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中子的小白
履行公司社会责任作为实现公司好公民形象的条件,需要将公司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计划、有专门负责部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有可操作的规范化的管理程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方面论文例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
摘要:公司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经济组织体,而劳动者则作为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在现代公司中的居于重要地位。公司与劳动者的关系不仅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利益和长足 发展,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因此,现代公司法在强调盈利性的同时,也注重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那么公司对劳动者应当承担哪些社会责任?立法对该问题的规制又该进行怎样的制度构建?本文将尝试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劳动者;公司社会责任;劳动权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确立及其对劳动者的责任
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的唯一目的是谋求利润最大化,即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进而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公司仅对股东负责,至于社会责任则纯属国家和政府的职责。其隐含的逻辑是,公司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就能极大地增进社会利益。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越来越加剧。公司社会责任问题被屡屡提及并引起极大关注。
然而,究竟什么是公司社会责任?对此尚无统一学说。一般而言,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它是对传统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惟一目标的修正与补充,但并不否认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而是强调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对公司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司的职工、消费者、债权人、公司所在的社区等)承担适当的社会义务。其中雇员利益是 企业社会责任中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传统企业法尤其是传统公司法中,劳动者并非是公司的成员。但劳动者的利益和命运与公司的运营又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劳动者是公司的一种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为了促使公司切实保障和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利益,当代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
(一)公司的营利性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公司作为经济实体,营利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动因。正是基于此公司社会责任是要公私兼顾(在 法律范围内兼顾所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非从根本上否认其营利性。若公司无法营利就无法生存,那么如何来履行社会责任呢?因此,公司的营利性和社会责任并非必定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两者可以辩证统一于公司利益基础之上,是相互促进的。例如公司给劳动者以较好的福利,提高劳动条件等,从而使劳动者更加积极地工作,为公司提高效益。
(二)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事实上公司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法律的规制状态,而任何的法律规制,无不体现出一种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价值平衡,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不存在着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的公司。实践中,我国已经将公司的社会责任化为法律规制,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等等。这些规定带有很强的社会性,若不承担会受到相应的制裁,是刚性的义务。
三、强化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之意义
(一)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是公司社会责任的首要内容
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义务。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指在股东以外,受公司决策与行为现实的和潜在的、直接的和间接的影响的一切人。由于劳动者是公司最直接、最重要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公司须臾不可或缺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在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入其中。
1、现代公司的竞争最终都归结为人力资源的竞争,劳动者所拥有的高素质的劳动是比物质资本更为稀缺的资源,拥有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是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制胜法宝。
2、劳动者作为一种人力资本,具有一定的专用性。这种专用性将劳动者与公司紧紧地联结在一起,只有保护好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才能使公司充满活力。
3、在劳工问题严峻和民主潮流高涨的条件下,为缓和劳资矛盾的需要必须重视劳动者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为了保障公司劳动者的利益,而且也为了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是劳动者劳动权实现的保障和推动力量
公司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二者的利益追求虽有诸多不同,但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司的行为不仅影响到劳动者,还会通过劳动者的行为影响到顾客及其所接触到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与顾客、供应商及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的合作起始于公司的劳动者,劳动者在促进公司的长期成功和良好运营中担当重要角色,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效率,而劳动者能够真正为公司利益贡献自己的才智的根本基点是劳动权得到切实的保障。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有利于推动劳动权的实现,而公司社会责任的践行反过来会为公司的根本长远利益、乃至公司制度的存在提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基础。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会影响其短期利益,但如果公司注意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关注劳动者的健康并使其得到切实保障, 经济上和生活上的安全感能促使他们为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自身的社会形象。对社会来说,公司在劳动权保障方面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福利的增加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公司承担社会责促进劳动者的劳动权保障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因日益受到“赚取工人血汗钱”的指责,公司社会责任问题开始在各国被提起,逐步形成了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目前,国际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在劳动权保障领域主要以社会责任标准作为其实施和验证的工具和手段。当今国际上有关社会责任的标准形形色色、数量繁多,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三大类:政府及政府间组织的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公约、联合国人权宣言等;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民间标准,包括联合国全球契约(GC)、道德贸易行动(ETI)准则、SA8000等;各跨国公司自身制定的供应链行为准则,如迪斯尼、沃尔玛、耐克、宜家等。
