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剑拂衣去
大学生恋爱问题的理性思考( 2005级人文科学院 X X X )摘要:在人自由的原则问题上,《婚姻法》并未规定例外情况。因此,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也不能擅自提高结婚年龄标准。而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3条、第35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近年来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该不该结婚日益成为社会上一个讨论的焦点。对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始终没有一个定论。关于能否结婚,婚姻法上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这已经告诉我们大学生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理所当然地享有结婚权利。但有权利不等于应该结婚。大学生不仅面临着极大的学业和就业压力,同时也难以具备结婚的主客观条件,因此,虽然有结婚的权利,但我们仍应该理性地选择远离婚姻。不管大学生结婚是利是毙 但是大学生有结婚的权利,这是否意味着,有关结婚的许多曾经被禁止的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发生了呢?曾经在校园接吻都被视为严重错误,现在看来只是小事一桩了。当然结婚权的解禁也带来了许多让老师们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可以结婚,那么是否可以在校或者租房同居呢。结了婚如果又要生小孩怎么办?总不能让学生挺着大肚子来上课吧!如果生孩子也可以,那么生了孩子的女生是否又可以休国家规定的产假呢?总之接踵而来的麻烦事还真不少。关键字:大学生结婚;规定;婚姻学引 言教育部已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取消了“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原规定,对于大学生结婚,今后既不禁止,也不提倡。 不再对大学生结婚作限制,这样的“法律空白”正体现了法治的应有之义。众所周知,《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并无限制大学生结婚的条款,新《规定》作为这两个法律的下位法,自然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 过去我们禁止高校大学生结婚,实质上是管理者把高校管理制度单纯当成一个“治”人的工具,忽视了问题的另一面,即高校制定的各种管理制度,主要不是用来“管”人的,而是用来服务于人的,高校的秩序主要应该是通过权利的保护,激发学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而形成的,这样的秩序才是有活力、有张力的秩序。 当前,许多人对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表示了种种担忧,例如大学生尚未自立,没有结婚的物质条件;大学生双方一旦形成夫妻关系,就会给学校管理带来麻烦;婚姻家庭的拖累,会影响大学生们的求学等。这些观点无疑还是把大学生这一成年公民群体当成了未成年人看。 事实上,当代的大学生会失去理智地早早在大学期间步入婚姻殿堂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据教育部称,在70多个已经取消了学生结婚限制的高校中,登记结婚的学生只占总数的万分之一。 退一步说,大学生结婚限制彻底取消后,即使有许多学生去登记结婚,给学校管理造成了很大压力,那也不必为此紧张。因为权利保护的完善必然导致公民自由度的提高,导致秩序维护的难度加大,这是法治社会所必须承担的成本。这些成本与禁止学生结婚规定造成的破坏法治的后果相比,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可以说,禁止学生结婚无疑是一个最坏的选择,因为在社会管理的每一个领域中,任何以剥夺个人自由和权利为代价建立起来的秩序,都缺乏基本的合法性。而取消结婚限制虽然可能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但绝对是一个最不坏的选择。 除了不再禁止结婚,新《规定》的其他一些变化也令人关注。如首次增加“学生权利与义务”章节,规定“学校调整学生专业须经学生同意”;取消“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从这些可以看出,新《规定》充分体现了“以权利为本”的主线,这个主线为未来的高校管理改革划定了一个方向:作为高校,它的管理应该与时俱进,紧跟法治进程,而不是被动地等待社会来适应它。高校管理不能总想着如何让管理者运用权力更方便,而应该多一些换位思考,多思考如何让被管理者维护自己的权利更方便。 不过,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高校普遍实行的是单中心的、权力层层传递的管理架构,这种管理架构的运行规律是依靠外部规则来实现内部秩序,这与彻底实现“以权利为本”的管理理念还不太适应。不过,新《规定》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因为它增写了“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支持和保障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内容。建议教育部门和各高校能开展相关调研,早日制定一部促进高校管理民主化的制度来。 一、大学生结婚的原因探索经多方考证其原因大致如下:1.可以博老师同情从而考试顺利过关,减轻家庭负担。老师是最善良的一群人,以要带孩子为由向老师诉苦,博取老师的同情心。可使大量在及格边缘的课程得以通过,省去大额重修费,减轻家庭负担。2.大学生结婚有利于增强同学间感情。同学间、师兄弟姐妹间交流结婚心得,同时互相帮忙带孩子,有利于促进同学间的交流和感情。3.大学生结婚有利于积累人生经验,提高各项能力。大学生结婚可以让学生提前感受生活压力,为养孩子积极打工,可以积累大量认识经验,同时大学生婚姻稳定,经常闹离婚,可以极大的锻炼各项能力(如:吵架的口才、争几块钱共同财产而不脸红的水平、耐心等法院判决的毅力、向男孩撒泼的技巧等等日后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技能。4.不会举行隆重婚礼,有利于改良社会风气。如今结婚讲排场,动辄几万几十万,使社会形成一种恶性攀比的不良风气,大学生婚礼较经济,同时参加婚礼的均为同学好友,少一份媚俗,多一点纯洁,不必在婚礼上还看老板或上级眼色,给将来留下一个美好的记忆,即使讲给孩子听也能让他(她)被那份纯洁所感动。同时可以打击许多影楼价格高昂的嚣张气焰。这都对精神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5.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响应优生优育政策。大学是人群素质最高的地方,也是风气最好的地方之一,孩子一出世便可以在这样高雅的环境中成长,且接触的都是高素质的群体,IQ、EQ都将比同龄人高出。