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分配职能税收的分配职能简单的来说就是国家在借助政治权利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过程中,需要将一部分社会产品或者国民收入转化为国家所有。从整体的角度来看,税收在执行分配职能的过程中主要是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的所有权和支配权转变为一个新的具有经济单位与个人收入的格局。从国家的角度来看,税收执行分配智能的过程就是国家进行财政收入的过程。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一般的分配相比,这种分配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税收分配与财产权利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其主要以国家的政治权利作为主要的分配依据。而且这种分配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没有太大的限制,包含的范围比较广。(2)形成之后的税收收入基本上都归国家的支配和占用,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3)税收分配是一种强制性的分配,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税收所执行分配的职能其实就是为了更好的调节国家、经济单位以及个人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就是为了平衡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要想确保二者之间关系能够长久的维持下去,一定要保证整体利益不受危害。主要是因为在国家整理利益维护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解决局部之间的利益。不仅如此,也要注重维持局部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为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奠定坚实的基础。税收的调节职能现实中的每件事情都是在不断的运动的,在不断的运动过程中其也在不断的完善和调节。调节的本质就是使事物能够符合客观客观规律的要求。比如说,吃药解热属于自觉调节的过程,人体出汗散热则属于自发调节的过程,自然界的每件事物都有其该有的规律,税收调节也是这样。税收调节主要是通过对经济活动的调节来对税收进行合理的分配。并且将按照不同分类方式对其进行划分。其中,根据其目的可划分为鼓励性调节和约束性调节。按其范围可将其划分为普通性调节和特殊性调节两种。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税收执行调节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调节主体的集中性。税收调节主要是由国家来操控的,与某个经济单位或者是个人都没有太大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税收调节主要由国家负责;二是调节过程中的各种活动主要是根据国家的意志来确定的;三是调节的相关政策也是由国家来制定的,与其他团体之间没有太大的联系。(2)调节范围的广泛性。税收调节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在生产、分配、交换以及消费都各个过程中都有其参与。(3)税收的调节方式比较灵活。国家在进行税收调节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的经济情况和政策进行调节。虽然说税收调节的职能是客观的,但但是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如何进行税收调节又有较大的差距。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有很多,不仅是因为不同地区的经济文化之间的差距,还与不同地区之间统治阶级的意识有着较大的关系。不仅如此,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会因为其政治文化的区别而导致国家税收调节方向的不同,当然其税收调节的制度和目的也会因其产生较大的差距。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国家各种税收法令以及征收办法的总称就是税收制度,其中,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以及各种税收管理办法等都属于税收制度的包含范围之内。不仅如此,税收制度也是国家法律有机组成的一部分,对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相关的作用中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不仅是我国,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也与其国内的社会制度、经济结构以及经济政策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不仅如此,税收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有一定的不同,每个历史时期的经济、文化、政治以及统治阶级的意识都会有很大的差别,这导致不同历史时期所产生的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所以说,税收制度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有一定的差距,其也会随一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据调查,这些因素主要是由实体要素和程序要素两方面所组成的。纳税人什么征税、征多少以及由谁缴纳是每一种税收都会存在的三个问题,从法律上讲,纳税人其实就是课税主体。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纳税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所谓的自然人就是指国家的公民或居民。而法人则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所形成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经济活动的组织结构。不仅如此,这部分法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法定纳税人负有直接缴纳税款的义务。通常情况下,负税人就是所纳税款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和负税人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进行税负转嫁,这时候的纳税人与负税人之间就存在一定的差距了。“扣缴义务人”简单的来说就是国家为了保证财政收入,所采取的一些手段。根据相关资料可以了解到,纳税人和负税人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税收征纳的关系所改变的,而税收转嫁所引起的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分离则是影响了其分配关系。通常所说的税负转嫁就是指纳税人通过一定的渠道或者方式,将相关的税收负担通过一些方式转嫁给别人负担的过程。税负转嫁主要是在日益发展的经济市场以及商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所形成的。税收不仅是分配范畴,也是历史范畴。在现在社会上很多经济活动都伴随着税收,这必然会造成税收负担的产生,但是税收却不一定会产生税负转嫁,只有在一定情况下才会造成税负转嫁现象的产生。在自给自足的社会中,大多数的生活会直接从生产领域将物品转换到消费领域,其并不进行市场交换,国家一般不会对商品或商品流转征收课税,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税负转嫁出现的可能性。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商品交换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商品之间都有可能进行商品交换,该过程主要是将商品通过货币进行不同的转化,而且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也会随之扩大,在这种条件下,税负转嫁就具备了足够的条件。所以说,能否完成税负转嫁与商品货币发展程度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当商品经济活动有规律的发展时,税负转嫁的发生率就会大大增加。不仅如此,不同的社会制度也会对税负转嫁的产生形式和范围造成一定的影响。如今市场经济影响广泛,纳税人为了最大限度减少自己的应纳税额,以便获得最大的利润。大体有五种基本形式的税负转嫁:首先,是为了实现对税负的转嫁,在销售商品时将其价格进行提高,这种行为被称作前转,又被称作顺转:影响的具体过程是:把交纳的税额放到单位产品的实际生产费用里,这一行为使得税收成为组成生产成本的一个部分,在这一情况下,厂家为了不降低利润,比照税额将价格抬升成为了必然行为。但在价格无法提高的时候,生产费用又不得不提高,逼的一部分厂家不得不退出该领域的生产过程,将资本投入到其他的生产领域,而这一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产品的生产量直接减少,价格进一步升高。同时,消费者就将直接承受价格升高中的部分税款。再次是为了达到转嫁税负的目的,在收购原材料或企业的劳动力时将价格压低,或者双管齐下,两者方法都采用:这种行为的好处就是即使在产品出厂价格无法改变或者不得不降低的情况下,纳税人也能达到不负担或者减少负担税款的最初目的。再者是即将前转与后转结合起来进行的,其被称作混合转。如果实际的经济情况不允许纳税人用上述任何一种方式转嫁全部的负担税额,这种情况下,纳税人通常会采取混合嫁接的方式。通过这种转嫁方式,当抬高价格或者压低价格的总额超过其直接纳税额度时,还可以获得额外的利润。因为这种方式比其他方式隐蔽性更好,所以在实际作用时往往被更多纳税人采纳。然后是消转,即对已缴纳的税额,纳税人直接选择自己“消化”,即纳税人不选择提高销售价格也不选择压低生产成本。当然,这种方式需要拥有一定的条件,如降低生产成本、产品销量还有扩大的空间等,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经荷管理,深挖内部潜力。由课税商品在生产销售流通过程中获得的额外利润来消除税负。再然后就到了税收资本化:“资本还原”是它的别称,即购买生产要素的人将未来购买的生产要素需要缴纳的税款通过从购人的价格提前扣除(即压低生产要素的购买价格)的方法,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销售者这种方式的人大部分是一些可以增值的产品,比如土地、房屋、股票等,税收资本化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税收转嫁,通常意义上的税收转嫁是把经济交易每次所得税款,随时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税款转嫁,而税收资本化则是一次性地将累计应缴纳的税款进行转移,因此它客观意义上是一种特殊的税负后转形式。通过纳税人转嫁税负的基本方法可以得知:税负转嫁必然附带着价格背离价值的运动。不论纳税人是提升价格还是压低价格,或者两者兼之的方式以此达到税负转嫁的目的,其相同之处都是通过价格背离价值部分取得的差额来补偿其应纳税额的同时,税负转嫁不仅需要自由定价的基本条件之外,而且还需要根据经济的景气情况、商品供求关系以及商品自身的特性(比如此商品是否是必需品还是非必需品,是否有代用品和L代用品之间的比价情况)等非主观因素而定,而不能随心所欲。征税对象课税的目标被叫做征税对象,而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的相关需求和征收某种特定税的目的,会明确对哪些产品征税,也同时也会确定征收范围。不同的税种由不同的课税对象和征收范围构成,税率等相关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课税对象数量的的变动将直接被征税数额的数量大小决定,这也是它在税收制度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原因。确定课税对象,首要选定税源。税源是在分配过程中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形成的各类收入。它一般表现形式是利润、利息、股息、工资等。税源既可以是直接的课税对象,也可以不是直接的课税对象。举例来说,纳税人的利润所得都是征收所得税,税源和课税对象。针对财产的征税,财产的数量和价值是课税对象,财产所带来的收益和财产所有人的收入是税源。由此不难看出课税对象和税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也是为什么在设计税制时,必须依据经济形势的实际情况,注意不断变化的税源,针对课税对象进行适当的选择,并且对税种恰当的选择。课税对象的选择至关重要,如果选择课税对象时不恰当,纳税的作用不仅发挥不了,严重更可能会造成税源萎缩,税收枯竭。之所以课税对象成为了税制中的基本要素,是因为它不但决定了本税种的性质和作用,甚至本税种的名称也由它确定。因为现如今各国的社会制度各不相同,所以在经济结构、自然条件等方面,彼此也有差异,上层建筑进而影响了经济结构,当然,税制结构也是存在差异,对于税种的设置多少,名称设定都大不相同。所以对这些不同的税制和各种各样的税种的研究由此而生,为了研究税收的发展演变过程、税收的负担状况、税收来源的分布等需要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进行深究,这是为了税收法规的合理性提供相应的依据。因为各人的分析角度不同,所以也会有不同的分类方法,目前有以下几种(1)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什么是对流转额课税呢?它是一种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在流转环节进行征收的税。在我国,目前所征收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全都属于对流转额课税,其具有与商品经济密切联系、以商品的生产与交换为前提的特点。而结合这些特点,就可以很轻易的发现,对流转额课税的税制在制订的过程中,需要参考客观商品经济的情况,从决定要征税的商品类别、商品流通环节、征税时的税率等等,其收到商品经济的很大影响。然后,流转额在对流转额课税的税额大小起到决定作用,二者是正相关的关系,且对流转额课税这一税负在自由运行的市场经济现状下能够轻易的实现转嫁。对流转额课税有这很多好处,它对国家进行资金的积累有着很大的帮助,其计税时将流转额当做基础,就算企业的成本发生了变化,税额也能保持稳定,从而使国家的财政收入更加具有稳定性,所以说其具有稳定财政的作用。什么是对收益额征税呢?它是一种将纳税人的净收入作为征税对象,即对其收益额开征的一种税。收益额体现在不同主体上,其名称也各不相同,其中,应缴纳税款的各种收入是个人的收益额,利润所得额是企业的收益额,而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等是我国目前实行的对收益课税。