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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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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亲社会行为研究论文

人与人之间在交往过程中维护良好关系的重要基础。

亲社会行为是人与人之间形成和维持良好关系的重要基础,是一种积极的社会行为。

它受到人类社会的肯定和鼓励,独生子女亲社会行为的产生和发展是同他们的道德行为的产生和发展相一致的。

成为教育心理学家研究领域中的重要课题。

促使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发展,将有助于儿童更好地适应社会,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也有利于学校素质教育实践的深入发展。

影响因素:

1、认知因素的影响

韦纳指出,面对失去能力需要帮助的人,人们往往是通过认知归因做出决定,亲社会行为的发生不仅涉及知觉、推理、问题解决和行为决策等一系列基本认知过程,而且与个体认知能力尤其是社会认知能力的发展有直接关系。

2、个体的情绪状态:

人们在积极的心境下,会减少对自己的关注,更多地去了解他人的需要,把亲社会认知转化为亲社会行为。

3、个体的人格特征:

助人者具有以下特点具有强烈的社会动机,相信事情对自己有影响力,有适合于情境需要的特殊能力,同情、理解他人、有责任感。

任何行为都会是由多重因素决定的,是个体特征和情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斯陶布()曾提出了一个社会行为理论(Theory of social behavior)来解释社会行为是怎样产生的。该理论把价值取向和其他因素结合起来,试图形成道德行为的综合理论。社会行为理论认为:人在发展中形成了各种动机,而人的行为多数是以目的性为特征的,所以应侧重于探讨追求期望的目的的动机,它把动机概括化为目的取向(goal)或个人目的(Personal goal)或目的取向(Goalorientations),目的是个人追求的最终状态,是由相互联系的认知网络组成的,其中包括对结果的评价相关的信念、思想和意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激活,环境(包括内在的环境)条件可以同时激活一个、二个或多个目的,且激活程度不同。我们可以把价值取向看作是道德领域中的个人目的。亲社会价值取向则是利他和不伤害别人的个人目的。斯陶布的研究发现,亲社会价值取向越强,人们对激活条件(身体或心理的困扰)做出的帮助行为就越多。换言之,人的亲社会价值取向越强,在特定情境中被激活的可能性就越大。亲社会价值取向体现为两种动机源:一是作为利他的无私行为的动机源,其目的在于帮助他人,是以他人为中心的。二是以规则为中心的道德取向为特征的动机源,目的在于坚持行为规则或原则。所以,两种道德取向的目的的不同,并且对行为产生不同影响。社会行为理论还认为,除了两个价值取向的动机源,移情(Empathy)是第三个主要动机因素。移情取决于三个条件:(1)初级移情;(2)对他人的积极评价;对他人的积极评价;(3)自我概念。初级移情是指儿童由于他人的不安所引起的最初的情绪反应。这是移情的最初形式(还不能称其为移情)。对他人的积极评价是亲社会价值取向的一个成分。亲社会价值取向是移情的动机因素。最后,自我概念影响移情。移情在某种程度上是从自我到他人的延伸,所以,人们更有可能对与自己相类似的人做出反应。缺乏精确的自我概念就难于以助人的方式扩展自我的界限。总之,社会行为理论提供了一个分析和预测亲社会行为的方法或思路。在特定的情境下,通过综合考虑各种动机因素有可能预测亲社会行为或对其做出较全面的理解或解释。 施瓦茨( 1968,1970,1977)是把内化的社会规范作为利他行为的动机因素。他认为内化的社会规范的激活产生对人的道德义务感,而义务感以及义务感的强度影响利他行为。他认为个人规范和对他人行为后果的意识,决定了情境能否真正产生道德义务感,而责任归因则促进了个人规范和义务感的激活。他认为把个人福利的责任归因于自己,就能激活个人规范和产生义务感,从而有可能导致助人行为。施瓦茨(1977)曾指出,助人行为的四个步骤:与需要和责任知觉有关的激活阶段;与规范结构和义务感的产生有关的义务阶段(人们根据一般的规范和价值,在他们所处的特定的情境下构建一种规范);与反应的估计、评价、再估计有关的防卫阶段;最后,是人们做出行动或不行动的反应。施瓦茨的决策理论认为,特定的社会规范应用于具体情境时,人们是否根据规范来行动,取决于现有的条件(内在和外在的)是否从心理上激活了这些规范。他特别强调后果意识和助人行为的责任归因这两个人格因素对激活规范的重要作用,并且认为它们受当时情境的影响,即情境能唤起或激活责任意识的责任归因。施瓦茨认为,后果意识和责任归因是与亲社会行为直接相连的一般特征。它们虽然受情境的影响,但并不是决定情境和个人规范以及它们与之为相互结合的中介因素,而是亲社会取向的两个方面。它们如同价值和规范的认知结构一样,是稳定的人格倾向并影响到规范的激活和防卫。 波马扎尔和杰卡德( . 1978)指出的另一项决策理论,强调人们做决策时可获得的信息的重要性。人们根据当时有关情境和人格的信息,形成行为意向(Bchavior intentions)。行为意向决定了人们是否助人,根据该理论,个人做出行为的意向取决于两个因素:“(1)个体对于做某一行为的后果的信念,这要根据它对个体的价值来评价。(2)个体对于其他重要人物认为让他应当做什么的信念,这要根据他遵从别人的动机来评价。”(波马扎尔,1973)在他们两人的一项研究中,有献血意向的被试,53人实际了献血,102人没有献血。没有献血意向的99人中,只有2人献了血。意向和实际献血行为之间的相关为(P<)。在实验中,他们也测量了其它与助人相关的变量。如:献血经历、互惠、社会责任、需要等。他们发现这些因素对于行为意向的测量以及实际行为的预测没有什么帮助,然而,有些变量与行为意向有高相关。如社会责任与它的相关为,如果把社会责任作为对他人的一般定向来测量,那么它就具有预测行为的重要意义。与其他决策理论相比,该理论更强调情境相关的因素,它比一般有关人格定向的信息能更好地预测特定的行为。而施瓦茨的决策理论强调一般的人格特征,大大涉及个体的情境因素。综上所述,价值取向,特别是亲社会价值取向作为价值观的一部分,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受外界影响逐渐发展起来的,并且是亲社会行为的重要的动机因素。但是,正如社会行为理论指出的,在特定的情境下,亲社会价值取向未必能成为最突出的动机,它对亲社会行为的影响必须借助于情境的激活作用以及其他各种人格和情境因素。因此,结合其它因素来研究亲社会价值取向与亲社会行为的关系,更能全面地理解价值取向的动机作用。然而,社会行为理论试图用动机竞争或冲突解释亲社会行为,并把亲社会价值取向作为其中主要动机,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行为理论仍然不够具体精确。 章志光等人认为,关于事物对于个人或对社会的重要意义的观念,便是价值观(Values)。价值观是一种有层次的结构,因而也被叫作“价值系统”(System of value)。当一种价值观经内化而成为人的行为向导时,这就被称为“价值取向”(Value orientation)。近几年来,他们在中学开展了两项有关价值取向的试探性研究。如:董婉月的“青少年的个体—集体价值取向及其与合作行为的关系的实验研究”(1989)和刘磊的“个体—集体价值取向与合作行为中分酬规范关系的研究”(1990)。研究者认为,价值取向是一种较稳固的人格定型,教育在促使认知上的变化比促进价值取向的质变也许更容易。认知变化固然也能对人格结构的变化产生影响,但要见效可能需要时日和更为有力的教育措施。实验说明:价值取向不仅在个体身上存在,且有可能进行测查;个人的价值取向对社会行为有一定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并非都是直接的。在本实验中可以看到它是通过具体的动机(合作或竞争)和规范的认知(公平或平均)而发明,这里存在着许多亟待探索的问题,它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亲社会行为是个体社会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亲社会行为已引起发展心理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的重视,成为教育心理学家研究领域中的重要课题。促使儿童亲社会行为的发展,将有助于儿童更好的适应社会,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也有利于学校素质教育实践的深入发展。

亲社会行为是人与人之间形成和维持良好关系的重要基础,是一种积极的社会行为。它受到人类社会的肯定和鼓励。独生子女亲社会行为的产生和发展是同他们的道德行为的产生和发展相一致的。

简介

亲社会行为又叫积极的社会行为,它是指人们表现出来的一些有益的行为。人们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经常会表现出类似这样的行为,比如帮助、分享、合作、安慰、捐赠、同情、关心、谦让、互助等,心理学家把这一类行为称为亲社会行为。

要学会谦让;要学会分享;要帮助他人;要关心社会发展。助人不是居高临下的施舍,助人应该建立在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要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体察对方的感受。主人不仅仅需要热情,更需要智慧,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和方法。

亲社会行为的形成研究论文

过程:

1、知觉到需要。任何亲社会行为发生的第一步是注意到有事情发生并且判断是否需要帮助,如果需要很明确,人们就容易表现出助人行为。

2、个人的责任。决定助人行为的第二步是个人责任判断。

3、权衡成本和利益。

4、决定如何给予帮助。这是决策过程的最后一步。

扩展资料

形成原因

1、本能论:亲社会行为是由遗传决定的,为保证物种的生存而牺牲个体的内部机制。为群体利益而冒生命危险是利他主义的最高境界。

2、习得论:亲社会行为是在后天环境中不断学习而成的,是个体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3、社会交换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本质上是个人试图尽可能获得最大利益,同时又尽可能少地付出代价的社会交换过程。

4、社会规范论:人类道德准则中最普遍的成分是交互性规范。交互性规范是支配社会交换、保持社会关系中得失平衡的一个基本原则;社会责任规范是社会期待人们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听董大弹胡笳声兼寄语弄房给事(李颀) [4]

给孩子独自行为的机会:让孩子自己吃饭,帮助孩子让孩子学会自己上厕所,让孩子独自睡觉,自己穿衣服。稍大一点孩子帮助和指导他独自处理和分析问题。让孩子懂得控制情绪和约束行为:孩子常常会因为自己的要求不能满足而乱发脾气,家长应该预见性处理这些问题,按社会标准满足孩子的要求或者加以约束,不宜用强制手段处理,需要加以疏导和沟通。还有家长需要以身做则,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锻炼孩子的意志:在生活中、游戏中、学习中有意地培养孩子克服困难的意志,增强其战胜困难的勇气,让孩子学会坚持,培养孩子坚强、果断、勇敢、自制的品质。学会与他人和谐共处:常与孩子讲故事、玩游戏,教导孩子其他小朋友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谦让,互相学习进步,培养孩子与周围环境和谐一致的生活能力。让孩子学会对人微笑、打招呼、问好、尊敬长辈等。培养孩子的思维能力:可以引导孩子发现和探索问题,通过与孩子玩游戏、讲故事、绘画、听音乐等形式培养其想象力和创造力。现在的科技发达,我就尝试用数字产品帮助自己教育孩子,之后也试用果很多款名为“早期阅读”或“学字”的应用软件,都不是十分满意,要么是到后期课程需要交费,要么就是说是免费,但内置广告频繁,影响学习效果。直到朋友向我推荐了手机应用:《,猫。小;帅‘学,汉,字、》可积累识字量,养成阅读好习惯,快速适应幼小衔接。这真的是让我们做家长的轻松不少呢。