孩子是我们的明天,请给他们最好的成长环境!6.孩子在校园中的增长,可以刺激校园经济。女人和孩子的钱是最好挣的,校园里孩子多了,还怕校工受穷——卖玩具、倒零食、带孩子。有钱挣还怕累?这将刺激校园经济,改善学校条件,同时还解决了大量就业问题。7.带小孩去上课,有利于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谁都知道,大学生上课时常常有一半人逃课,去上课的人还有一半睡觉的。因此带者小孩去上课,可以提高学生上课的积极性,课间可以逗小孩玩!!!况且总不好当着孩子的面逃课吧?对提高教学质量有积极意义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和教育部对高考报名年龄限制和婚否的限制的取消,婚姻已不再是人们走进高等学府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结了婚的人可以考大学”这一政策,不仅为已婚人士提供了一次重圆大学梦的机会,也给平静的象牙塔增添了几分活力。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已婚人士走入大学校门,另一个问题也被摆在了眼前:结了婚的人可以上大学,那么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呢?关于这一问题众说纷纭,赞成者认为大学生结婚破坏正常教学秩序;反对者则认为《婚姻法》已做出婚姻自由的规定,第三方不应对此进行干涉,同时国外教育界的经验已证明在校生结婚没有不妥之处。在这一问题上国家的规定也是有一定的矛盾。现行《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在结婚自由的原则问题上,《婚姻法》并未规定例外情况。因此,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也不能擅自提高结婚年龄标准。而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3条、第35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近年来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该不该结婚日益成为社会上一个讨论的焦点。对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始终没有一个定论。关于能否结婚,婚姻法上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这已经告诉我们大学生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理所当然地享有结婚权利。但有权利不等于应该结婚。大学生不仅面临着极大的学业和就业压力,同时也难以具备结婚的主客观条件,因此,虽然有结婚的权利,但我们仍应该理性地选择远离婚姻。不管大学生结婚是利是毙 但是大学生有结婚的权利。在校大学生结婚有诸多弊端。首先,在校大学生结婚,会影响到学习。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这就存在一个时间和精力合理分配的问题。恋爱、婚姻、家庭,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在校期间的学习,应该说是很紧张的,要想完成好学业,就应当全身心投入,如果把精力用在恋爱、婚姻、家庭中,这对学业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影响。在校学习的时间很短暂,应当好好珍惜得来不易的学习光阴才对,也正应了那句老话,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这种感觉,也许在校的时候是难以体会到的,但当走向社会以后,再想学习,不是说不可以,但工作和生活的重压,会让人有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更不会有更多的时间能够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课。还有一点,就是书到用时方恨少,错过了学习的机会,等到感觉所学的知识太少时,为时已晚。所以,在校大学生结婚,会影响到学习,是不值得提倡的。 其次,在校大学生结婚,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我们知道,大多数大学生完成学业,学习费用是需要家庭承担的,即使有的学生在不断地学着自立,边打工边上学,用来补贴学习费用,但也难以完全自理,能够自已解决学费问题的学生,是极少数的。本来,供一个大学生上学,对于许多普通家庭来说,高额的费用就是难以承受的,更有许多学生是凭借贷款完成学业的,如果再要承担恋爱、婚姻、家庭的费用,对于家庭来说就是更大的经济负担,可以说大多数家庭是根本无法承受的,所以,在校大学生结婚,会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因而大学生不易在校结婚。 其次,在校大学生结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在校大学生结婚,要经过恋爱,然后走向婚姻,组成家庭以后,会有许多需要做的事,要承担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学生能不能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的要求来完成学习任务,就成了一个大的疑问,这给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当然,自2001年高考报名取消年龄25周岁的限制和2003年新婚姻法颁布结婚登记不需要单位证明以后,许多高校已取消了对学生结婚的限制,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但并不等于教育部门提倡在校学生结婚。二、对在校大学生结婚应有的认识高等学府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结了婚的人可以考大学”这一政策,不仅为已婚人士提供了一次重圆大学梦的机会,也给平静的象牙塔增添了几分活力。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已婚人士走入大学校门,另一个问题也被摆在了眼前:结了婚的人可以上大学,那么在校大学生是否可以结婚呢?关于这一问题众说纷纭,赞成者认为大学生结婚破坏正常教学秩序;反对者则认为《婚姻法》已做出婚姻自由的规定,第三方不应对此进行干涉,同时国外教育界的经验已证明在校生结婚没有不妥之处。在这一问题上国家的规定也是有一定的矛盾。现行《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在结婚自由的原则问题上,《婚姻法》并未规定例外情况。因此,只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又符合其他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预,也不能擅自提高结婚年龄标准。