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是中国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而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有利于改善中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中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中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中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第一条 充分认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当前,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一)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老龄化是全球性人口发展大趋势,也是我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将对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释放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促进代际和谐,增强社会整体活力。
法律分析: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一)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二)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三)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四)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期发布 的“单独二胎”政策可谓是一飞跃性的开放政策, 但是“单独二胎”政策并不意 味着中国解放二胎政策,是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孩子政策, 那么这一政策究竟有什么好处呢?
●利
1. 独生子女不在孤单:满足政策的家庭原本只有一个小孩,他的成长过程都没 有兄弟姐妹的陪伴,没有知心的小伙伴,长大了也没有可以商量的兄弟姐妹, 遇到困到也找不到最近亲的人来帮助自己, 小时候没有人陪着过家家, 成长中 没有人互相学习, 长大了没有人一起照顾父母。 小时候 5-6 个大人疼一个小孩, 小孩大了结婚成家后,两口人一起承担数位老人,压力山大。
2. 调整人口比列失调: 独生子女政策执行这 30 年以来, 5 元的独生子女费可 而 谓是杯水车薪的补贴, 独生子女补助的作用微乎其微, 甚至有人冒险宁肯罚重 金超生, 足见孩子在家庭中的重要性。 好多单胎政策的家庭都费劲脑汁的想生 男孩,市面上流传了好多生男孩秘诀、秘方,甚至有思想不端正的父母不惜流 产伤害自己的身心。 单独二胎政策放开后, 符合政策条件的家庭就不会太多的 顾虑男孩女孩,反而会头胎男孩的二胎想要女孩,头胎女孩的二胎想要男孩, 即使二胎都是男孩或者女孩,也因为孩子们是个伴有所满足。
3. 消弱独生子女霸道、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很多家庭都是单胎政策,全家人宠 爱一个小孩,娇生惯养的小孩从小就非常自我,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他也习惯 了在长辈的溺爱下成长,脱离家庭就失去了庇护,不适应社会,与社会脱节, 会遇到种种不顺。 如果有两个小孩一起成长, 他们成长的.过程中大多都会养成 懂得分享、关爱他人、孝敬长辈等良好的习惯,这些都是他们走向社会最基本 的到了。
4. 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恶化:若一味的贯彻一个家庭一个孩子的主张,就会 加剧人口老龄化的悲剧, 所以适时的调整政策实施二胎计划, 是延缓人口老龄 化最根本的策略。 20xx 年,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达到 , 20xx 年底老年人口总数将达到 2 亿,数据充分说明严重性,当老年人成为社 会主流,那么国家、社会、年青一代的压力有多大。
5. 增加年轻父母的家庭责任感:很多家庭,因为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爸爸 妈妈一起抚养一个孩子,不觉家庭压力大,父母的社会责任感也不那么强烈。 放开二胎政策他们就会考虑多抚养一个孩子的重担, 从而更家努力为家人为后 代创造更多财富与更好地生活条件。
●弊
1.国家财政支出将增加 开放二胎政策后,国家将面对一系列人口增长遇到的问题。环境承受能力、财政支出、 公共福利体系等宏观层面将会随着人口的增加而面临压力。
2.加重个人家庭负担 在如今高物价时代,把一个幼儿养育成人需要巨大的花费。开放二胎,对于一般的家庭 来讲,这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
劝你还是放弃以此为主题的论文吧。“单独两胎政策”(那叫“单独两孩政策”)随着两孩生育新政策的正式实施已成了历史,再论“单独二胎政策”已没有任何的意义。如果你想写好涉及生育政策的论文,建议最好能研究和把握一下目前已出台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这样有利于你在论述中做得更准确、更到位些,也就尽可能地避免出现“单独二胎政策”这样的不当。“二胎”和“两孩”,那可是有质的区别的。希望此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公共政策视角下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摘要]文章回顾了人口变迁尤其是“婴儿潮”所带来的问题,以揭示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含义。在“经济国家转型期”的总体公共政策框架下,重新审视了家庭结构、居住方式、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以及社会的责任。同时,通过对2006年《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以及相关研究的评析,对老年人收入保障、健康护理以及个人社会服务的发展也进行了考察。在联合国实行积极老龄化政策框架下进一步探讨了老年人的就业、教育及生活方式等内容。最后,讨论了与实现国家的明确目标有关的政策、实践和理论问题。文章强调,为应对老龄化而作充足准备,要考虑个人、家庭、执业人员以及政策制定者等方面的作用。[关键词]中国,老龄化,公共政策,社会福利与服务,养老护理一、前言作为人口变迁的重要过程,中国老龄化问题的特点是人口基数大加上爆炸式激增,政府采取计划生育予以应对。如今,当年“婴儿潮”的一代人开始进入老年期,其后果是社会急剧老龄化,一些社会问题也随之显现。如今中国的家庭结构为 4-2-1的倒金字塔结构,从老年人生活中的长期护理需求(LTC)的角度来看,如今年轻一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但由于实行了去政治化的“经济国家”的总体公共政策(GPP,即一个政策体系首要目标及首选手段之指南)以及改革与开放的政策(Chen,1996),中国已积累了大量的资源,因此有能力来应对这样的问题。但与此同时,改革又无可避免地带来了又一个去经济化的过程,即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角色开始转变成为社会服务的提供者(经济国家转型期)(Chen,200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负担不断加重,社会“抚养比”不断上升,被认为是中国经济发展和实现致富目标的一大障碍。此外,由于在中国(尤其是在城市地区)人们一般都会在较早的年纪就退休,所以在退休后很长一段的生活中,他们在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方面的需求显得十分重要。而如今中国这方面的条件却都还很有限,与美国以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落后水平(不考虑一些在福利项目上的实质的区别)。本文通过回顾中国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从中国自身的角度揭示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含义,旨在通过了解中国特有的内在关系,明确中国目前为应对老龄化问题所采取措施的现状,从而确定有关重要的课题以供研究、实践以及政策制定参考。二、人口老龄化和中国人口激增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中国基本上是没有外来或对外移民的问题。中国与其他发展中新兴工业国家一样,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经历着一个快速的人口转型期, 即从一个高死亡率和高出生率的阶段过渡到一个死亡率下降和人口寿命延长(由于医疗条件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同时维持高出生率的阶段。这个时期(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特征是高人口增长率。新中国成立后的高人口增长期刚好与美国以及其他发达国家二战后的 “婴儿潮”是同一时期,但在这一人口转型过程中,中国的人口增长更加快速,规模更大。