任何行为都会是由多重因素决定的,是个体特征和情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斯陶布()曾提出了一个社会行为理论(Theory of social behavior)来解释社会行为是怎样产生的。该理论把价值取向和其他因素结合起来,试图形成道德行为的综合理论。社会行为理论认为:人在发展中形成了各种动机,而人的行为多数是以目的性为特征的,所以应侧重于探讨追求期望的目的的动机,它把动机概括化为目的取向(goal)或个人目的(Personal goal)或目的取向(Goalorientations),目的是个人追求的最终状态,是由相互联系的认知网络组成的,其中包括对结果的评价相关的信念、思想和意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激活,环境(包括内在的环境)条件可以同时激活一个、二个或多个目的,且激活程度不同。我们可以把价值取向看作是道德领域中的个人目的。亲社会价值取向则是利他和不伤害别人的个人目的。斯陶布的研究发现,亲社会价值取向越强,人们对激活条件(身体或心理的困扰)做出的帮助行为就越多。换言之,人的亲社会价值取向越强,在特定情境中被激活的可能性就越大。亲社会价值取向体现为两种动机源:一是作为利他的无私行为的动机源,其目的在于帮助他人,是以他人为中心的。二是以规则为中心的道德取向为特征的动机源,目的在于坚持行为规则或原则。所以,两种道德取向的目的的不同,并且对行为产生不同影响。社会行为理论还认为,除了两个价值取向的动机源,移情(Empathy)是第三个主要动机因素。移情取决于三个条件:(1)初级移情;(2)对他人的积极评价;对他人的积极评价;(3)自我概念。初级移情是指儿童由于他人的不安所引起的最初的情绪反应。这是移情的最初形式(还不能称其为移情)。对他人的积极评价是亲社会价值取向的一个成分。亲社会价值取向是移情的动机因素。最后,自我概念影响移情。移情在某种程度上是从自我到他人的延伸,所以,人们更有可能对与自己相类似的人做出反应。缺乏精确的自我概念就难于以助人的方式扩展自我的界限。总之,社会行为理论提供了一个分析和预测亲社会行为的方法或思路。在特定的情境下,通过综合考虑各种动机因素有可能预测亲社会行为或对其做出较全面的理解或解释。 施瓦茨( 1968,1970,1977)是把内化的社会规范作为利他行为的动机因素。他认为内化的社会规范的激活产生对人的道德义务感,而义务感以及义务感的强度影响利他行为。他认为个人规范和对他人行为后果的意识,决定了情境能否真正产生道德义务感,而责任归因则促进了个人规范和义务感的激活。他认为把个人福利的责任归因于自己,就能激活个人规范和产生义务感,从而有可能导致助人行为。施瓦茨(1977)曾指出,助人行为的四个步骤:与需要和责任知觉有关的激活阶段;与规范结构和义务感的产生有关的义务阶段(人们根据一般的规范和价值,在他们所处的特定的情境下构建一种规范);与反应的估计、评价、再估计有关的防卫阶段;最后,是人们做出行动或不行动的反应。施瓦茨的决策理论认为,特定的社会规范应用于具体情境时,人们是否根据规范来行动,取决于现有的条件(内在和外在的)是否从心理上激活了这些规范。他特别强调后果意识和助人行为的责任归因这两个人格因素对激活规范的重要作用,并且认为它们受当时情境的影响,即情境能唤起或激活责任意识的责任归因。施瓦茨认为,后果意识和责任归因是与亲社会行为直接相连的一般特征。它们虽然受情境的影响,但并不是决定情境和个人规范以及它们与之为相互结合的中介因素,而是亲社会取向的两个方面。它们如同价值和规范的认知结构一样,是稳定的人格倾向并影响到规范的激活和防卫。 波马扎尔和杰卡德( . 1978)指出的另一项决策理论,强调人们做决策时可获得的信息的重要性。人们根据当时有关情境和人格的信息,形成行为意向(Bchavior intentions)。行为意向决定了人们是否助人,根据该理论,个人做出行为的意向取决于两个因素:“(1)个体对于做某一行为的后果的信念,这要根据它对个体的价值来评价。(2)个体对于其他重要人物认为让他应当做什么的信念,这要根据他遵从别人的动机来评价。”(波马扎尔,1973)在他们两人的一项研究中,有献血意向的被试,53人实际了献血,102人没有献血。没有献血意向的99人中,只有2人献了血。意向和实际献血行为之间的相关为(P<)。在实验中,他们也测量了其它与助人相关的变量。如:献血经历、互惠、社会责任、需要等。他们发现这些因素对于行为意向的测量以及实际行为的预测没有什么帮助,然而,有些变量与行为意向有高相关。如社会责任与它的相关为,如果把社会责任作为对他人的一般定向来测量,那么它就具有预测行为的重要意义。与其他决策理论相比,该理论更强调情境相关的因素,它比一般有关人格定向的信息能更好地预测特定的行为。而施瓦茨的决策理论强调一般的人格特征,大大涉及个体的情境因素。综上所述,价值取向,特别是亲社会价值取向作为价值观的一部分,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受外界影响逐渐发展起来的,并且是亲社会行为的重要的动机因素。但是,正如社会行为理论指出的,在特定的情境下,亲社会价值取向未必能成为最突出的动机,它对亲社会行为的影响必须借助于情境的激活作用以及其他各种人格和情境因素。因此,结合其它因素来研究亲社会价值取向与亲社会行为的关系,更能全面地理解价值取向的动机作用。然而,社会行为理论试图用动机竞争或冲突解释亲社会行为,并把亲社会价值取向作为其中主要动机,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行为理论仍然不够具体精确。 章志光等人认为,关于事物对于个人或对社会的重要意义的观念,便是价值观(Values)。价值观是一种有层次的结构,因而也被叫作“价值系统”(System of value)。当一种价值观经内化而成为人的行为向导时,这就被称为“价值取向”(Value orientation)。近几年来,他们在中学开展了两项有关价值取向的试探性研究。如:董婉月的“青少年的个体—集体价值取向及其与合作行为的关系的实验研究”(1989)和刘磊的“个体—集体价值取向与合作行为中分酬规范关系的研究”(1990)。研究者认为,价值取向是一种较稳固的人格定型,教育在促使认知上的变化比促进价值取向的质变也许更容易。认知变化固然也能对人格结构的变化产生影响,但要见效可能需要时日和更为有力的教育措施。实验说明:价值取向不仅在个体身上存在,且有可能进行测查;个人的价值取向对社会行为有一定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并非都是直接的。在本实验中可以看到它是通过具体的动机(合作或竞争)和规范的认知(公平或平均)而发明,这里存在着许多亟待探索的问题,它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论文青少年偏差行为研究

学生问题行为的现状分析与对策论文

中职教育阶段是学生人生观、价值观逐渐形成的关键期。教育有的放矢。同时,提高学校对学生管理和教育的科学性,改善学生现状,使学生能健康成长,成为社会真正需要的人才。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笔者此次研究采取了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和文献研究法。从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随机抽取中职生350名进行测试。发放问卷350份,回收342份,回收率为97、7 %经过筛选和统计处理,保留有效问卷339份,有效率为96、9%。本次问卷数据统计采用的是spss16、0。另从各个班级甲随机抽取20名学生进行了集体访谈,验证和改进了通过问卷统计得出的学生问题行为产生的原因及结果。

二、中职学生问题行为现状分析

1、考试焦虑

(1)面对考试,缺乏自信心。中职学生在人学前学习成绩相对来说处于中下等水平,由于其个人学习能力的限制,其学习成绩难以达到理想的状态,学生在面对一个相对陌生的环境和测试内容时,保持很好的心态是需要充足的自信心的,由于自身能力、考试环境等的限制,其自信心的缺乏就导致了其出现考试焦虑的问题行为。

(2)作弊心理。过度渴望获得优秀的学习成绩,但又知道自身能力不足,就会导致学生采取作弊手段。但在日常学生教育中,他们明自了作弊被发现的话会受到极其严重的惩罚,因此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3)外界影响。家长、教师和同学会依据考试成绩来评定学生在校表现,学生的学习成绩优劣直接影响了自己在外人眼中的形象。在这种压力下,学生们在考试前难免焦虑万般,造成考试失常等非正常行为。

2、学习适应不良

(1)对于新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不适应。由于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在课程上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上也有很大的不同。职业教育的内容导致学生没有跟上教学环境的变化,逐渐厌烦学习,出现学习适应不良的问题行为。

(2)学习目标模糊。学生为了上学而上学,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自然缺乏明晰的学习规划,在学习过程中得过且过,相应产生了学习适应不良的问题。部分学生在以往的学习生活中就养成了一种学习惰性,这种性格在任何学习环境下都会产生学习适应不良的问题。

3、攻击行为

(1)个性理解偏差。一些学生对于社会和自我的认知还处于迷茫阶段,对于如何正确的展现自己的形象存在认识误区,把攻击别人看作是自我的强大的表现。

(2)环境适应性差,未能及时转换自身地位。学生升人中职院校,从原来的高年级学生突然变为低年级学生,他们无法适应这种地位转变,心甲自然就会产生相应的问题想法和行为,很容易采取侵犯别人而改变自己的地位的方式。

(3)新集体的组建,虚荣心作祟。学生进人一个新的集体,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新的集体中暂露头角,为了这种虚荣心,部分学生就开始寻求受关注的途径。在虚荣心的驱使下,故意产生攻击性行为,以达到满足虚荣心的愿望。

(1)性格胆小。部分学生生性胆小,在日常生活中就畏手畏脚,很少勇敢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这样的行为在长时间的重复下会成为一种习惯,进而统治着学生的行为和言语,禁锢着学生的思维,是学生在亚健康的状态下成长。

(2)畏难情绪。中职学生的能力和技能相对来说处于初级水平,而社会发展和行业发展一直处于前沿领域,在作业和竞赛中学生面对的都是社会需要的问题。中职生在接受普通教育的过程中就倍受打击,在这甲又是一系列的困难,重重地障碍使他们开始逃避困难,逐渐成了问题行为。

(3)兴趣淡薄。在校的部分中职生对于人生缺乏一个明晰的认识,长时间处于一种混日子的状态。他们对于周围的事情缺乏兴趣,缺乏一双发现美、发现幸福的眼睛,终日昏昏沉沉,不参与集体活动。

(4)传统教育的弊端。这是一个关键的原因。教育的导向是受教育学生的发展方向,传统教育是一种内敛式教育,自然就会培育出大量的内敛式学生,而过度的内敛就是退缩,长此以往就形成了问题行为。