而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3条、第35条规定: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并且被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近年来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该不该结婚日益成为社会上一个讨论的焦点。对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始终没有一个定论。关于能否结婚,婚姻法上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这已经告诉我们大学生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理所当然地享有结婚权利。但有权利不等于应该结婚。大学生不仅面临着极大的学业和就业压力,同时也难以具备结婚的主客观条件,因此,虽然有结婚的权利,但我们仍应该理性地选择远离婚姻。不管大学生结婚是利是毙 但是大学生有结婚的权利,这是否意味着,有关结婚的许多曾经被禁止的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发生了呢?曾经在校园接吻都被视为严重错误,现在看来只是小事一桩了。当然结婚权的解禁也带来了许多让老师们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可以结婚,那么是否可以在校或者租房同居呢。结了婚如果又要生小孩怎么办?总不能让学生挺着大肚子来上课吧!如果生孩子也可以,那么生了孩子的女生是否又可以休国家规定的产假呢?总之接踵而来的麻烦事还真不少。 也有大学生因为情难自禁而暗怀珠胎,最后弄得悲剧收场。连打掉这错误的结晶,也要偷偷摸摸,更不用说结婚了。我大学时代的一位同学,陪同校女友去校保健所看病,结果发现女友已经怀孕3月有余。结果可想而之,两人差点被开除。 其实这对情侣,平常老老实实,学习成绩中等偏上。真要开除他们,如果我是校方,也会觉得心有不忍。 有人说让大学生结婚,会带来很多负面的影响。理由是大学生的“人生观还不成熟”。我们从初中情窦初开时就被贴上了这样的标签。一直到我们成年之后,还不得不违心地承认自己的幼稚,是不是也太不公平了?好事者当然可以找出种种的例证。但试问成年人就没有不成熟的想法吗?如果你拿“是否会在大学时结婚”的问题去问现在的大学生,得到的答案估计大部分都是:即使允许,也不会选择结婚。可见大学生在这个问题上不那样幼稚。 情难自禁的事总是有的,这和你是不是大学生没有关系。可不可以结是权利的问题,而结不结则是现实的问题,两者完全不同。我相信新的校规的实行,并不会给校园纯净的生活带来太大影响。更不会出现大量女生挺着大肚子上课的怪现象。在宽松的环境下,成年的大学生会自己考虑,婚姻对自己生活、学业的影响。 关于大学生结婚问题一松口,一枚鹅卵石溅起大浪花。我们可以完全设想一下大学生们纷纷结婚的校园热闹得如何鸡飞狗跳。 同学师长间相互交流结婚心得,互相帮忙带孩子。下课铃一响,立马奔进快餐店打工,即使有外公奶奶支援,好歹孩子他妈他爸也要挣点奶粉钱。校园里男女吵架中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就是:“我要跟你离!”课堂上要么没人上课,要么带小孩上课。大学根据出现的情况,紧急开设新课,叫做《育儿学》和《婚姻学》,已婚老师才有授课资格。 大学的学生情侣们若是看见这幅画面,十有八九会打消结婚的念头。对于20出头的大学生,他们大概只有享受花前月下的准备,而没有承担柴米油盐的勇气。说到生孩子,他们中的一些,根本自己就是周末把积攒了一周的臭袜子背回家的孩子。 学生情侣谈一天的恋爱至少相当于上班族谈3天的恋爱。吃饭、上课、泡图书馆,逮到机会就粘在一起。俗话说,距离产生美。靠得太近容易审美疲劳,大学生真得草率结婚难保我国的离婚率不上窜一个百分点。 前段时间央视播过的连续剧《完美》里面有一对小情侣,男孩子还没毕业,两人死活要结婚,婚后的生活一波三折。虽然编剧勉强写了个完美的结局,但现实生活中恐怕不会这么完美。可见,结婚不是请客吃饭。领证之前,先摸摸肩上有没有老茧,是否担得起这个担子。 结婚,似乎离大学生活还很遥远。毕竟校园还是适合不食人间烟火的恋爱,两个人真的结婚、生子,那份柴米油烟估计要把爱情熏得面目全非。不过随着毕业脚步的走近,我突然发现,原来大学生结婚还真是好处多多,至少能够帮我加点分:在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在大四毕业前一阶段,人人都忙着找工作,每天东奔西跑去面试,定下初步意向的则要留在单位里实习,每天早出晚归,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已经成为我们可望而不可即的奢求了。去年南京曾有一位自考大学生结婚的大喜之日正好与论文答辩是同一天,新娘披着婚纱去答辩,成功地通过了论文答辩。而听说我的一个研究生师姐去年的论文写得很匆忙,拖到最后关头导师也觉得她的论文写得不够专业。大家都觉得她凶多吉少了,可她在答辩的时候正好怀孕7个半月,挺着大肚子辛苦答辩的样子居然博得了一众评审老师的同情,最后顺利通过答辩。“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是中国的文化赋予了长辈们无比的尊严和绝对的权威。而被称为“最负责任和最操心的”中国父母,无疑是对"大学生结婚"问题极为关心的一个群体。然而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绝大多数的家长听过问题后都表示明确反对,一位高中学生的家长说:“大学时代结婚实在是太早了,现在的年轻人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不懂得和平安稳的可贵,在我们那个时代能有学上就已经很不错了,过早压上婚姻的沉重负担,怎么完成学业?!如何安心读书?!试想:当你打开书包准备伏案阅读的时候,你的孩子在一旁哇哇啼哭,你的丈夫对你窃窃私语,你还能集中精力吗?学业和家庭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可兼得的。” 另一位家长甚至提出,孩子在大学结婚,增加了家长经济上的负担。“别说孩子找了个什么样的老婆自己不知道,既成事实后,那不是要承担两个孩子的生活费?如果生小孩,就成了3个。真是一场灾难!” 对学生不可不要的权利, 这样的老调的论点的确相当有代表性。相信绝大多数大学生家长都持相似的观点。不过仔细寻味一下,在家长眼里,大学生根本不算是成年人。我的父母虽然原则上觉得开禁没什么不对,但涉及到我的问题,却一再强调,绝对不可结婚。实际我并没结婚打算,说到结婚,对我和我的现在的女友而言,简值是天那边的事。但就算我们不结婚,能不能结婚的权利却仍是重要的。因为这是对我们已经成年这个事实的一种承认。 其实工作之后结婚就不影响工作了吗?我表哥已经工作3年,他的婚礼是父母出钱操办张罗的,婚后表嫂又怕生孩子还丢了饭碗,最后虽然生了,但养孩子全交给父母代理。显然,结婚的影响不仅仅针对我们大学生。什么影响学业的话,难道成年的大学生自己不会考虑?只是经济上的不独立,让已经成年的我们始终被视为未成年人。2001年,国家教育部发布了一条引人注目的消息:高考报名考生不再有年龄和婚否的限制。这项新政策也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关于"是否应该限制大学在校生结婚问题"的大讨论。一些人认为,既然已经结婚的可以参加高考进入大学,那么在校大学生在达到法定婚龄后结婚又有什么不可以。还有一些法律界人士则指出,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可自愿结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条文与《婚姻法》不一致。 