然而,在这一发展时期,高度政治化的总体公共政策过于强调了政治在经济中的主动性(Chen,2004)。在当时,对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全盘否定,但又无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难题,其结果就是无限制的人口增长速度超过了计划中的经济发展,后来成为政策制定中越来越感到头痛的问题。最后,在隐性失业和其他相关问题的压力下,尤其是“上山下乡”作为解决失业问题的权宜之计的失败,中国政府终于醒悟过来,从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降低人口的增长率,尤其是在城市,甚至不惜“矫枉过正”。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人口政策的特征。这样的政策有助于人口拥挤的城市降低出生率,但同时也加速了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速度。正如许多人所说的那样:中国还未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20世纪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了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China State Council,2006)。我们可以从很多方面看出中国在应对老龄化社会问题中有哪些不足,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些在中国“婴儿潮”时出生的那一代人,他们现在刚刚好跨进中国法定退休的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这个群体的巨大规模以及他们的需求是对整个社会严峻的考验,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除此之外,他们的家庭、所在社区、相关制度,还有劳动力市场等等,都会受到这个迅速“老化”的社会的影响(Frazier,2006)。三、家庭结构和长期护理需要计划生育政策给中国的家庭结构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中国家庭是多子多福,四世同堂。然而,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这样的家庭结构在慢慢消失(Chen,1996),人口的老龄化使得中国的人口结构变成了一个倒金字塔结构。如今在中国,典型家庭结构(尤其在城市)是一个孩子加上父母两人以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四人,而且现在医疗条件好了,说不定太公、太婆都还在世。此外,现代生活,尤其是都市生活,让几代人同居在一个屋檐下的梦想变得困难了(虽然并不是不可能),这让那些独生子女们想照顾他们年迈的父母和祖父母更是难上加难。随着越来越多的“空巢”家庭,中国人再也不能对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家庭结构抱有理所当然的想法了,这对那些陷于老弱病残的老人来说影响尤其巨大。在这里,我们可以看一个现实报告。这个报告是关于2000年从20个不同省市区调查的20255个中国老龄人的潜在护理需求。报告指出,大约1/3(35%在城市,在农村)的85岁及以上的老人需要日常的护理(Pei,2007)。但值得关注的是,对政策制定者、理论家还有普通的中国人来说,无论传统的家庭护理有多么需要,但它却不是应对老龄化潜在护理需求问题的唯一途径。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可以从市场获得几乎所有需要的资源,为老服务,包括长期护理(LTC)也都可以从市场上获得。因此,只要具有一定的经济支付能力,这样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下面两个例子就简要地说明了这个情况。笔者曾经目睹一个富有的中国生意人在2008年全球播映的卫星电视上,讲述为他的上了年纪的母亲高薪聘请了3个家庭护工。护工们为老人提供了无微不至的长期护理,虽然这些都不是由他本人亲自来做,但并不妨碍他作为孝子尽的一片心。最后她母亲在平和与安详中逝世,而这位百万富翁也算尽了孝道。笔者也曾经看到一个真实的报告。在农村,一个84岁高龄的老婆婆,膝下无儿无女,房屋破烂,家徒四壁,生活极其困难。她的老年生活就在这样的环境下度过。这种状况令人触目惊心。对比如此两个真实的事例,前一个固然是所有人的期盼,但是由于高昂的费用,看起来也并不是大多数的中国老年人都能够享受到的。也许没有一个中国人愿意看到如第二个事例中那位贫困老人的情形,但是社会却不能忽视这样一群身处社会底层、生活贫困的老人。所以,公共与社会策略应该如何应对这样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四、社会福利与经济转型新中国成立后,作为“经济国家”(Chen,1996),员工福利或是由其所在工作单位来管理,或是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来代理的,在农村则是由人民公社的生产队来管理。因为当时的计划经济让所有人的生活水平都处于一个极低的标准,一般群众的养老保障需求并没有显得特别突出(Chen,2004)。多亏了当时中国的人口相对年轻,尽管当时的政治愿望是从经济上赶超发达国家,但是在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也就是所谓的阶级斗争下,却掩盖了经济倒退的事实。自20世纪70年代末文革结束后,新的中国领导班子在邓小平的领导下,大胆地实行新的总体公共政策,把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通过改革,希望找到解决国家发展困境的出路,同时快速提高自身的经济实力。首先,在经济改革中要做的,就是对国有企业中的福利制度进行改革,因为这些制度阻碍了社会公平竞争和工作的效率。原有的单位福利制度曾被认为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最大优势,但是它对经济改革却是一种阻碍,它的特点就是每个人都抱着一个“铁饭碗”,一起吃着“大锅饭”,这是导致当时中国经济萎靡的直接原因。笔者曾指出,中国的经济改革首先就是对福利制度的改革(Chen,2004)。中国的改革更多的是将福利供给制度分离而不是像西方福利改革所期望的与经济相结合。这样,中国希望保证企业是以经济发展为主,以提高企业的市场活力,并提供一个更公正的竞争基础。从经济的方面来讲,政府原先是统一集中所有的资源后再通过计划来分配资源,是计划经济的做法,现在则通过征收统一税收来进行调控。一个独立的社会保障系统是要建立在风险分散机制的基础上的,但一个机制本身并不能保证好的效果。如过去在国有单位工作的人,因为进行国企改革,也就是制度因素,很多人下岗了(Hassard et al.,2006)。而当时,完善的福利制度还没有被建立起来,他们原先的福利随着被下岗而被剔除,脱离了社会保障制度。如同历史上每一次的经济社会变革一样,中国的经济改革中也有赢者和输者。在邓小平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下,最大的赢者无疑是那些敢于冒险创新的企业家。在经济快速转型期,也有人趁着制度还未完善,通过特殊的关系甚至是不法手段,钻制度空子,在国有和集体资产转向市场的过程中侵吞国有财产和集体资产。而对于一些平民百姓,包括现在正好步入退休年龄的人们,他们最大的损失就是改革后造成的单位保障制度与社会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之间一度存在的鸿沟,使得他们处于尴尬的境地。还好,如今中国政府已经在努力消除这样的差距了。中国经济全面的提升是实行新的总体公共政策和改革的结果(包括对外开放政策)。但是,随着资源的丰富和国力的强盛,国家也必须着力来处理那些众多的社会问题,例如人口老龄化。与经济改革初期相比,现在中国的总体公共政策已经由一开始的以保护企业经济发展为中心转变到以社会保护为中心上来(Whiteford,2003)。这是回归改革前的全民皆有保障的一个信号。但与过去不同的是,中国如今是要在一个更加有活力的、更加发达的经济基础上建立全新的全民保障制度。与此同时,全国都在关注,在邓小平通过市场经济政策“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能否适时实现“全面富裕”的下一步发展。在这个条件下,对中国老龄化社会政策的研究是更有意义的。《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反映了国家为应对亿60岁以上人群需求(在2005年底占总人口数的11%)而在国家总体公共政策上发生的变化,承认国家的发展是不均衡的,明确了国家对老龄人口的法律权益的保护的责任,同时,还给出了一份关于中国政府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进程中所做出的“应对老龄化人口问题的发展模式”的详细工作报告。在白皮书中,反复重申了国家的目标,即“国家重视和珍惜老年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尊重他们的优良品德,积极创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鼓励和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继续参与社会发展”(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Ⅰ)。 