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的最终目的主要是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共事业管理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近些年来,我国民间群众在党的号召下创立了具有多种形式的公共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已经积极的参与到公共事业的管理和实施当中,其为有效的弥补了当代政府能力的不足,充分承担起为人民服务的公共管理职能。但是由于起步晚、发展快造就了当代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并完善,其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迫切解决。
1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概念和特点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概念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是由国家政府主导,通过利用国家政府的公共服务机制吸引非政府部门、社会公益机关、个人团体等广泛参与、共同合作的一种具有层次多样性、范围广泛性、参与密切性特点,并将管理环节同实施环节相互结合的一种具有综合管理性质的庞大系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教育 问题、居民生活质量问题等一系列有关民生、民策的以人为本思想逐渐根植人心,并被我国有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在党十八会议当中,也不断强调要将改善公共设置、道路交通、居民生活环境等问题的改善作为新时代我国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目标。这些单位的创立和有效管理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公共管理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增添了强大的推动力。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特点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是一种属于我国所规定的行政管理范畴的,其是行政管理的分支体系。虽然最终都是为了让我国行政管理更好的达到其目标,但是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也有属于其真身的特点,具体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所肩负的责任、职责不同。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是隶属于、仅次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的。国家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主要是指由国家政府机关、权力机构所制定的有关管理国家整体事务、社会整体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单位内部事务等等与建立行政管理机制、行政管理规范准则等有关内容的集合。而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实则是隶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系的,是其发挥作用的重要一环。可以说,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是上层建筑,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是经济基础,其发挥的作用是为了更好的帮助上层建筑的构建,通过整合民间非政府部门、机关力量而帮助我国政府机关更好的实现其职责,通过有效借助第三方公益机构、非盈利机构、具有高社会道德素质企业的功能充分将这种管理根植于广泛的社会和人民群众当中。
第二,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与企业所具备的行政管理体制不同。根据亚当斯密的《财富论》当中所引述的观点可以看出企业存在的理由就是为了给其所有者创造更多的价值。企业所具备的行政管理体制就是为了控制人、控制政府帮助其完成利润计划,提高盈利额度。而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是一种偏向非盈利、社会化的体制,其更加强调对消费者、供应商等一系列社会利益相关者的道德责任。与企业相反,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是为了让广大群众的投资、消费、捐赠更好的进行二次分配,达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好循环。
2 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存在的现状及问题
国家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构建更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良好风尚 文化 的塑造、以人为本大众道德素质的提高。
民间公共事业管理的薄弱
我国政府政策环境和资源背景为当代民间的公共管理事业管理体制构建提供良好的保障。最近几年来,随着以个人、集体名义开办的学校、医院、养老院、救济所等社会福利机构不断涌现,其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也不断扩大。从而,让我国民间创立和组建的公共事业管理格局更加明朗。这些优秀的以社会福利导向为准则的企事业单位也已经成为了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不断走向完善的核心力量。虽然近年来发展速度过快,范围扩展很广,但是却并没有赶上人民对物质文化、精神道德改善的事实需求,这些事实的背后出现一些隐形问题。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在民间的准入标准过高、聚集行为严重,让更多的二线城市、三线城市和偏远地区并没有充分的享受公共事业成长的硕果。
公共事业网络化进度缓慢
传统的公共事业管理制度影响下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方式大多局限于医院、学校、救济单位等形式建筑基础设施的建造,而忽略了社会公益宣传、公益影响力、人民收益程度的问题。近些年来,随着我国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居民生活状况日益改善,让我国人民对政府设施、交通出行、空气质量改善等有关人民生活的根本问题愈发重视。那么,一些传统管理制度所构建的设施由于技术落后、修缮缺失,让人民群众的使用效率大大折扣,而丧失了这些公益事业设置建立的初始目的。而优秀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势在必行,网上挂号、网上搭车、网上预订健身器材等由于公众健康、身心发展的良好项目应当成为今后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构建的重点。通过利用先进的技术,弥补中国人口快速增长而造成公共事业成功均摊的劣势将是今后的研究方向。
公共事业规范化程度偏低
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由于起步较晚,在其规范化程度较低。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互联网监控的问题。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让整个世界都步入了网络时代,中国居民每天上网时间也达到了4个小时,网络、网络不真实行为也成为了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构建的拦路虎,而缺少对网络合理监控的规范化制度、没有对公众日常防范欺诈行为进行良好教育是主要原因所在。另一方面,是我国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的自控能力不足。除了网络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规范之外,对于我国政府当中频繁出现的道德败坏、贪污状况也应当引起重视。很多号称慈善机构的公共事业单位假借 儿童 、妇女等弱势群体利益在网络上为自身勾揽钱财行为频繁发生。
3 构建我国公共事业创新 管理体制的对策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结构创新
我国公共事业单位非常多,但是受到我国 经济体制的固有限制,大多数都是由国家政府投资打造,其内部被注入大量国有资金和资产。与国外相比,我国公共事业单位内部结构层次单一,集权程度较高,对决策战略传递速度偏慢,单位内部官僚制度、徇私舞弊现象严重。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整体结构是整个体系的框架,所以要改变现状就必须改变这种局面实行 组织结构创新。扁平式的组织结构能够使组织结构信息传递更有效率,与此同时也大大减少了组织运行的风险,能够帮助基层服务人员免去开展活动层层签字的困境,非常有利于公共事业管理单位与基层民众交流,让其发挥真正的效用。创新式的组织结构还有更加有利于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能够将国家赋予其职能发挥到最大,在充分整合 社会、国家资源情况下让公共事业体系构建更加科学。我国可以采用这样的做法,例如:对于公共管理事业单位组织结构的设置可以采用多项事业部合一的形式,将之前复杂的组织分支进行优化,完善现有服务形式、宣传形式,让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与此同时也能够让公众享受到公共事业管理的多元化服务。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
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第一,领导决策制度创新。政府部门是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核心,领导是每一项公共事业项目实施的关键。科学的领导决策制度要求领导在对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要敢于下放职权、为才适用;第二,人才制度的创新。优秀的准则、规定需要人来实行,而我国现有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当中 工作人员素质偏低,性格多样。要想更好的为人服务,从事非公益性事业,就需要拥有具有管理、经济、服务、公关等各个方面的人才;第三,财务制度的创新。非公益事业 发展、民间公益事业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特别是民众对互联网高效办公需求与日俱增的状况下,拥有高度监管的财务制度将能够将从社会募集、政府划拨的资金用到实处,从而为当前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构建注入发展的动力。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 方法 创新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需要创新的方法。在构建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中不仅需要引入科学的方法,还需要完善多元化的管理手段。科学的多元化管理方法能够促进组织结构运行效率,并且能够通过创新方法进行动态预算、动态决策,从而让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与时俱进,不断与时代和世界接轨。科学的多元化管理方法需要相应软件和系统的支持,我国政府和民间非公益事业团体单位应当做好投资、筹资、融资决策和规划,充分改善现有互联 网络建设现状。公共事业管理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要改善现有方法,用创新的方法解决问题就应当更多的关注人民的需要,从大众生活中、工作中寻找公共事业管理体制问题,从公众的切身感受中了解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构建的效果。
4 结语
在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动下,我国又相继出台了“小政府与大社会”等一系列改革方针、实施政策,政府职能也发生了转变。在这种背景下,作者相信我国公共事业管理制度将会越来越完善。
一、引言
世界各国都把培养优秀的创新型高素质人才作为教育改革的方向和突破口,本科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主体和基础,强化本科生的创新能力是当今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培养和提升本科生的创新能力也是我国高校持续在探索的重要课题之一,虽然国内众多高校对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在加强,也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提高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方案和 措施 ,但是还没有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路径,尤其是人才培养没有很好地与专业建设有效的对接。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教育部1998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新设立的本科专业,但是发展非常迅速,到2012年,全国开办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高校已经突破了500所。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成立的背景不同,在专业面广而综合的目标定位下,大多数高校在该专业的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没有体现出应有的专业特色,使得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定位与社会经济对人才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偏差。面对迅速变化的知识环境和社会现实,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高效地掌握日新月异的各类知识和技能是前提,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创新机会则是确立其事业发展的基础。这就要求每位大学生既要拥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同样要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因此,在本文在介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该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完善模式,以实现创新型、实践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对促进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水平的提升,强化专业设置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融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