而对收益课税与对流转额课税有着很多的不同点,这也是它所具有的特点,第一,对收益额课税时,由于国家在制订税率时,参考了纳税人所具有的负担能力和国家财政的需要,在对待不同企业时,按照“多得多征,少得少征,不得不征”的远的来进行收益额征税,因此有没有收益和收益多不多就对税收收入产生了巨大的制约,导致了该税收不具备较强稳定性,不如流转税类可靠。第二,收益时间对于税收收入有着很大的影响,工商企业的利润结算期对于所得税有着很大的影响,收益季节对农业税产生着很大的影响,受到以上影响,就限制了其征税周期,迫使其减小征收次数,而通常用分期预缴与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来进行征收。第三,该税的课税对象是纯收益,因此便于合理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第四,收益税相比对流转额征税更难转嫁,这是因为很难企业在现实生活中对工人的工资很难进行下调,也很难持续让工人加班。什么是对财产的征税呢?结合目前的实际来说,目前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等都属于对财产的增税,以后可能出现的遗产税与赠与税包括在其中,其开征是将财产的数量或价值作为标准进行的。对财产的征税有着许许多多的特点,第一,其面向范围广,覆盖广大老百姓,因此其具有较小、较分散的税源。第二,财政在财产税类的收入具有稳定性,这是与流转税额和收益额相比,财产额的变动数量很小的缘故。第三,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的税收管辖权的放开,使得地方政府更加容易实现征收管理的灵活化,让征税的效率得到更大的提高。什么是对行为征税呢?结合目前的实际来说,目前的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契税与城建税等都属于对行为征税,其开征是将那些特定行为作为标准进行的。对行为征税有着税收选择上的灵活性这一特点,而这也是它的优点,如此一来,它能够让国家更好的实现对某一行为或者某些方面进行的税收调节,让税收调节与国家的政策需求和现实要求相结合,便于国家开展调控。(2)按税收收入形态分类实物税,顾名思义,其征税形式不是货币,而是以那些类似粮食、棉花、牲口等实物来收缴的。在我国实行的实物税,主要是在1985年之前的农业税的收缴,而在这之后,就开始逐渐用货币税来代替实物税,最终于2006年取消了实物税。货币税,顾名思义,其征税形式就是货币,而纳税人在缴纳货币税时,可以通过许多形式来实现,如通过现金缴纳,通过支票缴纳等,货币税的形式相比之前的实物税是一个显著的进步,意味着我国的商品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使得国家财政的管理与使用更加便利。(3)按税收的课征方法分类定率税,顾名思义,就是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税率来进行税款的收缴,它有着许多有点,如它有着更加简便的征收过程,是更加稳定的税收来源,可以起到稳定国家财政的作用,同时能够帮助经济更好发展,所以得到世界各国的大力推行。对于摊派税来说,其又被叫做配赋税,它是将国家提前规定好的应该征收的税的总额来照规定好的份额来分摊下去,来分别确定全部的纳税人和课税的目标应该缴纳的额度,这一制度在我国的历史上曾经得到过施行,有一定的经验可供参考。(4)按税收的计征依据分类用应税产品的价格来对税款进行计算,这是从价税的一个判断依据,也是其定义,比如,从价税包括多种多样的流转税,其有着税额发生增减是伴随着商品价格的高低变化的特征。用应税产品的重量、件数、容积、面积等数量来对税额进行计算,这是从量税的一个判断依据,也是其定义,比如,从量税包括资源税,其有着不随价格上升或下降而发生变化,而只是关联着课税对象的目标变化的特点。(5)按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按照字面意思来进行理解,就是那些价格里面包括了税金的,就被称作,这是其判断依据与定义,而价内税包含着相当多数的对流转额课税。价外税,按照字面意思来进行理解,就是那些价格里面不包括税金的,它要在价格之外进行税金的附加,这种情况在我国比较少见,只占了税种中的一小部分。(6)按税负是否容易转嫁分类纳税人无法通过一些手段来对其他人转嫁税收的负担,而负税人一定是纳税人本身,这就是直接税,直接税包括了很多种,其中有财产税、遗产税与所得税等。如果纳税人可以通过某些手段来对其他人转嫁税收的负担,如增值税和营业税都可以实现这一点,那么这里的负税人就可能不是纳税人,这就是间接税。不容易转嫁的是直接税,而与之相反的间接税就属于容易转嫁的一类,而这也是在对比中得出的,具体需要依照价格运动的基本原理来决定是都进行税负的转嫁。那些只是将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划分作为标准,来对某些税进行绝对化的判断,就脱离了现实情境。(7)按税收收入归属分类中央税,顾名思义,就是那些如中央控制的国有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的营业税,以及海关关税等诸如此类的税种,这些税种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划归中央财政所有,因此就都属于国家税,也被称为中央税。地方税,顾名思义,就是那些如地方控制的国有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农牧业税,等诸如此类的税种,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划归地方财政所有,它们于是就被称为地方税。按照上面的分类方法,地方税就是那些被划归给地方的税种,中央税就是那些被划归给中央的税种,那么对于像增值税这样,地方与中央都能够分到一定份额的税种,我们在对它们分类时,就把它们划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将上面提到的各种方法进行总结,它们都是按照特定的要求来进行分类的,在这里面,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来进行分类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而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由于课税对象才是税法最最核心的要素,因此对经济的调节效果与作用就会随着课税的对象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如此一来,就需要根据课税对象的不同来分别进行税收制度的制定,在征管方法上,也需要适应不同的课税对象来制定,结合它们各自所具有的不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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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破学校啊?毕业论文题目锁得这么死!我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是结合自己在各地茶叶市场的亲身体验,和课本,还有借鉴网上别人的文章,融入到自己的想法中搞定的,虽然无法帮你推荐书籍,但是给几个方向看对你有没有帮助1、提到安溪不外乎就是铁观音和色种,铁观音名誉天下,色种不然,能否由观音造势带动色种发展,不仅能扩大种植范围,也可以引领大众正确认识安溪茶2、安溪茶属于功夫茶,随着生活节奏加快,怎样让饮茶方式迎合大众3、考虑考虑茶叶深加工方面4、树种优化,茶农管理的优化,茶叶等级划分的制度化,既然是可持续发展,那得写写如何合理利用内安溪那几块地仅有的资源,提升茶叶品质,宁缺毋滥,只有高品质撑腰,才能保持住市场占有率5、茶产业文化,茶这种产品说到底没有文化的支持是不行的,可以写写这方面其他的问题就得你自己去发掘了,现在的安溪茶存在的问题是什么,种植方面、品质划分方面、产业链方面,找到问题,才去查阅书籍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提出方案指名发展方向,这才是真正的在写“论文”,毕业论文也许是你这辈子写的最后一篇真正的论文,用心好好写一定会有收获的当初我的毕业论文,是我跑了六个城市,半年时间,边实习边写出来的,虽然现在回头看,不少东西还是不成熟,但是当时真的是很有成就感的希望你也能写出篇很有自己想法的论文
浙江茶叶出口现状、问题及发展对策(浙江大学茶学系 汤一 刘祖生 杭州310029)摘 要 浙江茶叶出口发展迅速,优势明显,在全国茶叶出口和全省茶业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本文从产品结构、出口、市场分布、经营机制等方面分析浙江茶叶出口之特点及发展态势,并就如何应对绿色壁垒等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改善出口,贸易条件,提出一些探索性思路。关 键 词 浙江;茶叶出口;绿色壁垒;贸易条件;产品结构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577一8921(2003)03-155一04 一、当前浙江茶叶出口的主要特点浙江茶叶出口量在全国的领先优势进一步扩大。浙江现与摩洛哥、俄罗斯、塞内加尔、日本、欧盟等约5。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茶叶贸易关系·主要出口珠茶、眉茶、蒸青茶等。2002年全省共出口茶叶万吨,占全国茶叶出口总量的 4% ;出口创汇总额 万美元,占全国茶叶出口总值的 写.其中,绿茶出口创汇 万美元,占全国绿茶出口总值的64. 12%。近年来,浙江茶叶出口量值占全国茶叶出口之比重如表1. 由表 1可 知,浙江茶叶出口增长速度很快,1996年至2002年七年间,无论是出口量还是出口创汇额均翻一番以上,茶叶出口创汇占全国份额呈稳步提高之势,由1996年时的21. 91%增加到2002年的 %。由此可见,浙江省在全国茶叶出口中的领先优势,近几年得到了进一步扩大。 作为浙江传统的大宗出口商品,茶叶的比较优势明显。由于浙江省农村生产要素结构表现为人力资源丰裕,而土地资源相对稀缺。因此,劳动力相对密集的种植业或养殖业,应该优先发展,而大量消耗土地资源的广种薄收的农作物应受到一定限制川。茶园大都辟在山坡上,对耕地占用少;茶叶采摘、加工等环节需投人大量人力资源。这说明,大力发展茶叶生产,符合浙江省的比较利益。目前,茶叶产值占全省农业产值的 写,对全省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茶叶在浙江省出口农副产品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据杭州海关统计,1998年茶叶出口创汇8743万美元,在全省农副产品出口比重的排序中列第三位,仅次于水海产品和蔬菜,目前这三种产品仍然分列前三位。 市场化的出口经营机制逐步形成,出口经营方式灵活多样。1979年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浙江成为单列口岸以来,茶叶出口自主权不断扩大。1993年后外贸体制改革,出口放权,大大调动了茶叶出口企业的积极性。我省从事茶叶出口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不断增加,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目前省内拥有茶叶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已有浙江省茶叶进出口公司、中国土畜产进出口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粮油进出口公司、浙江中大集团公司、浙江华发出口茶厂等二卜家左右。此 外 ,浙 江出口茶的经营方式也日益多样化,如茶厂自营出口、代理制、补偿贸易等近年来,浙江茶叶不断开拓新的国际市场,如乌兹别克斯坦等低档绿茶市场、日本蒸青茶市场等,使浙江茶叶出口量节节攀升,不断创出历史新高。绿茶所占的出口比重越来越高.出口茶的产品结构有所改善。绿茶是我国产量最高、出口量最人的茶叶产品。与全国其它产茶省相比,浙江所产绿茶不但产量高,而且品种齐全优势尤为明显,当前国际市场上一半左右的绿茶来自于浙江省的出口。由表艺可知,1996年以来,浙江省出口茶之茶类结构特征十分明显,目前绿茶出口比重占90%左右,共次是花茶,约占6%,而红茶和其它茶类出I=I量很小。由于 当前 绿茶出口的比重已很高,不同茶类之间的结构调整已缺乏空间,在这种情况下,浙江省积极开发新的绿茶品种,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8。年代末期在浙江省率先起步的蒸青茶,近几年发展势头迅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珠茶、眉茶等传统绿茶产品在西北非市场供过于求所带来的市场压力此外,出口企业还不断调整优化绿茶不同花色品种之间的出口比重,进一步提高出口的整体效益。l. 5 出口的交易渠道有所拓宽,但主销市场依然集中在西北非。浙江茶叶出口市场较为集中,以绿茶为例,西北非占50%以上,其次是亚洲和欧洲,2000年对欧盟之出口尚占900左右之份额,由于受绿色壁垒的影响,2002年这一比重已大大降低。以进口国别而论,当前浙江绿茶最大的上销市场在摩洛哥,占出口总额的 ,其次是日本,占 9写 由出口茶生产基地逐渐发展成为加工拼配基地和出口集散地。近年来,随着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名优茶在浙江茶业经济中有着越来越突出的地位名优茶的大量采制,导致供应出口的毛茶原料受到一定影响,难以满足出口不断增长的需要在此情况下,浙江省积极调整经营思路,拓宽毛茶进货渠道。据调查,目前,从福建、江西、贵州等地调人高档毛茶的数量不断增加。这些地区,由于前期名茶加工数量较少,故毛茶嫩度与内质均较本地茶好。毛茶供销渠道的调整,促进了浙江与全国其它茶区的专业化分工和优势互补,浙江省作为我国出口绿茶加工、拼配和贸易中心的地位正逐步得到确立。二、 面临的挑战2. 1 绿色壁垒对浙江茶叶出口的影响。欧盟从2000年7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I)标准以来.“绿色壁垒至,已成了我国茶叶出口的最大障碍,我国对欧盟的茶叶出口呈逐年下降趋势川。由于浙江以销绿茶为主,对欧盟出口之比}p相对较小,与经营红茶为主的广东、广西等口岸相比,情况要好一些,但绿色壁垒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2002年1月~10月,浙江省对欧盟出口仅有0. 22万吨,400万美元,分别比F年同期下降40. 9%和33. 5肠。更值得关注的是,其它一些发达国家亦以食品安全为由,仿效欧盟提高茶叶农残的控制标准日本就通过对进口绿茶实施新的农药残留检查措施等手段限制进口。受此影响,蒸青茶出口出现很大困难['). 2002年,浙江对日本出口绿茶(主要是蒸青茶)仅7886. 2吨,比上年减少 出口经营秩序涅乱,贸易条件恶化。当前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出日经营机制的不健全所带来的恶性竞争,低价竞销问题。90年代以前,茶叶出11由国家垄断或统一联合经营,各口岸一致对外,使绿茶的国际价格基本为我所控制,其利润率较高。外贸体制实行改革后,我国茶叶出口由垄断性经营转为开放性经营,虽然这样有利于调动各方面出日茶叶的积极性,但出口配套管理机制相对滞后,低价竞销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出口经营秩序的混乱。同时,由于国际茶叶市场总体供过于求,进口商便可通过多点订货杀价,从中渔利。贸易条件的恶化还表现在出口茶叶市场地位的降低。以前,我国绿茶的“天坛牌”等品牌,在西J匕非市场曾是家喻户晓,而目前除了“骆驼牌”等极少数几个,省内茶叶出口企业普遍缺乏自己的品牌,即使小包装出口,也大多采用进口商的定牌包装,出口价格中的品牌附加值几乎丧失殆尽。 