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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中的伪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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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中的伪造现象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 学位授予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相应学科、专业授予学位的资格;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核减其招生计划;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十二条 发现学位论文有作假嫌疑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确定学术委员会或者其他负有相应职责的机构,必要时可以委托专家组成的专门机构,对其进行调查认定。

第十三条 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四条 社会中介组织、互联网站和个人,组织或者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由有关主管机关依法查处。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完善本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自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当地政策, 点击立即了解>> 自考论文造假的后果: 无论是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其中任何其他毕业论文:包括统招大学本科、远程教育本科、成人高考本科),还是学术界的论文,一旦被发现,学院都会表明其立场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对个人的影响 1、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2、除此之外,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还会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3、如果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5、对个人的声誉名誉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甚至是会取消在职的任职资格等等 对学术界,对社会的影响。 从造假论文各种报道来看,论文代写、论文买卖业务,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学术期刊论文发表秩序,数量、影响范围、非法所得都达到一定程度,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抄袭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者可能造成犯罪,对于学术不端的处理,司法机关、教育机构还有科研机构,更应当创新思路联合整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毕业论文中伪造参考文章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终于出“重典”整治学位论文造假:一旦查实3年内可能将不得再申请学位,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也要受到相应处罚。教育部起草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现论文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学位。学位论文作假包括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本科学生毕业论文中,出现买卖、代写或者抄袭、剽窃等作假情形。除造假学生受处罚外,指导教师未尽到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将视情况获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针对近年来内部学术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或委托专门机构对论文造假进行调查认定。如果一个学位授予单位出现多起学位论文或连续出现作假情形的,要受到停止或撤销其授予学位资格、核减招生名额等处罚,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单位负责人也要受到问责。 文章涉嫌论文造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购买飞卖或组织论文论文买卖; (二)由别人写为别人写论文或论文代组织写道; (三)切盗取他人的工作和学术成果; (四)伪造数据; (五)有欺诈论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如果数据很夸张的话,当然会被查出来

论文参考文献并不是真实的参考正常来说不会检查出来的,但是建议还是写一些真实的哪怕里面有一两句话是从那个文章里面出来也可以作为参考文献。

我的论文当中的参考文献并不是真实的参考过会被检查出来吗?写论文是每个科研汪的必修课,而一篇完整的论文后面都有一长串的参考文献。但是据笔者多年来的观察,「引用参考文献」这一工作似乎并不被很多人所重视,因为大家都觉得会有审稿人帮自己检查。大人,时代变了! 不好好引用参考文献,小心你的论文翻车!近期,一篇发表在 Advances in Medical Education and Practice 杂志上的题为 Medical students’ perception of thei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to cope with future market trends 惨遭撤稿。图片来源:论文截图一本平平无奇的期刊,一篇平平无奇的论文,这也本该是一次平平无奇的撤稿。但是,该论文的撤稿原因却有点「独特」:论文所引用的一些参考文献内容并不符合该论文中的描述。 说直白些就是胡乱引用参考文献。该论文引用的三篇文献与论文中所描述的数据毫无关联,那三篇文献分别是:19. Policy Politics. 2014;42(4):597–. BMJ. 2004;329(7469):770–. Br J Educ Psychol. 2005;75(4): 645-660.而与这些参考文献无关的数据似乎来自另一项未被引用的研究:Adv Med Educ Pract. 2018;9:119–124.说实话,因为「不当引用」问题而被撤稿真的挺少见的,完全可以用「屈指可数」来形容。那些因为「不当引用」而被撤稿的论文据笔者不完全的统计,绝大部分因为「不当引用」而被撤稿的论文,都是因为 引用了「已被撤稿的论文」。一篇有问题的论文从发表到被正式撤销,往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这个时间被称为「撤销时滞」,平均为 年。在这 3 年多的时间里,这类论文难免会被后续研究者所引用,个别文章甚至在被撤稿之后还有人引用。一般情况下,假如你引用的论文正好被撤稿了,大概率你的文章是不会因此被撤稿的。(也许吧.....)但总会有那么一些「幸运儿」不幸中招,著名的学术网站 retraction watch 就曾经统计过这类文章:撤稿原因包含 Cites Prior Retracted Work 的 15 篇论文这个数字还是挺让人意外的,仅仅 15 篇被撤稿了。因为很难被精确找到,绝大多数存在不当引用的论文依旧躲藏在学术圈的阴暗角落里未被制裁。为什么「不当引用」很难被发现?本次撤稿事件中,Retraction Watch 网站收到了该期刊如下的回复:该论文在发表前由两名审稿人进行评审。仅通过同行评审是无法识别参考文献问题的,该案例是一起孤立事件。我们不认为立即需要更改政策...你品,你细品一下。这其实是当下同行审议工作中的无奈之处:在生物医学这样的领域,一篇论文引用 30、40 篇文章简直不要太常见, 逐个检查引用文献无疑是异常繁琐的工作。在 Retraction Watch 的新闻下,很多担任过审稿人的学者都发出类似的共鸣。图片来源:Retraction Watch不是大家不想去找,工作量实在过大,仅依靠同行审议就想把涉嫌不当引用的论文给揪出来太困难了,这也直接导致不当引用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2016 年一项研究发现,绝大多数文章在引用已被撤稿的文献时,作者会选择性不谈该引用的文献已被撤稿。(反正也没人发现)高引用的被撤稿文章,图片来源:医咖会曾有网站统计过那些高引用的被撤稿文章,排在首位的文章甚至撤稿后的被引次数是撤稿前的 3 倍多!即使是较为近期的撤稿(有 4 篇是在 2015 年撤稿),撤稿后仍然在不停地被引用,例如 Voinnet et al.(2003) 这篇文章,在 2015 年被撤稿之后,仍被引用多达 80 次。论文不当引用现象之严重可见一斑。虽然不当引用行为很难被发现,也很少被制裁,但你可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地引用了。2019 年 5 月 29 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发布了《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文界定》行业标准,规定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标准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和界定,其中就指出「不当引用」属于学术不端。

