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的篇幅一般较长,多达数百页,直接作为期刊文章发表肯定是不现实的。但只要学位论文没有超出目标发表期刊的宗旨和范围,那么可以直接就学位论文为蓝本进行改动。首先是所见学位论文的长度,将原有的学位论文当作另一篇文章,在保留原有要点的前提下,重新组织语言,按照期刊文章格式来改动。如果你没有十足的把握掌握论文质量,可选择Elsevier(爱思唯尔)的语言编辑与润色服务,协助处理,提高文章质量。
不可以,引用自己的也不能超过30%
绞尽脑汁、耗时良久完成的学位论文,直接当作期刊论文发表是行不通的。要把学位论文改为期刊论文发表,首先要符合期刊论文的要求。为了做到“有的放矢”,建议大家在动笔之前先确定目标期刊的范围与原有学位论文是否相符,同时要注意研究目标期刊的过往文章结构与风格。做好准备工作后,就以原有论文为写作蓝本,保留原有论文观点与主题进行语言重新组织。在优化文章质量方面,新手作者可以选择Elsevier(爱思唯尔)的作者服务。
只要是抄袭率不超过30%就没什么太大问题
定了就不能改了,没定是可以改的。
如果是论文刚开始,想换已经提交系统的论题,可以和导师沟通,看看能不能换,如果能换,具体怎么操作、怎么走流程,以学校要求为准;
如果是论文定稿上传系统,甚至答辩后要换题目,并且是仅仅换一两个字,可以导师沟通,看看评委老师的意见是否值得采纳。
本科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的、作为申请授予本学科学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这一成果能够说明作者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可以。
修改材料一般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是查核校正,只查核材料本身是否真实、可信、准确,发现疑点和前后矛盾的地方,一定要搞清楚、弄明白,如果引用了经典作家的话,如有条件最好核对原文,把一切失误、失实和有出入的材料给予删除或改写准确,保证论文建立在坚实可靠的基础之上。
第二步,根据论证中心论点和各分论点的要求,对材料进行增、删、调。
修改结构,应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层次是否清楚,思路是否通畅。一般可以先从大小标题之间的关系来看文章的思路和层次。如果论文不设小标题,则必须从内容去判断。
第二,结构是否完整。论文要有一个完整的结构。一篇论文要有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协调一致,即要有引人入胜的开头,有材料有分析的论证,有鲜明有力的结尾。同时还要审视各个部分的主次、详略是否得当。
第三,结构是否严密。一篇论文必须是论点与论据,大论点与小论点之间有严密的逻辑性。为使结构严谨和谐,对全文各部分的过渡和照应、结构的衔接、语气的连贯等方面,也要认真地考虑和修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论文定稿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6万字,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译本。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和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5~7名。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三分之二为外单位专家。如三分之一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三名评阅人,如三分之二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则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五人组成,申请人的导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七人组成。委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二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一般为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决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博士生导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申请
在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规定,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一)华东理工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
(二)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
(四)博士学位论文5本;
(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和专利复印件各1份。
第二十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材料,确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对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合格的,可作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和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获得规定质和量的学术成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个审核,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
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通过授予学位之日起三个月为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名誉博士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二十三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鉴于外国留学生的语言条件,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论文可用中文或英语撰写和答辩。
第二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硕)士学位采取重点审议和一般审议相结合的审批办法。
一般审议: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做简单介绍。
重点审议:对学位申请人情况做详细介绍。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重点审议: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学位委员会重点审议并通过的,其作者自然当选为荣誉毕业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出现 “D”或“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或“暂缓答辩,作实质性修改再审”或”不建议答辩”的;
(三)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不满足学校要求,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学位的;
(四)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者;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重点审议的。
第二十五条 校学位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博(硕)士学位但按有关规定需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充分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最终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如同意票数未达到要求的票数,则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后,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两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
(一)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继续研究、修改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学位论文查重、盲审。
(二)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重新答辩时,答辩委员会需要重组。答辩通过后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相应决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
第二十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时,经复议,可撤销其学位。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学位论文档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和论文摘要、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分送校档案馆、图书馆。同时,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分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原文地址:
没问题的,放心哈~~我毕业的时候也有几个错误,而且上传图书馆的我还空着没写答辩日期什么的,都没问题的~~上传图书馆只是为了存个电子文档而已,做备份用的,有一点不一样没事的,而且每年毕业的学生那么多,不可能都一点差错没有的,学校和什么的不会抓着这一点不放的,这也太不人性化了,放心哈~
当然要改,还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专家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我们实验室都是找北京译顶科技
不可以。毕业时的论文经过答辩,已经录入论文管理系统,进去论文库,是不能再进行修改的。
一般来说,十年前的二学位论文是不能修改的,因为这种论文一般都是在毕业后就不再修改了,而且这段时间可能会有很多变化,所以修改起来也比较困难。但是,如果你有特殊情况,可以向学校申请修改,但是要求会比较高,可能需要提供新的证据来证明你的观点是正确的。
定了就不能改了,没定是可以改的。
如果是论文刚开始,想换已经提交系统的论题,可以和导师沟通,看看能不能换,如果能换,具体怎么操作、怎么走流程,以学校要求为准;
如果是论文定稿上传系统,甚至答辩后要换题目,并且是仅仅换一两个字,可以导师沟通,看看评委老师的意见是否值得采纳。
本科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的、作为申请授予本学科学士学位的科研成果,这一成果能够说明作者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还可以的,博士毕业论文如果只是提交学校系统并没有归档的话,还是可以重新提交并且覆盖的。不过这必须要导师发现你的问题然后给出改进的建议,并且让你重新去提交,或者是直接私聊你让你去修改论文,去修改那些错误的地方,并且再重新提交,那就是还能修改的。
博士毕业论文的提交跟硕士毕业论文和本科毕业论文的提交一样,一般都是可以多次提交的,因为提交论文不可能一次就可以过关,可能会有多次有问题,并且每次都是导师跟你联系去让你修改,然后并且修改到最后符合一个规格的论文,然后再进行最后的提交。
如果是最后已经提交了,已经归档了的话,想要再重新修改就不可能了,也就是不能再重复的提交,不能再覆盖之前的论文再提交一个新的。
所以博士毕业论文就要看是不是最后一次提交,是最后一次提交的话就不能够再修改了,不是最后一次提交的话就能够再修改。
首先论文检测完后需要分两个方面,一个是自己事先选择论文查重系统进行检测,当查重率很高的情况下就需要及时进行修改。主要就是为了在提交学校前对自己论文重复率进行一个了解,因为学校都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那么要修改到达到学校要求为止。因此论文查重报告拿到后按照报告标记的重复内容进行针对性的修改。如果首次查重查重率很高的情况下,修改完成后最好是再次进行查重,那么再次的查重率基本就满足要求。其次还有就是我们提交的论文在学校进行检测后,学校第一次重复率是达标的,就能顺利的进入人工审核的,在人工审核也通过后才可以算真正的通过。这里要注意的是学校第一次检测后重复率不达标的情况下,论文并不能只是简单的进行修改,严重的情况下还有可能要重新写或直接不通过,正常毕业也会影响,那么一定要特别的注意了。最后从上面能看出之间的差别是比较大的,那么在学校还没有对论文进行正式查重前,我们一定要自己事先对论文进行查重检测,不但能及时进行修改还能提高学校的通过率。选择查重系统的时候也要注意,终稿最好是选择与学校一致的查重系统,得出的查重结果才能与学校保持一致。目前大部分学校都是使用的知网查重,具体还是要根据学校的要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