二、专业设置目的与现状
(一)专业设置的目的。教育部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定位是“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 保险 等公共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开设的目的在于顺应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满足社会对公共事务管理人才需求。
(二)专业设置现状。从全国范围来看,设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广泛涉及到医学类、体育类、师范类、农林类及 财经 类等各种高校。大多数的高校都是依托本校原有的学科基础来举办该专业的,所以各个学校在专业方向的设定上各有侧重,形成了文化教育、艺术、卫生、环保、农业、社会保障等专业方向,授予的学位也涉及到文学、法学、医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等。但是,以“事业单位”和以培养进入“公务员队伍”为就业目标的课程设置,在凡进必考的政策体系下,限制了学生的就业区间;加之,传统的事业单位正处于不断的改革之中,对相关人才需求的数量较小。在双重的就业压力之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面临极其严峻的困难,地方高校尤为突出。目前,国内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相对较好的大都是依托原有优势专业的相关院校,而那些既无专业依托又无学校名气支撑的地方院校,正经历着培养目标模糊、毕业学生就业困难、招生难以保障等系列尴尬处境。
三、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定位宽泛,就业竞争激烈。培养目标的定位是人才培养的“灵魂”,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规格和类型。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借鉴国外“第三管理部门”,而移植到国内的新型专业,所以不仅社会大众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不甚了解,甚至个别办学者对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的定位也不够科学,在“准公务员”培养路径受阻的背景之下,逐渐向“泛管理人才论”的培养方向转变。
在培养目标模糊的情况之下,加之专业深度有限,造成学生在管理领域与行政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领域存在竞争,尤其困惑的是在该专业所涉及的领域都有相应专业培养专门学生的背景下,使得专业的目标定位与就业方向存在较大偏差,“通”而不“专”的培养模式使该专业学生始终处于竞争的劣势。
随着用人单位学历门槛的不断提高,加之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不确定因素增加,该专业本科生选择继续深造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硕士学位点,加之深造对口不明,也为跨专业报考带来不小的难度。
(二)培养模式单一,缺乏专业特色。高校的专业是根据社会分工的需要而设置的学业门类,专业与专业之间应该有较为明显的分工与区别,这是高校专业特色培养课程设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逻辑。
虽然开办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广泛涉及到多种类型的院校,但各相关院校并没有根据自身优势在办学模式上体现出特色。雷同的目标定位,造成培养模式单一,办学理念不明,学科优势不明显,且与市场需求不紧密。该专业的设置大都依托于原有专业,或与传统行政管理专业相似,受师资、学时的限制,沿袭了传统教学中大而宽的课程设置,导致多数院校多偏向于理论教学,轻实践技能的培养,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对应用性人才的需要。
(三)实践环节薄弱,教学方式单一。作为偏重管理的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教师基本上都是根据该专业的理论知识,对学生按部就班地进行授业,单一化的教学模式培养出的学生,往往是继承了过时的观点,缺乏知识的创新。
另外,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设立时间较短,在实习基地建设方面,缺乏整体的规划和系统的设计。专业学生大多是为了完成实践任务,各自分散联系实践单位,这其中又以企业居多,而且实践内容和该专业要求相差甚远,严重影响了实践效果,不能与公共管理学科特点紧密结合,限制了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生专业特长的发挥。
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发展方向
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既是人才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才竞争的重要因素。但目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办学实践来看,却与这一理念相去甚远。为此,要深化教育模式改革,鼓励学生实践与创新,有针对性发掘每一位学生的潜能,才能进一步提高该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为此,需要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基础上,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革新,以实现创新型、实践型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一)重组教学模式,提升 教育质量。大学本科教育是通识教育,应以基础理论教学和全面素质培养为主,所以公共事业 管理专业的培养模式既要反映出“宽口径、厚基础、强 实践、重创新”的教育特点,也要体现出因材施教,尊重个性的素质型教育方式。为此,需要构建“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即在基础段按照专业大类,打通基础课,同一专业类的各专业设置同样的基础课;在专业段主要进行专业理论课与实践课教学,并以实践课教学为主线,强调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2003年起我国各高校陆续实行“按大类招生和培养”,所谓“按类招生”是指学生在入学时按专业大类学习基础性课程,通过对大类学科内各专业的了解,结合学生自己的兴趣、 爱好 和特长,充分发挥主动性和自觉性,自主选择专业的过程。
通过大类招生,可以在一、二年级阶段安排有一定通用性基础课的同时,仍为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提供可选择的管理类、 经济类等基础课。在对各专业有初步了解的基础上,通过选专业、强化专业课程、参加创新实践等多种教育形势,促进学生的个性 发展与全面素质的提升。推行这种先宽后窄的教育模式有利于形成适合学生自己特点的知识结构,为学生的个性养成和创新能力的提升造就了合适的土壤。
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需要拓宽知识面,但同时要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为满足不同基础、不同发展意向学生的需求,可充分考虑学生的成才倾向,在三、四年级阶段设置不同“模块”的专业方向课程,提升某一领域知识的深度,为特定方向的发展奠定基础,供不同需求( 考研 、专业就业、跨专业就业等)的学生选修。从优化 社会管理出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本科生同样需要加强社会调查、分析技术和规划技能的培养,学生还应具备熟练 应用信息管理技术的能力。
(二)创新 教学方法 ,建立创新导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一个新兴专业,更突出灵活性和时代性,按照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目标定位,去适应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形势。因此,该专业的本科生教育,不应该只限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应该更注重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此,需要掌握公共事业 组织的运作模式,并能够结合中国改革进程现状,科学预测本组织的发展趋势,从而为创造性地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提供技术基础。
因此,鼓励和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推动学生课外学术活动的开展,既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要途径,也是锻炼学生的 创新思维 、培育科学精神,促进科技后备人才成长的有效方式。目前,多所高校开展了本科生科研训练的实践与探索,如中国 农业大学启动的“URP” 计划(Undergraduate Research Program),福州大学开展的“SRTP”计划(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科研计划的执行改变了过去教师有效指导的状态缺位,既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也系统地培养了本科生科研能力,对本科生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
在此,可采取多样式的途径和方法给予科学培训的机会,增强对专业技能的锻炼,最大限度地提升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 经验 。学生在专业定位以后,根据自己的爱好遴选专业导师,并进入导师的课题组,在导师、研究生的帮助下开展学习和研究 工作,并将毕业 论文的(设计)选题结合科研项目、社会经济与生产实际,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这种创新性人才的教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助于学生在实践中去确立和拓展自己的知识视域,发现并建构自己独有的知识、经验体系和认知框架,通过科研训练不仅是把知识局限在书本和专业理论之中,还给学生提供持续学习和探究的动力与勇气。
(三)突出专业特色,强化自身优势。各相关专业院校应充分依托原有学科,结合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寻找与社会经济 联系的切入点,制定具有学校特色的专业培养目标,突出不同院校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自身的特色和优势。
不同院校要依据区域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专业建设与城乡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既体现出专业特色,也避免了专业的同质化竞争。例如,综合性院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一般都放在公共管 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或政 法学院等院系,这些院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可以充分依托所在院系的学科优势来设置特色培养方向,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在经济管理、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强化;地方院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具有其他高校所不具备的地域优势,从而其可以基于地域优势形成一定的学科优势,可将专业的建设与城市产业、城市公共事业发展紧密结合,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以及自身特有的学科优势来设置特色培养方向。
五、结语
要实现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必须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培养模式要根据培养目标、培养条件的改变而改变,以实现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的目标。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个学校应当根据本校的学科背景、师资力量、学科优势、教学设备与设施条件,特别是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设置不同的具有本校特色的专业方向,以及相应的专业模块,办出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具有明显特色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此,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借助于其他学科的师资力量,加快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及国家对管理工作的重视,也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方向的凝练,提供了良好的历史机遇。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三)编写提纲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编写要点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一、标题式写法。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二、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详细提纲举例详细提纲,是把论文的主要论点和展开部分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如果在写作之前准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下面仍以《关于培育和完善建筑劳动力市场的思考》为例,介绍详细提纲的写法:上面所说的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都是论文的骨架和要点,选择哪一种,要根据作者的需要。如果考虑周到,调查详细,用简单提纲问题不是很大;但如果考虑粗疏,调查不周,则必须用详细提纲,否则,很难写出合格的毕业论文。总之,在动手撰写毕业论文之前拟好提纲,写起来就会方便得多。
联想的那款手机就很不错,性价比相当高