四、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完善建议
目前,我国《公司法》在制定时不见得有意识地以公司社会责任理念为依据,但现行《公司法》的某些条款却体现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例如,《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 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该法第16条还规定:“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此外,《公司法》第52条第2款、第56条、第68条第2款、第122条、第124条第2款也规定了有关公司劳动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突破了传统公司法以公司的营利性为其唯一价值取向的做法,要求公司在追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同时,也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特别是公司劳动者的利益。2002年由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则在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准则》第81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准则》还对职工在公司中利益的维护等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准则》也要求上市公司重视其社会责任不能偏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尽管如此,我国《公司法》还是应该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公司对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的义务。虽然这一义务可以是非强制性的,且已在《劳动法》中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公司法这一组织法中作出这一规定,对于公司管理者而言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意味着公司管理者不仅承担着对股东的义务,还对劳动者负责的义务。它授权公司管理者可以动用公司资源履行这一原本为道德上的义务,其行为的正当性可得到法律的认可,而不会受到股东的追究。加之当今社会环境的变化,公司受到外部有时是很强烈的要求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压力,这一授权就更有可能被公司社会责任的权利主体实际受益。
总结
劳动是财富之源,劳动者是源源不断的财富的缔造者,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公司应积极主动的践行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提升自己的形象,增强自己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劳资关系的和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
论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及制度完善
摘要:从 经济 法角度讲,公司 社会 责任体现为经济法对公司行为的规制,达到社会可持续 发展 ,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经济法价值目标。公司社会责任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 现代 企业 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 法律
公司的社会责任与营利责任相对而言,指在公司追求最大限度的自身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同时,还应当承担起不断增进不特定社会利益的责任。公司不仅是营利法人也是社会组织体,不仅是股东获取利润的工具还必须对其获利行为承担社会责任。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 理论 界定
公司社会责任被称为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最早于1924年由美国的谢尔顿提出,几十年来国外学者对公司社会责任进行了广泛 研究 ,取得了大量成果,并被立法和司法实践确定下来[1]。近年来,随着 中国 企业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世界第一个社会道德责任标准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进入中国,使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国内学者研究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含义、要旨大都包括:公司社会责任,指在公司制度以及社会环境的演进中产生的,社会期望公司经营者除了对股东利益负责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制度设计、角色定位、运营与管理应当充分体现有关企业利害关系人或相关利益者(包括股东、雇员、顾客、广大公众)的利益和意志[2]。
从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和特征来看,其一,公司社会责任是对传统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合理补充和扩展,明确公司利润合理化与社会责任并重的二元价值目标,要求公司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兼顾社会责任,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其二,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综合性义务,包含企业对社会负有的必须强制履行的法律义务与自觉履行的道德义务[3]。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实质是社会使命,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应表现为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社会必须承担的法定性责任;另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的核心是通过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社会期望或者公司自愿履行的道德性承诺。
二、我国现阶段强化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公司在社会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 影响 到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利益群体,而且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已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制造者,强化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显得必要和迫切。
首先,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中,公司的发展是各项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在不同类型的公司中,各种资源在成本、信息、风险、耗损、价值、利润、贡献、回报等方面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利益关系的参与[4]。否则,由于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其与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自身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权衡时,往往会牺牲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将造成不平等竞争,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