近20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的老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达200余件,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内的老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框架。在1996年12月12日,国务院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国的老龄工作,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地老龄工作。建立了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老龄统计工作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三次进行全国范围的老年人口状况调查,为老龄事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Ⅰ)。分析作为重要政策文件的白皮书不仅能更好地了解中国政府的真实目标,同时通过相关的研究也能发现潜在的问题。五、收入支持、健康护理以及社会服务2006年《中国老龄事业的发展》白皮书的重点是关注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发展的一贯性,但是建设新的社会保障系统,使其从企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经济改革的“配套改革”,对消除社会差距和不公平来说,不是一条轻松易行的道路。与白皮书中研究观察的对象相比,我们在辨析一些深层事件的同时,也应认识到这些年努力所获得的成果及存在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关于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即收入保障、健康护理和社会服务。(一) 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中国已经把保障老龄人口的最低生活基本标准作为首要任务,在老龄人口白皮书中,强调要大力建设涵盖政府、社会、家庭以及个人全方面的老龄人口保障系统。首先,在城市地区建立完整的养老保障系统。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继续由国家财政或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离退休费。相比之下,企业原有的单位福利制度系统有了根本转变。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步建立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亿人,其中4367万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China State Council,2006)。截至2005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4041亿元人民币,同年各级财政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1亿元人民币,当年征缴收入总额达4312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国家积极发展补充性养老保险,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个人账户管理。2005年底,全国已有万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达924万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为了缓解和消除老年贫困。国家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标准给予补助。2005年,包括贫困老年人在内的2233万城市贫困人口领取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China State Council,2006)。其次,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大约60%的中国老年人生活在农村,但他们得到的生活保障却非常有限。2005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900个县(市、区、旗)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54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约310亿元人民币,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2005年支付养老保险金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目前已有86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985万农村人口被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包括不符合“五保”条件的贫困老年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对“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的城市老年人),由国家实施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五保”供养制度。目前,全国享受“五保”供养的老年人达460多万人。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或两女户夫妇,在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5年底,享受该奖励扶助的人群达到135万人(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Ⅱ)。白皮书关注农村所取得的成就,学者们则关注他们所面临的挑战(James,2002)。Wang(2006)在2006年就指出,如今中国在农村的养老保障覆盖率远远低于城市,对在中国建立一个可持续的养老保障系统的可行性提出了质疑。资金欠缺以及许多空头个人账户都暴露了城镇养老保险系统的沉重负担。而由于农村的低收入以及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老人指望依靠家庭养老的愿望成了一纸空谈。城市与农村的养老系统的分离,给在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城市失地农民的生活也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因此,必须加快养老制度体系的改革,为发展经济和社会进步提供长远有效的制度保证(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Ⅱ)。通过实例研究,即使是在城镇养老保险中,也存在着很多差异(Chen & Chen,2007)。那些早期从一般企业退休的员工(辛苦工作一辈子,没有存款),他们所获得的退休金与在政府和事业单位退休的员工相比,少得太多(大约只有他们的1/3)。很明显,这样大的差距对整个经济发展是没有好处的,可能会引起更大的危机乃至社会动荡(二)健康护理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建立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之上的。截至2005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达3761万人。“规定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各地普遍将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大额医疗费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少退休人员个人的支付比例”(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另外,政府推动各地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由个人或企业缴费筹资,为患大病、重病以及长期慢性病的职工及退休人员解决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同时,中国政府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社会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医疗救助基金,对困难群众就医给予补助。“到2005年底,医疗救助试点县(市、区、旗)达1119个,全年累计救助万人次”(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从2003年起,国家开始进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到2006年6月底,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旗)扩大到1399个,覆盖农业人口亿,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超过73%”(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全国共补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亿元人民币。