你的公共管理类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 (一)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二)查阅资料、列出论文提纲题目选定后,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和进行实验,搜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提炼,然后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三)完成初稿根据所列提纲,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初稿。(四)定稿初稿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按其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一般毕业论文题目的选择最好不要太泛,越具体越好,而且老师希望学生能结合自己学过的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不知道你是否确定了选题,确定选题了接下来你需要根据选题去查阅前辈们的相关论文,看看人家是怎么规划论文整体框架的;其次就是需要自己动手收集资料了,进而整理和分析资料得出自己的论文框架;最后就是按照框架去组织论文了。你如果需要什么参考资料和范文我可以提供给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毕业论文选题的方法: 一、尽快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 在毕业论文工作布置后,每个人都应遵循选题的基本原则,在 较短的时间内把选题的方向确定下来。从毕业论文题目的性质来看,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 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提出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另一类是专业学科本身发展中存在的基本范 畴和基本理论问题。大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志趣和爱好,尽快从上述两大类中确定一个方向。二、在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毕业论文的具体题目在选题的方向确定以后,还要经过一定的 调查和研究,来进一步确定选题的范围,以至最后选定具体题目。下面介绍两种常见的选题方法。 浏览捕捉法 :这种方法就是通过对占有的文献资料快速地、大量地阅读,在比较中来确定 论文题目地方法。浏览,一般是在资料占有达到一定数量时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这样便于对资料作 集中的比较和鉴别。浏览的目的是在咀嚼消化已有资料的过程中,提出问题,寻找自己的研究课 题。这就需要对收集到的材料作一全面的阅读研究,主要的、次要的、不同角度的、不同观点的都 应了解,不能看了一些资料,有了一点看法,就到此为止,急于动笔。也不能“先入为主”,以自己头 脑中原有的观点或看了第一篇资料后得到的看法去决定取舍。而应冷静地、客观地对所有资料作 认真的分析思考。在浩如烟海,内容丰富的资料中吸取营养,反复思考琢磨许多时候之后,必然会有 所发现,这是搞科学研究的人时常会碰到的情形。 浏览捕捉法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广 泛地浏览资料。在浏览中要注意勤作笔录,随时记下资料的纲目,记下资料中对自己影响最深刻的 观点、论据、论证方法等,记下脑海中涌现的点滴体会。当然,手抄笔录并不等于有言必录,有文必 录,而是要做细心的选择,有目的、有重点地摘录,当详则详,当略则略,一些相同的或类似的观点和 材料则不必重复摘录,只需记下资料来源及页码就行,以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第二步,是将阅读 所得到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进行分类、排列、组合,从中寻找问题、发现问题,材料可按纲目分类,如 分成: 系统介绍有关问题研究发展概况的资料; 对某一个问题研究情况的资料; 对同一问题几种 不同观点的资料; 对某一问题研究最新的资料和成果等等。 第三步,将自己在研究中的体会与资料分别加以比较,找出哪些体会在资料中没有或部分没有;哪些体会虽然资料已有,但自己对此有不 同看法;哪些体会和资料是基本一致的;哪些体会是在资料基础上的深化和发挥等等。经过几番深 思熟虑的思考过程,就容易萌生自己的想法。把这种想法及时捕捉住,再作进一步的思考,选题的目 标也就会渐渐明确起来。论文都是收费的,一般都是要钱的,很郁闷,我可以给你点经验。一再的追求价格 小心占小便宜吃大亏,我给你几点建议, 第一,一定要选择可以抵押有消保有退款保证的,要注意评价。 第二,非常低的的价位你是需要考虑的,因为论文售后是要一个月的,而低于五百以下最好就别考虑了,因为当人工成本低于农民工成本是违背市场规律的。第三,服务一定要求包括论文检测查重率、引用,或定稿后率修改引用率、查重率出检测报告。或是买之前要求出示这个月其它客户的检测报告,因为现在学校都要求定入后修改查重率附检测,如果其它客户都没检测报告,是很可疑的。第四,就是时间问题,什么都答应你一定是假的,写作是有很长的周期 至少都是一个月的 因为发表论文有很多的程序要走,写、修改、检测、修改查重率,时间方面不可能今天就写完,明天就给你,论文是要写、标注参考文献、标引用的,排版还要半天,更何况写和查资料,神都没这么快。第五,还是别太在意价格问题,毕竟一分钱一分货,什么东西都是有成本的,太低的都是假的,中国山寨都成为一种外人耻笑的文化了。别走到误区了。这是我的一些经验。关于知网相关抽查规定:有规定的,可以进行第一次修改,修改之后通过就可以答辩,如果第二次不通过就算结业,在之后4个月内还要交论文或者设计的。这个是在抄袭30%的基础上的。如果抄袭50%以上的话,直接结业在之后4个月内还要交论文或者设计的。1.被认定为抄袭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包括与他人已有论文、著作重复总字数比例在30%至50%(含50%)之间的,需经本人修改。修改后经过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学院答辩。再次检测后仍不合格的,按结业处理。须在3 个月后提交改写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合格后再参加答辩。2.被认定为抄袭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且与他人已有论文、著作重复总字数比例超过50%的,直接按结业处理。须在4 个月后提 知网系统计算标准详细说明:1.看了一下这个系统的介绍,有个疑问,这套系统对于文字复制鉴别还是不错的,但对于其他方面的内容呢,比如数据,图表,能检出来吗?检不出来的话不还是没什么用吗?学术不端的各种行为中,文字复制是最为普遍和严重的,目前本检测系统对文字复制的检测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对于图表、公式、数据的抄袭和篡改等行为的检测,目前正在研发当中,且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欢迎各位继续关注本检测系统的进展并多提批评性及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按照这个系统39%以下的都是显示黄色,那么是否意味着在可容忍的限度内呢?最近看到对上海大学某教师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被撤消的消息,原因是其发表的两篇论文有抄袭行为,分别占到25%和30%.请明示超过多少算是警戒线?百分比只是描述检测文献中重合文字所占的比例大小程度,并不是指该文献的抄袭严重程度。只能这么说,百分比越大,重合字数越多,存在抄袭的可能性越大。是否属于抄袭及抄袭的严重程度需由专家审查后决定。 3.如何防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成为个人报复的平台?这也是我们在认真考虑的事情,目前这套检测系统还只是在机构一级用户使用。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流程。同时,在技术上,我们也采取了多种手段来最大可能的防止恶意行为,包括一系列严格的身份认证,日志记录等。 4.最小检测单位是句子,那么在每句话里改动一两个字就检测不出来了么?我们对句子也有相应的处理,有一个句子相似性的算法。并不是句子完全一样才判断为相同。句子有句子级的相似算法,段落有段落级的相似算法,计算一篇文献,一段话是否与其他文献文字相似,是在此基础上综合得出的。 5.如果是从相关书籍上摘下来的原话,但是此话已经被数据库中的相关文献也抄了进去,也就是说前面的文章也从相关书籍上摘了相同的话,但是我的论文中标注的这段话来自相关的书籍,这个算不算学术抄袭?检测系统不下结论,是不是抄袭最后还有人工审查这一关,所以,如果是您描述的这种情况,专家会有相应判断。我们的系统只是提供各种线索和依据,让人能够快速掌握检测文献的信息。6.知网检测系统的权威性?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并不下结论,即检测系统并不对检测文献定性,只是将检测文献中与其他已发表文献中的雷同部分陈列出来,列出客观事实,而这篇检测文献是否属于学术不端,需专家做最后的审查确认。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需要。、。、。。伽,,详,,说
摘要: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支持力量,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通过从企业内部和政府两方面的分析,认为中小企业自身应从完善发展机制、提高企业素质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增强实力,政府则应在政策优惠、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扶持,才能使我国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健康发展。关键词:中小企业;发展;WTO;措施目前,我国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有1000多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到2000年末,全国60%的工业产值和40%的实现利税来自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还解决了全国75%的劳动者就业问题;我国1500亿美元左右的出口总额中,约60%来源于中小企业。可见,中小企业对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具有大企业无法替代的战略地位。然而,由于各方面原因,我国中小企业在继续发展中正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本文试图从企业内外两个角度着手分析,提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健康发展的对策和措施。一、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在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尚是一种弱质经济,由于外部环境和企业规模、技术等原因,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一些难以逾越的障碍,致使企业发展陷入困境,问题突出表现在:(1)管理水平低下,产品结构单一,技术含量低;(2)生产盲目性大,社会化和专业化程度低;(3)劳动力密集,高层次人才资源流失严重;(4)资金严重不足,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等等。此外,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我国历来对中小企业的发展重视不够,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为其提供全方位服务的法律保障体系及社会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也从客观上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加入WTO在给中小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使其面临新的挑战:加入WTO后,市场的“游戏规则”趋向透明,我国中小企业原来所具有的本地化优势将消失殆尽。外资企业准入门槛降低,其非经营风险减小,与国内中小企业将展开激烈竞争,传统的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由于设备老化、技术素质低和经营机制问题,融资难的问题将更加突出,企业改制难度加大;而高科技中小企业将面临国外同类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严重冲击。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1. 中小企业自身应采取的措施。(1)中小企业必须提高自身素质。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尤其是国有中小企业普遍存在技术装备落后、职工素质低、人才匮乏、产品质量差的问题。为此,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人员的文化知识和科技知识水平,从而提高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提高职工的技术熟练水平,加速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通过技术创新,改变技术设备落后的现状,增强企业开发新产品的能力,以期熟练地驾驭市场。(2)加速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制。企业要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就必须首先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制。针对我国中小企业的特点,企业改制可以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各中小企业应从实际出发,从自身条件出发,选择适应的企业发展机制,明确自己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制定灵活的生产经营机制,促进企业的发展。(3)培养管理创新的能力。中小企业内部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缺乏管理组织能力,在生产管理上处于混乱状态,在组织经营上处于无序状态。产前没有市场调查和研究,没有严格的成本核算;产中没有生产控制,没有营销策略;产后没有售后服务等等。管理创新应包括人事管理、营销管理、组织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方面的创新,提高管理透明度,健全民主管理渠道,创造一个充分发挥职工潜能、调动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也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企业管理方式、经营手段,有效地抵制市场风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4)健全企业内部的会计制度。目前相当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客观和人为因素没有建立起完整的会计核算制度,这些企业中虽然有的生产经营业绩较好,但由于申请信贷时不能提供健全的财务报表和贷款资金营运分析,使银行难以了解它们的财务状况及其经营发展前景,并增大了贷款风险,因此很难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针对这种情况,中小企业应加强财会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完善会计制度。