茶价连年下降,效益明显减少。近三年来,我省出口茶平均价持续下滑(图1),出口效益明显滑坡,省内茶叶出口企业中,有些已处在保本经营甚至亏损经营状态。无庸讳言,除了经营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质量下滑是造成茶价下跌之重要因素。由于对出口茶的感官质量缺乏统一的实物标准样之约束,文字标准往往流于形式,使各出口企业在产品牌号、等级设置上拥有较大“自主权”,质检部门很难按统一尺度对出口茶质量严格把关,水货冲击的现象也就难以从根本上加以杜绝。而且,价格的一降再降,往往迫使出口企业通过减少生产上的投人来降低成本,从而造成低质低价之恶性循环。此种状况,与当前茶业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要求有着较大反差。三、几点思考3. 1 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出口茶类产品的结构问题。与其它农业部门一样,茶叶属于弱质行业,这是由产品的特性所决定的。农产品普遍具有的易腐性和易损性使得其生产经营活动带有极强时效性,生产者很难通过“待价而沽”而得到利益上的保护,一旦市场供过于求,就容易导致恐慌性的亏本甩卖,市场风险较大。出 口茶 与 内销茶相比,这种弱质性的特点更为明显。因出口茶大多生产过程复杂,生产周期长,出口企业难以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随时调节产量和花色等级构成。此外,随着国内茶叶需求趋于高档化,传统的大路货产品早已失去国内市场,出口茶厂是专门为出口而生产的,一旦形成库存积压,就难以通过“出口转内销”加以消化。我国出口茶花色品种多,虽然这有利于提高出口的总体规模,但对贸易条件的改善,未必有利。以浙江出口的绿茶为例,珠茶、蒸青茶等花色品种,在初制环节就已定型,不能改制,其出口市场又有很大局限性,珠茶销日本不对路,而蒸青茶也进不了西北非市场。因此,就某一种特定的出口品种而言,其主销市场较为狭窄,市场适应性不强,一旦市场需求不足,恶性竞争、削价竞销的现象就较难避免。由此可见 ,进一步调整优化出口茶类产品的结构是改善出口茶贸易条件之重要途径。较为可行的措施有:其一,扩大名优茶出口,促进茶叶外销和内销市场之接轨;其二,提高传统茶叶产品的加工深度,开发更多的象茶多酚、速溶茶之类的能广泛地适应世界各地消费偏好的产品,通过传统茶与新一代茶制品的多元化组合,提高产品结构的弹性,使茶叶出口具有更多的按国际市场需求灵活调控之余地。当然 ,改 善贸易条件也可以从制度创新的角度,按国外农业支持体系中的通行做法,建立出口茶风险担保制度。一旦因不可控因素导致市场价大幅下跌,行业协会或其它相关组织对因库存积压遭受损失的茶叶出口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偿,以防范恐慌性杀跌现象,稳定市场秩序。 关于完善茶叶出口部门的产业组织结构问题我国茶叶经营分散,企业生产规模小,生产方式落后,浙江省也不例外。当前茶叶出口企业一头连着国际市场,一头连着提供加工原料的为数众多的家庭生产主体,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十分突出,并带来一系列问题。其一,按目前茶叶生产链源头环节之小农经营方式,茶鲜叶中的“农残”含量很难有效监控。一旦因卫生质量不合格遭到退货,难以追究“污染责任”,出口公司承担全部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这在无形中大大提高了出口成本;其二,出口公司削价竞销之同时,为了降低成本,只得对茶叶加工厂压价,而加工厂又对茶农压价。作为小生产主体,茶农既无获得价格保护的权利,同时也无需承担出口茶农残超标的责任,这种责、权、利关系严重扭曲的市场关系,必然降低生产经营效率。由此可 见 ,提高茶叶基层生产主体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推动茶叶产业化进程,其意义十分深远。浙江省的茶叶产业化试点对于跨越“绿色壁垒”已经初显成效,省内最大的茶叶出口企业— 浙江省茶叶进出口公司通过“公司十基地+农户”的经营运作模式,实现从鲜叶到成品茶的全程质量监控,在2002年上半年全省对欧盟出口大幅滑坡的情况下,该公司向欧盟出口绿茶1166吨,仅比上年同期减少 关于进一步完善出口茶叶交易制度问题出口茶的贸易条件之恶化,与交易方式和交易制度的不尽合理有着一定关系。目前 ,肯 尼亚、斯里兰卡等以拍卖方式出口的红碎茶生产国,在出口量稳定增长的同时,出口价总体保持坚挺,且明显高于我国。这固然有多方面因素但交易方式可能是重要原因。与我国茶叶出口长期以来一直采用的单纯合同订购方式相比,拍卖交易有其固有的优点。其一,作为公平交易的平台,拍卖市场没有进人壁垒,国外中小客商都可参与交易。对出口企业而言,因交易渠道被一些国外大公司垄断所造成的价格上任人摆布的现象,就可得到较好的避免;其二,拍卖市场信息公开,具有价格导向功能,可较好地防范因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杀价”行为;其三,拍卖市场的起拍价这一操作工具,能为出口产品提供最低的价格保护。上述几点,几乎都触及到当前我国茶叶出口经营机制之症结。由此 可 见 ,建立合同订购和拍卖相结合的“双轨制”出口交易制度,这是改善我国出口茶贸易条件的一条非常值得探索的途径。浙江省作为全国茶叶出口的龙头,有必要也有条件开展茶叶拍卖市场的试点工作。只有大胆尝试,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才能不断完善茶叶出口交易制度,并在全国作出示范。参考文献1 卫龙宝.中国加人WTO对浙江农业发展的影响与对策.浙江省茶叶 学会第九次代表大会论文集,2001:54^5 72 陈宗愁等.加人WTO对中国茶业的影响与对策,茶叶科学,20 02 ,2 2(1):1 63 屠水根.浅谈余杭燕青茶出口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中国茶叶加工,20 02 . 4:18^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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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作者:卢明威内容提要:历史传统与教育因素导致农民缺乏法律意识,不能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何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事关大局。现有农村社会组织无法满足农民的法律需要,造成机构制度性缺失。从成本效益看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将其作为农村法律援助机构是较为切实可行的方案。关键词:农村法治 法律援助 乡镇司法所由于历史原因,农民的身份问题、贫困问题、公平问题、政治参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虽然是中国改革的试验起点,但到今天,在基础设施、人口素质、经济建设等方面等问题已经凸现,无法满足国家法治与现代化的需要。从上世纪末开始,“三农”问题就已成为政府高层的“心病”。如何解决“三农”问题,见仁见智,但农村制度建设尤其是法治建设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它是农村各方面建设的基础,并决定了农村发展可持续性和依法治国目标实现的可能性。本文拟从农村社会法治状况及各种组织对农民权利的影响论述农民法律援助机构的建立与完善。一.农民法律意识及其影响因素影响农村法治建设的因素可以分为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两方面。内在因素是农民的法律意识,它是农民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念、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对广大农民而言,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他们能否以法律支配自己的日常行为,能否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在因素则指社会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农问题时是否依法办事,能否满足农民的法律需求及其对农民心理的影响。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法律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一旦形成就有传承作用,而法律意识的内在因素有历史传统、法制教育等。首先,在农村历史传统中,农民行为的指导思想是“礼治”多于“法治”,并深深影响着农民的法律意识。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j中国传统社会中充满着王权至上、权大于法,伦理至上、情大于法的与现代法治相矛盾的礼法观,强调德礼教化而忽视法治,强调家庭团体而忽视个人权益。“宗法制度在两重意义上塑造了中国农民的法律心理:一是它通过血缘连结的人情,把国家法律的强制、习惯法的自然约束和道德法庭的社会监督有机地统一为一体,使用权其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国家正式法律;二是在宗法制度的面纱下面,农民自动解除了作为独立个体即自由民的可能,从而从根本上剥夺了农民以个体名义争讼的自主性。”k习惯中农民之间一旦发生冲突或纠纷,往往是请声望较高的长者以人情、礼俗来调解和缓和从而保持秩序的稳定,其注重的是互相忍让而不是追求明辨是非。在广大的农村尤其是经济文化较落后的地区,这种意识仍决定着农民解决纠纷的方式。其次,法制教育对农民的传统法律思想产生了一定冲击。自1986年开始,我国全民普法已历经“一五”、“二五”、“三五”三个阶段17年时间。第一阶段以公民的法律启蒙为主,对农民而言填补了法律常识的空白。不可否认,普法教育在提高社会整体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方面有了明显的效果,广大民众普遍承认了法律在国家和社会中应有的崇高地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的观念深入人心,也对广大农民重情礼轻法纪的传统法律意识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但由于缺乏对受众的细分和浓厚的行政主导性,使得普法效果在农村大打折扣。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几年前在某地进行基层司法调查时看到一本发给或是要求农民购买的,由该省司法厅编印的“农村普法读本”。读本汇编的第一部法律是《宪法》,第二部竟然是《反不正当竞争法》。l普法成了一些公职人员必须完成的表面文章。即使在经济文化较为发达的山东“从总体上看,普法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在普法教育中强调普法重点的多,强调普法教育的少,普法布置多检查落实少,形式单调缺乏吸引力。特别是对某些偏远农村来说,普法教育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有些地区甚至从没有开展过。”m对农民真正有意义的普法活动应该是第一阶段,然而受限于农民文化程度瓶颈,缺乏对农民法律需求的分析,尤其是上述一些走过场的行为影响了普法效果。二.农民权利保护机构的制度性缺失对农民权利产生影响的农村社会组织有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调解委员会等。从历史角度看,解放前农村处于相对封闭独立的境地,血缘性与地域性相互结合使宗族保持了对农民的相对强大的控制。建国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土地改革、互助合作甚至公社化手段有力冲击了农村的基本组织和控制手段,国家权力得以渗透到农村基层,但这种冲击是以行政权力扩大化来进行,农民对这种国家政权与农民之间关系是基于对强力行政权的服慑而非内心的需要和自觉认同。更为消极的是文革期间砸烂公、检、法等极端左侧行为使农民加深了权大于法的观念。从现实的一些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人治的强大惯性至今使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农问题时仍更多依靠行政权力来解决而不是在这过程中强调依照法律处理问题,它留给农民的印象是权力的强大而不是法律的神圣:广西南宁市所属农村生产基本实现了小机械化,是广西农村较为发达的地区。今年3月,城北区一乡村部分村民以围墙圈地企图继承其地主祖父解放前所有的土地。处理该事件的乡司法员和另一工作人员因与该部分村民有亲戚关系,初期偏袒其主张。但现已取得使用权和其他交通严重受阻的其他村民不服,认为解放后这些土地已经处理,使用权已变更,强行拆除围墙导致发生群架的剧烈冲突,乡政府最后不得不强令拆除围墙,恢复原状。对法律的无知要求继承地主土地的主张固然荒唐,反映了部分农民极低的法律意识,但乡政府在处理事件中的反复使我们看到提高乡镇基层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与提高农民意识同样紧迫。其实我国法律对这类问题已有明确规定,适用195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问题的批复和《民法通则》关于财产权和相邻权的规定就可得到解决。但乡政府工作人员并未明示其决定的法律依据,当事人只知政府的决定不得不服从,却无从知悉法理依据。n在一份对山东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中有66%的人认为我国目前是权大于法。o现实中一些基层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机关公职人员法律意识淡泊,甚至曲解法律、知法枉法,造成农村法治氛围严重不足,农民缺乏法律信仰,遇事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习惯。在涉及农民权益维护的社会组织中,村委会是一个特殊的主体,一方面它是农民自己选举,代表着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基层政权组织,客观上肩负着一些诸如计划生育、税费征收、秩序维护等责任。与改革开放前相比,乡政村治后行政权力在农村受到压缩,村委会的一些权力让渡给了分散的家庭,不再是过去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全能调控型组织,权力与经济控制能力的下降导致权威的丧失。在经济贫困地区,村委会没有多少剩余索取权,不能吸引有能力的人进入村委会,致使基层组织涣散,机构不健全,干部大量流失,后继乏人,甚至有的村组织名存实亡。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村集体拥有相对丰富的财产,村委会有一定的管理职权,也就有较多的剩余索取权,在村委会选举中候选人代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出现操纵选举的非正常现象。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村委会正处于由原来以集体所有制为经济基础的政权组织过渡到村民自治组织的时期。这一时期由于法律不健全、规范不到位,社会体制与农民之间的纽带发生断裂,国家法律、方针政策难以得到贯彻执行。农村基层组织的弱化一方面导致宗族势力复苏,一方面使村委会失去保护农民利益的功能,在被某些利益集团控制后可能成为危害农民利益的新威胁。宗族势力由同血缘的同姓家庭扩展而成,建立在血缘认同基础上。