(5)面子心理。这在我国是一种社会普遍心理。为了不丢面子,学生们就会不去主动去做一些挑战性的事情,而是抱着看笑话的态度,看着参与活动的人因为没有做好而丢面子。这种负面心理,会导致人缺乏勇气,在面对新事物时勇气不足,缺乏自信,不断退缩。

(6)缺陷型的家庭成长环境。家庭是学生的第一成长环境,其对于学生的影响是原发性的。中职学生有相当比例的学生来自于农村,这些学生的家长倾向于让学生少惹是非,诸事少出风头。经过十几年的培养,学生一般不愿在公众面前展示自己,形成退缩的问题行为,影响学生健康发展。

5、神经质

(1)心理发展不成熟。大部分中职生年龄处于14—18岁之间,其心理发展还未达到成熟。心理发展不成熟导致学生不能熟练应对变化的环境,在环境的转换间他们不能及时转换自己的身份和心理,容易导致一种不成熟行为的发生。

(2)心理敏感期。青少年的心理处于成长期,其心理相对来说较敏感。而环境的变化是不考虑学生的敏感心理的,这样在环境和心理之间呈现失衡的状态,结果就是学生不理智的行为的发生,出现神经质的问题行为。

6、违纪行为

(1)家庭教育的错位。学校中有很大一部分学生是独生子女在家庭教育上主要形成一种个人主义价值观。在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导引下,学生无视他人和学校纪律和利益,过度维护自身利益,以致侵犯他人利益和违反学校纪律。

(2)学校校纪教育存在缺陷。学校的校纪教育未考虑到学生的生长发展的历史环境,只从当前学校的要求,强调学生的成长,导致学生对校纪产生逆反心理,违反校级,以表示自己的不满和反抗。

(3)学生法纪观念薄弱,道德意志不坚定。部分学生在社会上就漠视法律,进了学校后对于校规校纪依然熟视无睹。学生道德意志薄弱,为了图方便和舒服,无视学校纪律,倒向了不道德的一面,产生部分违纪行为。

(4)教师的负面影响。部分教师由于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宽松要求,导致了一些陋习的附身。在校园中难免会显现出来,给学生以恶劣的影响。一些学生会利用这个漏洞为自己的违纪行为作辩解,从而进一步恶化自己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

总体说,学生产生问题行为的根本原因是来自其成长的内外部环境不协调。这种不协调导致了学生发展的过度压抑或者过度释放,从而形成了种种问题行为。

三、对策建议

1、开展素质拓展训练,提升学生自信心,克服考试焦虑

学生的问题心理和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处于潜伏状态,特别是在正常的教学环境甲,学生会潜意识的把自己的非常规行为和心理隐藏起来。因此,教师需要尽力去发现学生的生存状态,发现真实的学生。

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拥有华北地区齐全的素质拓展训练中心,在学生中普及素质拓展训练,不但可帮助教师发现学生的生存面貌,还可帮助教师干预学生的心理行为,辅助学生健康成长。

在素质拓展训练的过程中,教师既可作为旁观者,也可作为参与者。

(1)教师作为旁观者,应利用文字、图像和视频等手段详细记录下来学生的行为和言语,特别是注意细}i的观察、记录和思考,心理活动是通过细微动作表现出来的,看到了学生的细'i,就看到了学生的内心。这些材料是教师在以后工作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心理干预的重要参考资料。

(2)教师作为训练活动的参与者,在培训过程中,应帮助那些自信心不足的同学,为他们加油打气,协助其完成各项看似危险、困难的培训。这种实然性的辅助可帮助学生克服内心的畏惧心理,这种自信会在其他活动中产生相应的正迁移,提高学生面对陌生、困难事情时的勇气和自信心,从而在参加考试和其他活动时排除焦虑情绪,从容应对,取得优秀的活动成果。

2、调整素养课结构,培养学生优秀的学习习惯

素养课在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已作为一项常规性课程开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在素养课期间对学生进行心理干预,应优化、转变、提升素养课教学内容,加大对于学生心理素养的教学内容和教育力度。

(1)在素养课上,教师应向学生们传递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性,使学生对知识和技能有一个理性的认识,不再对学习是否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2)应通过替代性强化的途径,即举出若干优秀学习习惯对一个人学习的'重要性的例子,最好使用音频资料,用直观的形象给学生直接的视觉、听觉和心灵冲击。

(3)在每一次素养课程之后,应要求学生写出自己的课程感想,做出下一周的学习计划,学习计划应尽量贴近学校正常的教学安排。

(4)在新的一次素养课上,教师应带领学生对班甲每个同学进行评测,及时给与学生反馈,强化其思想意识。经过这种周而复始的强化,在优良学习行为的导引下,学生会逐渐正视学习,对学习产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进一步加强优良的学习习惯。

3、建立“心灵氧吧”,弱化学生的攻击性行为

学生出现攻击性行为的主要原因是自我心理疏导不畅,导致了异化的心理释放方式。教师在面对学生的攻击性行为时,尽量不要采取强制性制止措施,这样会增加学生扭曲心理,导致问题升级。在干预学生的问题行为时,一定要从学生的心理人手,采取疏导的方式,弱化学生的激烈情绪,消除其问题行为。

每一个教师都应做一个“心灵氧吧”。教师在遇到学生出现攻击性行为时,应立刻转化为一个“心灵氧吧”。制止学生攻击性行为发生,及时了解学生出现问题行为的原因、发展历程,甚至是攻击性行为的发展历史。通过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导,用言语教化、行为指引和替代性行为引导学生认识到攻击性行为的无理性和无道德性,从学生内心否认攻击性行为的可取性。

学校同样需要建立实体性的“心灵氧吧”,设置专业的心理咨询教师,心理调解室,帮助学生在必要情况下释放强烈的情绪和行为。

4、全员参与校园系列活动,淡化学生的退缩心理

当前,中职院校部分学生存在退缩心理,贫乏的活动参与度是导致退缩心理的关键因素,同时造成了学生贫瘩的生活内容,久而久之,产生一系列其他心理和社会问题。学生每年举行了大量的种类不同的活动,但从参与人员看,主要为学生社团、学生会和班级积极分子,而其他同学参与的却较少。参与度不同导致了学生之间的分化,给班级和学校管理造成负面影响。

教师应鼓励所有学生参与校园活动,特别是对那些存在退缩问题行为的学生,应鼓舞他们参加一些团体性的、难度低、成就感大的活动,在这类活动中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价值、能力,逐步树立起科学的自信心,摆脱退缩心理。

5、完善社团体系,促进学生社会化进程

神经质其实是一种人的社会化偏差现象。由于人的社会化程度与其自身生理素质和生存环境之间存在较大距离,导致其他人认为其活动非正常,处在神经质的状态。解决这类问题的途径就是辅助学生正常的进行社会化,表现符合其身份的言行。

教师在对这些学生进行心理干预的最优途径就是给学生创造一个相对简单的社会环境,促使学生融人这个小社会,感知自己行为的规范性,主动使自己的言行正常化,社会化。在中职学生设立有众多的学生社团,这对于学生的社会化是一种能够得天独厚的环境。但当前中职学生的社团建设还需要继续提升空间,才可满足学生社会化发展的需要。例如,学生社团缺乏特色的社团文化,正规的社团制度未建立起来,没有固定的社团活动空间,部分社团活动设施的空自,社团成员的成长档案的缺失,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了社团丧失了其举办宗旨,未达到其应有的效果。

完善社团的体系,建立规范的社团制度,营造特色的社团文化,积极吸引学生加人社团,争取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个社团的目标。在社团活动,教师和学生可以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使学生体验不同的社会角色应该具备的素质,包括思想、言语、行为、服饰等等。以同学们对于各种自身的表现进行他评和自评活动,使学生意识到自身思想、言语、行为和服饰等方面存在的病态现象。同时指导学生表现出规范、正常的行为方式,使其体验到科学的言行给其带来的快乐感、幸福感,导引学生渐进正常的社会规范,消除神经质行为,成为一名规范的学生。

6、深化素质大讲堂的内涵,增强学生的法纪观念

学生频繁出现违纪行为的第一因素即其对校规校纪认识的空自性或模糊性。增强学生的法纪观念,是在思想上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关键。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为学生开设素质大讲堂,是对学生进行集体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教师要把其作为干预学生心理行为的一种手段,需要深化素质大讲堂的内涵,活化其运行方式。

科学研究证明,听觉、视觉所给人带来的记忆的深度和长度要远远落后于亲身体验所带了的记忆的深刻。因此,教师需要把素质大讲堂深化作素质大世界,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刺激学生各种感官,促使学生对于课堂内容的深刻性增强。

把素质大讲堂以完全体验式教学进行,设置各种违法违纪和遵纪守法的案例、情景,令学生模拟走人法纪环境,教师在这样的环境甲和时间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规范、引导,让学生明自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培养其科学的价值观。

教师的这些干预在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同样适用,但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不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这些干预措施同样可进行复合式运用,以达到心理辅导“1+1>2”的效果。

青少年冒险行为研究相关分析论文

我国就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现象的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犯罪中绝大多数是心理扭曲后,不同的犯罪行为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在同一个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出现。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青少年犯罪心理学分析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心理分析》

摘要: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社会注目的一个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不断增多,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最高,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重视。本文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且分析了他们犯罪的心理因素。

关键词:青少年 犯罪 心理分析

作者简介:梁军,甘肃联合大学政法系教师,讲师职称,2009年兰州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据南方某市教育局老师估计,跨校跨区的校园敲诈勒索事件占到整个校园敲诈勒索滋扰事件的60%左右,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问题少年”。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给我们的家庭和学校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众所周知的药家鑫案又给我们每个家庭每所学校甚至每个人都带来怎样的反思?“青少年犯罪”在世界范围内被列为吸毒、贩毒、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呈现逐年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对社会稳定造成很大的危害。当然,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音有很多,其呈现出的特点也是多样化的。本文就综合考虑阐述一些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

(一)犯罪呈现“疯狂性”和“突发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进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向歧途;由于年轻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一般来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的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的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青少年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有的仅仅是为了偷点钱去上网而杀人。

(二)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然性

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既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如:浙江校园暴力升级,学生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这个学校的学生为了对抗黑社会对他们正常的学校生活的干扰,组织了一个组织,并购买了一只猎枪来保护自己。他们弄的这个团伙是一种偶合性的临时纠合,而并非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虽说他们能是偶合性的团伙,但他们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是非常大的,对于这样的团伙,学校要是发现一个及时解决一个,把他们都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三)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

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往往是出于好胜好奇,对照模仿,其目的往往是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他们的行为多数是模仿电视、电影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有的是同学或朋友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自我的“天不怕,地不怕”而犯罪。有的出发点是为了偷钱,却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这也可见青少年犯罪行为的严重盲目性和不计后果性。

