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南一邺
论文一稿多投或故意重复发表是一种学术不端正的行为。
一稿多投即同一作者或同一研究群体不同作者,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试图或已经在两种或多种期刊同时或相继发表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论文。
作者必须保持谨慎,不得尝试重复发表和一稿多投。这类行为除严重违反版权法及危害科技文献的公信度外,还被视为可“危害作者的诚信” 及严重影响作者的声誉或学术能力。因此,建议作者应参阅参考资料中的资源,并阅读相关案例研究,以了解并遵守道德的投稿规范。其他的发表道德议题还有科研利益冲突。
艾吃艾美
昨天,我发了《中文论文翻译成英文论文再投英文论文算不算一稿多投?》这篇文章。 结果引起了很多讨论。 有一个朋友给我发了一个作者撤稿的案例。 这个作者先给英文期刊投稿,结果英文期刊一直没有发表,等了很久没有回音,就再投了国内的期刊。 结果国内的期刊很快发表了。 但是,戏剧的是过了三个月,那个之前投稿的英文期刊也发表了。(这里面可能有很多原因,但是确实是有这种情况的存在的。) 显然英文期刊的分量更重一些。 所以这个作者就跟中文期刊说撤稿。但是这篇论文已经上了知网,所以在知网上还专门发了一个撤稿声明。 朋友发给我这个案例,其实是想告诉我,我总说一稿多投没有关系,其实是有关系的。 我在之前的《论文投稿发表全攻略》一书里,也曾经写到过这个问题。 所以,这个案例告诉我们, 即使因为各种客观原因造成了一稿多发,也是可以自己去撤稿的。 所以,假如真的你的论文过了某期刊的审稿期,该期刊的编辑也明确说明对你的稿件感兴趣,那你可以跟其他后面投的期刊说撤稿。 所以,撤稿后,这些都不算学术不端。 比如梁莹教授的那些404论文的事情被爆出来后,现在都让很多人都心有余悸。 这就涉及到我之前说的那个真正的问题,人心的可怕,舆论的可怕。 我问那个朋友,你的这个朋友为什么自己去撤稿? 他说,他还没有评上教授,怕以后职称晋升时被同事举报学术不端。因为他发的那个中文期刊算是一个权威期刊,一般人很难发表的。 对了,这就是关键所在。 我记得在写梁莹教授的那个文章里,第一句就是 “她得到了她那个年龄的学者能得到的所有的“帽子”。” 这是有多么的引人记恨和嫉妒。所以,哪怕自己撤稿,也会引来诸多非议。 我觉得, 一稿多投只能算一个动作, 这个动作的动机就跟我们找工作需要投简历一样。多投几家,才有机会。 而一稿多发才是会造成学术不端。而如果真的因为客观原因造成了一稿多发,犯了错误自己去补救,那也是可以原谅的。 归根结底还是我们国内的学术期刊的体制机制不完善。 到处 都是信息黑洞。 投稿了不知道编辑部有没有收到。 收到了不知道以后的审稿流程有多长。 进入审稿流程了不知道会不会突然发不出来,每天担惊受怕。 等到同行评议时,已经过了三个月。 最后通过同行评议了,还可能被主编毙掉。 都人工智能时代了,5G时代了,我们的期刊审稿、论文发表的效率还停留在原始社会。 唉!!!!! 只能一声叹息。 也不要怪我们着急。 国外虽然也慢,但是整个过程是透明的,不会让你处于信息黑洞中。 还有,我们国内整个的学术生态就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人多刊少,要求高。竞争太残酷,太激烈 。 所以,各种怪现象就会层出不穷,各种中介就会非法牟利。 最后,欢迎给我主编的新刊《传播与教育评论》投稿。 绝不会让你掉进信息黑洞,借京东的一句话就是:我们要让论文发表变得多快好爽。 投稿主题:传播、教育、教学相关即可,各学科的教学教改论文都可以投。 投稿邮箱: 如果你对论文投稿还有任何困惑,也欢迎来信告诉我,我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也会在这个专栏里持续给的大家提供好的内容。
算的。 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规定,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
影响。Sci论文见刊后如果文章存在姓名、地址和一些印刷等可以被纠正的错误,就没有影响。但是如果是学术不端等情况,就会被取消学位。
不算。学术不端,指的是明知有错仍旧去犯错误,比如抄袭、伪造数据等,是主观行为。但证明猜想错误这个并不属于,而是受限于自己的学术水平,且未及时发现。
再发表,应该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当成新的成果,不能计入论文篇数。比如,一篇论文,原来在某杂志发表,后来出单行本,或者后来收入本人的文选。都是可以的,但是,要妥善解
论文代发不属于学术不端,当然除非你去找他写发,这就属于了,代发也少有关系稿,大部分只是给你提供一个渠道,当然靠谱的中介给你提供靠谱的渠道,不靠谱的呵呵,所以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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