其次,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提升公司软竞争力相结合,使公司内部股东、管理层、职工的关系得到协调,符合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体现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利益目标,从以短期速成为基准的观点转变为着眼长期利益的追求,避免政府不必要的法律规制,有助于公司自身形象的树立和信用体系的建立,保证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
再次,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强烈反对资源滥用和环境破坏,保障了生活品质改善和社会公益实现,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三、新《公司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与完善
我国第一次在《公司法》里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 科学 发展观,在公司追求利润目标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作出平衡,从只强调股东责任到强调包括股东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内的公司责任体系。这使得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得到法律的正式规范和支持,是我国社会主义公司法的一大特色。
第一,一般条款的规定。
法律维护正义的过程,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利益平衡过程,面对市场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一些 问题 和日益暴露的弊端,《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5条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主体地位,意味着对传统公司的角色或目标定位的突破。
第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至关重要的是切实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确保交易安全。《公司法》第1条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为公司立法宗旨之一,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第三,董事与监事制度的完善。
《公司法》不仅将强化公司 社会 责任理念列入总则条款,而且在分则中设计了充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就职工董事制度而言,《公司法》第45条第2款和第68条要求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 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第45条第2款和第109条第2款允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制度;第52条第2款、第71条和第108条要求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从而有助于扭转一些公司中职工监事比例过低的现象。
第四,职工劳动保护与民主参与。
《公司法》第17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 合同,参加社会 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同时规定,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 职业 教育 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公司法》第18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另外,公司 研究 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 问题 、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信息查询与披露条款。
《公司法》第6条第3款:“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明确了社会公众监督的途径;第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社会责任的 法律 规制
以中国的国情,公司承担社会责任需要阶梯式发展 ,如同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其内容和标准都需要全方位考量,在学术研究上仍应请求如何将之具体落实的 方法 ,否则将沦为纯粹道德化的诉求[5]。
第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环境。
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首先表现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规制。通过强化董事的职能,以保证公司在决策时,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6],以及强化监事会职能等措施,保障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整合法律资源,构建公司社会责任法律框架。
一种社会关系的调整往往需要多部法律的协调配合才能实现,我国与公司社会责任有关的内容分散在除公司法之外的诸多法律法规之中,而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缺少制度设计所必需的统一性和关联性。因此,应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资源并加以整合,从不同的主旨和范围全方位建构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框架,明确社会责任承担主体和对象范围,使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具体化、内容明确化、实施操作化。
第三,进行道德立法,形成公司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中有一些高于法律的道德义务,如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方面由公司自愿为之,但国家应设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又如,公司对外财务性和社会性信息的公开与披露,对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税费减免或政策优惠,以及公益诉讼制度与诉权保护机制的建立等措施。
第四,与国际接轨,建立符合国情的中国公司社会责任标准。
目前 全球范围内的公司社会责任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司自订责任准则,二是国际统一的社会责任标准,即SA8000标准。我国应建立自己的公司社会责任标准,要从对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培训到建立制度化评价体系,形成一个全方位的推进战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 实践[7]。同时,还应建立社会责任指数资料库,把这些对于社会责任或者是环境保护的因素当作一个具体的指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体系结构可以借鉴国外标准的通行做法,还需突出中国转型发展阶段的国情并符合中国企业的实际状况,将其落实到具体而有效的履践对策中。
参考 文献 :
[1] 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 经济 学与 法学 分析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 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0.
[3] 黄寅.企业伦理: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57.
[4] 廖斌,徐景和.公司多边治理研究[J]. 政治 论坛,2003(1).
[5] 刘连煜.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2.
[6] 刘俊海.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商事结论集(第2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7] 赵琼.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J].大经贸,2004,5:(37).