(四)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和逆反性

青少年虽年幼无知,但同样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和自主,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利和尊重,不愿意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他们轻则对抗,重则予以报复。

(五)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四高一低”的趋势

即: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例偏高;14岁至18周岁年龄段强奸、抢劫犯罪比例偏高;18周岁至25周岁年龄段盗窃、抢劫犯罪比例偏高;农村青少年犯罪比例偏高及青少年违法犯罪年龄低,潜伏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分析

我国就目前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现象的调查中发现,青少年犯罪中绝大多数是心理扭曲后,不同的犯罪行为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在同一个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出现。

(一)“攀比嫉妒”心理

这是造成心理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总觉得社会对他来说不公平,别人有的自己却没有,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于是就有夺回“应得”的欲望和冲动。如“某中学一位年仅13岁的中学生张某,家庭条件也不错,但是因为同班同学有一辆轻骑摩托车,张某要父母也给他买一辆,未能如愿,于是他就开始想办法,在某一天中午十二时许,张某趁邻居曾某家无人,翻窗进入屋内,盗得现金3850元,2000元首饰。张某正准备享受其得来的胜利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就张某而言一个年仅13岁的中学生,对于同班同学的一辆轻骑摩托车,就能产生如此大的攀比嫉妒心理,这是非常可怕的。现在的孩子生活非常优越,他们怕吃苦,怕受累,不愿干活,提起学习就摇头,连学生最起码的作业有时候也得让家长代劳。轮到自己打扫卫生、大扫除之类的,家长们得拿着扫帚去“义务劳动”,这些家长的行为真让人费解。

(二)“孤注一掷”心理

这相当于赌徒的心理。他们把人生看成是一场赌博,认为“赌注越大,得利越多”。甚至认为“这年头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些青少年心理一般都孤僻,不爱与人沟通,他们往往发生在单亲家庭。他们缺乏父爱和母爱,缺乏人生坐标的指引,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不考虑别的因素,我行我素,我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对于社会公德、法律、公约等一概不看、不问、不知。对于自己所做的事情已经触犯法律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负什么责任也不知道,这些青少年的存在对社会的危害性特别大,建议社会多关心、开导这些青少年。这些青少年的存在对社会的危害性特别大,建议社会多关心、开导这些青少年。

(三)“浓缩人生”的心理

一些青少年心理深处有这样的想法“艰苦一辈子,不如潇洒走一回”,“吃苦一辈子,不如享受一阵子”,“多活几年受苦受累,不如少活几年图个快活”。有的人甚至认为“只要今天能享尽天下福,过上神仙般的日子,即使明天与世无缘也值得”。在青少年犯罪团伙中绝大多数承认自己是为图一时享受、刺激和痛快。这些青少年都是“享乐主义者”,“怕苦、怕累、多享受”是他们的宗旨。他们大多都没有什么理想,也不想有什么成就。如果有理想的话那就是“吃喝玩乐”。这种人和“寄生虫”没什么分别,只知道寄生在社会身上,从不对社会做什么贡献,吃喝玩乐虚度自己的一生,这样的心理不值得推荐。

(四)“青春期的浮躁”心理

个别进入青春发育期的女孩子,由于受家庭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好奇心强,求富心切,急不可耐。一旦自己的愿望不能实现,就情绪浮燥,感情冲动,丧失理智,就走向极端,不惜挺而走险。如“去年五月,某公安机关抓获一少女,不仅自己卖淫,而且还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像这样的一位生理进入发育期的女孩子,对“性”有无知感、探索感。脾气暴躁属于发育期综合症,某件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对于能赚钱的行业,不识别它的好坏以及合法性,只要能赚钱就干,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正确的性教育,可以使青少年树立科学、健康、进步和有益的性观念,提高他们在性问题上的辨别力、鉴赏力和选择力。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我们不仅受自己传统文化的影响,而且必然收到外来文化的冲击,性的各种信息和思潮靠禁是禁不住的,不向青少年传授科学的性知识,非科学的东西就会影响他们”。只有向青少年传授正确的性知识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减少社会上的青少年“性”犯罪。

(五)“法不责众”心理

一些青少年认为“法不责众”,“法也不难治众”。中国这么大,违法犯罪经常出现,“混水摸鱼,被抓获的是少数”。在调查心理青少年犯罪中,就有80%明知违法,触犯了法律,但又普遍心存侥幸。有的甚至认为我不够法定年龄,即使进去了,我还是尽快出来,不相信,甚至认为不可能会绳之以法。如:小强和小明均出生于1994年,2010年两人因涉嫌抢劫被逮捕。后来,两人分别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年。听到判决,两人傻了,不是说未成年人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吗?我国《刑法》的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她的家人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根据刑法的规定这个案件中的两位少年已经犯了罪,犯罪以后认为自己不是成年人,不够刑事处罚年龄,这是明显的无知性,这是“法盲”的表现,他们能根本不知道法律是怎样规定的,也不学习法律,最终导致了受到法律的制裁,后悔也晚了。

(六)对某种事物的“好奇”心理

由于社会上的阅历浅,辨别事物是非的能力差,缺乏正确的、良性的、积极向上的诱导,好奇心驱使青少年去干某种事情,去体验某种享受。如:一位品学兼优的少女禾某,因好奇去吸毒,结果沦落到以卖淫换取毒资的地步。这个案例中的少女乔某,只是因为看到别人吸毒,心想,这是什么味呀?这种心理驱使她去尝试,结果上了瘾,不能自拔,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七)“贪慕虚荣”心理

因贪慕虚荣而走向犯罪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最突出的。现在青少年受西方资本主义享乐观的深刻影响,认为自己这一代就应该吃好、穿好、玩好。处在这种负面的阴影下生活,青少年的身心在高消费的虚荣心的强烈驱使下就开始偷、抢、等等,利用各种手段满足自己的强烈愿望。

综上所述,青少年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不成熟,有的就是跟在一起玩,从思想上根本不考虑这件事为什么要干,能干不能干,干了以后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些后果严重不严重。这些严重的后果对自己有没有影响,有些青少年在他们的思维中就没有罪与非罪的界限,只知跟在后边瞎胡闹,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因此,我们的家庭、学校以及整个社会不得不重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宣传的进一步落实,或许会对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犯罪的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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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湛.预防青少年犯罪要内外并举.人民日报.200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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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青少年心理问题日益增多,应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研究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了解青少年心理健康存在的原因,进而探索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是教育机构的重要职责与义务。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青少年心理健康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目前,威胁我国青少年学生健康的心理行为问题日益突出,心理障碍是青少年学生产生心理行为异常,甚至导致犯罪的主要诱因。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调查法,依据青少年这一年龄段的特点,结合大量的实践经验,对青少年的心理状况进行了调查与研究,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青少年;社会;心理健康

在社会不断进步的21世纪体质健康研究工作更具有新的时代特色,尤其是针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成为当前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重点,是当前学校体育课程改革的主要目标。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健康”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法、调查法,依据青少年这一年龄段的特点,对青少年的心理状况进行了调查与研究。

1青少年心理问题的成因

有关文献报道近40%的中小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最大的因素来自家庭,家庭关系不和、亲子关系紧张以及家庭教育失当是造成青少年心理问题的主要家庭因素。这种家庭的青少年心理相对敏感、多疑,心理承受能力差,自责、自我否定是他们的主要心理特点。这些因素的影响,使中学生们面临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对许多问题感到迷茫和困感。其次是学习,围绕着学习产生的问题是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主要部分,激烈的竞争,传播媒介的影响。加上学校过于强调升学率,致使家庭、学校只重视对学生的知识传授和智力因素的培养,忽视了学生心理健康的发展。具体表现就为恐惧、厌学。虽然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减负”、不搞排名,但学生课业繁重,月月排名,如此激烈的竞争,使得学生的精神压力越来越大。对青少年来说,学习成绩的好坏直接影响今后的升学,使得他们的心理素质包括情绪、性格、自我意识、人格倾向、社会交往与适应能力等方面往往处于自发形成和盲目发展的状态。最后是社会环境与人际交往,随着社会浮躁、急功近利的情绪感染,甚至是影视作品所追求的享乐、暴力等不良风气,都会对他们人生观、价值取向产生影响。青少年对友谊的珍视与渴求,以及情感丰富的特点使得他们在人际交往中特别重视感情的交流,当被人误会、议论甚至发生纠纷时,往往就会自我封闭,自我否定。

2青少年的心理现状

中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主要症状表现为缺乏耐力、容易被人误解、思想不集中、缺乏自信心、爱操心、缺乏观察力、过于担心将来的事、容易动怒、父母期望值过高、缺乏决断能力等。随着现代社会发展竞争性的增强,家长和社会对青少年的期望水平越来越高,导致在校青少年精神压力越来越大,过重的精神压力严重影响着他们心理健康发展。

自主能力和适应能力差

被父母疏远、娇生惯养、在家称大王在外懦弱的儿童,腼腆抑郁的青少年等都经常因孤独而烦恼。这类儿童和青少年,和大家一起做某件事时,由于技术差、经验不足,经常感到失败的威胁。因此,感到和大家一起玩还不如一个人玩。从中学升入大学,需要培养自己独立生活能力,而一些学生从一切都由父母操办进入一种一切靠自己动手的生活环境,感到无所适从,有些同学甚至把脏衣服打包邮寄回家清洗。不能很快适应生活环境导致一些同学情绪不稳,甚至有人萌发了退学的念头。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差是目前青少年心理健康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不能正确对待激烈竞争的学习环境,感觉人际关系协调困难

由于学习成绩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未来就业选择等方面,学习压力增大,导致一些学生学习信心上的失落。由于青少年都来自五湖四海,家庭背景、个人素养、生活习惯都各不相同,感到沟通困难,找不到一个可放心的,无利害冲突的倾诉对象,长此以往,就易形成青少年中人际敏感、偏执、冷漠的心理倾向,危害了他的学习和生活。

不能正确对待生活中的挫折打击

青少年对成功期望值过高,当遇到挫折、生活不幸时都会将他从豪情万丈的理想世界里拖入到痛苦的现实深渊中,所谓自责就是责备自己。当发生不如意的事情时,不认为是他人的问题,而经常认为是自己不好,对自己所做的事抱有恐惧倾向,称为自责倾向。这种倾向走向极端就会过低评价自己,自责、自我卑视、自我轻蔑。这种状态是受悲哀和忧郁情绪支配的,调节不好会极大地影响青少年自信心及积极人生观的建立。如果不能正确引导,势必会引起他情绪上的强烈反弹,特别是情感上的纠葛,更容易引起消极情绪的蔓延。如果不能尽快摆脱情绪上阴影,就会对意志力不坚强,自控能力差的人产生不利的影响,以至于酿成悲剧。有时无缘无故地想大声哭、大声叫,或者一看到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拿到手,毫无理由地想到远处去,或想死,这些称为冲动倾向。这种想干危险的事或愚蠢的事的观念,是因为内部具有焦虑倾向而产生的。