2003年 10月 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今后结婚登记不用单位开证明,婚检凭自愿,并且提出不限制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在校大学生登记。这意味着,在校大学生,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带齐相关证件便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正如一些专家所说,从法律上肯定校园婚姻的合法性,给予在校大学生婚姻更人性一点的鼓励和更多一些的人文关怀是必要的,它的象征意义也许要远远大于它的实际意义。事实上,当代大学生对待婚姻问题的态度也比较理性。根据国家教育部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大学在校本科生结婚者还不到万分之一。三、结论:不提倡也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 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2005年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谈到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时表示,不提倡也不禁止在校大学生结婚,对学生婚姻的规定要完整的理解。 针对“《规定》出台后,在校学生如果符合《婚姻法》结婚了,有没有告知学校的义务?”这一提问,孙霄兵表示,应该从两方面来掌握新《规定》:首先,学生在涉及婚姻的时候,必须要达到《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所规定的年龄和条件,在《规定》里面不禁止大学生结婚。第二,从教育者的角度或者是教育部门或者学校的角度,承认大学生有结婚的权利,和提倡还是有区别的。我们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不能限制,但是从大学生本身来讲,也要以学习为重,要妥善的处理好学习和婚姻、家庭的关系。在大学期间,同学们还没有一个婚姻的基础,也没有经济的基础,所以,我们认为还是不提倡结婚。 孙霄兵强调说,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更多地去干预、去制止学生结婚的权利。但同时作为管理者来说,作为教育者来说,有一个劝导的责任,要劝告大学生,不要滥用结婚这样一种权利,但谈恋爱被大多数人提倡。
孤星泪新民
【第一篇】:悠悠同窗情 耳边听着老狼的《同桌的你》,忽然想起了初中生活的一幕幕情景…… 转眼间,初中的三年时光已经溜走,虽说现在已和初中生活说了拜拜,可是心中还有太多的不舍,太多的留恋,三年来,留下了太多的美好回忆…… 初一的时候,第一节课是自我介绍,每一个人都挺不好意思的,唯一例外的是“小诸葛”,那流利的语言,真的让我们很佩服,那口才,一流的。自然,她以后也成为了领导我们三年的“老大”,成为了我们学校最牛的老班。 有缘千里来相会,宿舍里的八个人都是来自四面八方,418宿舍是我们八个人的小“家”,06级5班则是我们的大“家”。在这“家”里,有快乐,有烦恼…… 有时,我们八个人会联合起来“攻击”另一个宿舍;有时则是“窝里斗”,不是和他吵就是与他闹,可是,不过半天的功夫,又在一起说说笑笑。每天晚上到了熄灯的时间还在说话,直到八个人被老师抓出去罚站才老实。这一切,又是多么让人开心。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5·12汶川大地震牵动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我们这个大“家”也伸出了援助之手,女生把自己用来买明星贴的钱掏了出来,男生也把自己留着玩游戏的钱慷慨的拿了出来,就连平时的“小气鬼”也都无私的把自己的零用钱捐献了出来,因为我们知道灾区的人们比我们更需要这些钱。同时,我们这个大“家”的每一个成员都在为汶川默默祈祷…… 还有老师,年老的语文老师的幽默,每一节课都会让我们大笑几回;帅气的数学老师丰富的知识,让我们佩服;还有年轻漂亮的物理老师,还有,还有……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值得留恋。 …… 这一切都已过去了,现在已经分别,真的很舍不得,真的好留恋,留恋。 往日的一切已成为过往云烟,一去不复返,能留住的,只有这美好的回忆…… 【第二篇】:浓浓同窗情 初中三年的生活伴着飞转的时间车轮转瞬而过,仿佛昨天我还是那个扎着两条小辫的无忧无虑的初中女孩,今天便要告别那段青涩的记忆,迈进更高学府的大门。 然而,时间虽然能够改变一切,但是它却冲不淡同窗好友之间浓浓的情谊;空间虽然能够隔断一切,但是它却拉不开我们紧握的双手,因为我们有着共同奋斗的目标,我们有着一致的信念,有着美好的希望。 曾记否,在那秋风习习的绿茵场上,女生们为了给参加拔河比赛的男生们加油,喊得声嘶力竭,可是“不争气”的男生们仍以失败而告终。我们感到自己的努力似乎白费了,一时的委屈、愤怒和对集体无限的热爱全部化成一股冲动我们和男生大吵了一架。男生们何尝又不热爱自己的班集体呢?可是男孩子的自尊不允许这样被女孩子责骂。赌气之下,他们发话了,你们明天的比赛别指望我们来加油。可是,第二天,绿茵场边上,那最朝气蓬勃的一群,不正是我们班的男子汉吗?女生们感动了,全心全意地投入了比赛。“加油,加油!”绿茵场上加油声最大的莫过于他们,那浑厚的嗓音为女生们注入了何等的力量?“哦,我们赢了!”“胜利的狂喜从每个人的心中迸发出来,昨天失败后的懊丧全部被抛入九霄云外,同学之间那一颗颗赤诚的心又一次在这里交融,男女生之间的隔阂与误会已经融入了狂喜之中。 也许正是这样一种共同的集体荣誉感才使我们走到了一起,才使初中三年的美好生活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回忆,才使我们真正懂得了什么叫做同窗之谊,它代表的不仅仅是宽容、理解、信任,更重要的是在学习生活中的互帮互助。 我的身体向来很差,只是期望着不要在关键时刻,病魔与我打上交道。可是天不随人愿,老天爷就是喜欢跟你开人生玩笑初三毕业前夕,因为一次淋雨,我病倒了。我躺在床上,天天以泪洗面,懊丧,悔恨,我一天天地消沉下去,我甚至有再读一年的打算,这个时候,班长犹如一位救星飘然来到我的床前,他带来了同学们的问候与鼓励,他拍着我的肩膀,只说了六个字:“别泄气,冲过去!”但也正是因为这六个字,我的心中重新燃起了希望的火种,我又一次对今后的生活扬起了希望的风帆。以后的几天,每天都会有一位可爱的同学来为我补课,为我鼓劲。而我也会准备好一杯浓茶,等着我可爱的同学。从此,书桌前,台灯下总会出现两个俯首书写的身影:一个在认真细致的讲解,另一个在聚精会神地聆听。最后一次补课,是由班长亲自出马,讲解完毕之后,他背起了他心爱的吉他,为我弹唱了一首《水手》。沉寂的夜里,吉他声显得如此悠扬,他的歌声显得如此美妙。我侧耳聆听着,忽然间我觉得,我们的集体就好像是一艘船,我们的每一个同学就好像是船上的水手,当海上风平浪静的时候,我们会在一起放声的歌唱,畅谈自己的理想;当怒海咆哮,狂风呜鸣的时候,我们会携起手来,互勉互励,共渡难关!哦,这是怎样的一份同窗之谊,这是怎样的一种默契之情? 不知是谁曾说过“世界上最美的花是玫瑰,比玫瑰更美的是朋友之情。”不错,可我还要说:比朋友之情还要美的是同学之间那份浓浓的情谊! 【第三篇】:忆同窗 独上江楼思渺然, 月光如水水如天。 同来望月人何在? 风景依稀似去年。 傍晚时分,伏案思忖,忆起往昔。