yidiandian100
论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因日益受到“赚取工人血汗钱”的指责,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responsibility,以下简称“CSR”)开始在各国被提起,到90年代中期逐步形成了CSR运动,跨国公司纷纷开始要求其供应商接受有关劳工标准和CSR的审查。国际上这股声势浩大的CSR浪潮,要求企业在营利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发展要合乎社会道德规范,以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一个企业为什么存在的“企业使命”问题,也是我国企业参与全球经济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它不仅是道德呼吁,而且是刚性的制度约束,它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实践。一、 企业的社会责任概述(一) 企业社会责任定义、性质 1.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社会责任(Society Responsibility SR),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名词。应该怎样理解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的一些学者通常认为:企业社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决策者采取保护与促进社会福利行动的义务;琼斯福.马可圭里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仅负有经济与法律上的义务,而且更负有超越这些义务的其他责任;笔者认为,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CSR)是指: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或经营过程中,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或对社会应尽的义务,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特别是在进行决策时,除了要考虑投资人的利益或企业本身的利益之外,还应适当考虑与企业行为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利益群体及社会的利益,除了要考虑其行为对自身是否有利外,还应考虑对他人是否有不利的影响,如是否会造成公害、环境污染、浪费资源等。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对这些问题进行考虑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避免,其行为本身就是在承担社会责任。 2.企业社会责任性质:正是由于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事实上的客观上浑然一体不可分割性,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企业所采取的一些行为兼具自身与社会双重影响属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就是一种企业自身对人类社会所承担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具有社会属性,是社会对企业组织的外在要求。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组织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企业组织是存在于社会组织当中,两者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也正是这样,一个国家的公民要对国家屐行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企业做为一个国家的经济主体,更要承担起一份社会责任。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两者的关系应该是“鱼水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企业建立和发展与社会环境休戚相关,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这就要求企业通过对这个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改善社会环境,使得这个社会整体环境更适合企业更好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活动需要在社会环境中发生,企业应承担自己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后果。(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从法律角度可分为:法定和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 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性条文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义务。比如,企业所缴纳的税金,企业的产品质量等。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除国家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以外的,企业愿意自主承担的社会义务。从范围可分为:企业内层社会责任和企业外层社会责任 所谓企业内层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企业内部的投资者、雇员、客户、当地社会区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外层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政府、国内机构、社会团体、媒体、贸易机构、竞争者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 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背景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欧洲,在早期企业组织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利润最大化是其追求的永恒主题,它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完成本应由政府或社会完成的工作,其行为只要不违法,以何种手段和方式去追求利润都无可厚非。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不采用欺和舞弊等手段实现它的收益目标,就是为整个社会谋求了最大的利益。这种过份狭窄的企业经营目标,虽推动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各种社会公害也相伴而来。