3对策

人的大脑与肌肉的信息是双向传导的,即神经兴奋可以从大脑传至肌肉,也可以从肌肉传至大脑。有关研究也早已证明:心理疾病长期得不到改善便会通过一定途径导致生理疾病。无论是心理疾病还是生理疾病,如果不能得到及时而有效的预防和治疗,就会有可能相互转化,导致病上加病。所以,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增进健康,对预防和治疗生理、心理疾病,确保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极为重要。体育运动与自然的身体活动相比,无论是强度、内容还是运动形式等方面都不尽相同。例如,短跑要求较短的反应潜伏期、良好的运动距离知觉和运动速度知觉。又如,足球比赛需要了解队员位置,要求有较大的注意范围,既要带球前进,又要防止对方拦劫,需要善于分配注意。几乎任何运动项目,都要求运动员有勇敢、坚持、不怕困难、团队协作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乐观、友爱、偷快、豁达等多样的感情,上述心理活动和心理特征,就一个人的自然发展水平来说,当然不能满足运动学习和运动竞赛的需要。但是,在学生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运动水平或战胜对手而进行的运动活动中,原有心理水平便慢慢获得提高。也就是说,体育运动的新需要与原有心理水平的矛盾,推动了心理的发展。因而重视体育教育,加强体育锻炼,增强生理与心理的抗压能力,对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有着积极影响。科学的体育运动能增强体质,通过体育运动,可使身体正常发育,为心理健康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体育运动是一种积极的主动活动过程,可以有效塑造人的行为方式,因此也能促进个体的心理健康。社会竞争的下移使广大中学生饱受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压力,患有心理障碍的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不容乐观。随着素质教育不断学入发展,心理健康教育已越来越受到教育界和心理学界研究者们的高度重视。第三次全教会把心理健康教育确定为德育的主要内容,予以重点关注,要求“针对新形势下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的社会适应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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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梁兵.关于高中课外体育活动的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一、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概念及标准

心理健康是一种良好而持续的心理状态与过程。由于确定青少年心理健康标准的依据不同,国内外学者提供的判断标准有所不同,侧重点也有差异。例如:马斯洛认为充分自我实现的青少年就是心理健康的青少年。而美国学者阿特金森认为,对自己的能力有正确认识、能够承担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具有稳定与协调的人格结构的青少年才是心理健康的青少年。总体来看,心理健康的青少年具有以下几种标志:一是能够全面地认识自我,有良好的自我意识,能够做到自知自觉,既对自己的优点长处感到自豪,又不因自己的缺点而感到沮丧,保持自尊,自信;二是有理想,生活有目标,既有敢于拼搏的勇气,又能正确地看待生活中的挫折,做到“胜不骄,败不馁”;三是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能够接纳他人的短处,以包容、积极的心态与人交往,在相处的过程中,尊重多于嫉妒,信任多于怀疑,欣赏多于憎恶;四是当遇到外界刺激时,有较强的情绪控制能力,保持行为协调,心理平衡;五是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对待事物乐观开朗,满怀希望,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进取态度。所以,心理健康的青少年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生活上多持有一种积极的、开放的、现实的、辩证的、通达的人生态度。

二、青少年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

著名心理学家威克曼根据青少年不适应行为的指向将其分为外攻性问题和内攻性问题,外攻性问题与对待他人有关,如旷课、挑衅、反抗、不合作、撒谎、盗窃、打架、破坏公物等叛逆行为;内攻性问题与对待自我有关,如退缩、消极、悲观、自卑、自残、自杀等自我贬低行为。威克曼的研究还发现,无论是教师还是家长都更加注重外攻性问题,高估其严重性,并想尽方法对青少年的叛逆行为进行约束。而时常被忽略的是具有自贬性的内攻性问题,其往往是青少年出现叛逆行为的根源。所以,心理健康研究人员更加重视青少年的内攻性问题。只有真正走进青少年的内心世界,设身处地地了解他们,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我国青少年常见心理健康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外攻性问题

1.自私

都说“自私自利,是立人达人之障”,但是处于转型期的青少年都会有不同程度上的自私心理。当今社会竞争激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风气盛行。所以,有很多人说,自私是人之本性。正如一句民谚所说,自私自利从来弄不明白,究竟它是全人类的一部分,还是全人类是它的一部分。其实,当婴儿刚出生的时候,他的自我概念如同一张白纸。在经过无我有物、有我无物和物我整合三个阶段的顺序发展之后,儿童健康的自我概念才逐渐发展出来。在这个三个阶段的过程中,家庭和社会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家长对孩子过分宠溺,并灌输类似“只扫自己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不良思想,以及社会上的负面影响,导致有些青少年仍然停留在有我无物的阶段,并没有把主观和客观、自我和环境有机整合起来。这种由自我概念发展障碍所导致的强烈的自我中心意识,在行为表现上就是自私和没有责任感,凡事只看到自己而不考虑他人的感受。这就会间接地导致青少年出现人际交往危机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自私不仅仅是一种不健康的自我观念,同时又是引发其他异常心理和行为的根源。

2.叛逆

引起青少年叛逆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原因是由于身心发展不同步。青少年时期身体迅速发育,使其产生长大成人的感觉,觉得自己可以不依赖家长、老师独立做很多事情。但是事实上,青少年时期只是人生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时期,其能力还是不足的,思考问题还是幼稚的。所以,在家长和老师眼中,青少年仍然是需要指导和照顾的小孩儿。这种理想与现实的反差,自然会引起青少年内心的反感,他们的成人感驱使他们去反抗。由于担心自己的存在被忽视,青少年往往也会做出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以渴求标新立异,引人注目。叛逆心理虽然没有发展到不健康心理那么严重的程度,但是当它遭受刺激,反应强烈时却也是一种反常的心理。它虽然不等同于变态心理,但是已有变态心理的特征。从成都发生的“沈鹏弑母”案,到温州发生的砍死奶奶案,再到广东发生的少女杀死奶奶案,这些接二连三发生的杀害至亲的案例说明,对青少年的叛逆心理一定要加以重视,平时要能注意到孩子细微的心理变化,及时地与其沟通,尊重孩子的想法,平等地交流。

(二)内攻性问题

1.抑郁

常言道:“少年不知愁滋味。”但是这句话渐渐被日益严重的社会心理健康问题所打破。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因为各种各样的心理压力而饱尝愁滋味。因为青少年不需要承担来自家庭、社会的压力,所以很多人不理解为何青少年会抑郁,会有解不开的心事。但是,单就学业压力、家庭问题、交友障碍这些成年人看似微不足道的问题就足以摧垮部分孩子的心理防线。青少年的抑郁症的主要原因可以大致分为两个方面:

(1)内在因素,即与青少年本身的性格特征有关。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每个人的性格也多种多样,各有不同。有些孩子天生性格外向、乐观,凡事都往好的方面想,对生活抱有正面积极的态度。而有些孩子,则性格内向、文静,不爱与人交流,孤僻多疑,常常注意事物的消极面,不善于表达自我内心情感。当生活中遭受意外挫折时,他们更倾向于自我封闭,逃避现实。第二种类型的青少年往往是抑郁症发病的高危人群。

(2)外在因素,即与家长的教育方式及社会影响有关。家长望子成龙心切,学校课程紧张,学习压力大给青少年造成极大的思想负担。有相当一部分青少年抑郁的原因是家庭的教育方式不当。父母给孩子提供了优良的物质保障但却忽略了与其心理上的沟通。同时,社会上评断标准的失误也是导致青少年抑郁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过分地重视学业成绩,而忽略孩子内在品格的培养,认为成绩好的孩子就是好孩子,成绩不好的孩子做什么都不对。长此以往,青少年生活在迷茫,不自信,忐忑之中,变得越来越不爱讲话,继而引发抑郁症,从而引发一系列严重的社会问题,酿成一桩桩的悲剧。

2.自残

据调查证实,有自残行为的青少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他们把自残行为当作宣泄内心压力的一种方式。自残与自杀有着本质的区别,自残者也许没有自杀的念头,仅仅是希望通过残害自身身体的方式获得快感。常言:“身体发肤授之于父母。”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青少年如此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总体而言,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家庭的因素。不和睦的家庭,过多的童年不幸,父母管教太过严苛,或者经常性地遭到辱骂殴打等,都会引发青少年的自罚、自残行为。二是自我施压。有很多青少年太过追求完美,如果没有达到自己预期的成果的话,便会用自残的方式进行自我惩罚。三是从众效仿心理。据有关报道,两名台北中学生为表义气,竟约定同时用刀具割手腕,然后用相同的手帕包扎以作为标记。此等自残行为竟被同学们认为颇有勇气,十分英雄,纷纷效仿。青少年思考问题的方式还不成熟,很多时候都是在盲目地追逐他们所认为的“潮流”。近些年来,青少年的自残现象已经越演越烈,各种关于青少年极端自残行为的报道屡见不鲜。

3.自杀

这是人们最不愿看到的一幕,孩子对于家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何青少年自杀率居高不下?自杀可以分为:自杀威胁和自杀行为两类。前者是想用自杀对抗家长和老师的管教,动辄以自杀相威胁。这种行为可能源自于对于自我自尊心保护的逆反心理,其内心还是希望更好地生活。而后者则是由于悲观厌世所致,丧失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往往这种青少年都深深地遭受常年抑郁的折磨,找不到人生的方向,看不到自身存在的价值,觉得生不如死,以至于产生轻生的念头。无论是作为一种手段的自杀,还是作为一种目的的自杀,都反映出一些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三、影响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因素

(一)家庭因素

不管何时,家庭教育的地位永远是最重要的,父母在孩子的人格塑造培养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所以,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往往就是引发青少年心理问题的根源所在。不恰当的家庭教育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溺爱型。现如今,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家长过分宠爱孩子,迁就孩子的不合理要求,自我感觉是爱孩子的表现。但事实却是害了孩子,过分地溺爱,养成了一个个任性、自私的“小皇帝”和“小公主”,不懂得分享,难以合群。放任型。有些家长对孩子的成长漠不关心,优点不给予表扬鼓励,缺点不给予纠正。自认为这样做是效仿西方的自由教育方式,还有助于养成孩子不骄不躁的好品行。殊不知,家长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指路灯,明确地告诉孩子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这样才能保证孩子在人生轨道上有着正确的行驶方向。此外,家长不注意自身的道德、思想修养,不良行为潜移默化地侵蚀着孩子的心灵,使孩子养成了我行我素的不良行为和蛮横不讲理的不良品性。专制型。家长对于孩子的生活干涉过多,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孩子应该听从自己的所有安排。孩子缺乏自己独立思考的机会,同时也丧失了私人的时间与空间。如果孩子稍加反抗,或达不到家长的预期要求,就粗暴地对待孩子,甚至出现体罚的行为。长此以往,孩子内心的反感越积越多,这不仅会影响与父母的感情,还会导致孩子产生心理问题。过度教育型。家长对孩子总有一种过高的期望,自己曾经没有做到而后悔的事情,总希望子女能够替自己做到。这样就会不顾及孩子本身的兴趣爱好,要求孩子学特长,阅读书籍,参加各种比赛,加重了孩子的心理负担,留下了不良的心理隐患。这是目前家庭教育中的弊端,是青少年产生心理问题的原因之一。