另外,国家成立了全国性的农村医疗保险系统。“2005年农村实施医疗救助达1112万人次,救助资金总支出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各地积极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开展老年保健、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截至2005年底,全国城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万多个,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Ⅲ)。可以相信,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日间观察、临终关怀等服务。老年人的部分基本健康问题在社区得到解决。医疗服务是中国学者关注老龄化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正如Kaneda(2006)指出的,中国的医疗服务系统曾经是低收入的农业社会中的典范,但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医疗服务价格就开始节节攀升。用另一句话说,就是“一个原本依赖于公共补贴并且平等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系统已经转变成为一个以市场为导向,成为个人用于资本投资的系统”(Kaneda,2006)。在实证研究方面,Meng and Yeo(2005)通过对家庭调查的数据研究了年龄效应(正相关和负相关)对非预算款项下医疗服务支出的影响,结果显示,年龄效应对从医疗保障条件到医疗健康支出有着明显的间接效果。通过对年龄效应的完全研究,得到的结论是非预算医疗支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对于一般老人,一般支出都会占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尤其是女性。即使在60岁组,医疗自费部分也会占到他们正常收入的20%。从这个结果来看,改革后的医疗服务系统给老年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女性。自费部分的提高给一般人在寻求早期防治时增加了阻碍,导致看病难,尤其是在城镇与农村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差距。“这样的趋势对老年人至关重要,他们需要高质量的健康服务,但是却没有办法负担得起高昂的费用,而他们在农村人口中占的比重已经超过了年轻人”(Kaneda,2006)。如果一个人生了大病,就目前的医疗保障系统水平来说是不能满足他们的医疗需求的。与此同时,国家也已经在通过各种方式来试图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生活方式,如通过体育活动、健身等等。但是,基于种种原因,如吸烟、酗酒等诱发疾病的陋习仍然在老年人的生活中占了很大比例(Kaneda,AFP,2006)。(三)个人社会服务比起在20世纪80年代后的社保改革,之前的单位福利或是农村生产队都是中国人在除家庭保障以外的重要社会依靠,同时也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保障支持网络体系。而经济改革将原先是由单位作为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改为让“社会”来承担这一责任(Chen,1996)。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在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杰出的成就(Derleth & Koldyk,2004)。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在地方政府民政事务中的创新领导,中国引入了社区服务运动,社区老年人是服务对象主体(Chen,1996)。这项举措在20年间起起伏伏,如今,它的新名字叫作“社区建设”。它从大都市向各个中小城市普及,目标是最终覆盖所有的城市地区。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China State Council,2006)。同时,快速增长的社会组织不仅为社会提供帮助,更是把为老年人服务的事业认为是黄金阳光产业,并在全国火热发展。白皮书中还涵盖了题目为“为老社会服务”的章节。里面指出,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推进机构养老服务,努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为老社会服务需求,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为老社会服务体系。2005年底,全国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达到万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8479个。各地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和巡回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紧急救援以及其他便利老年人的无偿、低偿服务项目。从2001年起,中国政府连续三年实施建设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星光计划”,总投资134亿元人民币,建成“星光老年之家”万个,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受益老年人超过3000万。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街道有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每个社区居委会有1个城市老年福利机构(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同时,志愿服务也覆盖了许多社区,包括日常护理、医疗护理以及社会养老看护院里的合法看护,同样也包括家庭一对一的专属看护服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0万人次的志愿者为280多万名老人提供了超过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建立志愿者为老服务站6万多个”(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从1989年开始(当时笔者在中山大学主持了首届全国社会工作师资培训班),随着社会公益事业教育的迅猛发展,国家也大力提倡培训专业的养老护理人员为老服务。是社区护理还是机构护理,这个问题在西方国家困扰了很久,但是社区护理从来没有消除对机构护理的需求(Chen,1996)。近年来,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在城镇建立面向“三无”老人的社会福利院。在农村为“五保”老人提供集中供养场所和生活服务。从总体上看,“大力发展老年公寓、养老院和老年护理院,为不同经济状况和生活能力的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病残人群提供机构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动养老机构较快发展” (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2005年底,全国城乡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39546个,总床位万张,其中农村乡镇敬老院29681个,总床位万张(China State Council,2006,Sec.Ⅳ)。这些统计数字对于最有迫切需求的老年人的生活安排和长期护理十分重要。2009年夏天,笔者回到中国,又拜访了一些民营及公共养老机构。其发展令人瞩目,但它们也同样面临着与西方国家一样的问题,如供求问题、收费标准还有护理质量等。通过案例研究,可以了解家庭护理与机构护理仍有明显不同。如一个家庭将88岁的老母亲留在家中照顾,但是由于老人会经常需要医疗方面的护理,家人们还是要经常把老人送去医疗机构,这样往来,给整个家庭带来不小的经济负担。在对养老机构的条件和服务作出了解后,发现其所提供的也多只是老人的住所,养老护理所需的专业服务和医疗服务可以说基本上是没有。当老人需要24小时全方位护理时,还是要家人去承担看护,哪怕已经付了可观的养老院费用。
