的文章是二人共同完成。2005年,南江波向《广西社会科学》投稿时,二人协商好只署名吕广利一人,“学院刊物层次比较低,需要投核心期刊,而当时南老师已经不需要了,他当时职称已经评完了”。吕广利称,当时的署名决定是经过南江波同意的,不存在侵权抄袭行为。

已退休的南江波向记者介绍,吕广利确实参加了这篇论文的创作,不存在剽窃抄袭。南江波称,2004年时因涉及评职称,在征得吕广利同意后以个人名义在学报上发表了该篇论文。2005年时,《广西社会科学》向其约稿,又将该篇文章投稿,“当时吕广利提出以他的名义发表,我同意了,因为也是他的劳动成果。”但南江波承认,同一篇论文分批次投向两个期刊,“严格意义上说是不允许的”。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肇始于1978年5月的“陕西师范大学咸阳专修科”。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咸阳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与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咸阳师范学院。2004年10月,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咸阳市分校并入。2016年7月,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划归学校。吕广利2016年7月起任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

随着不断界定明确学术不端行为,多方互相配合积极建立管理体系,相信未来几十年里我国学术不端事件将大幅度减少。

咸阳师范学院教务网是:咸阳师范学院教务网

咸阳师范学院位于大秦故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800余亩,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

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36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22项,厅局级科研奖励120项。教职工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4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900余篇,被SCI、EI等收录300余篇。

师资队伍:

拥有“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三秦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社科联专家等50余人,全国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3人,省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28人。

以上内容参考:咸阳师范学院官网——学校简介

这有可能是当代大学生的通病,有的大学生为了写论文而在网上东拼西凑,很有可能两篇论文的摘抄点一致,但是想要表达的意思不同。

合作文章两次发表分别署名。两人协商可以发表,只是论文分了两批并同时投向两个期刊,所以被误以为抄袭。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是sci吗

咸阳师范学院地址在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东段,该校是一所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的省属本科院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824亩,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学校总资产亿元,仪器设备总值亿元。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336人,高职学生2351人,留学生100余人。

学校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33个研究机构,有本科专业55个(师范类专业19个、非师范类专业36个),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省级名牌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6门,省级教学团队6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项,省级教改项目2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省级优秀教材奖8部。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培训基地1个,陕西省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1个,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陕西省示范性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1个。省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省级教师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61项,获省部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奖1000余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1240人,其中专任教师830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36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560余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三秦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社科联专家等50余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咸阳市第四批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科学技术拔尖人才、有突出贡献专家、三五人才8人。

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4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34项,厅局级科研项目465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9项,厅局级科研奖励120项;教职工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442篇,年均发表1026篇,其中核心期刊911篇,被SCI、EI、CA等收录283篇。中国史(历史地理学)为省级优势学科,“关中古代陵寝文化研究中心”“陕西乡村基础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为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有陕西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教师教育中心、咸阳市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咸阳发展研究院。

学校图书馆馆藏丰富,现有纸质图书168万余册,特色文献7333种。《咸阳师范学院学报》于1986年创刊,曾获“全国高校社科优秀期刊”、陕西省“高校社科优秀期刊”“优秀科技期刊奖”“编辑出版优秀奖”。其中《学报》的“秦汉文史研究”栏目连续获得全国和陕西省高校社科学报优秀栏目奖。编辑出版《秦汉研究》刊物,秦汉文化研究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波兰、韩国、日本等19个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的73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600余名师生通过“项目”带动,分别赴菲律宾、泰国担任汉语志愿者、赴新加坡幼儿园任教、赴韩国开展交换交流、游学活动以及通过“2+2”“3+1”的形式赴美国、韩国留学攻读双学位和硕士、博士学位。先后聘请10个国家的100余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已培养留学生520多名。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园林式单位”、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委”、陕西省教育系统“创佳评差”最佳单位、“陕西高校先进校级党委”等称号,2018年获批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建校40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累计为社会输送了10万余名高级应用型人才,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骨干力量。