(二)学校因素

中国自古便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理论,很多人为了考取功名,付出了一生的心血。社会发展至今,我国的学校教育仍未能摆脱应试教育的影响。分数似乎成为评断一个孩子优劣的唯一标尺。在此单一的评价标准下,每一次考试都等同于一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战争,导致孩子心理超负荷运行。面临着激烈的升学竞争,孩子在题海中冥思苦想、死记硬背,整天有写不完的作业,做不完的题,双休日也要参加补习班、特长班的学习,根本就无法体会学习的乐趣。孩子因此身心疲惫,精神紧张,一遇不顺心的事如考试失利、人际关系紧张等,便恶劣情绪郁结心头,久而久之,遂成病态。曾经一位即将参加高考的女孩子,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说:“我真怕考不上大学,老师说考不上大学的话,一辈子就完了,将来肯定没有多大的出息。”高考的竞争、升学的压力使她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青少年的身心还处于发育,待完善的状态,心理承受能力还十分稚嫩脆弱。学校不恰当欠科学的教育方式,会导致青少年过重的心理负担,造成心理障碍,形成一旦没有考上理想学校就产生一定前途无望、理想成空的想法,最终抑郁成疾。

(三)社会环境因素

改革开放政策给我国经济上带来了空前的繁荣,人们物质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的同时,也受到了多元文化的冲击。近年来,我国的本土文化一直与外来文化处于一种持续冲突又相互妥协交融的状态。我国尚处于社会转型阶段,目前很难实现多元文化的有效整合。文化的迥异很容易导致人们对于原有的价值观产生怀疑,原有的价值观正在逐渐减弱甚至丧失其功能,新的价值观又比较零散杂乱而不成系统。这增加了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在适应社会生活方面的难度,造成青少年在认知上的失调和行为上的失范,引起心中的迷茫、焦虑不适,行为出现偏差、越轨。社会因素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影响主要表现:一是社会刺激因素增多,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生活节奏加快,环境污染、噪音增多等,严重地干扰着中小学学生的正常休息、学习和健康。二是社会不健康因素增多,如充满暴力和色情的音像制品和书刊、大量的计算机游戏软件等,十分容易让自我约束能力不强的青少年沉溺其中。青少年网瘾问题,寒暑假宅童问题都严重妨碍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和人格的发展。三是住宅越来越多地成为独门独户,生活越来越封闭,甚至出现了居住十几年还不认识周边邻居的情况,这严重限制了孩子与伙伴的交往,致使孤独感增加。青少年缺少与同龄人的交往,使许多心理品格得不到发展和完善。

四、解决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对策及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强则国强。所以发展心理健康教育,及时解决青少年心理问题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其本源入手,提出如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一)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友好沟通

父母与孩子之间最重要的莫过于沟通,良好的沟通不仅可以消除父母与孩子的隔阂,还可以让孩子深切感受到父母之爱,健康阳光地成长。首先,作为家长要懂得尊重孩子的想法,愿意倾听孩子的心里话。当彼此想法发生冲突时,不搞强权管理,要求孩子无条件服从,能够心平气和地与孩子交流,慢慢地让孩子理解父母的观念,同时也接受孩子的认知想法,从而对事物达成共识。

(二)学校科学营造学习氛围

学校是教书育人,传授知识的地方。学校应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而非过分重视学习结果,按成绩把孩子等级化。教育工作者要做到真正地放弃比较,理解接纳每个孩子的不同之处。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心理讲座等活动,让青少年真正地了解自己的心理状态,或者不定期地请专业的心理教师对心理有问题的孩子进行心理疏通。

(三)社会媒体环境积极引导

首先并不是所有年轻人都会有这种冒险冲动,这种行为的趋向和基因和外部环境等等方面关系密切。我不是生物方向的研究人员,不过我猜测(很遗憾确实是猜测)冒险的欲望是一种基因中包含的特性,是在漫长的人类发展中被选择出来的一项品质;外部环境当然就包括青少年时期接触的书籍,家庭教育,和所在地区的文化背景。

冒险行为从正面意义上讲是勇敢,但从负面的角度来讲是找罪受或者找死!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看属于人类向原始的退化。这种冒险行为在人类进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冒险人类不可能进化为高级并称霸地球的灵长类智人。人类的冒险行为受死本能的驱使,同时也有生本能的强劲推动。科学家的行为本质上也是一种探险行为,去研究那些别人尚未发现的事情或尚未解决的问题。物理学家是在物质世界的冒险行为,心理学家是在人的意识世界的冒险行为。冒险意谓着探究和发现!所以冒险精神是人类生来就具有的。只是由于文化的差异导致了不同民族对冒险行为的不同理解。

青少年吸毒问题社会学研究论文

一 概 述 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日渐突出,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有所增加,犯罪性质暴力化、违法犯罪低龄化、团伙化,且在校生明显增加等一些新特点。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祖国的命运和前途。违法犯罪行为是影响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因素。青少年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也给青少年自身和家庭带来灾难和不幸,这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以下是本人就青少年犯罪的成因与预防问题谈出自己的粗浅看法和大家共同探讨。二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追究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制、教育、道德等多个领域,也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众多方面。有青少年自身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外因各种复杂的客观因素,下面首先谈谈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家庭教育的误区,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澜。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对每个人的一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可能是正面的积极的影响,也有可能是负面的消极的影响。一般而言,良好的家庭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良的家庭不仅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还常常成为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的原因,除了社会环境和个人因素外,不良家庭因素是导致子女犯罪的直接原因。①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构残缺,使孩子的成长环境先天不良,孩子失去家庭温暖和有效的家庭教育,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缺乏父爱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另外不良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在这种高压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性极大;“放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无力管教或放任不管,使他们失去家庭温暖,造成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此外,父母的不良行为也对孩子有很大的影响。(二) 学校教育的失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正规教育的场所,学校教育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目的性和有计划性,学校教育因其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得其应有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相反,它常常是造成青少年违法行为的重要外因之一,②据调查发现,近70%的少年犯超过了一条由学生变为流生,再由流生沦为犯罪的道路。被调查的少年犯中,在校成绩好的占;成绩一般的占;成绩差的占,还有说不出成绩好坏。这种现象的产生,不能不说与学校教育有极大关系。就学校教育来看,影响其应有功能发挥的主要问题有:(1)教育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或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目前看,还有许多学校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不少学校教育还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片面追求升学率。学校、班级三、六、九等的划分,被划为“另类”的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的伤害,破罐子破摔,有的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在违法犯罪的在校学生中,这样的学生占据多数。(2)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教育内容脱离学生实际。有些学校领导和教师教育水平不高,不了解改革开放形势下青少年学生的特点,不善于把握学生身心发展的年龄特征,不懂得寓教于教学、活动和管理之中,不会抓住良好的教育时机,仍然采取封闭式、程式化、模式化的简单说教的方式来教育学生,用歧视、体罚、甚至推出学校的办法来对待差生。有些教师平时不认真备课,上课时不是照本宣科,就是不着边际地海吹一通,学生听得乏味,进教室就是感到精神压抑。特别是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他们在学校中常常是低人一等被人瞧不起,对那些脱离实际的教学内容有着一种更为激烈的抵触情绪。由于在学校他们得不到应有的关怀和重视,他们就会到社会上寻找安慰和欢乐,其中有不少人因结交坏朋友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3)学校生活枯燥单调,少数教师师德不彰。青少年时代是人生的一个黄金时代,这一时期的青少年身心成长迅速,精力充沛,求知欲旺盛,他们需要七色阳光,需要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然而有许多学校就连这些最起码的需要都满足不了,枯燥单调的学校生活使得青少年学生感到生活于其中实在是太没劲了,于是乎,他们常常将自己旺盛的精力发泄到不该发泄的地方,一失足成千古恨。(4)教育教学分离,校内外教育脱节。教师教书育人,校内外教育一致,是学校教育取得理想效果必不可少的因素。然而现在许多教师只教书不育人,甚至对学生中出现的一些不良苗头往往也视而不见,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这实际上等于害了学生。校内外教育脱节表现得更为明显,常常是教师对学生在学校外的情况一无所知,而家长对孩子在家庭外的情况也漠不关心,只是当孩子出了问题时,他们才会感到大吃一惊,埋怨孩子怎么会这样,而忘记了自身应该担负的教育责任。此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生还存在“读书不如趁早赚钱”的思想,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没能及时跟上,这些学生流向社会就很容易成为“犯罪预备军”。③(5)加强以学校为中心的社会、学校、家庭联合教育。下大力气办好普通学校,改变现行中小学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快慢班”作法,正确对待后进生、双差生,减少学生辍学失学现象;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对青少年教育的主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防线”作用,通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三) 社会环境的污染,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西方社会的垃圾、丑恶现象乘虚而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在社会上蔓延,渲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文化市场,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都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身体健康,使部分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堕落,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④另外,遍布中小学校周围的游戏厅、网吧、台球厅等更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温床,是不良的文化信息,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广播、电影、电视、报刊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如电影、电视)所呈现的世界远远超过了他们所能直接体验的限度。它们所介绍的态度和价值观念,因其表演手法的更加生动、形象和逼真,而更容易为青少年儿童所模仿接受。有些青少年因其思想单纯,很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也很容易被社会上的坏人看中,将其拖下水。青少年犯罪为何以团伙犯罪见多,个中原因不言自明,团伙首领的引诱和威逼常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四) 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不足,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⑤按心理学的划分,十一、二岁到十四岁是少年期,十四、五岁到十七、八岁是青年时期,相当于小学高年级到高中阶段;十一、二岁到十七、八岁是儿童向成年过渡的时期,也就是成熟过渡而又不完全成熟的时期。在这个生理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他们虽然在生理、心理上发育很快,但还未成熟,处在半幼稚半成熟,半儿童半成年人状态,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成熟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的矛盾。在此期间,如果给以正确的教育和影响,他们就能顺利地健康地向成人过渡;反之,他们如果受到不良的教育和影响,就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⑥国内外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大量研究表明,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错误的道德认识。品德不良青少年由于缺乏正确的道德观念,认识能力低下,因而容易在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低级下流的乐趣观、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哥们义气的友谊观等错误观念的支配下,强烈追求私欲(物欲、性欲、报复欲等),产生种种不计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不良的道德,众所周知,一定的道德情感总是在一定的道德情况认识支配下产生的。一般来说,在正确的道德认识支配下,通常只会产生高尚的道德情感,反之就会产生不良和低下的道德情感。如前所述,在错误的道德认识下不少青少年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友谊,极易感情用事,甚至爱憎和好恶颠倒,对社会具有强烈的对抗性,因而很容易受别人引诱,结成群伙,误入歧途。三是低下的自我控制能力。人是社会的人,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人能够认识自己和控制自己。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那种知而不能理智,甚至达到“知法犯法”的情况,这实际上正是人的自我控制能力低下的一种典型表现,从心理卫生的角度讲,控制自己就是控制自己的冲动和情绪。有不少青少年极易产生激情而又往往难以自我控制,由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关系到中华民族未来复兴的伟大历史过程,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同心协力,群策群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一般而言,青少年时期是容易产生违法行为的时期。我们有必要采取适当的措施,为及早发现和预防违法行为而做出努力。从教育和预防的角度讲,可以采取的措施应是多种多样、因人而异的。归结起来,可着重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全面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从源头上遏制、减少青少年犯罪。首先,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制订和颁布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一大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建立起了一套较为严密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体系。因此,全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宣传《宪法》、《刑法》、《妇女儿童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兴建并充分利用各类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例如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逐步养成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并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其次,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要通过建立青少年自护学校,开展“青春自护行动”等行之有效的手段,按照《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的规定,通过采取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模拟情景训练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未成年人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帮助未成年人增强自护意识,提高防御能力。第三,坚持以德育为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围绕促进素质教育,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深入开展“十八岁成人节”系列教育、大中学生志愿者“三下乡”及新世纪读书计划等活动。第四,多部门配合加强对青少年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机构,及时对学生出现的心理障碍进行疏导。认真做好“双差生”的教育转化工作,预防在校学生旷课、逃学、游荡在社会上,成为学生、家长和社会“三不管”的闲散人员,减少和杜绝转学学生,防止他们过早地流入社会,染上不良习气,对那些思想不稳定有潜在违法犯罪意识的学生及有劣迹的学生要时刻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因其具有场地空间集中和正规化的优势,对青少年的成长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学校教育自身并非是至善至美的,必须加强和改进。否则,对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不利的。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首先要求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切实将应试教育转到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面向全体学生,促使其德、智、体全面发展。其次,要大力加强和改善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以及优秀班主任的选派与培养,帮助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业务素质和教育水平,切实改变那种对只教书不育人的状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再次,要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时刻注意学生思想和行为的变化,对学生中已经出现的哪怕是极其微小的不良苗头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加以教育和引导,防患于未然。此外,应积极创造条件,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活跃学校生活,使学校对每一个学生都有强大的吸引力。(三)完善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好坏对青少年的成长所起的作用截然两样,这已为众多的调查研究所证实。然而,⑦据有关部门统计,有80%以上的家长对家庭教育性质、任务、内容、特点缺乏比较全面的了解。由于他们不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加之教育水平不高,教育方法简单粗暴,他们也常常会为自己辛辛苦苦的教育收不到预期效果而苦恼,对于许多家长来说,当前的首要问题是要学习教育科学知识,树立新的“教子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家庭教育科学化。(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优化社会教育清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提倡树新风正气,坚持不懈地开展“打黄打非”斗争,共青团、妇联、公安、文化等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严厉打击危害学校正常秩序,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强化对文化市场、娱乐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消除精神“污染源”。让青少年远离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电话信息台、网吧等不宜进入和涉足的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和服务网。同时要大力加强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吸引青少年,满足青少年素质全面发展的需要,积极营造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关心和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不仅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职责,而且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各级教育、文化、科研、新闻出版、体育、广播影视等部门,群众团体和学校。要从培养接班人的高度,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一种优化的社会环境,应通过良好的思想、文化、艺术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儿童受到良好的熏陶,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健康成长。 (五)加强对青少年工作的研究。预防青少年犯罪,首先要加强对青少年工作的研究。我们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实事求实地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少年犯罪的新因素和新规律,制定并实施科学的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战略,制定并实施科学的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战备,才能把青少年违法犯罪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上,保持社会的持续稳定和经济的健康迅速发展,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总之,为了防止青少年违法行为的产生,以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需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三者之间的积极作用,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特点,形成一个立体交叉的教育网络。当然,所有这一切的着眼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促进青少年的自我教育,提高青少年自我教育水平。因为,青少年只有能够正确地把握自己,从而使自己的理智和情感都能向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让违法行为消失在萌芽状态,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青少年犯罪。