如严重环境污染,损害消费者利危害企业雇员安全及影响雇员健康,社会贫富悬殊等等,对社会生活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就使西方国家政府及社会公众不得不开始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即要求企业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兼顾企业职工、消费者、社会公众及国家的利益,履行保护环境、消除污染等社会责任,将企业的经营目标与社会目标统一起来。 三、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 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社会利益一体化之必然:就企业生存目的而言,不能简单地说它是营利性的社会经济实体,是为谋求最大利润的实现而存在着的经济组织。这种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应当摒弃。企业需要以其特有的组织形式立足社会,攫取更多更高的利润,但这不是企业的唯一目的,也不是其主要目的。我们知道,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简单协作到工厂手工业,再到机器大工业的变化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相应经历了从独资企业到合伙企业,再到公司的发展演变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企业就不是完全独立自主的。它为国家原始资本的积累服务,为国民贸易交往的便利服务,它一开始就背负着沉重的历史使命和社会重任。1600年,经英国女王特许成立的东印度公司就是适例。同样是经女王特许的(1711年)的南海公司,由于其违规违法操作引发“南海泡沫”事件,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英国法制史专家霍兹活斯总结这一事件指出:当时形势所真正需要的立法是使合股公司更易取得法人资格,并且防止公司设立及管理人员的欺诈行为,从而保护股东及社会利益。这也说明,企业自其成立至其正式运作,都一直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社会需要企业,因为它不是仅是先进的生产方式的必然——该组织的出现人们无法抗拒,更重要在于企业能以其独特的组织结构和先进的运营方式,创造着前所未有的成果——高度的经济与社会双重效益。国家进步、社会繁荣与企业效益的正当发挥着内在联系,企业天然负有服务国家与社会的重任。另一方面,离开了国家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无论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企业将无发展的空间。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与国家和社会同步的,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实质蕴含着企业个体利益。企业如果尽可能多的分担国家与社会责任,就能有效地营造出自己赖以生存、发展所必需的良好的宏观空间,自己的成长才有了更多的切实保障。若企业行为将可能损及国家与社会利益,应迅速停止,或采取有效的防范补救措施。可见,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本质就是社会利益一体化的外在反映,并非是企业的一种额责任。 2.建设企业民主的需要:企业民主是指企业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即是企业民主的内在要求,又是落实企业民主的保障,这可从现代公司作为经济组织和公司作为“政治”组织两方面强烈地体现。公司是经济实体,是以营利为目的,作为现代最先进的企业形式,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这是其它任何社会组织所无法比拟的。也正是基于公司这种独特的经济优势,影响甚至决定着社会的进程。社会进步或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莫不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态势。这其中发挥重要影响力的只能是其中坚力量——公司及公司经济。为使公司的经济力量发挥其正态效应,促进社会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必须使其经济行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亦即公司自其实施行为伊始,就应着眼于长远和全局,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而欲做到这一点,就应该实施公司经营行为的民主决策。再则,公司作为“政治”组织,这并非指公司有如政府那样完整的组织机构和相同的社会职能,主要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言。一个地方的一家或若干家经济实力雄厚的公司(企业)承担着本地税负的缴纳,更重要的是作为当地的主要企业,支撑着地方政府的运转,从而间接地控制支配着政府,使政府实际成为企业的代言人。如制定明显带有利益倾斜的行为措施,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擅自减免应激税费等,欲杜绝此行为,必需还民主真实面貌。 倡行企业民主是大势所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恪守企业经营行为的民主理念,通过精心设计具体条款反映在经济法津当中,企业社会责任无疑是在微观经济基础推行民主的必然要求。诚如刘俊海博士所言:“如果一家公司不仅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而且还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那么,这家公司不仅可以被称为民主化的公司,而且可以被称为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 (二)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意义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总的来说,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可以赢得声誉和组织认同,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体现自己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念,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得以保持生命力,保持长期可持续地发展。从社会角度来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在社会发生变革时,可以应对社会变革的消极影响,降低或减少由于社会变革因素而必须付出的改革成本。加速我国有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成熟悉的步伐。促进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意义表现为: 1. 满足公众利益: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社会对企业的期望越来越多,很多人支持企业追求经济和社会的双重目标。 2. 增加企业利润: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可获取企业的长期利润,这在很大的程度上归因于责任行为所带来的良好社区关系和企业形象。 