参考一下《公共政策概论》重点 1.、简述公共政策的涵义和特点。 答:政策是人类社会的管理形态发展到国家阶段的特有现象。在国家这种政治形态中,维持国家统治和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政策。到现代社会,政策手段所反映的价值内容和作用的领域日益广泛,因而政策也被人称为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概念主要指国家和政府的政策行为。从广义角度把公共政策定义为:公共政策是国家为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社会的利益关系,根据特定的目标制定的规范和指南。特点:1.阶级性2.整体性3.价值相关性4.多样性5.合法性6.权威性和强制性。 2.、简答公共政策问题的构成条件。 答:第一它是社会客观现象。第二大多数人对公共政策问题觉察、认同并受其影响。第三价值、利益与规范的冲突。第四团体的活动与力量。第五政府的必要行动。 3.、简答具体政策的地位和作用。 答:具体政策在政策体系中处在基础层次,又是前沿地位。它是总政策和基本政策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表现。决定了它的特殊作用和重要意义。首先具体政策是切实有效地保障总政策和基本政策实现的基础。其次具体政策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直接推动力量。再次具体政策在保证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4.、公共政策制定的方法有哪些?(程序) 答:分为四个步骤:即确定政策目标、设计选择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公共政策合法化。 5.、简述公共政策制定的原则 答:1.社会进步原则:就是要鼓励先进,鞭策落后。2.社会公正原则:对与公共政策问题有关的社会群体要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不能有任何政策歧视。在坚持社会进步原则的前提下,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决不能偏私偏废。3.利益原则:在制定公共政策过程中,始终以社会成员的利益需求为政策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时刻关注社会成员利益需求的实现和维护。4.保障弱者原则5.连续性原则 6.、简述公共政策执行的作用。 答:1.公共政策执行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关键2公共政策执行是检验政策方案正确与否的惟一标准3.公共政策执行是政策方案不断完善的重要途径4.公共政策执行是公共权威部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 7.、简答公共政策调整的内容。 答:1.对政策目标的调整:当政策目标被实践证明过于超出或低于实际条件的要求,有时甚至严重脱离政策实际,就必须采取措施对政策目标进行必要的调整,或降低目标要求。或减少目标个数,或改变目标时限,从而使经过调整的新目标符合客观实际。2、对政策措施的调整:这是针对政策的具体细节所进行的调整,也是政策调整中最多、最常见的调整。3。对政策方案的调整:如果是基本可行的方案,则对其加以修正,使之更加合理和适应变化了的现实;如果原有政策方案适应范围过窄,则对其进行拓宽;如果被证明是基本行不通的方案,则对其加以重新制定。4.对政策效力的调整:政策效力指政策发挥作用的范围和程度,包括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如政策生效和失效等。政策效力的调整即指对政策效力进行扩展或限制。5、对各项政策之间的关系的调整:理顺各个政策的职能、范围、应尽的责任,进而搞好政策内外各方面、各环节的协调。6.对政策主体、客体的调整。 8、公共政策调整有何意义? 答:1.政策调整能保证政策本身的正确性。2.政策调整是政策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3.政策调整也是政策稳定的重要保证。 9、联系实际试述公共政策执行的手段及其意义。 答:一、思想教育手段:是指通过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和政策教育,使人们了解政策,认识政策,学会自觉地按照政策的精神和要求办事,从而为政策的执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精神条件的方法。这样有利于政策的贯彻和推行。二、行政手段:是由国家政权机关采用的,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带有强制性,只要是在行政手段能够施加影响的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政策规定的内容,否则,就要承担行政责任,受到行政强制。它有利于扭转政策执行中的不利局势。三、法律手段:是指采用立法、司法和仲裁等形式,特别是通过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来调整政策执行中各种关系的方法。这有利于限制政策执行者滥用权力,减少主观随意性。四、经济手段:是指根据客观经济规律和物质利益原则,利用各种经济杠杆,调节政策执行过程中各方面和利益关系,推动政策实施的方法。它能有效地调动社会各方面遵守政策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有助于增强政策的效力。 10、联系实际分析公共政策终结的依据及其意义。 答:政策终结是政策制定者通过对政策进行慎重的评估后,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终止那些过时的、不必要的、无效的政策的一种行为。它有内(外)在两个依据。一、总政策改变:总政策的改变往往引发许多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的调整和终结。在我国当国内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时,党和国家总路线总任务总目标也随之变化。二、政策所赖以存在的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它所赖以存在的客观条件是多种多样的,当这些客观条件发展变化将不同程度地影响政策的变化。尤其是如政治利益集团力量发生改变、政策主体和客体关系发生颠倒等这些作为政策存在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某些客观条件发生本质上的变化时,一般会引起政策终结。三、政策自身的消极作用大于其积极作用:这里关键问题是要掌握一个度。如果政策的积极作用大于其消极作用,说明政策的消极作用没有超过度,性质没改变,可继续实施,或稍加调整。当政策的消极作用大于或等于其积极作用时,说明政策的消极作用超过了临界点――度,政策性质已改变,那政策终结便不可避免。四、政策自身的局限性大于有效性:其局限性除自身原因外,主要原因是政策主体的主观意识、阶级利益等造成的。它同样涉及度的问题。当政策在其适用范围内不能发挥作用或作用极为有限时,其有效性也会大大降低。当政策自身局限性小于其有效性时,要通过政策调整,使其发挥作用。但当政策自身局限性大于其有效性时,说明政策自身局限性超过了其临界点度,这时就应终结该政策,实行政策更替。意义:一、可以提高政策绩效。当一项政策在实施中失败,无法解决所面临的政策问题时,政策终结就意味着新政策的启动、新规划的诞生及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更新与发展,这无疑有利于更好地解决问题,促进政策绩效的提高。二、有利于节省政策资源。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政策终结的必要性。从历史上看,任何一项已经过时的或是无效的政策如果不能及时终结,那将是对有限政策资源的极大浪费。当一项政策目标已经实现,政策问题已经解决,或者是政策目标虽然还未达到,但实践证明该政策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节省政策资源,就要及时终结该项政策。三、可以促进政策优化。终结旧政策有利于优化政策人员,促进政策向更高层次发展。其过程,既是政策内部人员的优化组合,形成最佳总体效应的过程,又是政策组织体系不断优化建立更为合理的政策机构的过程。四、可以避免政策僵化。社会在发展,环境在变化。如果在发展变化了的环境下,还继续执行原政策,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成为解决问题的阻力与障碍,即政策僵化。它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70年代中美关系实现正常化就是一个例证:1.当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世界各种力量经过20多年的“大动荡、大分化、大改组”之后,形成了新的世界格局;2.随着中国的崛起和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加强,美国深深地意识到孤立、遏制中国终使自己反受其害,故主动寻求符合自身利益的美中关系的改善。同时,中国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也以巨人般敏锐的眼光注视到国际形势的变化,深感打开中美关系大门的必要性,从而着手对外交政策进行调整,最终终结了与美国不接触的政策。这对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11、试述公共政策在国家公共管理中的作用。 答:一、导向性作用:有两种表现,一是直接引导,二是间接引导。它不仅反映在行为上,更反映在观念转变上。其另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用所确立的目标、方向来教育群众,统一人们的思想,协调人们的行为。从结果看存在较为复杂的状态,既有正向引导功能,也有负向引导功能,两种功能在特定条件下相互交织。二、制约性作用:表现为对特定对象行为的制约。首先是针对侵犯统治集团利益的言行,用公共政策来给予打击。其次公共政策制约作用对统治阶级内部也是适用的。再次从内容上讲,表现为诸如政治政策、经济政策、军事政策、文化政策等各项公共政策不同的具体制约性作用。三、管理性作用:从管理手段看,体现在调节、控制、协调等几个方面;从管理方式看,体现为直接和间接的两种形式;从管理意向看,表现出特有的倾斜性;从管理结果看,有积极与消极之分。四、分配性作用: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别、思想观念的差别,风俗习惯的差别以及知识水平的差别,造成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利益需求。分配好社会有限资源,应站在公正立场上,用公共政策来调整现实的利益关系。公共政策一正确与错误,首先看它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调节以效率为原则,同时兼顾公平。因此,研究公共政策利益分配功能,既是重要理论问题,又是严肃的实践问题。