禁毒,从我做起!每当眼前出现一幅幅美丽的罂粟花,总是令人寒颤。没想到,一朵朵美丽的罂粟花,竟是一年要夺走几万人的毒品主要材料。罂粟花的果实中其内含吗啡、可卡因等物质,过量食用后易致瘾,是多少人失去生命。我听说过一个例子,一个18岁的女孩,为了避免再吸毒,把自我的左手靠在铁床上,但是仅过了一天的时间,那个女孩就忍受不了毒品的折磨,用菜刀把自我的左手砍下,鲜血流了满地,可她那时已经顾不得自我身上的痛苦了,竟然不顾一切的跳下楼去,结果,这一跳,结束了她仅仅18岁的生命。这是一个悲惨的案例,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她们要吸毒呢?吸毒带来的后果十分严重,轻的,就是家破人亡,要是是重的,可能就会丢掉生命,这两个后果都不好,可为什么总是有人要选取这条路呢?毒品给这个女孩带来的是痛苦,并没有快乐,她用菜刀把自我的手砍了,如果是平常人,也许会痛得晕倒,而那个女孩却一点感觉也没有,可见毒品的威力如此之大,竟会让一个人连砍下手都没感觉!可她还是一个女孩呀!才18岁!当时我们还正在读书时候呢!毒品夺走了她年轻的生命,要是她没有跳楼,还有可能戒掉毒品,是毒品让她走上了死亡的道路。毒品危害了多少人,可罪魁祸首还是买毒品的人哪!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人要靠买毒品过日子?因为毒品能使一个人上瘾,这样,他就有很多很多的钱赚,可他们这样是会害人的呀!毒品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让我们去挑战他,战胜它!功夫不负有心人,果然,经过公安机关的无限努力,收获了一些“战利品”: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下,山西、河南、天津、安徽、江苏等地联合行动,大打一场打击贩毒围歼战。安阳警方缴获毒品2。8吨,现金56麻袋,共计8000余万元,连同存款已达1亿多元;山西警方缴获毒品1吨多,现金4000多万元。两名犯罪嫌疑人躺在千万巨款上,夜不能寐。哈哈!那些毒贩也没从前那么嚣张了吧!那么多的毒品,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吸毒,哼!那些毒贩真就应得到严厉的惩罚!禁毒,从我做起!

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在人生中,我们会被各种各样的善与恶包围着,我们必须分清哪些是善,哪些是恶,哪些是好人,哪些是坏人。当坏人千方百计诱惑你时,不要被一时的假象蒙。“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们知道:吸毒是不好的,有些人也想戒毒,可沾染容易戒时难啊,大家都在电视里看过,只要毒瘾一来,如果没有在吸毒品,那种痛苦将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多少意志坚强的人都忍受不了。我在各种禁毒宣传画上看到,甚至有的人用各种方法来分散注意力,有的用刀割自己,有的用头撞墙,还有的把牙刷往鼻孔里塞••••••难道他们不痛吗?他们也是没办法的,有的人就索性不去忍受,去向父母或亲戚钱。不到了就去偷、抢、去杀人。有些人吸毒不是故意的而是在毒品贩子的煽风点火下,或是在朋友的推荐下:“你就试一下而已,再说你意志力不是很强吗?没事的。”这样就会有人也这么想结果就去试一试。就是因为这么一试出大事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应该杜绝毒品。目前,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在认识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一是怕学生知道毒品。认为禁毒教育会引发学生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冒险尝试;二是认为禁毒教育是公安部门的事,与学校无关。这些认识误区的一个前提,就是目前在校学生吸毒者罕见。事实上,毒品蔓延的速度相当快,若等到毒品在校园时再来教育,则为时已晚。由此可见加强禁毒教育,做好超前预防工作,是解决青少年吸毒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出路。至于如何搞好学校禁毒教育,还有待于大家在具体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但有一点必须肯定,目前毒品虽尚未在学校出现,但“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为好。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仍然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方面,我提议,今后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禁毒工作的实践探索: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开展预防毒品犯罪宣传教育工作。二.领导到位,加强对学校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三.加强教育,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能力。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毒品是会化了装出现的。据说,有些毒品换上了名为“减肥药”的外衣来迷惑爱美的少男少女,他们为了迷人的身材,大量吞食,却不知自己的生命正慢慢开始亮起红灯。毒品,是让人走向无底深渊的陷阱;毒品,是让人走向犯罪的道路。有人竟然为了买那些昂贵的毒品,去打劫、拐、无恶不作。值得吗?生命,因为短暂,所以显得是那么的珍贵;又因为美好,所以我们珍爱它.而毒品是吞食生命的罪魁祸首之一, 我们一定要时刻警惕,防止上当,远离毒品.我们要"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因为我们珍爱那美好的生命,所以要拒绝可恶的毒品!!!