毕业论文中的不良现象

(一)选题把握不准 选题是确定毕业论文研究的方向,是毕业论文写作的第一步。即使教学学院给提供了一些参考选题,但学生在选题时仍有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追求热点,对药品现代物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药妆等兴趣浓厚,选此类热点课题的多,能够创新的少;二是游离在所学专业或毕业实习之外,如在苏州礼来公司实习的医药贸易专业学生选题是“当前我国经济形势下的公路建设与发展”,在药品经营企业仓库实习的学生选题是“税收政策与促进就业的思考”,在山东步长制药实习的学生选题是“目前我国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分析”等;三是理论性太强,选题难度太大,超出了本科生能够把握的范围,如在药品检验所实习的同学选题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构建研究”。(二)拼凑现象严重学生通过网络查找资料比较普遍,网络给学生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打开了惰性的方便之门。直接从网络上下载他人的文章当然是严令禁止的,但拼凑却是屡禁不止。一是拼凑法,从网络上下载几篇同类型的论文,通过剪接拼凑成一篇论文,往往结构混乱,内容不完整,甚至自相矛盾;二是雷同法,几个同学的论文题目略有差异但内容雷同,甚至仅是顺序安排上略有差异;三是穿越法,为通过文献检索方法核查,把不同专业师兄师姐或不同年度的毕业论文,稍作修改或拼凑,没有创新。

毕业论文写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转眼间充实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大学毕业前都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计划的、比较正规的检验大学学习成果的形式,写毕业论文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毕业论文写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毕业论文的写作是成人高等教育英语本科专业教学大纲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它是英语专业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标志性作业,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和考查,也是学生取得学士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因此,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个独立的、不可替代的重要的教学环节,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随着成人高校招生比例的提高、教育投入资金不足、生源层次要求不高等多方面因素,使得成教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水平令人担忧,如何提高成人教育学院英语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写作质量成为当务之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笔者以常州工学院成教学院英语专业学生为研究对象,分析当前毕业论文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探讨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并尝试提出提升论文质量的对策。

一、论文写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生不重视毕业论文

由于在职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对毕业论文写作的态度。笔者发现学生对本科毕业论文的认识不足和主观态度不认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投入的时间极其有限,花费的精力少之又少。在部分学生看来,论文成绩不会影响其毕业,在这种功利之心的支配下,产生一种应付的心态;另外,一些学生认为自己已是成年人,指导老师不会太严格,老师一定会让过关的,只要应付一下就行了,这就导致他们在写作过程中出现消极的情绪,毕业论文问题较多。