对于没有条件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小规模企业,应从税务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聘请会计人员建帐核算。(5)制定符合自身条件的“小生位”经营战略。一般说来,我国中小企业属地方管辖。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盛行,造成了中小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重复投入的问题。有相当多行业产品供大于求,出现了“结构性”过剩,为了争夺市场以致于生产同一产品的中小企业竞相压价,甚至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另外,重复建设使得中小企业产业关联度较低,“小而全”的企业比比皆是,企业之间缺乏社会化、专业化分工协作,与大企业也没有建立协作体系,因此,在大企业的经济优势面前力单势薄,生存艰难。要改变这种局面,中小企业应该选择“小生位”战略。“小生位”战略由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提出,意思是企业要垄断市场中的某一个小领域,使自己免受竞争和挑战,在大企业的边缘地带发挥自己独到的专长,争取在一些特殊产品和技术上成为佼佼者。“小生位”战略有“自然小生位”、“互补小生位”“服务小生位”等很多种,如企业可选择生产一些小批量特殊专用产品,或者与大企业生产形成互补关系,甚至通过提供特殊的售后服务,也能够在无差异市场上或分出相对安全的经营区域。2. 政府应采取的措施。(1)制定和完善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中小企业的宏观调控不是干预,而主要是通过制定特殊的优惠政策,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扶植中小企业发展。主要相关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产业政策。国家各项产业政策中应当有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从事国家急需发展产业的专门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中小企业合理布局。尤其要重点扶持科技创业型、吸收劳动力型和社区服务型中小企业,建立中小企业市场进入和退出的良好机制;要坚持“小而特、小而专、小而精、小而新”的发展方向,运用综合的产业政策和市场导向,促进中小企业形成企业集群、产业集群和区域集群,快速产生中小企业集聚发展的效应。②税收政策。由于中小企业相对大企业来说实力弱、生产率低,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作用,政府应在财税政策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取消按所有制性质和经济性质制定的税收政策优惠,坚持税收优惠按国家产业政策向农业、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其它需要国家扶持的产业倾斜,为各类经济性质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税收政策环境;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标准,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只要有固定场所,财务制度健全,遵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偷税行为,都应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允许个人独资和合伙中小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进行选择,消除私有中小企业主双重纳税现象等。③促进技术创新的政策。小企业能否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就在于它们是否能通过优化企业资源的组合以获取持久竞争优势。为了获得这种优势,小企业必须进行技术创新。小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必须意识到技术创新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愿意承担风险,并且能够获得技术创新所需的资金。因此,政府可以在政策上予以扶持,例如,允许小企业在技术成果引进、转化及生产过程中,技术开发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不受比例限制。符合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要求和规定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组建多元投资主体企业时,具有创造能力的人力资本(管理才能、技术成果)等要素可视作物化资本,作为资产参与投资,并适当放宽无形资产投资比例限制等。(2)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融资支持。当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因素就是融资难,贷款难。一般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首先是保证大型企业的需要,如有余力,才会适当照顾中小企业。由于僧多粥少,中小企业贷款来源很不稳定,致使生产经营难以及时适应市场变化。据调查,有些高科技中小企业,即使市场前景较好,效益较高,也难以得到银行贷款。为此,政府可采取的措施有:①建立为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仿效国外做法,由中央财政拨款,或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也可委托现有商业银行办理小企业政策性融资业务,这类金融机构不以赢利为目的,而是执行扶持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保证贷款的专项使用,真正体现支持小企业发展的目的。②成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偿服务。如设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或组建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为中小企业担保获得金融机构贷款。③开拓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美国、新加坡及中国台湾都有第二板市场,其上市条件较主板市场低,有利于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我国也可在沪、深两个证交所建立交易成本较低、准入标准较宽松的第二板市场和地方柜台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和产权交易场所。(3)创建为中小企业提供所需的社会化服务系统。社会化服务系统的发展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它可以完成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联系,以及企业行为的日常监督等职能。我国经济处于转轨时期,对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中小企业来说,健全的社会化服务系统显得尤为重要。具体来说,可以创办中小企业联合会、企业服务中心和企业网络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技术、出口、人才、协作等信息,另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理财、投资、工程设计、会计和税务代理以及广告等咨询和服务,并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政策制定。参考文献:1.邓荣霖.小企业制度与市场经济.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2.史忠良.小企业发展研究.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3.林汉川.WTO带来了什么?.中国中小企业,2001,(6).来自动感居答~另外,虚机团上产品团购,超级便宜
公共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一、绩效考核与管理(丰俊功)1、政府绩效管理平衡记分卡在地方政府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平衡记分卡在党政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党政管理部门中的应用研究2、公务员绩效考核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市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XX市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中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中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中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3、市政学XX市户籍制度改革研究(选取有户籍制度改革有特色的城市)XX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研究4、电子政务XX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研究电子政务在XX市XX部门中的应用研究政府采购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研究二、行政与政策(于海艳)1、危机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预警机制研究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2、户籍制度改革3、行政垄断4、行政机构改革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改革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5、行政职能转变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服务型政府乡镇政府经济职能探讨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6、公共政策执行研究7、当代中国公民参政研究互联网在公共政策中的作用8、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三、政治、制度、社区、非政府(韩丽雯)1、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问题2、 中国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问题3、 服务型政府的监督机制问题4、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5、 中国政府的危机管理6、 当代中国的党政关系7、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探讨8、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9、 当代中国“条条”与“块块”的关系问题10、 当代中国政府的大部体制的问题11、 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12、 政治民主建设问题13、 当前中国的政治文化建设问题14、 非政府组织的法规建设探讨15、 非政府组织存在的理论基础探讨16、 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功能探讨17、 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探讨18、 非政府组织对中国政治权力结构的影响19、 城市社区管理的理论基础20、 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探讨21、 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保障问题22、 非政府组织与社区发展问题23、 建立和完善我国NGO组织监督机制(以汶川地震为例)24、 简析非政府组织(NGO)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作用四、社会学、社保、社会调查、社会工作(王静)1、社会保障类:理论类---公平还是效率:当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性选择与思考中国古代社会福利制度研究农村类---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当代中国的农村养老问题农民工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等)问题研究我国农村与城市社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反差分析农民工就业与劳动力市场建设(可运用社会排斥理论)农民工就业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研究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农村扶贫问题研究城市类-当代中国城市贫困问题与社会救助政策研究当前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析完善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研究城镇人口结构性失业的突出矛盾及治理体系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建设的实证分析就业失业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促进研究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障的制度选择非全日制就业(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的社会保险政策建议国外失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国际社会治理失业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我国失业预警系统与就业对策研究转型时期结构性失业的救济及职业培训政策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对我国就业形势的影响其他-- 