心中仿佛凿开了一个情感的小窗,那昔日的光阴,于是如一阵醇香,一泓宜人的阳光,从那里弥漫进来了,滋润心田,嬉戏灵魂…… 缘分让我们聚首。初识的那段时光,我们彼此还很陌生,对彼此都充满了一份好奇与敬畏,我们知道这个班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有来头的,于是我们的相识便在竞争中开始了。我们所在的教室是最大的,同学们没有大声喧闹的,因此即使下了课,教室内仍然安静得出奇,在安静的环境里,大家埋首苦学。这个班就像是一个偌大的深渊,每个人都博学好问,仿佛只要松懈一下就会落后。 学习固然是一个艰苦劳累的过程,尤其在这样一个卧虎藏龙的班集里,有些同学不堪忍受这样的压力,出现了种种心理问题。但是我却适应得很好。 那时,每天早晨叫醒我的,不是闹钟,而是梦想!生怕起晚一点就会少背一会课文。课堂上,老师们精彩的讲课内容和引人入胜的讲课方式让我欲罢不能,每一节课都是我所期盼的;课下,同学们激情澎湃地探讨问题,大家一窝蜂地一趟又一趟地跑办公室,把办公室围得水泄不通。大家团结奋斗,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你们让我感受到了学习的乐趣, 知识的力量。我与你们就像海绵一样,如饥似渴地吸收着各种各样的知识。这何尝不是人生的享受呢?我们执手交心,像天真的孩子一样在知识的海洋里邀游,行进在通向知识殿堂的阶梯上,痛苦都化成了快乐。 我们都是一群会学会玩的孩子。不管是班级的元旦晚会,还是校级的运动会,艺术节,还有什么征文,动漫等等活动中都活跃着我们的身影。不论是军训时我们的集体舞,还是运动会上的方阵,我都为这个班强大的团结的力量所打动。一个团结的集体,它的力量是无法估量的! 我爱曾经的一班,因为它给我一种强烈的归属感;我爱我存在过的一班,因为这里坐着同我志同道合的追梦者;我爱我曾经学习过的地方,因为拼搏奋进,简单纯粹的班风;我爱一班,因为这里有我不可分割的友谊;我爱一班,因为这个班级是那么和谐融洽;我爱一班,因为老师的全力以赴,鼓励赞扬;我爱一班,因为这里让我看到梦想和希望。我爱一班的一切一切…… 缘分又让我们分离。高一学期未,我选择了文科,从此我离开了一班,离开了你们这群可爱的人。但是,我的心从来没离开过你们,这种精神上的联系是永远不会绝断的。你们每一个人的音容笑貌都印刻在我的心里,深深地。我们要一起努力,一起拼搏,一起孩子般的开朗地笑,一起铭记人生道路上不可多得的同窗情谊! “昔年种树柳,依依汉南;今逢摇落,凄怆江潭;树犹如此,人何以堪?”逝者如斯,愿你我心中同温存着对往昔的勉怀,待明朝,跨马扬鞭,向更前方奔去! 【第四篇】:风雨忆同窗字号 大连去世了一位戏曲研究家,他叫马明捷,是我六十年代在中国戏曲学院读书时的同班同学,不但同班,而且是同桌,用东北话讲,就叫“老对儿”。毕业,同学们天各一方。马明捷去了东北吉林,在吉林他抓住机会,向古典文论专家顾颉刚请教。同时,他向北京下来的京剧文史前辈张伯驹请益。后来他调进大连。大连虽不是东北第一等的大城市,但也是京剧重镇,许多南方的京剧名家去东北演出,往往习惯从大连北上沈阳,然后再北进到吉林或哈尔滨。也正因此,明捷在大连熟悉了一些北京天津未必熟悉的南方京剧名家,这对他形成自己胸中的京剧格局,反倒是有好处的。最近,是他的学生帮他整理旧作,为他出版了一本《马明捷戏曲文集》,七十五万字之多,放在手里好沉好沉,我感觉不写篇文章说不过去了,遂成此篇。 我们分手之后,都是各自在自己的生活之路上颠簸。我颠沛流浪于边塞中原,中年时才调回北京,安排在中国京剧院干编剧,这才挣脱苦海,走上正途。后来参加中国作协,经常东跑西颠,增加各种艺术实践,把京剧反而疏远了。在举国振兴京剧的热潮中,我曾经来到大连,与马明捷重新聚首,这时距离我们上学与求职的时期,已经过了十多年啦。 好人不长寿。去年年初,明捷因患癌症,不幸逝世于大连,享年七十。他给我最大的印象,就是他能够把老艺人与老作家的“做人”与“传艺”结合一道,自成机杼,钻进去再跳出来,最后沛然成家。他把大连乃至东北区域的戏曲(含京剧)厚实的文化根底,包括年轻时向顾颉刚、张伯驹等前辈请益得来的至理名言整个结合在一道,再发人深省。说到这里,不由得我想到我与明捷共同的好友穆凡中。穆凡中在澳门,少年时曾在大连,由是故,他与名捷的友情发展迅速。记得当年我应邀去广州中山大学讲学,闲时在校内漫步,忽然发现校车可达澳门与大陆的海关。当时一机灵,我就给澳门的穆师哥打电话,问能否接待我两天让我一览域外的风光?心想退休在即,等退休再出境就不容易了。师哥当即在电话中表示“热烈欢迎”,于是我急匆匆办了手续,从中山大学乘坐校车直达澳门海关。 当时正值夏天,澳门自然苦热,师哥手摇一柄大蒲扇,身站水泥高台上四处瞭望,俨然戏曲中的大花脸也。随后不久,大陆发现了穆凡中的价值,以后再开戏曲方面的会议,频频特邀穆凡中与会。穆亦特别用功,论文写得非常到位。我发现,明捷认识了穆凡中之后,两人谈话特别畅快,因为穆凡中也是大连人。两人谈话经常掺杂一些大连的人和事。我们甚至还一起去了澳门,除去观光,我还很留心听他俩的谈话,其中涉及大连的旧人旧事,但其中的艺术道理,是不亚于梅兰芳、周信芳的。记得有一次,我与明捷归途中绕道广州,真落进这个说“鸟语”的南国,很快就想家了,于是俩人同打了一辆车去白云机场(600004,股吧),上车后才发现是辆“黑的”,司机向我们索价过高,我没答应,因为我曾为红线女写书而来过广州,熟悉广州交通的一般价钱,就改坐其他车去了机场。我甚至威胁说“你们黑车干扰正常的经营,再这样我要举报”云云。那一次,由于我的坚持,最后终于没有挨宰。明捷本来想赔几个钱算了,因为私车天生下来就是赚钱的。我一听此语,与他还争了几句。 事隔后日,我与明捷又见面时,他主动“认了错”,说自己几十年“窝在东北”,“不像你们从北京南来北往的机会多。你当年写过梅兰芳,又到广州为红线女写书。重要的是借机认识了南国,这种主动参与人生的机遇实在是自己应该仿效的”云云。 我在心底赞成名捷。我说,听你和穆凡中谈大连,我旁听也得到了很多启发,大连的确比北京低,但你们谈话涉及的艺人并不低。甚至完全可以与梅兰芳、周信芳同日而语。穆凡中后来赞成我俩的谈话:“把你俩的谈话加到一起,这就成了绝对真理啦。”我们都很高兴,觉得这一天真没白过。可惜不久就听说他患上重病,我随后也患上脑血栓,再交流也办不到了。日前这本《马明捷戏曲论文集》送到我的手中,不禁感慨颇多,写了上述这些情况,希望能让他泉下有知,他当年的“老对儿”还在念叨他哪。 【第五篇】:忆同窗少年 我的记忆最让我难忘的事,是我在小学三年级时,有两个同学在一个月里去逝的.当时,他们和同学们一样,年龄都在十二岁右右,同学中最大的也不超过十四岁的. 记得一天,同学们都来上学了,只有两个同学没来上课,一个是叫高臣,一个叫李臣.我发现他们没来学校上课时,他们已经都走了. 高臣同学是在我们家乡村前的一个小水泡里洗澡淹死了,人们发现高臣的衣服,在小河的岸边存放着,人却不见了,于是,高臣的爸爸和妈妈发动村子里的有鱼网的村民,在小河里打捞时,有一个鱼网套着高臣的一只脚,让村民从水泡里扯到岸上来的. 李臣同学,也不知道得了一种什么怪病,人们发现并把李臣送往医院的路上,李臣死了. 记得和李臣一位的是白娟,也是我的好朋友,听到李臣去逝的消息,不敢去座位上课了.每天都和我挤在一个课桌上.那个时候,我就问白娟,人死了会复生吗 白娟说:你别问我这样的问题了,你不说“死”字不行吗我真的很害怕的.从那以后,我的同学真的在我的记忆里死了. 今天看见情感杂谈版块发起的,半月同题,忆同窗少年,让我又一次想起了高臣和李臣同学.我只有感叹年青的生命。感叹同学曾经留给我的记忆。 记得乡下的小河边,树荫下,总是留有高臣和李臣同学,和我们一起度过的童年岁月,高臣爱笑,爱指挥小朋友怎么玩。李臣很听话,总是说我听你的。 【第六篇】:忆同窗 独上江楼思渺然, 月光如水水如天。 同来望月人何在? 风景依稀似去年。 傍晚时分,伏案思忖,忆起往昔。心中仿佛凿开了一个情感的小窗,那昔日的光阴,于是如一阵醇香,一泓宜人的阳光,从那里弥漫进来了,滋润心田,嬉戏灵魂…… 缘分让我们聚首。