2、学生盲目选题

选题缺乏科学性,缺乏现实指导意义。学生在选题时往往会根据自己的一时兴趣来定题,而且学生选题时对课题的了解不够充分,也没有一定的资料积累,只是很表面地根据题目来判断是否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因此这样盲目选题,导致论文写到一半后发现写不下去了,想要更改课题,或者只能勉为其难,硬着头皮往下写。还有个别学生选题时特别被动,没有自己感兴趣的课题,选题时举棋不定,最后甚至要求指导教师直接给他命题。

3、学生缺乏撰写论文的相关知识和能力

由于不少学生对如何撰写毕业论文知之甚少,平时又不注重对相关专业课题的思考、钻研,直到要毕业时才匆匆上阵。既不了解毕业论文写作的意义,也不知晓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和毕业论文的基本格式,更谈不上查找资料、运用资料,盲目地选题、定题,这必然会影响论文的质量。

4、学生论文的`书写格式不规范

学生对论文写作环节了解不到位,导致论文的格式不够规范。不少学生把论文的大写、缩写、斜体、字体、标题、序号、列举、着录等都当作枝节小事,无关紧要,完全忽略了这些方面的要求。因此,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如论文的标题空泛,旨意不明,拟写的提纲、摘要、关键词不具备应有的功能;列出的参考文献不够规范,其结果是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很难达到教学要求。

5、学生语言基本功差

较突出的问题是言语的表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学生缺乏一定的理论修养与思辨能力,不会借助相应的理论知识对其论点予以逻辑分析,也不善于以清晰的思路、严密的论述阐明自己的观点,这就使得论文思路不清晰,论证层次欠分明。

(2)英语语言功底差,用词、语法错误百出,有的学生不会用英语表达,只好借助电子工具,结果机器翻译的东西,内容可想而知。可见,语言基本功成了影响论文质量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6、与指导教师配合不力

大多数学生根本不清楚如何撰写毕业论文,对写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不清楚,甚至是毫无计划。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很少有学生能够及时和指导老师沟通并请教老师,很大部分因素是学生认为毕业论文就是随便写写,于是我行我素,东拼西凑将就了事。结果是指导老师经常抱怨老是联系不到他们的学生,因为学生总是以工作太忙为借口。

二、导致学生毕业论文质量不高的原因

1、学生的学习动机

很多学生表明自己读书就是为了增加就业砝码,说白了就是“混文凭”、这样不纯的入学动机导致学生的学习动力不足,缺乏研究意识。安心学习、静心做学问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事。他们的主要注意力不在学习和科研上,而在于其结果;其努力的目标不在于如何去完成任务,而在于完成任务的回报。为了文凭而学习成了部分学生的真实写照。因此,此类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会寻求用最少的时间完成学业,以最小的努力获得足够的学分和完成粗制滥造的毕业论文。

2、学校的课程设置

目前我校成人教育课程设置上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生学习能力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专业课相对较多,综合实践课少;课程设置随意性较大,“因人设课”现象较普遍。这就导致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不够宽厚,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十分肤浅,在论文写作过程中缺少问题意识,不会发现问题。另外,学生学习的很多知识要通过实践才更有意义和价值,而理论课多,实践课少会影响学生的科研实践能力,从课堂上学到的知识仅停留在课本上,不能通过相应的科研实践使其变成自己的知识,同时阻碍了学生进一步开展创新活动。同时,我国大部分成人教育培养缺少论文写作课程,因此学生在学习阶段很少参与科学研究,没有科研论文写作的经验。进入写作阶段也是从模仿论文写作起步的,由于缺少论文写作方法和技巧,到了写论文的时候就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三、解决对策

为了加强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教学管理,提高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实现培养目标,针对本专业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学生对论文写作重要性的认识

无论是学校还是指导教师,都应向学生强调毕业论文的重要性,要求学生把毕业论文写作放到一个重要的位置上,认识到毕业论文写作是完成本科教学内容的重要步骤,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主要手段,是学生毕业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强化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内在需求。从以往的经验和现实的情况看,即便将来毕业生不是主要从事研究工作,专业写作能力的强弱同样会影响到其择业和未来的职业生涯。