银色浪潮的冲击下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的制度转制成本及其化解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架构的思考我国军人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灾害救助研究(以汶川地震为例)商业保险消费心理研究商业保险需求群体的实证分析2、社会现象类:基于网络社会下的青少年“文化反哺”现象研究探析和谐社会理念下的社会流动机制建设网络民意与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论我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现代生长3、社区类:社区矫正中的政府角色与社会力量社区矫正在矫正青少年罪犯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及有关对策从建设市民社会的载体看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社区的角色地位4、应用实务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当前大学生网络素养实证研究;民办高校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实施;民办高校贫困大学生群体状况调查民办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状况调查广告对当代大学生消费结构观的影响;大学生宿舍文化(或流行文化)现象调查;人力资本与大学生职业地位获得研究大学生就业中的歧视(性别、地区、学校等)及其应对问题当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及其相关因素分析养老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我国社会志愿者制度的现状分析某社会问题的现状,原因,对策分析某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状与对策研究我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城中村:农村城市化的困境与出路转型期城市社区自治:理念、问题及建议试论和谐社区理念下政府与社区关系的重构 中国社会分层研究中国社会流动问题研究中国社会控制问题研究5、社会理论研究当代中国城乡二元化结构分析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分化当代中国弱势群体分析社会舆论与社会风向对当代中国社会政策选择的影响传统孝文化与家庭代际和谐五、 (多俊岗)六、(刘亮、黄春梅、陈国杰、蔡敏)1、行政伦理2、行政文化3、社会信用研究(包括信用理论、信用机制、信用制度、信用评价内容)七、行政法、公务员(胡海春)1、 论我国公务员的考试选拔机制2、 公务员监督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3、 国家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4、 论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发展的方向5、 对完善公务员廉政制度建设的思考6、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7、 公务员聘用制度研究8、 中国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不足和对策9、 公务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10、 西方文官制度研究11、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研究12、 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13、 公务员制度与行政效率14、 论国家公务员收入的规范化15、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16、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17、 论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所存在的问题18、 论中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19、 论公务员回避制度研究20、 完善我国公务员的选任制度21、 健全国家公务员的监督制度22、 中西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23、 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24、 公务员管理研究25、 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26、 行政法制27、 依法行政
1、以行政角度审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些社会问题2、浅谈人口与生态环境的关系3、行政管理现代化评价系统初探4、依法保护我国环境问题的几点探讨5、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及其目标确定原则6、浅谈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7、提升政府公共行政职能 适应社会快速发展8、关于社会发展中的行政道德问题的思考9、中国政府行政管理应对WTO挑战的对策选择10、基层领导干部的素质要求之浅见11、浅论企事业发展中人才培养的作用与途径12、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中养老保险工作的思考13、浅谈收入分配中的公平问题14、当前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问题的几点探讨15、当代社会依法理财问题的探讨16、谈谈中小企业如何吸引人才的策略建议17、谈我市党政机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思路对策18、试论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的融合19、现代化进程中乡村治理的相关问题思考20、城市化建设中的信访问题及其对策措施21、论我市民营企业的地位作用与发展对策22、论地方政策的决策模式23、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树立良好政府形象24、浅谈市场经济社会的民主建设25、浅谈加快我市农村人口非农化的几点政策措施26、服务行政--21世纪中国行政管理的方向选择27、浅谈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的关系28、论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法制监督29、试论经济法与现代行政管理30、减轻农民负担的几点思考31、乡镇政府体制改革之我见32、公共管理的社会性内涵之浅见33、关于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34、浅析知识管理的目标与策略35、浅析国有资产流失及管理体制的完善36、试论信息经济时代企业知识型员工的管理37、浅析我国公务员制度38、试论依法行政39、论行政管理效率观--兼谈我国行政管理效率的现状及其改观对策40、浅谈公共行政管理的信息技术化41、浅论行政监督中的舆论监督42、论行政管理现代化的根源43、谈谈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44、略论“三农问题”的出路建议45、试论构筑科学规范的人才选用机制46、浅谈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与解决对策47、浅谈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48、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探析49、略论遏制吏治腐败的治本之策50、创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之我见51、浅谈腐败现象及其成因与惩治策略52、浅议政府工作中的浮夸问题及治理对策53、浅论我国当前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与重塑策略54、浅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义与对策55、浅谈当前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与对策56、当前提高村级组织威信的几点想法57、浅谈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面临的问题及其工作措施58、当前农村剩余劳动力流转制度建设的思考59、浅谈企业行政管理的功能特点及其要求60、浅谈实施农村信用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对策61、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行政改革的影响62、论我国入世以后的反腐新课题63、试论行政程序法治化64、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转变65、对我市实施小城镇战略若干问题的探索66、浅述领导干部正确的权力观67、浅谈政府保护自然资源的若干措施68、管理策略浅论69、试述知识经济背景下的管理变革70、浅谈管理中的“人本”问题71、浅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与措施72、浅谈我市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工作措施73、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行政发展方向74、正确认识并解决“三农”问题的几点想法75、关于加快城镇化与解决农村问题的关系之我见记得给分哦
公共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一、绩效考核与管理(丰俊功)1、政府绩效管理平衡记分卡在地方政府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平衡记分卡在党政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党政管理部门中的应用研究2、公务员绩效考核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市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XX市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XX市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中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中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中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3、市政学XX市户籍制度改革研究(选取有户籍制度改革有特色的城市)XX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研究4、电子政务XX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研究电子政务在XX市XX部门中的应用研究政府采购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研究二、行政与政策(于海艳)1、危机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预警机制研究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2、户籍制度改革3、行政垄断4、行政机构改革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改革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5、行政职能转变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服务型政府乡镇政府经济职能探讨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6、公共政策执行研究7、当代中国公民参政研究互联网在公共政策中的作用8、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三、政治、制度、社区、非政府(韩丽雯)1、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问题2、 中国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问题3、 服务型政府的监督机制问题4、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5、 中国政府的危机管理6、 当代中国的党政关系7、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探讨8、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9、 当代中国“条条”与“块块”的关系问题10、 当代中国政府的大部体制的问题11、 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12、 政治民主建设问题13、 当前中国的政治文化建设问题14、 非政府组织的法规建设探讨15、 非政府组织存在的理论基础探讨16、 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功能探讨17、 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探讨18、 非政府组织对中国政治权力结构的影响19、 城市社区管理的理论基础20、 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探讨21、 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保障问题22、 非政府组织与社区发展问题23、 建立和完善我国NGO组织监督机制(以汶川地震为例)24、 简析非政府组织(NGO)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作用四、社会学、社保、社会调查、社会工作(王静)1、社会保障类:理论类---公平还是效率:当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性选择与思考中国古代社会福利制度研究农村类---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当代中国的农村养老问题农民工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等)问题研究我国农村与城市社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反差分析农民工就业与劳动力市场建设(可运用社会排斥理论)农民工就业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研究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研究农村扶贫问题研究城市类-当代中国城市贫困问题与社会救助政策研究当前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析完善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研究城镇人口结构性失业的突出矛盾及治理体系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建设的实证分析就业失业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促进研究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障的制度选择非全日制就业(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的社会保险政策建议国外失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国际社会治理失业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我国失业预警系统与就业对策研究转型时期结构性失业的救济及职业培训政策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对我国就业形势的影响其他-- 