当前,学校以“十三五”规划为指南,全面落实“五个扎实”和“追赶超越”要求,在“一流学院”建设的新起点上,持续推进“四个一流”建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正朝着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天水师范学院 始建于1959年,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经过50年来的建设和发展,现已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主,文、理、法、工、教育、历史、经济、管理等多学科综合发展和以本科教育为主的人才培养格局。2007年5月,学校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良好”。 学校占地607亩,校舍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34万余册(其中电子图书50万册),中外文期刊4882余种;教学仪器设备值万元,固定资产亿元。 学校下设12个二级学院,面向全国23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14420人,其中普通本专科学生13313人,留学生2人,预科生109人;有教职工684人,其中专任教师676人,教师中教授、副教授20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329人,有30名教师分别担任兄弟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设有8个校级科研机构,20个二级学院所属的研究所,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和3个重点扶持学科,14门省级精品课程;学校共有39个本科专业,其中29个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资格。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60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9项,省(部)级项目52项;先后有185项科研成果获奖,其中获省(部)级奖励38项;出版专著、教材129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3000余篇,其中,在SCI、EI源刊物发表论文128篇,CSSCI源刊物发表论文194篇。学术刊物《天水师范学院学报》是《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2006年荣获第三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其中“陇右文化研究”栏目获“全国社科学报优秀栏目”称号。学校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保持着学术交流。 学校是首批“全国文明单位”,多次受到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团省委、省总工会的各种表彰。1988年,学校就以“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而受到国家教委的表彰奖励;1997年,学校被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命名为“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1998年,学校先后4次被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高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999年,学校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教务处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2002年,学校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确定为“全省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示范学校”;被省委宣传部、省经贸委和省总工会评为“甘肃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2003年,学校党委被省高校工委评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学校被评为甘肃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先进单位;2005年,学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06年以来,学校党委被天水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高校工委评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被团省委评为“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单位;2009年被甘肃省政府评为“园林化单位”。 目前,学校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推进教育创新,加快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立足陇东南、面向甘肃,服务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发展为主题、改革为动力、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规范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为保障,不断增强学校为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信息交流基地、智力储备基地和精神建设示范基地。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主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78年5月,原名“陕西师范大学咸阳专修科”。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咸阳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咸阳师范专科学校与1983年成立的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咸阳师范学院。2004年10月,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咸阳市分校并入咸阳师范学院。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占地面积68万余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有36个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图书馆现有馆藏图书文献140多万册。校园网经历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建立了3050个信息点。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500余人,设有17个教学院系(部)、25个研究机构及远程教育中心(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咸阳市分校)。有本科专业39个,其中师范类专业18个、非师范类专业21个,专科专业23个。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等8个学科门类。现有省级名牌专业1个(化学),省级教学团队1个(心理学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6门,物理学、化学和旅游管理专业被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历史地理学被确定为省级重点扶持学科。目前,有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关中古代陵寝文化研究中心”为陕西省人文社科基地。咸阳市和杨凌示范区教师教育中心、咸阳市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咸阳发展研究院均设在我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专任教师69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2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85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3人,国家级模范教师1人,陕西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陕西省教学名师3人,陕西省优秀教师2人,咸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4人,咸阳市“三五”人才8人,省市级先进工作者2人。 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86项,厅局级科研项目134项;在历史地理学、光化学分析与电化学分析、基础数学、小波与图像处理、微分流形理论、电磁波的多尺度理论、高电荷态粒子物理、湿式摩擦材料、秦岭种子植物区系地理研究等领域形成了一定的学科优势。学校主办的《咸阳师范学院学报》于1986年创刊,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曾获陕西省“优秀科技期刊奖”和“编辑出版优秀奖”,被评为《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中国秦汉史学会会刊——《秦汉研究》由学校编辑出版,在国内有一定影响。 30多年来,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坚持为地方基础教育服务的办学方向,确定了“建设以师范本科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多层次,有特色,教学型的高等师范院校”的办学定位,形成了“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师为主导,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为重点,以改革为动力,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指导思想,积极践行“厚德•博学”的校训,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学校于2007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学校校园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连续举办了十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和六届科技节,全校有各类学生社团组织39个。校园文化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优秀成果奖,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荣获教育部、团中央“全国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称号。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英语演讲赛、大学生才艺展演等屡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办学,重视对外科技文化交流,已与美国、澳大利亚、德国、韩国、日本等10余个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的3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2001年以来,学校先后聘请10个国家的20余位外籍教师来校任教,先后选派70余名师生赴国外访问、深造和学术交流。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园林式单位”、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委”、陕西省教育系统“创佳评差”最佳单位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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