初识的那段时光,我们彼此还很陌生,对彼此都充满了一份好奇与敬畏,我们知道这个班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有来头的,于是我们的相识便在竞争中开始了。我们所在的教室是最大的,同学们没有大声喧闹的,因此即使下了课,教室内仍然安静得出奇,在安静的环境里,大家埋首苦学。这个班就像是一个偌大的深渊,每个人都博学好问,仿佛只要松懈一下就会落后。 学习固然是一个艰苦劳累的过程,尤其在这样一个卧虎藏龙的班集里,有些同学不堪忍受这样的压力,出现了种种心理问题。但是我却适应得很好。 那时,每天早晨叫醒我的,不是闹钟,而是梦想!生怕起晚一点就会少背一会课文。课堂上,老师们精彩的讲课内容和引人入胜的讲课方式让我欲罢不能,每一节课都是我所期盼的;课下,同学们激情澎湃地探讨问题,大家一窝蜂地一趟又一趟地跑办公室,把办公室围得水泄不通。大家团结奋斗,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你们让我感受到了学习的乐趣, 知识的力量。我与你们就像海绵一样,如饥似渴地吸收着各种各样的知识。这何尝不是人生的享受呢?我们执手交心,像天真的孩子一样在知识的海洋里邀游,行进在通向知识殿堂的阶梯上,痛苦都化成了快乐。 我们都是一群会学会玩的孩子。不管是班级的元旦晚会,还是校级的运动会,艺术节,还有什么征文,动漫等等活动中都活跃着我们的身影。不论是军训时我们的集体舞,还是运动会上的方阵,我都为这个班强大的团结的力量所打动。一个团结的集体,它的力量是无法估量的! 我爱曾经的一班,因为它给我一种强烈的归属感;我爱我存在过的一班,因为这里坐着同我志同道合的追梦者;我爱我曾经学习过的地方,因为拼搏奋进,简单纯粹的班风;我爱一班,因为这里有我不可分割的友谊;我爱一班,因为这个班级是那么和谐融洽;我爱一班,因为老师的全力以赴,鼓励赞扬;我爱一班,因为这里让我看到梦想和希望。我爱一班的一切一切…… 缘分又让我们分离。高一学期未,我选择了文科,从此我离开了一班,离开了你们这群可爱的人。但是,我的心从来没离开过你们,这种精神上的联系是永远不会绝断的。你们每一个人的音容笑貌都印刻在我的心里,深深地。我们要一起努力,一起拼搏,一起孩子般的开朗地笑,一起铭记人生道路上不可多得的同窗情谊! “昔年种树柳,依依汉南;今逢摇落,凄怆江潭;树犹如此,人何以堪?”逝者如斯,愿你我心中同温存着对往昔的勉怀,待明朝,跨马扬鞭,向更前方奔去!【第七篇】:回母校忆同窗话未来 2013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五,这既是中国传统的“财神日”,又是西方的情人节。这天,50多位1993年毕业的高三同学喜聚在三高中会议厅,隆重举行“93届高中同学20周年聚会”!参加本次聚会的有原在城中学93届高中毕业的同窗好友,三高中现任校长魏贤平老师,当年的班主任许林旺和笪国善老师,甘德顺、史正明、施义忠、翟明好等任课老师。 20年未见又正值新春,使三高中会议厅洋溢在欢声笑语之中!这次聚会由原高三文、理班班长主持。欢庆会首先由魏校长致辞,魏校长在致辞中热情欢迎学子们回家看看,热诚祝贺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取得的成就,在谈到学校的发展和将来的规划时,魏校长满怀深情地期望每一位学子常怀关爱母校之心,关注、支持母校的今天和明天。接着由原班主任、科任老师致辞,随后由同学代表发表20周年聚会感言,最后大家参观校园,合影留恋。 《年轻的朋友来相会》,那是一种约定,一种期盼,一种想往,一种记忆,一种事业有成的见证。高中毕业的20年后,他们有人成了成功的商人,有人成了名医,有人成了公司的领导,有人成了一名太阳底下辛勤的园丁,……。此次相聚,使大家仿佛又回到了昨天。他们感叹:虽然时光过去了20年,但三年高中生活的日日夜夜、点点滴滴都历历在目,它是人生永远珍贵的记忆。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他们深深感谢恩师教给了知识,教给了做人的道理,教给了热爱生活的信念,是恩师用汗水浇铸了他们人生的基础,是恩师用心血铸就了他们事业的辉煌。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恩师育我情。在参观校园时,有位校友由感而发:“高中毕业后,由于忙于学业,奋斗于事业,20年来一直没空回母校看看,今日重回故里,恩师的音容笑貌,母校的巨变使我更爱这片热土,我衷心祝愿老师们健康、幸福,衷心祝愿母校的明天会更好!” 【第八篇】:感忆同窗 人,是由身体+意志结合的共同体,意志附加于身体之上,人可以在没有意志的状况下以身体的形式继续表达生命的体征,但是,意志一旦失去了身体这个可供依附的载体,它是不能独立存在的,伴随身体机能的停滞,同时意识也被抽离,人随之也就不存在了。 接到这个噩耗是在中午午休接近结束的时候,当我在Q群消息里读到这样的文字的时候,我真的有个冲动想骂过去“靠!谁这么没口德乱讲话!”但是当时在忙一些事情就从电脑旁走开了。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后,噩耗在电话中得到了证实,放下电话的一刹眼泪就跟着涌了出来,跑去厕所间哭了一场,走出来,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姑且让我认定你是又出远门旅游去了吧…… 晶,她是一个会哼着“一闪一闪亮晶晶”来介绍自己的女孩儿; 晶,她是一个爱干净的女孩儿; 晶,她的笑声很妖媚; 晶,她的文字清秀+隽永; 晶,优越于我们的家庭给了她特殊的气质,敢说敢做的同时也有那么一点点娇气,气嘟嘟的样子,受委屈的样子,欲言又止的样子,我都记得,包括我们在外面租房住拼搏考研的那段时期,我还记得你为了煎一颗鸡蛋烧着了油锅,手足无措大喊二姐帮忙的样子,我记得你教我做玉米粒炒蛋,说是在家的时候妈妈会经常做给你吃,我记下了,虽然到现 在为止还没有机会实践过,但是我会的,吃的时候会想起你炒出的味道,我又忍不住掉眼泪了, 晶,我们寝室十姐妹你是最会打扮的,从指甲油到眉毛到化妆,照相的时候你的POSE也是最专业的,现在你走了,是不是也有化的美美的呢,希望医院里的两天并没有给你承受很多的痛苦。晶,我们会想念你的,希望在另一个世界的你也可以高高兴兴的,今天给你烧去的money不用客气希望你收到了,我们最后把花瓣散在花坛里了,希望在这个大地回春的季节你也能感觉到暖暖的, 晶,走好,你的生命停止在永远的24岁,等我们大家都老了,变丑了,你的笑容依然年轻, 请原谅我不能哭很大声,爸妈都已经睡了,希望晶你的爸爸妈妈能够好好的熬过失去你的痛苦,去南宁的时候,会去看你的, 虽然很清楚地知道,夜空上的星星是一种以时间计算距离的很物质的东西,但是此刻我真的希望就像你的名字一样,你是化作了天上的星,一闪一闪亮晶晶,晶,走好
幸福家居