如今青少年犯罪问题以成为即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强烈关注, 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齐发展的今天,青少年犯罪问题更是我们当务之急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就我国来讲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了80年代增到70%以上,至今仍居高不下。就我省1991-1995年统计,青少年犯罪比率和在校生犯罪比率比80年代就提高了一倍之多。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具统计: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就我市不满14周岁犯罪人员1997年27名,1998年35名,1999年已达47名。而青少年犯罪中75%都属于团伙作案。并且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发展近年来,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施暴程度不断加重,而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始终是要常抓不懈的一项艰巨任务。对于青少年的年龄界定各国都有所不同,就我国来讲青少年指的是12——25周岁的人群。由于这个年龄段的人群生理、心理都有着与成年人不同的自身特点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就是研究和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和对犯罪青少年的量刑等一系列问题。如今青少年犯罪问题以成为即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强烈关注, 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齐发展的今天,青少年犯罪问题更是我们当务之急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就我国来讲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了80年代增到70%以上,至今仍居高不下。就我省1991-1995年统计,青少年犯罪比率和在校生犯罪比率比80年代就提高了一倍之多。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具统计: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就我市不满14周岁犯罪人员1997年27名,1998年35名,1999年已达47名。而青少年犯罪中75%都属于团伙作案。并且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发展近年来,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施暴程度不断加重,而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始终是要常抓不懈的一项艰巨任务。对于青少年的年龄界定各国都有所不同,就我国来讲青少年指的是12——25周岁的人群。由于这个年龄段的人群生理、心理都有着与成年人不同的自身特点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就是研究和探讨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减少、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和对犯罪青少年的量刑等一系列问题。一、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青少年犯罪的种类有很多,但导致其犯罪的根本原因有两点:1。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2。外在社会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1.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易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一)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生理、心理发展不平衡,心理发展滞后于生理发展。在心理上他们处于半幼稚半成熟状态、可塑性强;在生理上他们的身体飞速发展、精力充沛、易受暗示。是个性和独立性快速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的青少年自主、自立意识加强遇事有自己独立的看法,爱自己解决问题,不愿受约束,成熟感越来越突出,在心理上希望社会、家长把自己当作成人看待,给自己更多的自由空间和自主权,但在经济、生活上却还要依附家长和社会。因此一旦当这些青少年的物质性得不到满足时他们就容易转移所依附的对象既发生“权威者转移”。根据兴趣、性格等各自组成小团体,这些小团体中只要有一人受不良的信息影响有犯罪倾向往往就易形成团伙犯罪,这也是近几年来团伙犯罪增多的原因。(二)大多数犯罪青少年有着颠倒的道德观和人生观且法律意识淡薄。(1)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大部分青少年都能奋发有为、与时俱进,自觉的增强自身素质,成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积极的开拓者和建设者。但是商品经济中的不良因素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思潮的滋生也使一部分青少年迷失了方向。形成了错误的人生价值观。他们错误的认为,人生的价值在于向社会索取。在他们眼里认为打架、斗殴、、耍流氓是“有趣的事”是“光荣的”敢冒险、拼命就是“大英雄”,在多数大犯罪青少年看来大公无私、舍己救人都是虚的。只有一切为了自己才是最实惠的,甚至以此作为犯罪的正当理由,错误地把犯罪当成了发财致富的正当途径和门路。(2)法制观念淡薄。笔者在对所在的几所中小学进行调查时发现。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化,学生的法制观念虽然有所增强,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法律教育不感兴趣,只重视学习成绩,关心是否能考上大学,既便搞了法制教育也是表面应付,被动接受。所以这些学生的法律意识还急待提高。例如,某校初二学生冯某,利用放学机会,采取打、吓等手段抢劫低年级同学的钱。当干警问他知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一种犯罪时,回答是:我还钱不就得了吗?这样令干警目噔口呆的话。还有的仅仅因为想考验公安局的侦察能力而犯罪,待被抓到后还以为是在开玩笑。有的甚至把进公安局看作是“伟大的事”诸如此类大量事实说明:大多数违法犯罪青少年由于身心发展的不均衡性加之法制观念淡薄,易受外界不良信息的诱惑和影响,易走上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2、外界环境是促使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因素任何人的生长生活都不是孤立的,都离不开社会,离不开周围的环境。青少年也不例外,他们是在社会的现实中不断成长的。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决定青少年生长环境对其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我国有句谚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说明了环境对人的影响之大。(1)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家庭不仅是社会的基本单元还是子女的第一课堂而父母则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庭的教育深刻影响着子女的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是导致青少年犯罪一个最为直接、主要的原因。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具调查青少年案犯家庭状况普遍偏差,且多为畸形,有的家庭父母不和,有的父母离异,有的教育不当,管理不善,有的随长辈生活,娇纵放荡。17岁少年小新为偷钱上网,竟残忍地砍死奶奶,并砍伤爷爷。正是缺少父母的教育,且其爷爷奶奶又过分溺爱使其辍学而后又沉迷上网最终走进犯罪深渊的典型案例。青少年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给家庭教育敲响了警钟。(2)学校教育工作存在的缺陷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学校教育时期是青少年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 但至今,仍有不少学校只重视应试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认为开办法制、道德教育只是形势需要,所以忽视德育,缺少法制教育,消极应付。只是在名义上开展了一些活动如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举办的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也因缺乏正确的认识,忽视了教育者自身思想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最终也只是流于形式。还有一些教师自身素质低常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差生特别是双差生不是及时引导教育而是歧视、放任自流甚至将他们扫地出门,推向社会这些做法都在某种程度上为青少年犯罪增加了后备成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3)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一些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利的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主要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境外种种社会丑恶现象的侵入及我国历史上一些精神文化沉渣的泛起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都起着极度腐蚀的作用。如屡禁不止的黄、赌、毒;宣扬色、情、凶杀等不健康的影、视、书刊泛滥;学校及社区周围的非法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都是诱发青少年犯罪上升的重要社会因素,据统计,有的学校附近有不健康书刊销售,有 的学校附近有录像厅,的人犯罪是黄色、暴力等书刊音像制品毒害诱发导致,因互联网传播不良信息诱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增加了5倍多;青少年时期性发育逐步成熟,喜欢接触异性,对异性产生好奇心,如果此时受外界不良信息的诱导,就会因早恋,控制性欲能力差以及贪婪性得不到节制而犯罪。例:原是某县初中初三(1)班学生臧某强奸女同学一案,据他本人交待,就看了黄色录像和黄色书刊而犯罪的。还有的青少年把影视上的亡命之徒当英雄,把作案手段看成是有本领,其作案手段很残忍。如某青年严××,他带一个12岁的小孩到上海玩,从家中拿出600元钱花光了,两人就策划租一辆小轿车,在回家的路上,用准备好的酒瓶猛砸司机的头部,抢劫未遂,当问到他为什么这样时,他回答说:“电影里看到这样可以抢到钱”。3、针对青少年的立法体制还不完善,总体上缺乏可执行性我国虽制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但这些对违法者都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司法工作中出现在某些情况下“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另外社会对青少年法制教育、道德宣传流于形式、对犯罪青少年帮教不到位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社会原因。由以上可看出不良的社会环境熏染(包括网络环境)和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是助长甚至直接促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由上看出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既有青少年自身的内因又有外部的客观原因,因此笔者以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建立健全针对青少年的立法制度,强化社会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使对青少年的保护不仅仅只是流于形式。1)法律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明确规定了人们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行为准则或模式。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特点决定了青少年易受诱惑、自我保护能力差等特点。因此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防范性的法律措施来规范青少年行为、优化青少年的生活环境等,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2)虽然青少年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但社会上的一些道德法制宣传往往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不到位因此要深入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学习和宣传工作。a)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特别对于社会治安较差的地区要定期分析研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形势,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b)要在工作手段上创新。注意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等现代手段,开展预防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如建立青少年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跟踪帮教等方面的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满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求,真正使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落到实处。2.加大力度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不良的成长环境,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成长环境得以优化,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下大力度清理文化市场对淫秽色情,宣扬暴力的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等进行专项整治对校园及周围的非法网吧、游戏厅进行坚决取缔。社会各级影视、广播、新闻出版等部门及各类演播场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提供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和信息的违法犯罪依法严惩。3.家庭、学校、社会各负其责,互为一体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构筑有力防线。(1)家庭。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点,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的第一教育阵地,父母是孩子最直接的老师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一方面,要用科学、健康的教育方法教育青少年,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诱导,当孩子取得成绩时应提醒他们不要满足,不能增长傲气,当有不足时,不要急于训斥,要分析原因,找准教育切入点,然后引导他们认识错、改正错。让他们从教育中体会到父母的爱和家庭的温暖。另一方面,家长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父母的言行举止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的影响,家长的行为不检点,教育方法不当都会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的后果。因此要加强学生家长的法制意识,不做违法事,起好示范作用,同时在生活中作孩子的知心朋友但又不能姑息纵容或走上极端,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少年健康成长。(2)学校。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a) 改进教育体制上的弊端,转换教育体制。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 挫折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并把这些教育纳入正规教学课程,让青少年从小就接受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增强他们辩别是非和抗不良信息侵蚀的能力,在学生时期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当他们走向社会以后,就能在家庭、集体、社会中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履行自己的义务,对其一生都有深刻的影响。b)增强教师的道德品质、法律意识,弥补家庭教育的缺陷,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危险人群.道德品质、法律法规的学习不仅仅只是学生的事,在某种程度上更是教师的事。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特别是单亲、失和家庭中的孩子更需要在教师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的教导召唤下才能逆境起航,拥有健全的人格成为对人民、社会有用的人。(3)社会。a)充分发挥社会的大环境优势,为青少年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避免待业青年的无序流动。据调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业的,整日无所事事,衣食无着落,势必去偷、去抢。因而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务工人数失衡,造成人员的盲目、无序流动。b)做好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他们中绝大多数人有重新做人的愿望。因此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是预防青少年再犯罪的基础。政法, 社会各部门及失足青少年家属,对改造好的青少年,要从生活、工作上关心、爱护。且积极与劳动部门联系,为失足青少年就业提供信息和就业门路,配合劳教部门巩固帮教成果。c)给犯罪青少年足够的尊重和信任,使他们感到不受歧视,使他们对将来的前途充满信心,对社会产生归属感,热爱生活,热爱社会,这将更加有助于继续教育改造。三 对犯罪青少年犯罪的量刑我国的法律属大陆法体系,条款性强。目前一些针对青少年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没有一套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配套的、可执行性强的法律法规。另外由于司法内部各部门之间对犯罪青少年的转化教育还缺少协调性。因此在我国对青少年的量刑还需一个从实践到理论逐步完善的过程,但在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第44条第1款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已为犯罪青少年的量刑定下了大的基调。笔者以为犯罪青少年虽是罪犯,但其特殊性决定了在对惩处方式上有于成人不同的特殊性因此建议如下:(1)在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下对需量刑的青少年实行全程跟踪,借鉴外国先进经验设立社会调查机构有必要让社会调查员出庭,使对青少年的量刑伤害减到最低。(2)不仅设立少年法庭而且对已判决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帮扶挽救,并且对刑满释放的青少年进行不定期的考察、回访,促使其自食其力、积极做人,防止再次犯罪。如:刑事诉讼法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这个规定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减少可能针对他们产生的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以有利于他们树立重新学习重新生活的信心,再如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推出的《未成年人案件迅速审理规则》在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就走在了前列。再次,从关押场所上,要和成年人相区别,避免相互感染,专门设立青少年关押和改造场所等。这些都体现了我国刑法对青少年的特殊性的特殊对待。总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关爱和保护,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和改造体系还是一项有待全社会关注的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不仅仅是司法行政系统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应当承担的共同义务;有待我们共同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善,从而真正达到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参 考 文 献 :1、《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答问》 康树华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 2003年3月2、《中华人民共和国1现行法律判例分析》 刘家琛 九州出版社2002年4月3、《青少年研究》 杨晓梅 1999年 第7期4、《犯罪社会学》 吴鹏森 中国审计出版社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1年5、《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与量刑》 谢 彤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0年6、《青少年犯罪预防控制问题研究》 康会发 王汉林 2000年7、《青少年心理发展》 雷 霹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9月8、《青少年犯罪预防定罪量刑及案例解析》 杨 忠 中国科技化音像出版社 2003年9月9、《呵护权利—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法律实务》纪红光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200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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