改革开放前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宗族利益一般并不重要。但如今农民在经营上不再依赖集体组织和基层政权,宗族成员间的相互依靠重新变得重要,导致宗族势力日益膨胀。广东湛江市公安局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乡镇基层能够当村委会主任或村长的,其家族大、兄弟多是一个重要原因。如雷州市沈塘村捐花村,族头族老鼓动、威逼村民选举“烂仔”当村长,成为该村黑恶势力的操纵者。p在宗族势力的影响下,村民之间因祖坟、山林、土地权限之间的纠纷不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诉诸武力。宗族势力比较强大的地方往往是农民冲突不经法律途径解决,发生大规模械斗的地方。广东省湛江市自改革开放至1987年,共发生宗族械斗1300多次,吴川市仅2000年1月至高无8月共发生群体性冲突39起。q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村委会选举受到宗族势力的影响,但在村委会选举规则进入乡村社会后,宗族力量对选举的影响并非都是负面影响,它可以成为村委会选举法的动员力量,在参与选举中摒弃以武力解决争端的方式,并在选举博弈中形成竞争、妥协、宽容等民主品格,同时村委会授权来源的改变使村委会干部由眼睛向上变成向下,使村委会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已任。在当前情况下,乡镇政府以行政手段解决农民纠纷,村委会正处于转型时期,选举中的一些问题使其尚未成为新的保护机制。如果国家不能杜绝基层政权行政执法中伤农坑农问题,不能及时为农民纠纷提供法律帮助必然会影响法律在农村社会中权威的树立。习惯上农民纠纷的传统解决途径是村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现行《宪法》第111条、《民事诉讼法》第16条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法律中有相关规定。村民调解委员会根据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通过说服、教育、疏导等方法化解了许多民间纠纷。但作为一种民间组织,其缺陷也非常明显。一是调解委员会委员缺乏法律知识,二是因基层法院履行各种审判职能,工作繁重,几个乡镇才设一个派出法庭,很难对散落农村中的调解组织进行指导,造成调解主要以一般的公序良俗作为指导而非以法律为依据,缺乏统一的标准,往往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难以执行,造成调解组织的威信降低。甚至在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建立过调委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纠纷出现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农民越来越重视自身利益的追求,利益冲突加剧,可调解性下降。尤其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口号的指引下,村委会、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对农民利益的影响越来越大。如果说农民之间的利益纷争可以通过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等传统途径来解决,而当行政性质的权力介入纠纷时,这些传统途径就会变得无能为力:村委会、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资源如土地、山林、池塘水库、集体企业的承包权的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和其他项目开发对农村土地的征用、拆迁中对农民权利的侵害等。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农民或因缺乏法律知识无法寻求帮助,或因无力支付律师费用无法得到应有的帮助而处于被动地位。在失去了维护农民利益的农民协会后,如今的村委会、调解委员会无法肩负起保护农民利益的重任。何况法律援助应该是国家对贫者弱者所负有的一种责任,民间机构往往因经费、人员、机制等因素而力不从心,在为农民提供法律救济方面存在机构缺失的制度性问题,为社会秩序的动荡留下了隐患,以下事例可见一斑:2002年11月29日,广西防城港市政府以“保证港口至防城航道畅通,减少港池淤积”为由,通告责令全部一千多养殖户在2002年12月20日前将防城入口到江山一带浅海养殖设施全部自行拆除。这些养殖户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使用该海域,都有持有海域使用证,其海产以三年为一周期,大部分都是在2000年先后投养,尚需一年到收获期,而该市已无其他浅滩可以移殖,此时拆除损失巨大。同年12月9日养殖户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告知不予受理,12月12日又递交《关于要求延期拆除西湾养殖设施的报告》 ,请示政府体察困难待该批海产品收成后再自行拆除,但市政府置之不理。12月25日政府组织300多民工,两百多公检法和其他政府部门人员强行拆除养殖设施,导致全体养殖户到市政府门前请愿,又被公安人员驱赶。为此,众多养殖户通过各种渠道申诉上访。市政府在拆除部分设施后却又停止了拆除行动,在设施已被拆除的养殖户中有的损失将近四十万元,东拼西凑借贷而来的财产毁于一旦。被拆的怨声载道,未被拆的暗自庆幸,可见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对农民利益,对政府形象,对法律尊严的巨大损害。r回顾整个事件,且不论政府的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养殖户在法律上的孤立无援显而易见。由于缺乏组织,他们没能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他们不知行政复议应向市政府的上一级即自治区政府提起;由于海域争议案件是复议前置,不经复议他们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更没有法律援助机构给予任何帮助。这种现象促使我们对农民法律援助的机制进行检讨。三.对现存法律援助制度的反思及机构选择法律援助定位于为那些由于经济状况贫困,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而不能进行诉讼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公民或法人提供法律帮助,使其权利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为了保证贫者和弱者能够行使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了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法院可以或应当为当事人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几种情形。除此以外的民商事、行政案件都没有有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在涉农利益案件日益增多而农民法律意识未得到显著提高时,现有规定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法律需求。如果农民没有法定的可寻求较低费用或免费法律帮助的渠道,就不能切实保障农民寻求司法保护的权利,无法实现农村法治的目标。因此,建立农民法律援助制度是现代法治社会要求政府必须承担的国家义务。作为法律援助机构应具备一些必备条件: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的工作人员,有一定的经费保障。纵观我国各种组织,满足上述条件的机构并不少,有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人大和政府的法制工作部门、司法厅局、律师事务所和法科大学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等。但由于它们各自的性质或地位、布局、运行机制、辐射力等因素,作为农村的法律援助都存在不足。在当代中国社会,在县这一级,公检法司都有自己的延伸,有比较完备的体系,但到了乡这一级就有了一些变化。s在乡一级许多机关只有少数的派出机构。况且,法院作为一种裁判机构它的特点是地位中立,对双方当事人都要保持适当距离。如果由法院来充当法律援助机构,会造成法官先为当事人从法律上设计一个较为安全的诉讼安排然后再行裁判的印象,从法理上看这是不当甚至应该禁止的,也与法官的司法职业道德相冲突。检察院因为工作职责的规定,乡一级没有检察系统的工作人员,即使设立检察所也是为了调查、监督的方便。总体上检察院和公安系统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与农村大量的日常纠纷的司法解决关系不大。换言之,检察院与公安系统的工作内容主要涉及治安和刑事案件,而大量的农民权益冲突已超出了这一范围,检察、公安机关显然不适合作为农民的法律援助机构。至于各级人大和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大都设立在县级以上,也是远乡村,无法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由于律师事务所的营利性质,农民往往无法或是不愿支付律师费用,要求一种营利机构长期法定地负担起公益性质的工作也不切实际。而法科大学中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从性质上最适合承担这一任务,但这些机构往往都地处大中城市,布局和经费问题使其无法肩负起为广大农村提供法律援助的重任。在几乎所有政府部门中,最适宜担任农民法援机构的就是乡镇司法所。四.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规范法律援助运行司法所是设置于乡镇人民政府的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是县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司法助理员则是基层政权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他们是中国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稍。在我国农村,大部分的乡镇不是设立了司法所就是在乡镇政府中设置了司法助理员这一职务,他们在乡镇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工作,主要负责调解委员会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工作范围从解决打架斗殴到山林地界纠纷和离婚调解等。可以说乡村司法所覆盖面广,根扎农村,熟悉农民经常面临的法律问题,而且可以作出较快的反应,能够避免矛盾的激化,最适合作为农民法律援助机构。早在1995年2月,时任司法部部长的肖扬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的报告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给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帮助。今年要把这项工作正式提上议程,充分论证,抓紧制定可行方案使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尽快建立起来。”11从成本效益角度看,法律援助机构可以设立在乡镇司法所之内,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是切实可行的。一方面农民迫切需要法制宣传,只要工作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农民都会乐意接受;另一方面,从党政部门来说也需要司法所做好参谋以实现依法治乡和依法治村。一些乡镇领导也认识到司法所就象农村卫生院那样不可缺少,一个缓解了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一个缓解了农民对法律援助的迫切需要。一些地方司法所定下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目标,客观上为农民提供了法律援助。因此把乡镇司法所建设成农民法律援助机构和现实与需要相符合。但是把乡镇司法所作为农民法律援助机构显然加大了司法所的工作负担,必须加强建设力度。一是要得到党政领导的重视,一是要提高队伍的素质。现实中有的乡镇司法员是兼职从事,专职司法助理员中很多以工代干、以农代干,缺乏人员编制,文化程度偏低,形成成分多元化、管理多重化、待遇多样化,对开展基层法律援助工作非常不利。要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就要积极推进乡镇司法所的建设。首先,要加强司法所的组织建设。乡镇司法所要发挥作用必须要身份合法,机构的立户和列编问题是关键。机构列入乡镇政府管理系列有利于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乡镇工作规划,促使乡镇领导将其作为一项工作职责,有利于理顺管理指导和改善办公条件及工作经费的解决,同时便于在法援工作中协调各个部门。其次,要加大对乡镇司法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全心全意的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吸收法律专业毕业生等途径来壮大法援队伍。最后,要明确乡镇司法所有关法律援助的职责和制度建设。司法所作为政府机构系列之一,其本职工作是指导村民调解委员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法制宣传及刑释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如果将其作为法援机构,它要负责免费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提供能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解决方案,及作为农民的代理人进行维权行动。这就必须处理好与现存乡镇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与律师在城市提供法律服务相对应,乡镇司法服务所主要在农村为农民进行服务。到1997年底,全国已经建立了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近3万5千多个(其中至少3万2千个是乡镇所),法律工作者近11万5千人(其中有10万多人是乡镇法律工作者)12乡镇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性质与律师相类似,独立于政府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但在许多乡镇,法律服务机构就在司法所下设立,人员也多有交差。如果不能理顺法援机构与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农民在寻求法律援助时很可能被以各种理由推到法律服务所进行有偿服务,法律援助就会有名无实,司法所就变成法律服务机构的“掮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首先要明确法律服务所的独立性,要求其与司法所进行“脱钩”;同时制定完善的制度,对于符合援助条件的不得推诿,也不得要求农民到法律服务所寻求帮助,进行援助工作的定岗、定人、定责、定目标,建立工作责任制和监督投诉机制。其次,要明确法律援助的范围和程序。范围应包括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只要农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都有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程序上要先由农民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放宽援助条件;有的人担心法律援助成为所有人的免费午餐导致无理缠讼,其实农村中先富起来的农民为了得到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会选择聘请律师等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因为这一担心而使大部分农民支付较高的维权成本或失去维权机会。一般而言,如果不涉及行政权力,乡镇司法所援助机构可以完成农民的法律要求,但当行政权不当运作侵害农民权益时,乡镇司法所出于行政级别和当事人一方的地位,就不再适合作为援助机构。这时应建立某种制度要求律师介入。司法所作为援助机构的便利之处是其上级主管部门县司法局负责对律师的管理。按刑法和律师法的规定,司法局、法院有权指派律师承担一定的法律援助任务。通过制定相关条例要求基层司法所在发现法律援助涉及行政机关时,应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请求指派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任务,使当事人得到更优质的服务。五.结语农村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将其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制度性安排,使所有人无论贫者弱者都得到平等的司法保护,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加速农村发展和依法治国的伟大目标。