法律分析:有关三胎补助政策目前相关部门并未发布,指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其中配套支持措施如下:
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一:实施奖励优惠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二:完善生育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三:帮扶保障
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和民生福祉,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要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积极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发展老龄产业,推动各领域各行业适老化转型升级,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老龄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必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先后作出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我国人口总量庞大,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法律分析:开放三胎生育政策,是社会大势所趋。我认为,三胎是生育朝着人口老龄化而来的。那么就不要再弄玄虚。解决改善我国人口结构素质才是正题。在当前社会环境下,人们生二胎都犹犹豫豫,何况三胎?倒不如彻底放开,不再束缚生育者的手脚。理由如下:一、生育本身就是非常“私人”的事情,物竞天择,各取所需。想生可以随意生,不想生拉倒,让想生的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的生,让不想生的也自得其乐。相信在自然发展中会得到自然发展平衡。政府的责任就是提供保障。二、在高物价,高房价,高消费的今天,生育本身都面临多种制约,如果有人愿意或者有能力去生,何乐不为,为什么还要想生不能尽情上,不想生的鼓励去生。那就是生育全开放,生在当下的城市人也没有条件生,或者没有意愿生。生活不易,生孩子更不易。三、女性生育已经到了难以破解的“瓶颈期”。经济社会女性不仅仅是生育工具,她们同样面临着工作、就业、婚姻家庭的多重压力。婚姻多变故是硬伤,生了谁养?靠男人还是靠自己?如果男人本身都不能成为靠山,多生孩子自己哪有职业竞争能力?一旦离婚了,成单身了怎么办?孩子的生活教育都是问题。四、政府的政策措施和落实是关键中的关键。生育补偿政策、就业失业倾斜、孩子的生活教育、教育成本、住房成本、生活成本等因素都可能成为压垮生育的最后一颗稻草。所以,出了政府外,社会、生育者本身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是关键。能多生就让她多生吧,让自然生育弥补政府政策的不足,自然平衡也是不错的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受到法律、债务契约、公司自身、股东等多因素的影响。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参考文献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探讨和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更显重要,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也关系到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受到法律、债务契约、公司自身、股东等多因素的影响。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现状和主要问题入手,有针对性提出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对策。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利政策股利分配
股利政策是指公司如何确定分配给股东的股利占净利润的比率(即股利支付比率),以及选择和确定股利分派的时间、方式、程序等方面的方针和对策。长期以来,国内外财务管理学者对于股利分配与企业价值、股利分配应该采取的政策都有很多争论。本文主要针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规范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对策。
一、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类型和影响因素
股利支付的方式主要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负债股利等。在我国,股利分配方式在派现送股的基础上,还衍生出派现并送股、派现并转股、送股并转股、派现送股并转股等多种方式。本文所指派现指的是上述现金股利,送股指的是股权式股利,转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向股东转送股份的行为。
股利政策的基本类型有以下几种: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低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这些股利政策的优点和缺点比较如表1:
一般而言,投资者更倾向于固定股利政策和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但是企业在制定股利政策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最主要有:
1.法律因素
法律为股利政策限定了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决策者再根据其它因素决定其具体的股利政策。法律对股利政策的规定各国之间的差别比较大,但是主要有资本保全约束、资本积累约束、偿债能力约束、超额累积利润约束等。我国目前有关的法规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做了明确规定,如盈余分配顺序一般为: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按10%的比例计提法定公积金;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分配优先股股利;分配普通股股利。
2.债务契约因素
债务契约是指债权人为了防止企业过多地发放股利,影响其偿债能力,增加债务风险,而以契约的形式限制企业现金股利的分配。这种限制通常包括:规定
每股股利的最高限额、规定未来股息只能用贷款协议签订以后的新增收益来支付,而不能动用签订协议之前的留存收益、规定企业的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低于一定标准时,不得支付股利等。这些措施都保障了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自身因素
公司自身韵影响因素是指股份公司内部的各种因素及其面临的各种环境、机会而对股利政策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现金流量、筹资能力、投资机会、资本成本、资产流动性、盈利稳定性、股利政策的惯性等。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有充足的现金,否则就会发生支付困难,因此这往往也是是股利政策最重要的限制因素。公司在分配现金股利时,必须考虑现金流量以及资产流动性,过多地分配现金股利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持有量,影响未来的支付能力,甚至可能会出现财务困难。公司的股利政策也受其筹资能力的限制。
4.股东因素
影响股利政策的股东因素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稳定的收入,规避风险。部分小股东主要依赖于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维持生活,如一些退休者,更倾向发放现金股利。二是控制权的稀释。有的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因为担心公司过分分配股利后需要后续融资造成控制权被稀释,往往倾向于公司少分配现金股利多留存利润。三是为避税而要求少分股利,一般比较富有的投资者出于对避税的需要,希望公司少分现金股利,将盈余留存在公司中。
二、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主要问题