3. 承担道德义务:企业能够具有且应该具有社会意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且还符合自身利益。 4. 塑造良好的形象,创造良好的环境。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无论在企业组织内部还是企业组织外部都会得到认可,以在组织或个人心目中树立一个良好形象。通过承担社会责任还可以改善企业所在地生产经营环境。 5. 企业通过承担社会责任,注重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 6. 阻止政府的进一步管制:在传统企业中政府管制致使企业的经营活动的经济成本过高,企业缺乏自主性,灵活性,而现代企业承担社会可减少政府的这种管制。 7. 责任和权力相称。没有无权力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权力和义务是对称的,做为一个企业不能光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8. 符合股东利益:股价上浮,在股市来看,有社会责任的企业通常被看作是风险较低的和透明度较高的,从而持有该企业的股票会带来较高得利益。 四、当前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 当前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与国家政府在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方面,企业社会责任过重,界限划不清。在中国,国有企业办社会,几十年来已形成很大的摊子,一年支出约在3000亿元,从事企业后勤工作的职工约有2000万人。全国国有企业职工7460人,后勤工作人员约占27%,全国国有企业总资产中,后勤资产达1亿元。占有这样多资产、拥有这样多的人员,负担着国有企业职工及家属的生活服务工作,实际上是替国家和社会了承担了一部分社会服务职能和任务。据有关资料显示:1994年全国万户地方国有工业企业,共有各类学校16873所,医疗卫生机构3619个,每年支付的教育经费15亿元。医疗卫生费20亿元,支付新办学校、医院职工工资20亿元,购建职工住房支出50多亿元,支付离退休统筹170亿元。这些数字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国有企业承担了大量社会福利负担,大体反应了我国国有企业承担社会重负的总体水平,虽在近几年,我国加大了这方面的改革力度,但一些地方性国有企业还没有完全甩掉这些包袱。 2.企业不考虑环境问题。人类进入工业革命以来,企业在这个进程中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破坏和资源的过度消耗。在全球范围内,温室气体大量排放导致气候系统紊乱,洪水、干旱、赤潮、荒漠化等自然灾害剧增,酸雨加剧,南极出现臭氧空洞等等,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忧虑和抗议。在中国,大气污染、水污染、城市垃圾、工业废弃物排放、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和沙尘暴等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3.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没有树立正确的生产经营意识,没有正确的经营理念。而这方面涉及更多的是企业失信、欺诈行为危害社会,极大地增加了经济生活中的交易成本,败坏了商业风气和市场环境,影响到企业甚至一国的经济发展。 世界上的主要经济大国,都曾经历过从信用缺失到逐渐健全的过程。过去和现在,即使在信用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也不断发生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的欺诈行为。美国自安然公司事件以来,财务丑闻不断,股市大幅下跌,严重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阻碍了美国经济的复苏回升。现在,人们寄希望于实践,寄希望于诚实的商业行为。 4.我国企业在建立社会责任体制方面不够健全,有些个别企业一提到企业社会责任感觉是非常陌生,根本不知其内容是什么。 (二) 当前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 从当前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来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 我国在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各项法律法规不健全是导致业与国家政府在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方面,界限划不清的主要原因。政府管理部门只注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而对企业守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不够。即使有些地方政府了解情况,也并没有从整体上积极推进,没有制定相关条例,地方政府仅仅是看到了与企业目前经济利益的关系,而没有看到企业发展与地方经济长期发展的关系。 2. 我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没有树立正确的生产经营意识,没有正确的经营理念。究其原因,主要是企业的领导者忽视这方面的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没有强化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没有建立诚信经营的自律机制。企业没有从企业文化、治理结构、奖惩机制、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入手,加强防范和化解信用危机。国家缺少各种有关诚信经营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企业诚信经营无章可循。这一点上,与国外的一些大的企业相比,相距甚远,象日本的松下公司在这点上做得非常出色,松下提出,企业的使命就是最重要讲究诚信,把物美价廉的产品充分地供应给社会,企业经营不是私事,而是公事。企业的技术力量,销售力量,资金力量以及人才等,虽然都是重要因素但最根本的还是正确的经营理念,只有在正确的经营理念基础上,才能真正有效地使人员、技术和资金发挥作用。在千变万化的社会形势中,企业若要对问题采取无误、恰当的对策,其基本依据仍然是企业的经营理念。 3. 企业在从生产一直到销售没有建立起绿色环保体系。不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没有想到企业的再发展是与这个社会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人类对其未来的一种理性思考,它的实施需要有超前认识作为指导。这些都要求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要有系统性和创造性。 环境是人类从事生产的物质基础,企业的行为虽然是个体行为,但无数的个体行为作用于环境的时候,可能会破坏环境的承载能力,制约人类未来的发展,因此,企业应克制自己对环境无限制的索取,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 我国有些企业没有真正走向市场,导致企业社会责任体制不够健全,企业的领导者,管理者应本着向前看的思想,借鉴或创新,来完善企业的社会责任体制。 