银色浪潮的冲击下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的制度转制成本及其化解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架构的思考我国军人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灾害救助研究(以汶川地震为例)商业保险消费心理研究商业保险需求群体的实证分析2、社会现象类:基于网络社会下的青少年“文化反哺”现象研究探析和谐社会理念下的社会流动机制建设网络民意与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论我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现代生长3、社区类:社区矫正中的政府角色与社会力量社区矫正在矫正青少年罪犯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及有关对策从建设市民社会的载体看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社区的角色地位4、应用实务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当前大学生网络素养实证研究;民办高校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实施;民办高校贫困大学生群体状况调查民办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状况调查广告对当代大学生消费结构观的影响;大学生宿舍文化(或流行文化)现象调查;人力资本与大学生职业地位获得研究大学生就业中的歧视(性别、地区、学校等)及其应对问题当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及其相关因素分析养老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我国社会志愿者制度的现状分析某社会问题的现状,原因,对策分析某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状与对策研究我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城中村:农村城市化的困境与出路转型期城市社区自治:理念、问题及建议试论和谐社区理念下政府与社区关系的重构 中国社会分层研究中国社会流动问题研究中国社会控制问题研究5、社会理论研究当代中国城乡二元化结构分析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分化当代中国弱势群体分析社会舆论与社会风向对当代中国社会政策选择的影响传统孝文化与家庭代际和谐五、 (多俊岗)六、(刘亮、黄春梅、陈国杰、蔡敏)1、行政伦理2、行政文化3、社会信用研究(包括信用理论、信用机制、信用制度、信用评价内容)七、行政法、公务员(胡海春)1、 论我国公务员的考试选拔机制2、 公务员监督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3、 国家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4、 论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发展的方向5、 对完善公务员廉政制度建设的思考6、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7、 公务员聘用制度研究8、 中国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不足和对策9、 公务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10、 西方文官制度研究11、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研究12、 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13、 公务员制度与行政效率14、 论国家公务员收入的规范化15、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16、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17、 论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所存在的问题18、 论中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19、 论公务员回避制度研究20、 完善我国公务员的选任制度21、 健全国家公务员的监督制度22、 中西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23、 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24、 公务员管理研究25、 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26、 行政法制27、 依法行政
广泛的公民参与可以充实公共管理的内容和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它是现代公共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促使公共部门实现其公共责任和良好治理的一个重要手段。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公共管理硕士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公共管理硕士毕业论文 范文 一:公共管理实验研究强化问题分析
实验研究作为较成熟的研究 方法 ,可以引入公共管理学科;实验研究作为一种知识创造的方法,其本身也需要结合所应用的学科特征被研究而发展。基于这两个层面的考虑,借助于本期的两篇公共管理实验研究 报告 ,这里对实验研究相关的几个问题进行概要性讨论,以图引起公共管理学者的深度关注。
一、公共管理学科应加强的实验研究
学术研究的基本任务是对自然、社会、人文、科学技术等现象进行描述、解释及其应用。其中,关键和困难的环节是对所研究对象的内在机制的解析,而这,在现代科学研究范式意义上,体现为对其因果关系及其机理的分析与验证。由于自然,尤其是社会现象的复杂性,自然情形下的观察是被动的、表面的。因此,如何主动地、深度地、操控性地进行因果关系机理研究,就成为现代科学研究的有效方法论的追求目的。基于西方____宗教信仰中的理性学派传统,萌芽于文艺复兴后期,成形于近代资本主义早期,完善于科学理性昌盛的20世纪中期的实验研究方法,目前已成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研究方法,其影响力如此之强,以致如哲学这样高度抽象的学科,也出现了如“实验哲学”这样的研究方式(Knobe,2012)。政治科学与公共管理的实验研究进展较为滞后。有人对《美国政治科学评论》(APSR)所发论文的研究方法进行了评估,发现该刊所发表的真正实验研究论文出现于1992年以后。1950—1992年,美国政治科学三大主流刊物《美国政治科学评论》(APSR)、《美国政治科学杂志》(AJPS)、《政治学杂志》(JOP)共发表实验方法类论文58篇,但之后的1993—1997年5年间,却发表了实验 文章 28篇,占到1950—1992年所发表的实验类论文的33%。21世纪头5年,政治学实验论文更是快速发展,三大刊物所发论文47篇,这还不包括14篇问卷实验(SurveyExperiments)论文。政治科学的实验研究已从偶尔为之,发展成为被普遍接受的和有影响力的研究范式。实验研究在国际关系研究中也有不少应用(Hyde,2015)。政治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LinOstrom)之所以能够获得2009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与其实验方法的娴熟应用不无关联(Morton&Williams,2010)。至于公共管理学科,实验研究较为滞后,直到近期,才有意识地推进这方面的工作(Jilke,etal.,2014)。由此可见,公共管理的实验研究,是值得大力推动的、有巨大学术潜力的研究方式和领域。基于实验研究的优势,《公共行政评论》本期推出以中国问题为研究对象,以实验方法为手段的专栏。之所以推出以实验研究方法为主题的专栏,旨在凸显本刊的学术意图———推进实验研究方法在公共管理研究中的应用,尤其是推动具有中国学术气息的公共管理实验研究。
二、实验研究方法的基本逻辑与问题
如今,实验研究方法已成为成熟的学科,全面介绍其状况、学理是本导语不能胜任的,然而,为推动这方面的研究,提纲挈领式的核心思想介绍又是必要的。实验研究方法的含义有诸多种界定,一般是指理论驱动(即理论判断验证为研究目标)下,在典型或人为特定的条件下,采用科学仪器、设备,主动干预和控制研究对象,获取因果关系科学事实,验证理论假设的研究方式(Webster&Sell,2007)。实验法的基本逻辑是:①确定研究问题,构建理论框架;②理论操作化,包括理论命题变量指标化,因果规律的自变量、因变量操作化,指标数据化,统计方法适应性选择等;③实验操作与监控;④分析、解释实验结果,形成理论结论。这是一个从理论意图到变量操作,因果关系解释,形成理论的多阶段过程。其不同阶段的具体方法、方式(如理论构建、实验设计和数据分析等),构成了实验研究的方法论知识体系。随着自然和社会科学实验研究的发展,如今已成为包括诸多实验方法和统计方法的庞大、复杂学科体系。实验法之所以被视为科学研究的经典方式,在于其人为性、随机性(Randomization)和操控性(Manipulation)的特征。人为性指实验研究往往是通过人为设定环境或条件,构造“纯”理想的事件环境,并在此环境下观察、测量被试的行为变量;操控性指对理论的变量关系进行呈现、控制、强化等,使所研究的因果关系得以重复展现,以发现其内在因果机制;随机性则是以随机原则控制被试、条件,保证因果关系不是偶然的、内生的或外在系统误差带来的,保证因果变量的普遍性。正是运用这些方式的综合应用,使科学研究最为关注的因果关系可以从复杂的社会 文化 背景下被抽离出来,以操控的方式进行验证,从而对不确定世界的内在机制给出确定的解释(Palfrey,2009)。实验研究最为人所诟病的问题是外部效度问题。外部效度指科学研究中的实验结果类推到真实社会情境中的其他母体或环境的有效性(Webster&Sell,2007)。用更通俗的话说,即人为实验条件下的研究发现推论到现实情境所产生的失效现象。对于实验研究的外部效度问题,学术界有不少争论或解释(Webster&Sell,2007)。
作者认为,应这样理解:一是,实验研究的优势是内部效度而非外部效度。应当承认,实验研究,尤其是社会科学的实验研究,外部效度困境确实存在,但不能因此而对实验研究的价值完全否定。实验研究的根本特质是以操控的方式对所研究的理论问题进行因果关系呈现、验证,从而对事物的规律进行理论解释。所罗门•阿希()的从众实验情境在真实生活几乎不会发生,但恰恰是实验室的从众研究给出了如此令人震惊的从众现象(Asch,1955)。二是,实验研究的结论有特定的逻辑界限。每一种研究方法的结论在推论上均有其逻辑依据,如果说问卷调查法的结果适合分布式推论,个案研究方法的结论适合结构式推论,实验研究方法的理论发现则只适合因果关系性推论。因此,实验方法做出的结论不应是分布式推论或结构式推论。而这一点,不要说刚刚从事实验研究的学者,甚至是有 经验 的学者,也可能无意识地把因果推论逻辑转变为分布式推论逻辑,从而带来外在效度的严重误差。此外,实验研究还有一个常常为人批评的问题,即研究结果发现往往是“不过如此”的常识验证。对此,人们可能会说:“我感觉就是如此,还需要做实验吗?”实验研究的确有这种现象,即通过细致、严格、大量的实验,证实了常识。对于这一似乎费时费力、似无必要的现象,学术的理解应这样:一是,生活常识的证实即是科学活动的一部分。人类是有智慧的动物,即使一个资质一般的人,通过对生活经验的深度 反思 ,对某一现象的分析、解释也可能是对的,但在科学的因果关系验证标准看来,这是不可靠的,对其检验乃是人类理解自身的学术任务;二是,对于生活常识的判断,学术的研究往往能够给出常识之外的新理解。如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都知道,人有服从性。这是对的。但斯坦利•米尔格兰姆(StanleyMilgram)经典服从实验不仅证实了这个生活经验判断,还给出了令人震惊的新发现。在进行实验之前,米尔格兰姆曾就被试的服从比例对其心理学家同事进行了调查,他的同事判断,只有少数几个人,甚至只有1%的被试会完全服从实验指令,直到使用最大伏特电力进行惩罚。但结果却是,在第一次实验中,就有65%(40人中超过27人)被试完全服从惩罚指令,直到450伏特的最大惩罚度。尽管被试在服从命令的过程中,都表现出不太舒服,甚至说想退回实验的报酬,但没有被试在到达使用300伏特电击之前拒绝服从指令(Milgram,1963)。该类实验的元分析(Meta-analysis)发现,被试愿意施加致命的伏特数的比例约在61%至66%之间(Blass,1999)。由此可见,实验研究能够对常识判断有深度的补充。
三、公共管理的实验研究应有自己的学科特征
如今,实验研究已成为成熟的研究方法,甚至不少学科已形成了有自己学科特色的实验方法体系。如心理学、经济学、社会性、政治科学等。公共管理科学开展实验研究,虽然存在汲取与追赶这些学科的任务,但也要注意形成自己的实验研究特色:首先,应依据公共管理的学科特征使用实验方法。实验研究虽然涉及大量的技术甚至技巧问题,但根本看,是以理论构建为驱动的,而理论构建,不同学科的逻辑基础是不同的。就公共管理而言,即使从最直接、简单的定义理解,公共管理的特征是政治—文化—社会性的。显然,这不同于个体性的心理学研究,也不同于效用最大化的经济学研究。由此,简单借用心理学或经济学的实验理论或方法就可能出现底层的的不契合问题。那么,该如何以公共管理的学科特征进行理论构建?不同学者会有自己不同的选择。如果要在这里给出具体的建议,笔者的建议是,采用“问题中心,公共管理 思维方式 ”的研究策略,即从公共管理的真实社会情境中,发现研究问题,以其总体性状态和内在逻辑为基础,以公共管理学科的思维方式来构建理论框架。现代学科有分别和界限,但“问题”总是在“那里”,“问题”是不分学科的,故而,若简单地以某一学科或某种理论为解释框架,有可能肢解“问题”,使研究“问题”失真。但是,现代学科毕竟有自己学科立场,而学科立场突出体现在学科的思维方式上。如心理学的思维方式突出表现在以还原分析的方式研究心理活动的因素及其机制。公共管理学科的思维方式虽然有不同理解,但大概可以理解为,以合法性和有效性检视公共管理活动与政策的恰当性,以此为内在依据,构成公共管理研究的“问题框架”。至于具体的构建方式,因素—结构—功能的此为策略是可资借鉴的方式(景怀斌,2011),即从公共管理的视野看,所研究对象的构成要素是什么?要素间的结构是什么?结构具有什么样的功能?其功能在合法性与有效性方面的表现如何?等等。进而,采用实验方法验证理论判断。其次,公共管理也应注意形成自己学科特有的实验方法。不少社会科学在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实验方法。如,心理学实验方法的成熟,与其早期心理物理学的实验研究历程分不开。而且,心理学不断汲取新的技术方法扩充实验方式,如心理学汲取了脑神经研究手段,形成了脑认知研究实验技术。类似地,公共管理能否结合自己的学科特征形成自己的实验方法?理论上是完全可能的。当然,这需要艰苦的学术努力才能实现。第三,同任何方法都有局限一样,实验研究有自己的适应范围。实验研究虽然需要大力推进,但它不是“包打天下”的唯一“法宝”,应根据研究任务与问题“采用”,而不是为显示“高大上”而不分青红皂白地“套用”。本期的两篇实验报告是这方面的尝试。其中,《观念形态激活对公共问题决策的影响与机制》即体现了“问题中心,公共管理思维方式”的研究策略。