2、完善课程设置,改革教学方式

建议在成教学生培养计划中,适当增加关于科研方法的课程内容,提高学生应用综合研究方法的能力。开设一些关于从选题到开题再到写作,从理论知识到写作等全方位的论文写作方面的选修或必修课程。这些课程内容应该包括论文写作的目的、意义、特点、写作原则、方法和论文写作需要遵循的各种规范、标准和语言习惯等。强调该课程是本专业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论文写作课,要端正学生的写作态度,构建学术道德,使其掌握写作规范,提高写作能力,最终培养创新能力。此外,学生进行课程学习不仅要学习知识,更应在学习过程中激发学习动机,发挥其潜力,创造性地进行科学研究。因此,在本专业课程教学方式上应灵活多样。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渗透研究意识,以自己的教学为示范,让学生从教师分析问题的角度、方法中受到启迪,从而培养学生自学的主动性和探索的积极性,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李尚凤、李美能、韦艳梅《广西英语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学位论文调查和分析》[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1(3)

2、舒玲娥,《论学位论文写作中的选题》[J]、文学教育,2010(15)

3、于淑娟、朴正日,《从编辑角度谈论文写作中的形式问题》[J]、东疆学刊,2001(4)

4、朱健安,《指导文科学生写论文的探索》[J]、湖州师范学院学报,2003(5)

5、张霖欣、代玉华《试论英语学术论文写作中的文献参考与利用》[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7(6)

毕业论文被伪造

本科生毕业论文数据造假会撤销学位证书或者不予发放学位证书,从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2022年3月15日,教育部就学位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已经获得学位者,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收回或者宣布学位证书无效:

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严重剽窃、伪造、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以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或者毕业证书的;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如果被发现论文造假,会有很严重的后果,甚至需要承担法律代价,要被判处有期徒刑,还要被处罚,影响个人声誉、污点伴随一生。

论文查重弄虚作假有哪些危害:

1、破坏环境良好的学术研究气氛。目前学术界都非常关注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学术不端行为将导致一种不健康的学术气氛,而且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也会产生相关的学术知识。而且,学术论文的虚假写作风气也会自然地影响社会生活,给社会风气带来不良影响。

2、论文造假不利于我国学术界的健康教育发展。论文的造假会造成社会风气,影响很多人对论文写作的认真态度,也会导致学术不稳定,可能导致各种虚假现象,严重影响学术界的健康发展。所以我们每个人写论文都要进行认真,提高自己原创性,杜绝虚假的学术不端问题行为。

3、影响科学文化的进步。论文造假情况过于严重,将会制约阻碍科学文化的发展,影响科学文化的提升。

本科毕业论文问卷数据伪造会有发现的风险,属于学术不端行为,详细介绍如下:

一、学术数据伪造:

1、在造假的基础上得出的研究数据,无论有多合理多缜密,都免不了被发现的命运。几率多大,看运气了。

2、这种级别的学术不端是非常难以察觉的,就算被发现后舍恩声称自己计算失误也可以蒙混过关,外界很难认定他有严重的主观捏造行为。但从这时开始,这些不好的数据处理习惯就已经为以后更严重的学术欺诈行为埋下了祸端。

3、学术造假非常容易被发现,因为现在的查重软件是非常多的,很容易就可以收集到重复的信息,像学术方面的论文只要重复率超过一定比例,就可以认定为学术造假,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干这种事情,否则就是身败名裂。