1.股利分配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
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在股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上缺乏长远打算,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机性,导致股利政策波动r性大,缺乏连续性,而且连续分配能力较差。据统计,上市后连续五年进行派现的公司累计不到10%,所占比重极低。即使是一些连续派现的公司。派现数额在各年度间的分配也很不均衡,有的年度很高。有的年度却很低,往往受到公司管理层影响,随意性很大。一般认为不稳定的股利政策则往往会降低投资者的信心,最终会影响公司的发展。
2.股利支付率低。据中国证监会数据显示,近几年,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平均值仅为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股利支付率(比如美国为50%以上)。另外,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派现率仅为,与国际证券市场50%现金股利支付率有较大差距。积累与分配的比例关系到企业的现期利益和未来利益,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股利支付率低会同样会的打击投资者的热情,促使投资者过度关注投机利益而忽略企业的投资收益,造成整个资本市场的恶性发展。
3.派现水平较低,股利分配行为欠规范。
2000年,证监会提出把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面对该规定我国上市公司不派现的情况有所好转,但是整体派现水平还是很低。我国上市公司派现率普遍低于国外。以我国上市公司1999年到2006年为例:
《证券日报》市场研究中心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2月9日,沪深两市共有63家公司披露2010年年报,实现净利润亿元,同比增长82 28%。同时,有52家公司披露了分红预案,只有36家公司打算派现,比例不到60%。虽然最近几年,上市公司派现水平有所提高,但是规范性仍旧欠缺。
我国上市公司不仅派发现金股利,还大量送股、配股、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采取各种混合股利,我国上市公司为了般本扩张或者
“圈钱”需要。在股利分配方案宣布的同时,往往伴随配股、公积金转股等扩张行为。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不规范具体一般认为主要表现在:(1)同一公司多种分配方案并存。为了迎合投资者的不同要求,有些公司对不同投资主体采取多种分配方式或者多种分配比例的股利分配政策。(2)某些公司的董事会对股利分配方案制定的严肃性不够,经常随意更改分配方案,造成二级市场股价的异常波动。有时候,有些已经获得全体股东大会通过的股利分配方案因为各种原因不能落实和实施,同样损害了股东的利益。
4.超能力派现的情况严重
超能力派现是一种恶性分红行为,从表面上看给予了投资者非常高的现金收入,是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但实际上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长期发展,使得原本缺乏资金的企业缺口更多,投资受到严重影响。
这四个方面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存在问题的集中表现,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行动,规范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规范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对策
1.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尽管我国证券市场经过股权分置改革等政策尝试,但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制改造的不彻底问题仍旧突
出。公司董事会所做出的决定往往偏向于国有大股东,忽视中小股东。因此,必须改变目前的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股权结构多元化和分散化,形成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相互制衡的有效法人治理结构,以此促进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在此基础上,须建立合理的董事会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大股东的行为对高管人员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完善外部监控机制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等措施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最大程度上消除内部人控制的现象,通过企业实实在在的发展提高盈利能力,实现股东价值和公司经营目标的统一。
2.完善法律环境。规范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
稳定的股利对保持股票价格的稳定具有直接的作用。对公司而言,意味着公司实力和盈利的稳定。可以从法律层面要求上市公司公布从长远发展考虑的长期股利分配政策。同时指导公司年度的股利分配计划,维持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减少控股股东对公司股利政策的干扰。这样可以促使上市公司以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为重,认真制定包括长期股利分配政策在内的长远计划,并接受广大股东的监督。
3.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应该从真实、完整、及时三个角度进行规范。对于上市公司鼓励政策的规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对于当年不分配的公司,应要求在报表中详细披露不分配的原因;对于采用送股或转赠股本方式的公司,应要求在报表中详细披露货币资金状况、资产质量、未来发展机会以及转作股本的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投资方向、投资收益等情况;对于申请配股的公司,应要求在配股方案中详细披露股资金投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以前年度配股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减少配股资金投向的盲目性。
4.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能力
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为改善股利分配现状打下坚实的基础。上市公司经营能力的好坏,盈利能力的高低。是决定上市公司制定股利分配政策的基础。很多学者的实证分析结果所表明,影响上市公司分配现金股利的主要因素是盈利能力。相比较而言,上市公司一般都是各行业的中较具实力的公司,加上我国股权融资成本较低和享受优惠。性政策较多往往具有是某一行业中的垄断地位,应该其获利水平较高。但事实上,大多数的上市公司因为公司治理结构、浪费严重等原因经营情况并不理想,造成派发现金股利的比例较小,即使派发,也大都属于“微利”股利。所以应该从根本上提升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
5.严格限制超能力派现行为
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监管部门应明确对超能力派现的界定,如果企业分红派现比例高于公司盈利或远远高于长期债券利率水平,则可以界定为“恶性派现”。一旦对上市公司界定为“恶意派现”,证监会等机构应直接干预,撤销分配方案。追回已分配资金重新投入公司经营,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另外,作为投资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当上市公司出现恶性派现,可以对公司提出集体诉讼,使公司高层管理层慎重决策,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