所谓“问题中心”,既是以中国社会出现的观念形态争论为研究对象———试图回答“人们为何以掌握真理的感觉有偏见地认知”社会现象的理论机理,形成了观念形态如何扭曲公共问题决策的研究议题,“公共管理思维方式”即以把此问题置于合法性与有效性检视来设计具体研究问题,而不是借用已有的心理学理论来研究。在这一思维方式下,采用3(“左”“中”“右”观念形态)×2(激活、未激活)被试间实验设计,通过观念形态激活控制,验证了观念形态激活后对公共问题决策的扭曲现象,进而分析了其机制,为公共问题决策提供了若干建议。另一篇实验论文《如何有效征税:来自纳税遵从实验的启发》则从实验经济学的角度,考察税率对人们纳税遵从以及国家税收收入的影响。实验分析,在其他情况不变时,法定税率越高,纳税人逃税越多,但纳税额却越高的结论。作者针对A-S模型或者道德—契约模型的解释局限,以“前景理论”来解释这一发现,将纳税决策过程看成纳税者受到“逃税利益”和“心理机制”双重影响的结果,纳税人会以“法定税负”为其决策参考点,逃税可以带来额外心理收益,纳税人又对这部分收益表现出敏感递减的趋势。这就说明其为何在较高税率时,即便逃税更多、自愿纳税却也更多,从而为如何有效征税提供了实验理论依据。总之,公共管理的实验研究已成趋势,需要跟进,但公共管理又如何在此趋势中形成自己的方法论特征,更是学科任务之一。在这个意义上,公共管理的实验研究面临着引进与创新的双重挑战,需要更多的关注和投入。
公共管理硕士毕业论文范文二:创新文化对公共管理的影响分析
1文化与公共管理的关系
在内容方面,文化必然会给公共管理活动带来一些作用,比如针对社会成员建立行动规范,将其观念限制在一定范围或是方向上,构建社会文化环境等,也就是说它让公共管理系统的思维和动作能够和文化环境匹配在一起,达到平衡的状态,否则就会失衡。拿行政活动来说,这种活动的最终效果,大大受到行政人员综合能力的影响,比如其知识技能、思想观念、做事态度等。也就是说,在公共管理活动这一领域,文化环境和行政系统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前者对后者的影响不仅仅限于管理主体方面,而且还会对其客体产生作用。考虑到管理主体的一切活动都处于文化环境下,所以,要确保主体所进行的公共管理工作在质量和效率方面有所保障,必须确保主体本身有一定的文化积累。也就是说要让主体和文化彼此间能够变换,让文化催生主体的改变。文化对客体所产生的作用力是通过社会传递给客体的。在社会环境下,文化倾向是决定物质转换关系的原因之一。在社会中占据主流优势的文化,会让其他文化朝着自身倾斜和发展。比如,市场经济理念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平和竞争,因此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公共管理活动越来越提倡民主、公正、服务。由此可见,文化观念确实会对公共系统产生巨大的影响。在形式方面,由于文化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多样化,这一性质的存在使得公共管理活动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如果文化环境对公共管理系统提出了正面的要求的话,就会让系统的思维和动作逐渐向前者靠拢,公共管理系统要实现综合绩效的全面提升,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将文化所拥有的正面价值和要求纳入进来。文化之所以呈现多样化的特征,和很多因素之间是密不可分的,比如历史、政治、民族等。比如,国内很多政府机构和部门作为一种实体参与到经济建设中去,政府部门人员在其中兼任某些职务。又或者是政府部门合法地利用手中的公权力,获取一些经济收入,比如售卖公共服务等。这些现象都是文化特征的具体体现。因此,如果要提升政府管理部门体系的效能,并使其拥有更高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必须在文化决定公共管理精神这一理念的指导下,重点塑造文化环境。纵观中华民族政治变迁历史,一些历史上的有识之士所提出的“洋为中用”、“托古改制”等改革理念,其本质就是以文化环境的革新为切入点,实现行政框架的改变。另外,在进行变革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不同的文化,它们彼此之间不断冲撞,结果或是继续排斥,或是融合在一起,因此会给公共管理系统造成多样化的影响。如今,我国正在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各种符合时代特征的改革 措施 得到执行。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各种新思想不断涌现,无法避免地和历史遗留下的老思想、老观念产生冲突。比如勇于创新和墨守成规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就是我国文化具有多样化特征的最有力的佐证,它们揭示了文化和社会之间存在的密不可分的关系,也向民众传达了政府公共管理的特征受到文化影响的认识。文化对公共管理活动所产生的作用会一直存在,因此对文化的利用以及研究也必须得到重视,不能中断。
2创新文化对公共管理的影响
公共管理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将公共文化以及市场文化融合在一起。
公共管理理论行政文化创新的核心是市场理念与公共理念的融合:
根据公共管理理论可知,从本质上看,市场文化和公共文化融合即为对政府公共管理效率的要求,这是政府公共管理市场效率理念的重要基础。在以往的公共行政观念中,政府将过多的注意力放在公平、公正方面,以将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为追求,忽视了自身所制定的政策在市场的执行效率,忽视了资金的市场价值。公共管理理论没有否定公平、公正、预算的作用,而是将部分政府注意力转移到资金市场效率方面,也就是在满足公众对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将成本控制在最低水平。所以,在进行公共管理革新时,政府会将更多的关注倾向于服务质量方面。
公共管理理论的行政价值观念创新:
公共管理对公共行政内部所包含的关系进行审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构建和更新自身对国家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人民等多种关系认识的过程,这是对以往公共行政理论所倡导的价值观的进一步延伸。公共管理认为,公共行政应该追求公共价值以及市场价值,而且努力将两种价值归于一个方向上。公共管理理论是由“公共理论”和“管理理论”所构成的。前者突出显示公共管理组织所具有的公共性,认为公共行政的需要承担起对政治和公民的责任。后者的理论来源于现代经济学以及 企业管理 理论,它将企业这种经济主体的管理经验应用到公共部门中来。过去的行政学理论,往往都是在“公共”和“管理”二者中择其一,这种问题在公共管理理论中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把公共管理理论引入到行政学中来,有效地将“公共”和“管理”同时纳入到行政学范畴内。公共管理所追求的价值即为提升行政民主政治责任意识,它以议会和行政、政党和行政等多种关系为切入点,全面研究在既定的政治背景下,行政所表现出的适应性以及敏感性。以往的行政管理在寻找将行政和政治分隔开来的方法,该怎么样确保行政不受政治的影响;而公共管理理论却提倡让行政去主动适应政治,同时揭示了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公共管理理论十分重视政府外部的正式生态环境因素,对公共管理产生的复杂的作用。“公共理论”从管理人员面对的公共生态环境入手,强调公共管理者必须不断提高自身对环境的敏感性,特别是当政治中混有多元民主时,公共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意识到环境的变化并据此调整策略方向。“公共理论”一直在尝试寻找一条实现行政官僚体系和民主共存的途径。对于欧美国家所实施的民主体制而言,文官的选拔并没有采取选举制或任命制,不过他们被法律赋予了行政和政治权力,这是他们执行社会价值分配的必备基础。在实践中权力的度是很难把握的,这一问题长期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人们对政府的期望存在很多矛盾的地方,他们希望政府在社会经济建设方面有所作为的同时,又希望政府将重点精力放在革除弊病方面。因此才会构建很多程序来对政府进行约束。在民主政治体制背景下,官僚行政组织对民主的控制通过两种方式实现:第一种,赋予立法机构对行政部门的监控权;第二种为政务领导,也就是构建政务官和常任文官之间的上下级关系。
公共管理的行政组织文化创新:
利用公共管理理论作为行政组织体制改革的指导,具体措施为将决策权和执行权赋予不同的机关。成立在人事和财务方面能够自我管理的行政执行局,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行政执行管理。执行机构体制或执行局制作为一种行政执行体制,其主要的特征在于对决策和执行实施分权而治,具体来说,将位于现行科层制中的中下层组织单独抽离出来,让其实现独立经营,并将编制、人事、财务等权限赋予掌控经营大权的经理。也就是说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从上下级变成了合同关系。行政执行局的成立有法律作为依据和保障,其主要职能在于执行政府政策以及向公众提供服务,在技术、专业、监管等方面表现出自身的特性,业务之间的关联更小,不再具有政府职能部门的性质和属性,但必须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执行机构不能制定政策。执行机构的正式成立,说明政府组织机构已经转向执行机构包裹核心政策司的形式,其中核心政策司的主要作用是制定政策,执行结构的职责为确保政策能够落实,并提供服务,这和以往作为下级单位直接听命于上级部门和领导来说是完全不同的。从行政角度来看,执行机构和政策核心司不是前者隶属于后者。后者对前者的领导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将决策权和执行权分离开来的思想,实际上是公共管理中公共文化和市场文化融合在一起后产生的。在进行这种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组织内部就的行政组织文化也会慢慢发生改变,主要特征在于让行政组织更加重视绩效、服务质量以及商业价值。绩效指的是在承担行政责任的前提下,行政管理必须追求更高的绩效,通过各种措施的实施,比如合同管理、组织结构简化等,促进行政组织理性和灵活性的全面提升,最终实现组织效率的大幅提高;服务指的是行政组织要转变对公民的看法,将公民当做顾客一样为其提供服务。只有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公民满意度才会相应地提高;商业指的是要将公共服务当做一种商品,然后再推向市场。让更多的政府部门甚至是私人部门参与到公共服务建设中来,实现市场竞争目的。
公共管理的行政治理观念创新:
公共管理使得公共文化和市场文化有效地融合在一起,并将二者引入到行政改革建设领域,在政府内外部展开改革。内部改革即为执行局的成立和实施,外部改革即为号召公民参与进来,充分利用公民和社会的作用。后者体现了公共管理对行政治理的颠覆性认识。在公共管理领域,有两种思想是极力推崇这一点的,即“重塑政府理论”以及“治理与善治理理论”。最具有代表性的公共管理理论就是“重塑政府理论”。该理论认为,政府改革的主导者必须拥有企业家的精神,同时在改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和力量。具体来说:首先,在改革过程中对政府进行重新定位,政府不应该成为改革的执行方,而是应该把握改革方向。通过购买的方式,将改革执行任务交由其他组织,实际上这一过程就是公共服务产生和提供的过程。其次,对于改革中的资源来说,政府要做的事即为穿针引线,充分调动各种稀缺资源,完成改革。政府利用民主程序,为社会需要指定目标。同时,发挥私人部门的优势,不断进行商品和劳务的制造,引入非政府组织,提供更加全面的公共服务。这里提到的非政府组织指的是第三部门,即志愿或非营利性组织(不包括以往的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这些组织的所有者或控制者往往都是个人,它们能够提供能够满足公众需求的服务或产品,但目的不在于赚取经济利润。最后,政府服务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呈现出来:传统形式,比如制定并实施的法律法规、税费收缴、发放经济补助等;创新形式,比如和民间组织构建合作关系等;先锋派形式:成立基金、市场重构、号召志愿者为公众利益服务等。公共管理理论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很多具体的理论成果。上世纪九十年代,治理与善治理论开始崭露头角。在该理论框架下,公共事务管理的措施有:合作、协商、整合目标等。从本质上看就是构建符合市场规律、满足公众利益的合作关系。它所构建的管理机制用合作网路的权威取代了政府的权威。该理论所倡导的观点为:第一,除了政府之外,其他公共和民间机构也扮演着公共管理主体的角色。它否定了国家权力中心即为政府的观点,如果公共和民间机构对合法权力的应用受到民众的肯定,那么它们也会因此成为权力中心,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所属层面的差异。第二,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国家开始和公民、社会共同承担责任,这就会导致国家和社会、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彼此间权力和责任慢慢混为一谈。第三,对于集体行为而言,其所包含的所有社会公共部门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为了促进彼此目标的实现,这些机构和部门往往都会进行资源的交换,并通过交流寻找目标的共性,这样所有的参与者就会和政府构建合作伙伴关系,帮助政府处理一部分行政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善治模式实际上是非常理想的。善治指的是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不断促进公共利益的提升。从本质上看就是由政府和公民对公共生活进行共同管理。为了能够让公民肯定公共管理活动质量和成果,管理机构和活动必须尽最大努力解决公民和政府、公民内部的利益矛盾。要达到善治这一目标,政府和公民都必须进行奋斗并且开展合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决策权、监督权等权利,和政府构成公共权威并共同构建和维护公共秩序。
还要的可以找我,下面提供一些论文的结构。优秀论文的要素正确的选题、合适的切入点、简洁明了、说清自己的贡献、可靠的/可重现的结果、可重复的过程、好的文章结构和逻辑流程、精选的参考文献。误区Idea越多越好、一味追求革命性的、突破性的成果、数学、理论和公式越复杂越好、显示自己的聪明、追求最好,史无前例显示权威性、引文中大量引用自己的论文。优秀论文结构范例一、Abstract – 对自己工作及其贡献的总结1、阐述问题。2、说明自己的解决方案和结果。二、Introduction – 背景,以及文章的大纲1、题X是重要的。2、前人的工作A、B曾经研究过这个问题。3、A、B有一些缺陷。4、我们提出了方法D。5、D的基本特征,和A、B进行比较。6、实验证明D比A、B优越。7、文章的基本结构,大纲。三、Previous Work – 说明自己与前人的不同1、将历史上前人的工作分成类别。2、对每项重要的历史工作进行简短的回顾(一到几句),注意要回顾正确,抓住要点,避免歧义。3、和自己提出的工作进行比较。4、不要忽略前人的重要工作,要公正评价前人的工作,不要过于苛刻。5、强调自己的工作和前人工作的不同,最好举出各自适用例子。四、Our Work – 描述自己的工作,可以分成多个部分1、从读者的角度,阐明定义和表示法。2、提供算法的伪码,图解和相应解释。3、用设问的方式回答读者可能提出的潜在问题。4、复杂的冗长的证明和细节可以放在附录中,这里关键是把问题阐述清楚。5、特例和例外应该在脚注中给予说明。五、Experiments – 验证提出的方法和思路1、合理地设计实验(简洁的实验和详尽的实验步骤)。2、必要的比较,突出科学性。3、讨论,说明结果的意义。4、给出结论。六、Conclusion – 总结和前景展望,结文1、快速简短的总结。2、未来工作的展望。3、结束全文。七、References – 对相关重要背景文献的全面应用1、选择引文(众所周知的结论不必引用,其他人的工作要引用)。2、与前文保持一致。八、Others – 致谢、附录、脚注技巧有了,范例也有了,那还在等什么,赶快行动起来吧。如果你在写作过程中还有其它的问题,随时联系
法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各位法学本科毕业生们,大家知道怎么书写一份毕业论文吗?以下是法学本科论文范文,请参考!