当代大学生同居现象透视 新《婚姻法》颁布以来,在校公开结婚的大学本科生有所增加。而就在不久前,1990年版的《大学生管理条例》还明确禁止大学生结婚。另据某些大学生回忆,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即使谈恋爱也是不允许的,有限的几对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几十年过去,时代风气一变再变,一转再转。如今,昔日的“地下党”已经可以光明正大地谈婚论嫁。在新《规定》“以人为本”思想的鼓舞下,各大高校中,被学生们私底下称为“夫妻部落”的群体正在逐渐形成。我在走访了部分高校经多方打听后才明确,所谓大学生“夫妻部落”,其实并不限于登记结婚的大学生,而是包括所有恋爱者,不过重点指那些恋爱同居者。 虽然如今大学校园的人文环境越来越宽松,学子们抒发爱情的兴致持续高涨,但同时另一方面,部分家长和教师严峻的目光和批评的声音却从来没有消失过。在这个因素的作用下,大学同居目前在道德层面上还不能算一个绝对的中性词。在大多数高校的台面上,它依然和不求上进、不务正业、不良影响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的关键问题就是“性”。不过,只要联系一下最新的现象,比如性教育课本,已经开始从小学直截了当地讲性,以及新出台的《规定》对大学生婚育权利的尊重等,就会发现时代在这方面的观念和以往已有了很大不同。 新《规定》颁布后,学生的合法权利得到进一步保证和释放的情况下,校园却依然还是那个平静的校园,获得了更多人性空间的大学生仍然是大学生。可喜的是,大部分学生对待求学期间同居结婚等问题普遍具有一个较为理性的态度。某大学大二学生郑某说,如今虽然大家对同居者不会骇怪和鄙视,但效法者并不多,那部分学生总的说仍是“边缘人群”。而大多数学生说,虽有了结婚的权利,但大学期间仍只能接受恋爱,对需要更大责任能力和更多义务担当的婚姻,尚不愿轻易涉及。如今社会竞争激烈,求学仍是大学生活的天职,而就感情而言,也不想那么草率。 2005年3月29日,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一片猜测和争议声中正式出台,备受关注的本科生在校期间是否能结婚的问题尘埃落定。新版《规定》并没有作出在校大学生不能结婚的硬性规定,但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并不意味着提倡大学生结婚。但无论怎么说,这就表示,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只要符合有关婚姻法规的条件,在校大学生也可以结婚了。 总的来说,大学生“夫妻”究竟只是校园少部分人的事情。而在整体理性的氛围中,未婚同居沉沦闯祸的极端例子不是没有,然而那并不是大学生“夫妻”所特有的问题,那不过是社会各个层面的人都可能出现的极端现象罢了。 小珍是2002年某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学生,毕业后去了某高校做辅导员,我在网上联系到了她,她向我回忆起了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和她男朋友的一段关于日租房的经历:“我和男朋友是从高二开始谈恋爱的,由于我俩的志趣和成绩不同,高考之后,我从郊县到了市内求学,而他则考到了成都。在这4年间,我们见面的机会不多,大家都忙着专业、考证,但是感情一直很好。到了大四下半期,学习任务告一段落,工作也都有了眉目,他就经常来成都看我。每次来的时候,他偶尔借住我们班男生的寝室,但主要是住在学校附近的宾馆里。但是,宾馆的费用开销对我俩来说实在是太奢侈了。后来听同学说,学校附近有一些农民房可以临时租,甚至只租一两天的房子也有。我觉得这样的房子很适合我和我男朋友‘牛郎织女’式的情况,而且价格也远远低于在宾馆的开销。于是,和他一商量便达成了共识。一次他来重庆时,我俩一道去租了这种房子,住了两天。接下来的那段时间,我和我男朋友就经常去光顾这些日租房。” 询问她如何看待自己在大学时的同居生活,和当时是怎么想的,小珍显得非常坦荡。她说:“我觉得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其实,我们都是成年人了,大家已经能以成人的方式面对生活。或许有许多人认为我们这样太轻率,可其实我们有自己的原则,也是经过了考虑的,我们懂得怎样对自己负责,对对方负责。就我而言,我和男友谈恋爱已经有6年了,且是纯真年代的爱情,彼此都知根知底。之所以本科末才同居,那是因为大家很早就约好,先拼学业,拼事业。几年交往下来,我们都经受了时间的考验,最终认定了对方。” 星期二下午,我敲开了某大学附近一幢居民楼的门扉,找到小范小杨的“家”。小范是某高校在读研究生,小杨本是准备来小范所在的学校复习考研的,不料竟与小范一见倾心,坠入爱河。经过一段卿卿我我的花前月下后,两人决定干脆在校园附近租下这套房子,过起了柴米油盐的同居生活。 我的到来,让文静腼腆的小杨还有些不知所措。经主人同意后,我开始参观起他们的“家”:20平方米的面积,一室一厅,地面蛋壳色的瓷砖光可鉴人,卧室内有一张席梦思和一台18英寸的康佳彩电,据说都是房东留下的。几只绒毛玩具、两双绣了狗熊的拖鞋、两只色彩鲜丽的胖南瓜情侣水杯将这个原本朴素的卧室点缀得温馨可人,据说这出自小杨的妙手。卧室的对面是拥挤的厨房:一台天然气灶、一口锅、一些碗筷,这是小范自己配置的。“每月700元的房租让我们没有多余的财力去添置其它东西了,虽然这里简单甚至可以说简陋,但我们依然感到很温暖。”小范解释道。 当问起他们对同居问题的看法时,一直沉默的小杨开了腔:“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情到深处,同居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况且,两个人住在一起,可以相互照顾,这是很美好的事情啊!”而小范则补充说:“因为我们是在孤独的求学过程中相遇的,居住在一起后,我们有一种相互取暖的感觉。”但我也不禁提出疑问,这样的“同居”有没有草率的成分?没有必要的经济能力作保证,真的可以稳固吗?从小范一时语塞的窘状,我感到了一些气短和信心不足。 小张今年已经从某大学英文系毕业了,男朋友是工科研究生,早一年毕业,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当初,男友单位分了一个小单间,小张未毕业便搬出宿舍与男友同住。小张说,那是感情水到渠成后的必然结果,也就没有什么可忌讳的,同学们基本上都知道。不过,她父母是在小张工作才得知的。父母当时有点意外,但默认了,因为知道女儿和男友双方是多年的同学,彼此了解较深。且在恋爱期间,他们还见过对方家长。小张介绍说,两人是很慎重的,是因感情而走到一起的,虽然正式谈恋爱只有两年。 谈到同居,小张说,当初以第三者的眼光看,是个贬义词,但当自己成为“剧中人”后,感觉还不错,认为同居是中性词,因为“人”才是关键因素,要在尊重感情的基础上发生。如果是一时冲动,那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聊到性关系这一敏感话题,小张很坦诚,认为同居和发生性关系的含义差不多,基本上可以等同,因为一旦同居便无法避免。现在两人在天星桥附近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小单间,每月600元,两人的钱是合在一起用的,因为男方家里的经济负担较重,所以小张靠自己的钱养活自己。小张说,同一屋檐下的生活,虽然有磕磕碰碰,但使两人更加默契了,并且不断地发现着对方的优点,这让她觉得生活很有情趣。不过,我最后问了一句,新鲜感过后,你是否会后悔过早同居,失去了神秘感呢?小张想了想,坦率地说:“有可能。” 根据最近的专家对一些高校大学生的调查表明,如今,学生校外同居现象并不鲜见。在受调查的同学中,有13%的人坦言有过性行为,其中以男生居多。62%的学生同意只要是和相爱的人,可以发生婚前性行为。并且85%的学生认为,已经发生性关系的男女不一定非得结婚。这对传统从一而终的观念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从大学生个体层面看,大学生走入同居生活,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把同居作为爱的证明。相当部分女大学生与男友发生性关系是因为不愿、不忍或不敢拒绝男友的要求,用以身相许的方式来表达对爱情的忠贞,这种同居的性质属于未婚同居,不少人理解为“试婚”。二是为了金钱傍大款型的同居。