近几年农村集体经济既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着相应风险。如何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全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应当抓好一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党建引领,保持正确方向。 在农村群体中,基层党组织成员是“关键少数”。用党的领导、党的组织优势保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发挥集体经营的优越性。 一是 选好配强领导干部。围绕国家战略方向,依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担当和党员干部,统筹乡村各类经济力量,以“头雁先飞”带动“群雁齐飞”。 二是 完善集体经济的治理体系。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线上+线下等方式,动员“乡贤”、组织社工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完善党建引领下的集体经济治理体制,把农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三是 用好驻村干部和党员下沉等制度,完善奖补政策体系,畅通民主渠道,使集体经济发展与地方治理同频共振、携手同行。 二、用好资源、政策,提升发展空间。 农村土地资源是集体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如何发挥资源发展的优势,是我们基层组织应当考虑的重点。应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 要合理规划,协调利用。针对现有的土地资源和用地限制,合理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产业发展和农村建设发展。 二是 坚持政策,确保权益。无论是土地的生产集中转让,还是土地的收益分配,都必须围绕粮食安全和国家战略进行,必须走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结果能够经得起上级部门和第三方部门审核。确保农产品供给安全和所有群众股东的基本权益得到保护。 三是 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群众满意。 三、以农业为基础,多产业协调发展。 发展产业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根本任务。 一是 依据各地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资产和资本的数量与质量,以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为基础,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做强地方特色,强化村庄地域品牌。 二是 顺应社会资本对集体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借鸡下蛋,以蛋孵鸡”的发展思路,通过村企合作、城乡对口合作等方式,提升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现有产业链和开发新产业链,提高产业持续盈利能力。 三是 防范产业发展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风险预警的同时,还应健全农产品保险担保机制、扩大地方性保险范围等方式构筑防范体系。 加快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确保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农村基层信息化管理是以基层农村数字化为目标,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信手段。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基层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 浅析基层农村水利建设管理 》
摘 要:农村水利建设对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现代化建设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国家也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相关项目的开展。但是不可否认,农田水利依然存在很多问题,部分设施老化失修的现象依然严重,制约着地方经济的发展。本文即以昌乐县农村水利为研究对象,对农村水利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农村;水利;改革
中图分类号:S27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农村水利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来说意义重大,不仅是农业增产增收的保证,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必须组成部分。党和国家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国家从2009年开始,开展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被列为小农水重点的县(市、区),将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连续建设3a,每县每年总投资在2000万元左右(包括中央财政投入、地方财政投入、农民投工投劳),建设内容主要是已纳入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包括塘坝(容积小于10万m3)、小型灌溉泵站(装机小于75kW)、引水堰闸(流量小于1m3/s)、灌溉机井、 雨水 集蓄利用工程(容积小于500m3)等小型水源工程;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流量小于1m3/s)、小型灌区渠系、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小型排水泵站(装机容量小于75kW)、控制面积2000hm2以下的排水沟道等。但是不可否认,农田水利依然存在很多问题,部分设施老化失修的现象依然严重,制约着地方经济的发展,本文即以昌乐县农村水利为研究对象,对农村水利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若干建议。
1 昌乐县农村水利建设现状
昌乐县是一个资源型缺水县,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6185万m3,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68m3,全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2200m3,昌乐县占全国的1/8,处于极度缺水状态,水资源严重短缺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全县多年平均降雨量609mm,受季风性气候和地形条件的影响,降雨时间和空间分布极不均衡,年降雨量的70%集中在6~9月份,致使汛期局部地区洪水成灾,干旱季度用水又极为紧张。
为了保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解决干旱缺水,克服水资源短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在历届县委到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建起了大中型水库3座,小型水库103座,塘坝407座,扬水站560处,机电井7550眼,有效灌溉面积达到万hm2,节水灌溉面积万hm2,旱涝保收田达万hm2。近年来,我们按照新时期治水思路,大搞水利工程建设,完成3座大中型、102座小型病险除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是全市3个提前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的县(市、区)之一;已建成高崖水库向城区10万t供水工程、马宋水库向城区供水工程,初步解决了城区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实施了村村通自来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59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进行了高崖水库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程;开展了魏家沟、荆山水库、桂河及火山口等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的水土保持工程。水利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水资源支撑和防洪安全保障。
2 昌乐县农村水利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水利设施抗旱能力不足
昌乐县现有的农田水利 措施 虽然已经在近年来得到了大幅建设和整改,但是主体依然是20世纪7、80年代所修建的,工程质量标准不高,老化比较严重,很多地方的水利设施甚至已经坍塌而遭到废弃。由于降雨不均衡,干旱期对昌乐农业发展是一次严重的考验。2011年,昌乐县遭遇90a难得一见的干旱,部分村镇减产严重,甚至村民饮用水也出现了危机,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农村水利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近年来,昌乐县加大了对农田水利的投入力度,利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总投资2698万元,在营丘镇建设高效节水管道灌溉工程2000hm2;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总投资2438万元,涉及营丘镇、五图街道95个村;全国新增500亿kg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昌乐县2011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建设稳产粮田2400hm2,涉及营丘镇31个村庄;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总投资2343万元;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包括丹河道治理,总投资2880万元,于河治理总投资480万元;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改造工程,总投资3720万元;河道疏浚清障工程,依法清除河道内影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及高秆作物和各类垃圾,堵复河堤缺口,完善河道堤防,恢复和达到河流的设计过流能力;田间排水工程,建成功能完善、排水顺畅的农田排水工程体系等。虽然总投资规模较大,但是分配到个人上则相对不足。
农村水环境破坏严重
受到部分城镇工业化发展的影响,一些农村水环境受到污染,此外,居民生活垃圾的无序排放等也破坏了一些水资源,再加上化肥、农药等的过量使用,加剧了农村生态环境恶化,水体的污染情况不容乐观。
3 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建议
创新投融资体制
重点拓宽融资 渠道 。金融部门要制定针一对性的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支持民营水利,为其提供宽松的融资渠道。加大财政投入。除注重城镇防洪等公益性工程建设投入外,政府要重点扶持农村饮水工程、小型蓄水工程和灌区渠系配套、抗旱排涝工程,增强农业生产的抗旱能力。
推进农村小型水利改革
明晰产权,创新建设体制。小型、微型水利工程可实行农民“自建、自管、自用、自有”,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视作私人财产,发给产权证,受法律保护。鼓励农户间按照互利互惠原则,调剂用水余缺,发挥工程和水资源最佳效益。
加强农村水环境保护
大力整治农村非点源污染、垃圾围村和生活污水乱流问题,同时对危害城乡水源地的乡镇企业,实行限期关、停、并、转、迁;严格控制养殖业发展规模。同时加大对水环境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参考文献
[1] 杨敏.农田水利建设问题探析[J].水利天地,2012(09).