二、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

广告中的性别现象毕业论文

性别歧视一般是指以下几种信念或态度: 1、相信某一种性别比其它种性别更优越的信念。 2、相信一个人必定属于男性或女性的信念。 3、指称憎恨男性(男性贬抑)或憎恨女性(女性贬抑)的态度 性别歧视:可粗略的视为本质主义的产物。本质主义者坚持可以根据个体所属群体之特征理解或判断该个体,而性别歧视者则是认为可依照个体所属的性别群体(男性或女性)来理解或判断该个体。这样的观点假定了所有的人都可以清楚地被划分成「男性」或「女性」,而忽略了某些同时拥有两性特质的跨性别者的存在。此外,这种观点也因群体中的同构型,而忽略了群体中的个别差异。在很多国家中,某些特定的性别歧视是违法的,不过几乎所有国家都有立法保障某几种性别群体的权利。1、对女性的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作用于女性的极端形式就是女性贬抑。由于作用于女性的性别歧视最先被广泛的认识,故成为「性别歧视」一词最常指涉的范围。这种形式的性别歧视者也常被称为男性沙文主义者。另一个稍有关系的名词是「恐女者」,指的是对女性或是女性气质的恐惧。 历史上,在许多父系社会中,女性被视为「较软弱的一群」。现今社会中,由于对性别平等观念的错误理解,父系社会中常会出现对被视为「较软弱的一群」的女性过度保护的现象,因而在实际意义上造成对女性不能够平等对待的状态。而所谓关于“女士优先”的“礼仪”,亦是将女性视为“需要被照顾的弱势群体”的一种对女性的歧视。 2、对男性的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作用于男性的极端形式就是男性贬抑(指的是对男性的厌恶甚至是憎恨)。对男性的性别歧视也被称作「反向性别歧视」。另一个稍有关系的名词是「恐男症」,指的是对男性或男性气质的恐惧。虽说认为女性比男性更优秀的观点也是性别歧视,但公共论述一直到最近几年才注意到这种「反向性别歧视」。 3、对跨性别者的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作用于跨性别者的极端形式就是跨性别者贬抑(指的是对跨性别者的厌恶甚至是憎恨)。对跨性别者的性别歧视也被称作「跨性别歧视」。另一个稍有关系的名词是「恐跨性别者症」,指的是对性别不确定者的恐惧。相对于跨性别者而言,男性和女性以及变性者都可称作正性别者。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缺乏对跨性别者的保护,如填写身分资料时要填上身份证字号与性别时,完全没有提到跨性别之身分。编辑本段职场中的性别歧视汉朝董仲舒首度提出——“惟小人与女人难养也”,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性别歧视了。那么,今天,我们就围绕职场中性别歧视的内容展开话题。 就业歧视——人们或许很难将这个负面的字眼与那些名声显赫的国际商业巨头联系起来。昨天,北京一家名为益仁平中心的法律援助机构发布的一份抽样调查报告,便披露了这样一个事实:被调查的96家跨国公司在华机构中,40%的外企公司在入职招聘时涉嫌存在“隐性歧视”,其中不乏世界500强企业。谭小芳老师认为,隐形歧视——首推性别歧视。 与任何一种社会现象的产生一样,职场性别歧视形成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谭小芳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男性与女性的生理差异是造成职场性别歧视的生物学原因。 一位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如是说:“从企业的角度讲来讲,雇佣女员工不只是简单的增加一个员工的开支问题,因为她休假而导致的问题是一连串的,会产生连锁反应,导致企业流程受阻。而且她做了母亲之后根本不可能像没有结婚以前那么投入的工作,企业对员工的要求就是百分之百地投入。”此外,由于女性的生理特点,企业一般不能安排其单独出差,加夜班还要考虑安全问题,这种由于生理差异带来的问题让用人单位觉得“麻烦”,成为一种生理性的就业障碍。 2、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与女性生育成本非社会化的矛盾是造成职场性别歧视的客观原因。 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是增强竞争力、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市场经济的规律使然,因此企业在合法的情况下追求利益最大化是无可厚非的。 3、社会文化传统的影响是职场性别歧视存在的客观基础。 尽管我们有一系列的立法规定男女平等,尽管建国几十年来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几千年男权社会所承袭下来的对女性歧视的思想仍带着巨大的惯性,影响着人们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在就业中也同样体现。 4、就业中的买方市场促使职场性别歧视严重化。 目前我国整体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大。从总量看,“十五”期间,我国每年城乡新生劳动力升至峰值,加上现存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每年需要安排就业的人数达到2200——2300万人。在现有的经济结构状况下,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700——800万个,因此就业缺口在1400——1500万个左右,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形成了严重的劳动力买方市场,而这种劳动力供求严重失衡的状况使用人单位的选择范围增大,在选择权增大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双重影响下,女性就业的难度似乎就成了必然的现实。 5、职场性别歧视的又一重要原因是法律政策的缺失及执法不力。