步入这类同居生活的女大学生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由于家境贫寒,生活窘迫而被迫出卖自己,放弃自尊,从而甘心做情人。还有些女大学生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虚荣心特别强,所以自甘堕落,以自己身体去换取物质利益,这类同居基于交易形成,无论女大学生是否知道对方有配偶,从客观上都侵犯了大款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的利益,这种同居属于非法同居。三是大学生对“成功教育”的误解。部分大学生把“成功”理解为成名、成家、有钱。为了成功,少数女大学生凭借年轻、貌美和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委身于社会高层人士;为了挣钱,部分女大学生甘当金钱的奴隶,“代售”于人前,充当起高级妓女。近几年不断破获女大学生卖淫案,反映一些大学女生金钱观念的扭曲和道德观念的沦落。 心理研究表明,男女双方在同居中的心态与追求不同。在恋爱同居中,女方往往把对方看作是自己生命的全部,身心均系于对方,对绝大多数女性来说,同居动机是结婚。而同居男方更多是为享受异性的慰籍和生理满足,大多数男人在同居过程中没有结婚的意向。其次,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男权社会,这种思想至今仍影响着人们。这就造成了现在许多男性青年的矛盾心理:他们一方面想在结婚前能够有性的体验;另一方面有处女情节,希望自己的结婚对象是一位处女,在性道德的评价上明显存在着双重标准。可见,第一次性生活失去贞操、对爱情的失望、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压力使女大学生在同居中心理大大受挫。 目前,我国缺乏适合大学生的性教育读本,家庭和学校的性教育几乎空白,女大学生进行性行为时不注意性保健和性卫生,人流手术经常偷偷摸摸去做,术后常常得不到休息和补养,多次作人流手术使人过早衰老,脏器受损,严重者丧失生育能力,还有一些女大学生因“情变”而轻生,付出生命的代价。 大学时期是成长的关键时期和学习的最佳时期。大学生在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为将来步入社会做好准备。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对同居的大学生来说,很难处理好同居生活和学习、交友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同居的女大学生,她们往往局限于两人世界,封闭于一个狭小的圈子里,不利于自我认知及自我完善,不利于信息交流与互补,也不利于身心的健康发展。 大学生同居问题是关乎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大问题。家庭、社会和学校要联手加大教育力度,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身的任务,认识到自己所处的文化背景、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 ----------------------------- 论当代大学生同居问题 青春期是从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然而当今的大学生正是处于幼稚与成熟二者交接的关键时刻,伴随着残存的幼稚性和抗诱惑力弱的特点,以及性生理成熟期的低龄化,不少大学生已有Sex经历,甚至走向同居之路…… 所谓同居,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是这样解释,1同在一处居住2指夫妻共同生活,但是有的专家认为1为了一定时期的快乐的行为,2试婚3不履行法律形式的事实婚姻。笔者赞同这种解释,随着我国立法体制的健全发展及完善,为了避免离婚所带来的种种纠纷,国家提倡“试离婚”对此笔者认为当代大学生同居乃是结婚的前奏“试婚”如果两个有情人在此彼此投缘那么就会忠诚眷属也就不会有之“离婚”之说。具统计我国近几年离婚率远远超于结婚率。这说明有些人对待婚姻的盲目性。 大学生在智能、本能、性机能等方面的发展已趋成熟,常将性意识和爱情紧紧结合在一起,有比较强的性冲动,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的同居时都发生过性行为,有婚前性行为的学生占的比重也不少,此外发生过边缘性行为的占相当大比重,几乎与谈恋爱的比重相等。当然大学生容易性冲动是正常现象,符合人的性生理及心理发展规律,但是必须恰当处理性冲动否则可能会导致性偏差,影响学生甚至导致性放纵、性犯罪等一列问题。应当学会理智和道德约束自己,保持理发头脑,学会心理及注意力的转移和调解,应考虑超过一定限度所带来的后果。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非法同居”,当代大学生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从教育体制上说,高校缺乏对学生的性教育课程,对于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及同居并不能简单地用“对”和“错”判断,目前,同居是与高校校规相违背的,几乎所有高校对非法同居或发生性行为的学生均作处分直至勒令退学的处理。 对待高校学生的非法同居的现象,应该加以重视,目前看来,是弊大于利,它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牵涉到诸如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影响和问题,实在不可小视。 绝大多数大学生本身是不赞同婚前同居的,尽管他们对此比以前更加宽容,不少学生婚前同居或多或少会影响学业,而且在没有经济基础前途不确定的状态下,同居并不能有效地引导爱情走向婚姻,最终可能给双方留下更大的伤害,具此大学生同居引发的事情越来越多,小的危害身体,带坏风气,而大的则可能触犯法律危及社会,近几年来相关的案件层出不穷,大学生同居现象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切不可等闲视之。
首先,要正视这一问题,多找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及对宿舍人际关系造成的影响。“远亲不如近邻。”但对当代大学生来说,“近邻”往往不一定能“先得和睦”,反而因为交往的频
因为山海情是一部非常真实和壮阔的扶贫记录,它记录了中国西部荒凉戈壁滩变塞上江南的历程,讲述了扶贫干部呕心沥血,努力改变贫苦落后地区的感人故事,也讴歌了当地群众吃
1、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2、口罩不离身,病毒难近身;口罩随身带,疫情走的快。 3、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
写作思路:写下关于疫情的病理变化。 湿毒、风邪是本次COVID19的主要病理因素,其产生和流行也具有显著的自然、体质特征。在多种诱因的共同作用下,湿毒挟风邪致病
大学生处理宿舍好宿舍关系的关键我认为是真诚。我们可能会有很多处理关系的办法,比如说互相帮助先去建立一段比较友善的关系,或者是相互理解去包容对方,这些确实也可以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