6.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在上市公司股票政策中。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应该重点加以保护,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尝试。(1)完善累计投票制度。在董事的选举方面,实行资本多数决策原则体现了形式上的同股同权思想,但是该原则极易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极易导致大股东滥用其表决权来侵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小股东意志与其财产绝对分离,造成股东地位的不平等、股东大会流于形式、董事会成为摆设,破坏公司治理结构。(2)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我国目前虽然也有独立董事制度,但是独立董事往往不独立,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履行职责时也往往受制于大股东和高层管理者。所以,我国应在更高的法律层面上规范独立董事的职权和定位,还需要完善独立董事的选任程序,进一步扩大独立董事的数量,完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发表意见的权力保障制度,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从根本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摘 要:股利分配政策是上市公司财务政策的组成部分,它与公司的投资决策、融资决策紧密相关。是以公司发展为目标,以稳定股价为核心,对于净利润在提取了各种公积金后怎样在这两者之间进行分配而采取的基本态度和发展策略。合理的股利分配既可以树立上市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又能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目前上市公司的不分红或少派现、大搞现金派现、热衷于股本扩张等现象愈演愈烈,已引起了很多投资者的不满和监管机构的重视。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现状,讨论了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几点改善我国股利分配的建议,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配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178-01
很多相关人士一直都比较关注股利分配政策。因为股利分配政策是上市公司将其实现的收益向股东分配的政策,不仅涉及到股东的直接利益,又对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直接影响。合理的股利政策不仅可以吸引大量的投资者,同时也能为上市公司创造长期、稳定的发展条件和机会。因此,当前有必要对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进行探讨。
一、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对上公司股利政策的选择影响巨大
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影响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主要表现在:股利分配形式在很大程度上受股本规模的制约,并且股本规模与股利支付率呈正比例关系。由于大盘股的股本扩张空间比较小,上市公司倾向于股利支付率较高的现金股利形式,所以公司更看重实施派现分配次数不多且股利支付率也较低的股票股利形式,是因为小盘股具有较强的股本扩张能力。
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也有少数公司会选择与此相反的股利政策。从股权结构来看,股权分散的公司则倾向于较高现金股利支付,而股权高度集中的公司倾向于低现金股利支付。
(二)上市公司外部约束机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经理市场发展不成熟,并购市场比较落后而且市场退出机制极不完善,导致公司面临的外部制约非常有限,由于母公司或地方政府的保护等各种原因,使得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一直得不到实施,导致上市公司亏损甚至严重资不抵债而没有退出市场,大股东和ST公司的经营者没有受到惩罚。有限的外部制约机制,使得上市公司对股利政策重视不够,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考虑欠缺。
(三)忽视公司筹资能力对分配政策的影响
我国上市公司一般有三种筹资方式:即净利润、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对于公司直接留置利润而言债务融资和权益融资成本较高。对于新成立的公司而言,融资渠道较小,其如果一直举借债务不仅代价高昂,而且还会附有较多的限制性条款”。因此,此类上市公司往往就会选择现金不发放,而将净利润留置于企业,作为企业一种内部筹资的手段,这种靠公司内部积累谋求发展而不重视公司外部筹资能力的做法,导致公司难以把握很多难得发展的好机会,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损害也大。
二、完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建议
(一)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1、变不合理的剥离上市模式为合理,最大程度实现管理资产的整体上市,减少关联交易的产生;同时,通过法律、行政及经济手段,规范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加以严格限制;2、改变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是上市公司非理性股利政策形成的制度基础。国家应该通过逐步减持国有股,使这一部分非流通股能够上市流通。”因此,对于不同的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场的各种反应,要制定相应的释放政策,控制非流通股上市的规模和节奏,使非流通股的释放规模和资金入市规模及股票市场的承受能力相符合。
(二)加强对股利政策的监管力度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是政府监管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而上市公司质量是以股利政策的理性化程度为衡量标准的。“应使上市公司充分认识培育投资者分配回报机制,对从根本上降低并防范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促进市场发展的重要性,从而让投资者回报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得到增强。证券市场监管目标是否能实现,主要取决于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因此,证券管理层把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监管看成一项重要的监管内容。”从理论上讲,监管层无权干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而决定权在于公司自身。但在这方面上市公司的自律能力很差,股利分配行为十分不规范的情况下,就非常有必要制定带有强制约束力的制度规则。
(三)充分考虑公司筹资能力,制定适度的股利分配政策
在目标的资本结构条件下我国上市公司适度股利分配政策应该“满足公司盈利性投资需求而能达到降低融资成本,稳定股权结构,进而实现公司价值较大幅度提高的可操作性的股利政策。”适度而合理的股利政策有利于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并在公司面临外部接管威胁时提供有效的防御屏障,因而有利于公司经营的持续而稳定的发展。
总之,股利分配是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活动之一,理想的股利政策应该是在股东利益、企业价值和可持续发展之间求得某种平衡。文章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影响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范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几点建议。相信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上市。
参考文献:
\[1\]张孝,梅王勇.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分析及政策建议\[J\].会计之友,2011,(2).
\[2\]田艳霞.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分析\[J\].现代商业,2010,(5).
\[3\]杨柳.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探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9).
影响股利政策选择的因素有很多,由于中国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在这样的环境下,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研究有利于公司制定适当的股利政策以达到财务管理和经营活动的目标,也有利于股东提高风险意识和投资意识,促使其进行理性投资。因此,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使股利的发放既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又满足利益相关者对股利的愿望,成为上市公司一项严峻的考验。
上市公司发放股利的前提是公司盈利,这样可以让股民对公司有信心,一般情况下都会带动股价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