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确定立法宗旨、明确调整目标方面较为完备,但缺乏可操作性和执行性。 近年来,在就业过程中较为常见的公开歧视现象,如今正在转向“隐性化”。举例说,“不招女生”的字眼在招聘启事中越来越少见,但在实际录用时,却仍然存在男多女少的情况,这就属于隐性性别歧视。 经历过多次面试的人都知道,职场的“外貌歧视”和“性别歧视”相当普遍。社会心理学家的大量研究表明:男子高大帅气、女子漂亮身材好,绝对有助于升迁。当然不是说外貌决定升迁命运,但是,事实证明,在同等能力的情况下,BQ(美感)分数越高,越容易更顺畅地与人打交道,也更容易获得升迁机会。 但是,21世纪的职场可能会是个雷区。我最近听到警告,说一个来自东欧的专业犯罪团伙会设下这样的圈套:在一家机构安插一名漂亮迷人的女员工,再让一名男同伙也混进去。两人前后脚进入这家公司,他们的关系不为人所知。不久后,他就向那位美女发送了一堆黄色网络笑话。于是她投诉遭到骚扰,并威胁要以性别歧视为由,告到让人头大的就业法庭(employmenttribunal)。而一旦她透露出已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和公关代理,受害企业就会赶紧花钱了事。 尽管隐性就业歧视现象有所上升,但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好现象:“这说明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就业歧视问题发挥了震慑作用,从公开歧视到隐性歧视再到消除歧视,也是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 近期出台的法律法规,实际上对于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有了非常严格的举措。例如隐性歧视现象往往在应聘者初入公司的试用期内发生,而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中,对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则提出了严格的限制和举证要求。编辑本段中国的性别歧视男女平等,无论是西方民主国家,还是东方文明古国,无论社会制度如何差异,还是平等呼声如何高昂,但归根结底,都未能从真正意义上求得平等,最多只能谈得上是较之以往有所改善。用一个最简单的道理讲,那就是:如果真正实现了平等,那么人们还会对这种平等进行不间断地强烈呼吁吗? 对于男女平等,不要认为只是在中国存在这种不平等。就是在人们高度推崇的西方文明国家中,女性的自由平等仍然需要大力改善,也并非是人们自我想象中的那样获得了足够的平等。一个人可以成为独立人,但不能成为孤立人。再平等,也有个角色互换的选择,而不是一成不变的,无论是在地位上、经济上,还是在思想上,都要根据外界环境与内心世界相协调,而不可能无视外部环境,而一味地夸大主观能动性。一个人不是万能的,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有自己主观愿望和实际能力相脱节的地方,要实现平等,就只能依靠优势互补,各尽所能,因此,我们可以说男女平等,在真正意义上应当是相对地平等,而不是绝对地贪求形态上的表面平等。既然是相对平等,我们就不能片面地只要求女性在思想上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在一个男权统治还相当稳固的时代,单方面要求女性如何,其实质还是男性自己的思想未从真正意义上发生改变。 男权思想统治了人类世界数千年,是有必须革除的陈规陋习,还给女性以自由与解放,但这只能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而与文明的进化有着一定的牵连,但并非是因果关系。早在远古时期,当人们还在饮毛茹血的时候,其文明程度也并不发达,母系社会不是已经将女性的地位提到相当高的程度,可为何却最后衰落了,反而让男性统治达到了数千年,这其中固然有各种原因导致,但最终还应当归结于性别差异而形成的思想潜在的差异。要改变这个差异,还有着相当漫长转变过程,并非只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发表几篇文章就能扭转大势的。 至于女强人,她虽然在事业上有超乎寻常女人的表现,但是,女强人,首先她是女人,她不可能成为游离女人基本特征之外的另一种人,她追求了事业、地位、经济上的独立,但是对于感情,那还是不能独立的,因为感情的培养是男女双方共同的事,因此在思想上,尤其是在发展男女感情方面,她不可能是没有感情的,既然有了感情存在,女人柔情似水的天性,并不能因为她是女强人就从此消失殆尽。女人有女人的弱点,男人也同样有男人的弱点,一个刚强的男人,难道就没有脆弱的一面吗?所以,还是给女强人一个公平地看法,不要一谈及女强人就认为她从此处处都要超出女性所特有的基本特征,从而划入一个介于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中性人。如果真是要强制把女强人从女性群体中分离出来,那样划分才真正是对她们的不平等。 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在双方共同追求平等时,请不要只追求权力和利益,而忽视了责任义务。

人家都说恁清了,我也不多嘴了

大众传媒在传播性别观念方面有两面性,一方面在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性别成见,主要表现为对男女两性的性格、形象、智力、社会分工、家庭角色等方面的定型化。媒介所强化的性别成见最终影响受众的性别观念和行为。另一方面,如果媒体从人文主义立场出发,以社会性别为视角,以具有生命的个体为着眼点,发现和建构人的主体精神,使两性构成平等、对话、互补的良性关系,将有助于改变社会的性别成见,推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关键词:大众传媒;性别成见;社会性别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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