[2] 刘邦利.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建设的思考[J].安徽农学通报(下半月刊),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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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与分析 》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农村水利建设的力度成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然而,农村水利建设工程数量的逐年增多,给施工单位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那么水利建设的管理就显得日趋紧迫了。本文着重探讨基层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并进行分析。
关键词:基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文章 编号: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世界上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之一。面对水资源严重浪费的现象,特别是农耕灌溉要消耗大约70%的淡水资源,这就意味着,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农村的经济状况有限,而水利工程是一项大型的建设工程,不但占地面积大,而且工程复杂,虽然国家对于农村建设加大了力度,但是在具 体操 作上往往会有建设管理问题的出现。这不但会影响到农业的发展,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到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一、基层农村水利工程现状
基层农村所建设的水电站,一般都属于是以农耕用水主的小型水电站。整个农村水利工程的投资,除了国家扶持一部分资金之外,还是以农村自主投资为主,所以农村水电站建设的规模、质量与基层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为了提倡国家倡导的新农村建设,提高低碳环保意识,以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由农民出资建设的小型水电站数量越来越多,而同时,也出现了各种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基层农村水利建设没有统一的规划
中国进入到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农民的经济竞争意识也逐渐地增强。使农民对于农业的经济收入越来越敏感,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集体观念逐渐淡薄了。这就容易使农民对于与自己不存在直接关系的事物持以漠不关心的态度。主要体现在农田灌溉和水利工程的维护两个方面
1.农田灌溉
即便是利用水利工程可以实现节水灌溉,但是在实际操作用,由于管理混乱,导致各种水资源浪费现象层出不穷。有些农民利用水库周边水资源丰富的环境条件而为自己开辟了属于个人的领地,乱耕乱种的现象随处可见,又开辟了很多的鱼塘。而在农田灌溉区,用水没有统一指挥,也不按照有关的规定,随意防水用水。水利工程的作用因此而被大大地削减了。
2.水利工程维护
基层农村的水利工程建设主要是以农田灌溉利用为主,同时起到了排水和防洪涝的作用。那么,在这些区域进行水利工程建设主要是以小型的水库为主,并利用各种的方便条件随处修建,并没有统一的规划和部署。这就导致了农村水利工程分布不具有科学性,形成了造成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混乱的主要因素。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筹性,没有整体性的规划,在水利工程的运行上,也容易形成很多问题,特别是水利工程的维护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一些农村水电站还没有达到使用期限就因质量问题而无法运行,甚至还存在一些水利工程还没有达到使用的寿命,就不得不报废了。
例如在某区域的农村地区,水利建设数量之多,本可以满足地方的农田灌溉需要了。但是,用于农村灌溉的机电提灌设施因为出现故障而无法运营的已经超过了60座之多,而且还有10多座已经报废了。能够正常使用的灌溉设施还不超过30座,并且分布散乱,很难于实现全部农田的均匀灌溉。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没有做好水利设施的维护工作,导致了各种设施出现故障。因此而造成的输水损失已经超过了200万立方米,农田灌溉面积也因此而减少。
(二)基层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滞后
在一些农村地区,水利工程还是在二十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建设的,经历了半个多世纪时代变迁,无论是水利工程的应用技术还是修建质量,都无法与新型的水利工程相比。特别是防洪抗涝能力大大地减弱了。而农民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节水意识淡薄,为自己开辟了各种便利条件,随意地堵坝、截留、开沟放水,而且还任意地开采地下水。不但将水利工程的供水功能破坏了,而且还耗费了大量的水资源,危机到了本区域的生态环境。比如在某农村地区,出现渗漏现象的渠道已经超过了总数的一半以上,小部分已经基本报废,而正在运行使用的水利设施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病险,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维护,也要面临着报废的危险。这种状况,对于本地区的建立建设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
从水利工程的生态角度来分析,水利设施出现质量问题,对于其周边的生态环境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由于水土流失严重,使得植被越来越少,加之清淤能力甚微,为洪灾埋下了隐患。
(三)农村基层的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伴随着机构改革,一些基层的水利站被撤除,被合并到相关部门,而对于这些基层水利工程采取了间接管理的措施。因为缺少了直接责任人,也就不存在可以承担主要责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导致了工作效率低下。近些年来,随着水利设施建设越来越多,规模逐渐增大,而且工程设计不断复杂化,使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已经无法再适应工作的需要。
二、基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农村水利工程,是保障农村生态环境的基础设施,其不但可以改善农业的生产,而且还为农民的增收创造了条件。对于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以建设节水型社会为主要指导思想,将水资源建设结合到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当中,以动态的方式来设计水利工程管理方向,并开辟各种途径来实现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的目的。
(一)建立基层农村水利建设的科学化管理模式
按照传统的观念,对于农村水利建设往往是以建设为主,而忽视了管理的重要性。特别是没有从管理中体现出其经济性。为了使农村的水利建设管理到位,就需要根据水利工程的功能性采取切合实际需要的管理措施,使水利工程在科学的管理之下,创造出经济效益。
(二)提高水利工程人员的整体素质
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着社会不断进步。水利工程建设在高端科技的推动下,也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水利工程建设已经不再局限于工程技术本身,而是涉及到水文、气候生态、地质等等方方面面知识。那么,水利工作人员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基础之上,还要将知识面扩展到更宽阔的领域,以适应要求越来越高的岗位需求。
另外,水管部门也要定期地组织一些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接受培训,以将水利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新的技术知识普及。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水利职工的整体素质应实际的需要而有所提高,同时还要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对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尽心尽责,并能够独当一面。
总结 :
综上所述,进入到新的历史时期,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需要把握住农村发展的命脉。经济发展,是推动农村发展的基础。而水利工程,正是农村发展的命脉。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对工程建设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管理,以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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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农村基层 财务管理 工作 》
摘要: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是整个农村基层工作的重点内容,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是农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焦点。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的好与不好直接影响到党、干、群关系是否融洽,农村基层组织能否正常运转,与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息息相关。为加强农村基层建设,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应该建立公平公开、程序严谨的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制度。
关键词:财务管理 基层组织 经济发展 基层建设
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巩固和发展农村基层集体经济的基础,但目前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工作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混乱等,这就严重阻碍了农村基层经济发展。为改善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落实和完善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制度的各项政策,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努力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做贡献。
一、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一)资金、票据等管理混乱
现金方面,很多地方存在超额储备现金现象,没有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部分地方甚至以白条抵库挪用现金。如个别干部利用自己的职权,长时间借支大额现金,侵占集体财产。银行方面,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如套取银行信用等。
票据在原始凭证合法性的审核力度不够,大量使用白条入账或者自制凭证,情节严重的甚至利用自制原始凭证来“冒领”,这也是财务管理工作的明显失职之处。
(二)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
相对一大部分农村地区的财务工作人员都是由村长等干部直接指定,部分地区的财务人员甚至由村干部兼任,往往村委会换届,财务人员也会随着换届,因此无法保证财务人员的稳定性,导致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不少财务工作人员甚至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无证上岗,而且长期疏于管理,财务制度难以落实。
(三)村级债务
农村本身经济基础薄弱,加之有很多村子都是撤并以后的大村,人口规模很大,财务遗留问题也随之增加,很多村子都成了空壳,再加上近几年为建设新农村如通村水泥路,村民娱乐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实施,更加加负了各村债务,致使财务工作难以运转。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落后
部分村干部只重视款物发放,不重视监督管理。认为只要自己没有私吞款物,发放给了农民,农民心里明白,就不用做账了,也不管合理不合理,检查不检查,只要发给了老百姓就是完成任务了。还有的村干部只重视事后补救,不会用制度去约束财务人员,只知道不计后果的用钱,只要在应付上级对财务检查审计时才会例行公事般的过问,对财务放任自流。
(二)财务监督形式化
一般农村长期的监督都要靠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共同监督,主管部门的设计监督只是阶段性的。然而一般的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大部分都是村干部,少有的群众代表又因为没有报酬等不同原因形同虚设,根本不了解村上财务的各种情况,对审核单据工作根本不用心也不计后果,没有原则,起不到监督作用。财务管理工作缺乏监督,就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导致财务管理混乱。
(三)财务人员更换过于频繁
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多由村长直接指定,随着村委会换届,财务人员往往也会随之换届。新的财务人员对之前财务上的制度和管理 方法 不熟悉,加之换届以后的村长或许会指定一套新的财务工作制度,前后衔接不紧,财务上的问题愈发明显。
三、加强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对农村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基层干部是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奔赴小康,建设新农村的骨干,必须要发挥好自己的基层干部作用,要提高自己对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把自己的认识落实到工作中,对属下各级人员都要进行关于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 教育 指导,教育各级干部认清违法违纪行为并予以处理,整顿财务制度,使农村基层财务制度迈向正轨。
(二)加强资金、票务等管理
财务工作人员需不畏强权,坚持原则,抵制超额储备现金现象,不允许以白条抵库挪用现金,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票据应由财务工作人员集中和跟踪管理,非财务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每笔收入都必须缴入财政专户,从源头上防止资金流失。
(三)稳定财务工作团队,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各村应对财务人员的任用调换履行考核报批手续,不得私自指定财务人员,坚持任人唯贤,保持财务工作团伍的相对稳定,同时要加强对各村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指导。要防止农村基层职务犯罪的发生,保障农村基层财务没有漏洞,只有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全面落实财务公开,健全财务制度
设立固定的公告栏,按月或季度及时、明确、清晰、完整的公布村财务信息,包括财务的各项收支、土地补偿、转移支付、代扣代缴等费用明细,使农民群众对各项开支都明白,方便群众对村财务的监督。在农民提出意见时,及时整理,快速反馈。对于专项资金,要做到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这是缓和群众与干部之间关系的关键所在,从而提高村民与村干部的合作,共同建设新农村。
在落实财务公开的基础上,要抓好财政服务机制的创新,健全财务工作的 规章制度 ,坚持财政服务农村,不断发展农村经济。
四、结束语
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目前正处于发展和完善阶段,基层财务工作团队稳定性较弱,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强大,是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绊脚石。今后各基层干部应着力于完善农村财务工作的相关制度、监督及团队稳定工作,深入发展农村经济,以加大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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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农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近年来,我省各级各部门按照“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为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点办法,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摸底调查活动。从调查统计看,各级财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和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新特点,立足实际,普遍推行了“村帐乡管”、“村级财务集中核算”和“农村会计实行委派”等多种形式的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开展试点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从调查统计情况看,全省17市139个县、市、区(不含经济开发区)有137个县市区(曹县、博兴两县未开展)、2375个乡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改革试点,试点乡镇面达.从试点的组织形式看,整个试点工作由乡镇政府、县市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试点乡镇大都由乡镇农村经管站为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375个试点乡镇中有2268个由乡镇农村经管站为主管理,占试点乡镇的,其余107个试点乡镇由乡镇财政所为主管理。试点工作本着“四个不变”(即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使用权不变,会计核算内容不变,资金使用方向不变)、“三个不准”(即资产不准平调,不准借支挪用,不准强行代扣、垫交各种费用)的原则。财务公开实行“三统一”(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账务监督实行“两审计”(日常监督审计,离任监督审计)。人员选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从试点的实施形式看,2375个试点乡镇主要由以下三种形式。(一)实行村账乡管形式的试点乡镇1411个,占试点乡镇的.主要做法是乡镇成立集中记账专门机构(村账乡管办公室)集中管理核算村级财务,各村设报账员(一般由村委会成员兼任),实行定期报账制,村日常支出实行备用金制度,所有账务由村账乡管办公室统一核算和管理。从业会计人员由乡镇政府、县级财政部门制定任职条件,统一公开考试,择优选拔任用,录用人员工资待遇由乡镇政府统筹解决。(二)直接向村(含集体经济组织)委派会计人员的有748个乡镇,占试点乡镇的.主要做法是乡镇政府、县市财政部门联合组织招考、选聘从业会计人员,遵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任职会计人员,由乡镇政府发放聘书,直接委派到村任职,一般采取异地任职并定期轮换的做法。委派会计业务受乡镇政府和财政部门领导,工资福利待遇由乡镇政府统筹解决。(三)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形式的试点乡镇有151个,占试点乡镇的.主要做法是以乡镇财政所或乡镇农业经管站为依托,设立专门的农村财务集中记账机构,选派一定数量的专职会计人员,分设账簿,负责日常核算辖区内各村收支帐务。取消原各村会计和出纳员,改设一名报账员,定期对本村日常收支进行报账处理。日常财务管理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记账中心共同负责,各项财务收支签批手续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乡镇记账中心负责审核,记账中心要定期返回会计信息和公开账务。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不少县、市在推行“村账乡管”和农村会计实行委派制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如章丘市的农村会计核算实行了电算化管理、商河县规范村财乡管“十个统一”、“六步工作方法”、日照市采取“四建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福山区农村会计实行职业化管理等都进一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二、试点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实行“村帐乡管”农村会计委派等农村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后,进一步强化了会计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能,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增强了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理顺了农村财务管理关系,强化了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试点后会计人员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后,既解决了管账不管人的问题,又解决了农村会计由村委会控制随意撤换不稳定的局面。同时,农村会计实行直接委派或联村异地委派后,有利于会计人员严格按照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有效遏制农村财务管理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二)增强了农村财务公开的透明度。过去财务公开,多数是按照会计科目张榜公布,内容和数额较为笼统,群众无法真正弄清资金来源和开支去向,账务公开人又为村民委员会,难以避嫌,公开效果不够理想。