五、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应采取的对策 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休戚相关,企业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必须融入到社会群体之中,与各种组织产生互动。企业在享受社会赋予的自由及机会时,能以符合伦理、道德的行动做出回报。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得以保持生命力,保持长期可持续地发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执行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前瞻性的规划,既涉及体制、机制问题,也涉及到政治、文化的范畴,所以要根据每个国家的市场和实际来运作。 (一)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应遵循的原则: (1)综合效益原则。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应只重视自己的利益,还应考虑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全社会的综合利益;不应单纯追求企业效率,要多方面考虑经济行为的实际影响,特别是它的负面影响,关注综合效益; (2)公平与正义原则。(3)可持续发展原则。 (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做法: 保护环境的责任:企业既受环境影响又影响着环境,从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角度看,企业有承担环保责任,企业是一种社会机构。无论个人还是企业都不可能从真空中赚钱,经济活动需要在社会环境中发生,企业应承担自己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后果。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政府和商家不能只考虑如何刺激经济增长和增加盈利,而应计算提高增长率和利润给社会所带来的实际成本和利益。如果兴建工厂可以为当地创造就业机会、加速经济增长,但也会带来污染,破坏环境,那么就要考虑这座工厂带给社会的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影响。企业需要为公司的盈利和股东分红最大化而努力,是否也需要采取一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行为?这两种想法具有互补性。企业在谋求长远利益时需要采取符合职业道德的做法。因此,成功的企业要在利润和责任、公平与效益之间找到平衡,以促进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对环境的责任:(1)企业要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特别要在推动环保技术的应用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以人为本、以人为善;(2)企业要以“绿色产品”为研究和开发的主要对象。(3)企业要治理环境; 企业对员工的责任:(1)不岐视员工。(2)定期或不定期培训员工,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3)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4)善待员工的其它措施。企业对顾客的责任:对消费者和合作者负责,创造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讲究诚信。 企业对顾客的责任:(1)提供安全的产品,保证顾客的权利。(2)提供正确的产品信息。(3)提供售后服务。(4)提供必要的指导。(5)赋予顾客的自主选择权利。 企业对竞争对手的责任:市场经济是有序的市场竞争,公平的市场竞争,做为企业不能搞恶意竞争,处理好同竞争对手之间的关系。企业对投资者的责任:保证投资者在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保证投资者的股权收入;企业对社会的责任:认真纳税,用挖渠放水的方法安置就业;要与环境相融,为所在地区的建设和环保贡献人力、财力、物力;加强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用自身努力回报社会,建立创新意识的企业文化,提高企业的社会地位和形象,赢得社会的广泛支持和认同。以在公众心目对企业形成良好的印象,创建最佳的企业形象。对企业来说,推行社会政策,也是不可或缺的事项,在企业内部成立监督部门,监督企业的社会政策,注重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相关信息的批露。 六、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趋势 (一)从国内角度看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趋势 从我国国内发展角度来看,企业社会责任正在得到不断得强化和不断的发展。包括企业引入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简称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兴的管理标准体系。 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报告制度。传统会计仅仅将企业看作是一个单纯的盈利组织,而不是社会组织,因而所提供的信息往 局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状况,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则不予计量和报告。现在企业要求我们要运用会计特有的方法来协调企业 目标与社会目标的矛盾,影响企业的经营观点,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使企业的经营行为正常健康化。企业管理者可以通过社会责任信息,了解社会各方面对企业的反映,全面评价企业的经营状况,合理调整经营行为。 在发展企业的同时,注意生态环境及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已上升为一种战略高度,包括企业在人才的培养、制度的制订、产品的研发等方面。 (二) 从国际角度看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趋势 企业不仅更加遵守企业伦理和商业道德,而且已开始成体系地推进企业公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像惠普公司在2003年4月,就发布了首次《社会和环境责任年度报告》。报告中明确地把企业公司责任上升到惠普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是企业竞争优势的一部分。报告系统地发布了惠普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成就和计划,标志着惠普公司企业公民体系的建立,也折射出世界一流企业的发展趋势。其内容包括关心人力资本,回报社会,保护环境,将供应商纳入企业公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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