试点后建立了统一规范的账务公开机制,实施账务公开人不直接涉及其经济利益,十分超脱,真正从制度上避免了村级财务“假公开”、“半公开”现象,增强了财务公开的透明度和真实度。(三)降低了村级管理费用,减轻了农民负担。据统计全省试点的2375个乡镇,试点前从业会计人员为107245人,试点后为81349人,减少了25806人,减少幅度为.仅此一项预计每年压缩管理费用开支1亿元左右。(四)稳定了农村会计队伍,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试点后从业人员的组织、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工作业绩考核、业务学习等由乡镇政府和财政部门统一负责,不受所服务的村级组织直接干预,使会计人员的从业岗位相对稳定。同时,在选聘会计人员时,通过考试,择优选拔,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激发了会计人员学习业务的积极性,为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五)强化了农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试点后由于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不断建立健全和加以贯彻执行,尤其是各项公开、透明制度的不断加强,多方面多层次监督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了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三、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农村会计人员的管理主体不合理。大多数试点乡镇农村会计接受乡镇经管站的管理,乡镇经管站为会计管理主体。乡镇经管站隶属于乡镇政府的职能部门,业务上受上级农业部门的领导,会计工作专业性、乡镇经管站会计专业性、会计职业化特点不突出,难以有效地管理会计工作。再者,与《会计法》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不相吻合。也不利于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继续教育以及进一步推动农村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二)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难以把握。实行村账乡管、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的职权上划,日常的经济核算由乡镇经管人员代理,村会计的职责范围发生了变化;而委派会计着重强调了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委派到村的会计人员需要哪些权利,权限规定多大为宜,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把握。再者,试点后会计人员与所服务的单位各种联系不再紧密,会计人员的参谋、决策职能难以有效发挥。(三)从业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文化水平不适应工作需要。试点后虽经考试、择优选拔,由于整个会计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技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又加之长期以来疏于管理,不少会计人员从未接受过正规会计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现象也比较严重,不少从业人员还持有农业部门发放的会计证,由于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文化水平所限,已严重阻碍了农村会计工作水平,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四、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建议鉴于当前我省农村会计管体制改革试点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全省的试点工作“要积极引导,稳步推进,不宜搞一刀切,统一模式”。当前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社会环境等实际情况,坚持“农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核算内容、使用方向”四不变和村民委员会参与理财的原则;以合理、依法、有效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能为目标;确保农村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方向。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当地特点的运行模式进行试点。同时,根据当前试点中发现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引导规范和完善。(一)逐步建立多元管理主体的农村人员管理体制。将村帐乡管、农村会计集中核算办公室等农村会计核算管理组织,作为隶属乡镇政府的事业单位,由乡镇政府负责党政人事关系、工作业绩考核、工资福利待遇审定等,具体工作由乡镇经管站负责实施。会计从业资格发放审核以及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审批和监督执行,由所在地县级财政部门负责。会计工作质量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或会计中介机构的鉴定。(二)构建“市场化的会计服务中心”模式。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和农村会计服务市场的需要,引导构建市场化的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具体运作形式为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财务制度并监督其执行,会计服务中心与会计从业人员通过市场建立雇用合同关系,与会计主体单位建立服务合同关系。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从业会计人员的聘任、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等具体管理工作。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会计服务中心的资格审查、确认和从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发放、日常管理,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工作。(三)要逐步建立健全从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机制。逐步将农村会计从业人员纳入会计人员规范化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体系,同时,要注重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时间安排与农村工作的对应性,培训知识的层次性,培训方法的灵活性等,确保从业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四)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会计人员改革的配套机制。为了确保农村会计人员的稳定性,会计工作的连续性,要逐步建立健全改革的配套机制。一是要注重保障会计人员的政治、经济生活福利待遇,确保工资、奖金的来源以及各项待遇持久性的到位;二是要健全业务考核、奖惩、升迁、轮岗等管理机制;三是要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同时,大力支持和营造从业会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工作氛围。
新时期如何推进我国农村的政治经济发展及社会全面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农村发展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 浅析农村经济的发展 》
摘要: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现在30多年的时间里,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和农村产业结构的逐步调整,农村正经历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巨大成功,不但使我国用占世界不到7%的土地解决了占世界22%的人口的温饱问题,而且使农民奔向小康,走向富裕。在这3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农村经济增长迅速。本文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进行了浅析。
关键词:农村 经济 发展
1农村经济发展的历史背景
中国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源自农民的自发选择,但在这一制度变迁的力量释放之后,市场为什么没能引导农民进行新的发展选择?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中国城乡分割的体制是导致市场无法起作用的关键因素之一。但是,还是从农民自身的视角来审视中国三十年来的乡村发展 经验 更为恰当,即农民在其所卷入的农业生产与市场交易过程中的规则安排及其相关控制权问题才是至为关键的,而这一点显然是需要在国家农业政策调整的背景下去理解和分析。
中国农村经济变化的起点和背景是国家与地方政府对农民控制政策的放松与农民群体的行业分化,农民从主要从事粮食 种植 业、畜牧业的传统中逐步分化拓展到经济作物、科学畜牧以及非农产业的各个部门领域之中,并且深深地参与到市场经济交易过程中。中国的农业改革过程正是一个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变动过程中农民应对上述自然 、经济、社会与政治风险的能力及其相关权利变化的过程。以农民权利扩张及其面临的调整作为线索,重新评估中国农业与农村改革的历程显然是值得尝试的。
系统地展现几十年来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社会变迁的文献还不多。具有代表性文献如林毅夫(1994)的论文集研究了中国农业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尤其是对技术进步与制度变迁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作了出色的研究;科林•卡特、钟甫宁等人(1991)系统地描述了经济改革中的中国农业经济全貌。但是,总体而言,现有的文献还缺乏一个对中国农村三十年以来经济社会变迁做出系统的和逻辑一致性的解释。
2农村经济发展基本现状
近年来,全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民经济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和高速增长的宏观背景下,中国农村经济进入了新的一轮快速发展时期。目前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是:
(1)中国农业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农业经济运行的宏观政策背景发生了较大变化,突出表现在市场农业的发育以及市场机制对农业的调节作用大为增强,传统农业正在向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化农业转变,农业内部结构向合理化方向调整。受社会需求和市场价格的作用,畜牧业、渔业在农业中的比重不断提高,2009年与2008年相比,其比重分别由和8%上升为和。粮食作物种植中,高产优质作物品种种植面积明显增加。
(2)在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稳定增长的同时,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农村非农行业高速增长,对推动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增长以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09年农村非农行业总产值和农村工业总产值均比上年有较大增长。交通运输业总产值,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总产也增长较快值。农村非农行业发展规模日益增大,科技进步作用大大提高,特别是全国各区域农村非农企业增长推动因素不同,呈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东部地区加大了农村非农行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中西部地区农民发展乡镇企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这些企业使中西部地区的农村资源潜力不断被挖掘,形成了中西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增长点。
(3)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提高的主要特点:一是农民从事家庭经营生产活动仍是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二是乡镇企业职工报酬收入继续增长;三是农民低收入比重下降,高收入人口比重上升。
3农村经济发展的前景展望
深化农村改革,落实农村政策
改革是改变农村面貌的必由之路。三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改革是必由之路,不改革就要落后。目前,农村和你们仍然占我国发展的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农村和你们没有得到大发展,其他发展也最终难解决我们的根本问题。所以,必须加大农村的土地和金融等一系列的改革,我农村经济快速、持速、稳定、高效、科学发展奠定基础。同时要努力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 措施 ,帮助农村加快发展。
加强对农村经济发展中“非经济因素”的探索与研究
当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正成推进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切人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因而不断取得可喜变化。实际上,在经济运动过程中,除了经济因素本身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外,还有大量的非经济因素也会对其产生影响。非经济因素作为一种隐性因素,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左右着各地区,尤其是民族贫困地区的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而且在某些时候还会影响经济发展的全局,成为阻碍民族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顽固积瘤。以非经济因素作为分析视角充分研究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村消费
把繁荣农村经济、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促进农村消费的关键举措。扩大内需增长空间,实现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去年以来,国家实施的多项政策在农村地区初见成效,尤其是农村消费品市场呈现出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农村快于城市局面,这是扩内需、促消费的战果。农村市场的新变化,反映 出国 家实施的强农、惠农、扩大农村消费等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效果,也表明进一步开拓农村消费品市场大有可为。此外,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刺激消费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广大农村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从而起到了拉动内需、繁荣经济的作用。
坚持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立健全现代农业支撑体系。按照统筹兼顾原则,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政策取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和社区股份合作等 “三大合作”,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加强农业机械装备建设 ,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 。抓好农田水利建设。运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依靠科技创新、发展农业机械化 ,尽快改变农村抗灾能力弱的局面。加快高标准农 田建设 ,建成一批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提高耕地的持续增产能力。这些举措将有利于农村经济的繁荣。
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进一步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农村 教育 ,着力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公共 文化 体系建设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 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代替传统的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代农业就是改造传统农业提升生产力的过程,离不开金融强有力的支持。农村金融就是建立现代农业的核心,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一个良好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都将起着极其重要的支持作用。在新的历史阶段要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增加涉农贷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满足率,扩大覆盖面,健全服务功能,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水平。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农村金融的服务能力 ,以促进农村经济的更大发展。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文化素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是主体。没有高素质的村民,就不可能有农村的现代化,也就不可能实现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按照“农民提需求、部门供资源、远教来培训”的要求,进一步整合涉农部门的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培训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展农村远程教育覆盖面,广泛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培训、课件下载、光盘刻录、现场指导、基地示范等培训活动。要强化农村中学初、高中 毕业 生劳动技能课程的安排和学习,为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后续力量打好基础,为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家庭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民多 渠道 就业
要做好农民种养结构调整的引导工作和服务工作,加快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要加快发展特色农业,形成有特色的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加强农村经济和技术的服务指导工作,解决农村和农民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因此,需要我们的有关部门从城市下到农村和农民家里去服务。同时,要发展农村远程教育,卫星传输宽带网,扩大村民组播放点建设规模,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为农村种养结构调整和农村市场开拓提供信息保障。
中国是农业大国,有8亿人属于“农民”的范畴,农民的就业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状态。2010年,国家为了提高农民就业的竞争能力,将继续大力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推进新农村建设,巩固劳务输出、稳定企业促进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另外要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从贷款发放、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发展阶段,处在加快形成城乡经济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同时,要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缩小工农、城乡之间的差别。要提高劳动生产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使广大农民尽快步入小康[6]。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强化干部队伍,夯实执政基础
有一支领导能力强、工作业绩好、服务水平高的干部队伍是社会主义农村建设根本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特别是加强农村科技推广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培训机制,加大农村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提高他们的领导、发展和管理农村经济的能力。继续搞好大学生村官选派工作与管理工作。完善村干部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奖惩结合,解决好干部“沉下去”的问题,让基层干部真正为农村和农民的经济发展尽到应有的职责。
借鉴先进经验,壮大本地经济
过去几十年,我们向沿海输送了大批年轻劳动力,包括有文化、有知识的年轻劳动力。经过多年的学习,他们多数已经掌握了技术和管理,以及有了一定的资金储备。他们有相当一部分希望回来创业当老板。这应该是我们利用他们发展内地农村经济的好机会。因此,我们应该积极主动联系他们,并且从政策和制度等方面为他们创造条件,包括办农民工创业园,农民工创业一条龙服务等,让他们回家开厂、办公司,这将是内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好时机。
参考文献:
[1]赵德余.以权利看待发展:中国农业改与农村经济社会之变迁.学术月刊.(42).
[2]黎东升,马敬桂.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04-O1.
[3]谭芝灵.新时期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问题研究进展.经济纵横.2010(5)24-28.
《 农村科技协会的发展 》
摘要:充分发挥农技协自身优势,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战略性转变,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升级,增加农民收入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农村科技协会农民致富领头雁
温在今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与甘肃代表团的代表一起审议政府 工作 报告 时,谈到对甘肃惦记的事情很多,重点讲了关于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努力改善民生四件,这四件事都是与“三农”有关,其核心是老百姓的生活,盼望老百姓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的好起来,他“真心希望经过5年的努力,使甘肃农牧民的人均纯收入达到现在全国的平均水平。”从温对甘肃惦记的事情不难看出,一方面,我们甘肃还很落后,特别是农牧民的生活还很困难,迫切需要加快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这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提出了艰巨任务,要积极谋划出台促进甘肃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另一方面,不论何种有效措施都必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要靠广大人民群众自己来实现,要切实调动农民积极参与。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谁来担当政府与农民、市场与农户的桥梁纽带的重任呢?本人认为,不论从历史发展,还是从实践来看,在甘肃这个欠发达的省份,其重任只能由农村科技协会等服务组织来承担。
甘肃自1984年在天水以农民为主体,依托“土专家”和“田秀才”,在自愿互利基础上建立起来我省第一个农技协会――武山县洛门镇蔬菜协会以来,依托农村致富带头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村科技工作者发展形成的农村科技协会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全省各级农技协会已有5117个,拥有会员41,6万人,并实现了由单项农技协会向甘肃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成立的跨越,涌现出了“临洮县花卉协会”等全省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榆中县洋芋营销协会”等五十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技协会在推广普及农村实用技术,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农牧民科技素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带领农牧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成为推动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仅2000年至2005年,全省农技协会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1640个,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7118期,受训农民228万人。因为这些协会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产生的,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也代表了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方向。
农技协会是改革开放新形式下,农村广大群众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而组建的新型农村技术经济合作组织,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是探索农村经济社会化的组织形式,是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其特点:一是“民办、民管、民受益”;二是组织形式多样、活动方式灵活广泛;三是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因此,必须把加快农技协发展,做好农技协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重要措施,真正抓出成效。具体将做好如下五项工作:
1、鼓励和支持农民建立形式多样的专业技术协会。积极探索加快农技协发展的有效途径,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结合本地实际,通过扶持引导,鼓励有技术、有经济实力、有开拓能力的农民牵头创办农技协:要依托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开发创办农技协;要引导乡镇机构发挥人才优势和组织优势领办农技协;要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发挥比较优势兴办农技协。其发展模式可以是能人带动型、民办官助型、中介服务型、股份合作型、经济实体型等。通过创办各类专业协会,切实为农民提供信息、技术、运输、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等方面的服务,建立为农民服务的市场网络体系。
2、加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的运行机制和规范化建设。农技协作为农民的自发组织,要坚持走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路子。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引导,适时加以规范,使之逐步走上机制完备、管理科学的轨道。农技协要建设好班子,完善协会章程和 规章制度 ,明确组织的宗旨、任务、体制和会员权利义务。要实行组织会员制、民主办会制,建立健全有效的利益联接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真正把农技协办成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权明晰、具有较强辐射功能和竞争能力的市场主体。要加强对协会的登记注册、整顿规范,加强内部管理,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成立联合会,发展团体会员,走联合之路,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网络体系。
3、加强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扶持指导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支持农技协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农业、科技、财政、计划、扶贫、民政、工商、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要提高服务质量,对农技协给予大力支持。在贷款、科技开发、项目、经营销售等方面应给予支持和政策优惠,优先帮助解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办技术经济实体、发展专业化生产、建立专业化生产基地等方面的资金困难,帮助争取组织实施好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各级星火计划等科技、产业发展、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对农技协开展科技咨询、科技开发、科技培训、技术服务等活动,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国家给予民办科研单位的扶持政策。对于条件具备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工商管理部门取得独立的经济法人地位,要求其依法经营,按章办事,并努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之不受侵犯,使他们在平等自由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农技协乱摊派、乱集资,不得干预农技协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县科协作为农技协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支持农技协工作,做农技协的坚强后盾,推动农技协健康发展。
4、加大对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技术支持。要向专业技术协会选派科技特派员,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及有关部门向农技协传播先进的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帮助农技协挂靠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加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努力提高农技协的科技水平,促进农技协与市场的对接。要发挥农技协在农业技术推广普及中的作用,支持开展科技咨询、科技开发、科技培训和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技协骨干和会员进行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技协骨干力量。培训内容要有实用技术、 市场营销 知识、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技术、信息灵、跑市场的经纪人、懂民主管理的农技协骨干队伍。农业、科技、劳动人事部门要加快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进度,由试点向全省推进,并落实有关政策待遇。
5、引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不断提升协会档次。为了适应专业生产和市场经济的需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除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外,还要将服务范围向资金融通、销售供应、加工储藏等领域延伸,不断引进新技术,改进传统产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展市场空间,依靠卓有成效的服务,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面,推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向合作制经济组织、集团化方向等高层次发展,培育地方特色典型群体。
总之,通过加快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使广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承担起农村科学普及、信息传播、成果推广、科技服务、技术交流、销售服务、发展经济、政策宣传、法律普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牵引点,农村普及科学技术的依托点,带动农民走致富道路的支撑点和农民致富的领头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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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发展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基础问题,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多,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一直是我们国家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以下是我整理的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论文,欢迎阅读!
前言
我国经济自改革开放后得以快速发展,农业经济也随之发展,现在我国的重点工作之一便是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一系列管理手段,调控市场经济,发展现代化农业,提高农民群众构建新农村的积极性。
一、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的影响作用
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提出了有效的管理措施,为农村现实需求提供了细致的分析,使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促使农村经济得到发展,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理论指导,解决发展中的遇到的问题。
1、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结合农村目前的经济情况来看,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农业经济管理,并结合农村的经济状况和现有条件,产生了具有独特风格的发展制度,形成了符合实际情况的发展方式,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也使得农村经济发展更科学、更规范。合理的制度能够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完善农业经济管理制度,保证了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速度。
2、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点明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使农业有目的性的进行发展,确立了农业在市场的地位,更有利于找准农业的发展方向。
3、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制约问题
农业经济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或缓解农村经济存在的众多制约问题,提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并对农村未来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保护环境,保证农村经济快速而平稳发展。
二、现代化农业建设背景下的经济管理策略
面对农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经济管理者要结合农村发展状况采取相应的策略与措施去解决问题。
1、制定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农业经济管理制度与农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严格的制度能对管理目的进行约束并进行更加好的规划,要随时代的进步进行革新,摒弃陈旧的管理方式。在体制建立的过程中,最基本的是让农民群众对农业发展产生新认识与新观念,这样能加速农业结构的转型,促使经济发展。农产品方面则是利用加工手段改变农产品以往的外观,使其销售市场更为广阔,产业链更丰富,更保证了生产环节的安全,农民群众的利益也能得到保障[1]。而农业经济管理体度建立的根本出发点就是为了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利益,这个发展体制要科学并有效的将利益、冲突、权益进行统筹兼顾,解决群众的问题,保证群众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科技与农业相结合,能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促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2、立足农民群众,多种方式融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是促使我们国家农业发展的关键点,在资金的支持下才能对农村经济进行管理与发展,然而政府的投资是有限的.,除政府的拨款援助外,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此同时,吸引社会上的企业向农村投资,多方式融资的同时促进乡镇企业发展,有助于建设新农村,同时也处理了农村剩余大量劳动力的问题,帮助资金上有问题的群众脱离难关。
3、实现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
现今社会处于信息化发展迅速的时代,农业经济也需要信息化管理,实现农业与科技相结合,不断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为农民群众实现创收。建立电子信息平台,完善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系统通过平台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合、处理、发布,实现信息与资源的共享,根据数据进行规划,更好的掌握市场需求,提升农业经济管理水平。
4、组建农业经济管理队伍
农业经济管理队伍的综合实力影响着农业经济管理的成效,也影响着农业的经济发展状况,所以要严格把关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专业的、针对性的前期培训、后期检查,要改变传统、陈旧的管理方式,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要组建成一支具备高责任感、高操作能力、高素质水平的经济管理队伍,管理人员要学会自我约束,定期进行专业培训,要深入了解国家的农村经济政策,并不断的学习管理方面的知识以完善自我。要多鼓励、引导大学生回农村建设,提供合理的薪酬、奖励和提升机会,激发其工作热情并为其营造良好而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让他们用其所学的知识与所具备的文化素养为建设中的新农村注入新鲜血液[2]。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理而科学的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农业经济管理不仅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理论基础,还为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缓解方案、解决方案,所以应正确认识到农业经济管理策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多方面融资,组建管理队伍,保证了策略的有效实行,进而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使农村的经济得到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向阳、基于新农村建设环境下的农业经济管理优化策略[J]、农业经济,2015,12:23-24、
[2]陈艺玮、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探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6,02:57、
据学术堂了解,农业经济学是研究农业中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运动规律的科学.农业经济学是研究农业生产,及与其相联系的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学科.当今社会农业也是必须发展的产业,农业如果一旦停滞必定会影响阻碍经济的发展.那么为了研究农业与经济的关系.下面来看看农业经济学论文题目.1、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方法研究2、甘肃省耕地资源保护问题研究3、面源污染防治视角下农村土地经营方式选择的博弈分析4、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自主管理问题分析5、凌源市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系研究6、云南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政策实施情况及成效7、农村生态环境与生态农业经济的关系8、农户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对河南省方城县农户的调查9、城镇化率与农机化程度的关系研究10、贵州山区公路沿线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变化11、我国环境污染源中废气的监测方法分析12、中小农业企业的发展战略研究13、土地征用的农户收入效应14、大数据环境下云南农产品精准营销模式研究15、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逻辑及动力16、大力提升粮食产业经营水平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17、社会治理视角下的林业专业合作社制度创新18、对我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的评述与建议19、我国肉鸡养殖户建立免疫档案行为及影响因素20、中国东西部地区蔬菜流通效率差异的比较研究
1。高效农业对农村经济的影响2。沿海地区的外向型农业定位思考3。大力发展中西部地区的资源型农业
万方上的中国科技投资杂志里面有农村经济,农业发展方向的论文,可以浏览一下最近几期的杂志,吸收借鉴一下,把握一下目前最新的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