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
论文关键词: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
论文摘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则是该制度的核心内容。
目前,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到底是采用严格责任还是过错责任,无论是在法学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务界都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文章从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研究出发,结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论述。
一、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凭由何种依据来使其负责。
这种依据实际上就反映了法律的价值判断标准。
从各国的民事立法来看,有关合同责任的归责方面,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归责原则。
确定不同的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承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
1 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违约责任之构成要件。
采纳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意味着过错乃是构成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表明其责任的构成不以过错为要件,违约方是否存在过错并不影响其对违约责任的承担。
2 归责原则决定了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下,非违约方仅就违约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史务的不符合约定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而同时采纳过错推定的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反证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而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下,则一般不要求违约方负上述之举证责任,也即一般不考虑其违约方的主观过错。
3 归责原则决定了免责事由。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中,不可抗力是主要的免责事由。
但债务人因遭受意外事件且不存在个人过错时也可以免责。
而在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中。
法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
4 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大小也有一定之影响。
由于过错责任原则要以过错为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因而对于违约后损失的承担上也必然要参照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大小。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一般不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
因此,从以上来看,弄清楚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二、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
1 大陆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罗马法是在《阿奎利亚法》的基础上,通过后来的判例和学术解释加以补充、诠释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系统的成熟的以过错为基准的民事归责原则;这一原则又在查士丁尼《国法大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完善。
随着社会发展。
仅有过错责任原则还不足以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因此又有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这在罗马法当然是作为例外。
大陆法系各国,秉承罗马法的传统,均以过错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法国民法典》第1147条规定:“凡债务人不能证明其不履行债务系由于有不能归究于其本人的外来原因时,即使在其本人方面并无任何恶意,如有必要,均因其债务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而受判支付损害赔偿。
”这个条文在规定违约责任的条件时,并未提到当事人的“过错”。
对此,可以理解为该条文所规定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已当然地包含了当事人的过错。
因为债务人尽管不能期待每一个合同都能够得到完好的履行。
在某些情形下甚至不能期待合同能够得到履行,但有权期待债务人将竭力做到使之能履行。
如果因债务人的过错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则债务人应当对其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国现代合同理论对合同责任进行了限制,即对债务人责任的追究。
须根据其过错的严重程度。
为此,过错被分为欺诈性过错、不可原谅的过错、重过错以及一般过错。
《德国民法典》第276条规定:“(1)除另有其他规定外,债务人应对其故意或者过失负责。
在交易中未尽必要注意的,为过失行为。
(2)债务人因故意行为而应负责任,不得事先免除。
”德国学者认为,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是,违反履行义务必须是由债务人的行为造成的。
而其行为必须具有过失性。
2002年1月1日施行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对第276条未作大修订,仍坚持过错责任原则。
大陆法系各国,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例如。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能交付种类物的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债权人受领迟延责任、迟延履行后的责任等,均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债务人不论其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与大陆法系国家不同。
英美法系国家以严格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在英国法上,许多合同义务是严格的。
确定当事人是否绝对地受有拘束去做约定的事情或者他们只是受有拘束尽可能地保障合同的履行,也就是合同当事人是否对非因自己的过错发生的违约负责,在英国合同法上,被认为是一个合同解释问题,即解释当事人合同义务的范围。
在一般意义上,此问题的答案是,合同债务是绝对的,而过错的欠缺不成其为抗辩。
因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请求不考虑过错。
一般来说,未能履行其注意义务是无关紧要的,被告亦不能以其尽到注意义务作为其抗辩理由。
在美国法上,强调违约损害赔偿不具有惩罚性,合同法在总体的设计上是严格责任法,相应的救济体系是不过问过错的。
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260(2)条规定:“如果合同的履行义务已经到期,任何不履行都构成违约。
”当然,英美法系国家在坚持严格责任原则的同时,也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3 两大法系国家对过错归责原则不同规定的法理分析。
两大法系国家将过错责任原则或者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但并不否认其他归责原则的适用。
也就是说,在违约责任的归责体系上,两大法系国家均采用了二元制的归责体系。
这是由交易关系的多样性、违约发生的原因和所致的后果的复杂性所致。
一元制的归责体系有其无法避免的缺点,即法官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难以根据具体需要而灵活运用法律来处理归责问题,从而不利于平等地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采用:元制归责体系,可以弥补一元制归责体系的不足,从而实现违约责任的基本目的。
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合同法归根到底是要规范市民的生活,作为一种国家的上层建筑,固然可以通过设定不同的构成要件。
经由法上的因果关系,达到一定的法律效果;然彼此类似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条件既为不同的法律规则、原则提供了相似的调整基础,又为之提出了相同的调整要求,也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众多殊逢同归的结局。
三、我国合同法中的归责原则
我国违约责任到底来何种归责原则。
学者
间存在争论,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亦是主流观点)主张为严格责任原则。
《合同法》第107条中并没有出现“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的字样,被认为是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
第二种观点主张为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合同法》所有规则制度和条款,乃至合同法之全文都自始至终地贯穿着过错责任的原则。
因此,只能而且必须得出“我国《合同法》体系是建立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的唯一结论。
第三种观,最主张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辅。
这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符合国际上的一般做法。
笔者认为。
第一种观点较为合理和可取。
1 在现行的合同法律中,《涉外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都已经确立了无过错责任。
前者第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后者第17条有基本上相同的规定。
看来,将违约责任定义为无过错责任在我国的合同法上是有先例的,并非新合同法的首创。
对《合同法》的制定极具价值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均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新近制定的《欧洲合同法原则》亦肯定了该原则,这“应该被认为是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在经过充分的斟酌权衡之后所速成的共识,反映了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在国际商业交往规则中,大多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2 在诉讼中原告只需向法庭证明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不需证明被告对于不履行有过错,也不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
这里的逻辑是有违约及有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仅以不履行为要件,被告对于不履行有无过错与责任无关。
免责的唯一可能性在于证明存在免责事由。
不履行与免责事由属于客观事实,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认识判断相对容易,而过错属于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相对困难。
因此。
实现严格责任原则可以方便裁判,有利于诉讼经济,有利于合同的严肃性,有利于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
3 违约责任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合同是双方自由协商签订的,当然完全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利益,违约责任是由合同义务转化而来,本质上出于双方约定。
不是法律强加的,此与侵权责任不同。
因此,违约责任应比侵权责任严格。
侵权责任发生在预先不存在密切联系的当事人之间,权利冲突的广泛存在使损害的发展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法律要求除损害事实之外还要有过错要件,过错等同于可归责性,它使侵权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
而违约责任本质上出于当事人自己的约定,这就足够使违约责任具有了充分的合理性和说服力,无须再要求使违约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的其他理由。
有的学者认为在意外事故情形下,严格责任对债务人是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由于客观原因违约,违约一方当然在主观上并无过错,但受害方更无过错,况且。
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承诺的信赖,往往改变了他的处境,如果一味主张债务人无过错而免除其违约责任,则无异于让债权人自行承担风险。
这显然更不合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
归责原则与归责事由及免费事由有不同的涵义,归责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违约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同一法律领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是我国合同法领域的唯一归责原则。
尽管《合同法》的相应条款规定了过错归责事由和免责条款,但是这些条款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唯一性和主导地位。
论侵权法中的可救济性损害理论【2】
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公共事业管理的最终目的主要是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公共事业管理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近些年来,我国民间群众在党的号召下创立了具有多种形式的公共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已经积极的参与到公共事业的管理和实施当中,其为有效的弥补了当代政府能力的不足,充分承担起为人民服务的公共管理职能。但是由于起步晚、发展快造就了当代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并完善,其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迫切解决。
1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概念和特点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概念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是由国家政府主导,通过利用国家政府的公共服务机制吸引非政府部门、社会公益机关、个人团体等广泛参与、共同合作的一种具有层次多样性、范围广泛性、参与密切性特点,并将管理环节同实施环节相互结合的一种具有综合管理性质的庞大系统。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教育 问题、居民生活质量问题等一系列有关民生、民策的以人为本思想逐渐根植人心,并被我国有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在党十八会议当中,也不断强调要将改善公共设置、道路交通、居民生活环境等问题的改善作为新时代我国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目标。这些单位的创立和有效管理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公共管理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增添了强大的推动力。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特点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是一种属于我国所规定的行政管理范畴的,其是行政管理的分支体系。虽然最终都是为了让我国行政管理更好的达到其目标,但是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也有属于其真身的特点,具体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所肩负的责任、职责不同。我国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是隶属于、仅次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的。国家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主要是指由国家政府机关、权力机构所制定的有关管理国家整体事务、社会整体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单位内部事务等等与建立行政管理机制、行政管理规范准则等有关内容的集合。而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实则是隶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系的,是其发挥作用的重要一环。可以说,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是上层建筑,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是经济基础,其发挥的作用是为了更好的帮助上层建筑的构建,通过整合民间非政府部门、机关力量而帮助我国政府机关更好的实现其职责,通过有效借助第三方公益机构、非盈利机构、具有高社会道德素质企业的功能充分将这种管理根植于广泛的社会和人民群众当中。
第二,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与企业所具备的行政管理体制不同。根据亚当斯密的《财富论》当中所引述的观点可以看出企业存在的理由就是为了给其所有者创造更多的价值。企业所具备的行政管理体制就是为了控制人、控制政府帮助其完成利润计划,提高盈利额度。而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是一种偏向非盈利、社会化的体制,其更加强调对消费者、供应商等一系列社会利益相关者的道德责任。与企业相反,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是为了让广大群众的投资、消费、捐赠更好的进行二次分配,达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好循环。
2 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存在的现状及问题
国家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构建更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良好风尚 文化 的塑造、以人为本大众道德素质的提高。
民间公共事业管理的薄弱
我国政府政策环境和资源背景为当代民间的公共管理事业管理体制构建提供良好的保障。最近几年来,随着以个人、集体名义开办的学校、医院、养老院、救济所等社会福利机构不断涌现,其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也不断扩大。从而,让我国民间创立和组建的公共事业管理格局更加明朗。这些优秀的以社会福利导向为准则的企事业单位也已经成为了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不断走向完善的核心力量。虽然近年来发展速度过快,范围扩展很广,但是却并没有赶上人民对物质文化、精神道德改善的事实需求,这些事实的背后出现一些隐形问题。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在民间的准入标准过高、聚集行为严重,让更多的二线城市、三线城市和偏远地区并没有充分的享受公共事业成长的硕果。
公共事业网络化进度缓慢
传统的公共事业管理制度影响下我国公共事业管理的方式大多局限于医院、学校、救济单位等形式建筑基础设施的建造,而忽略了社会公益宣传、公益影响力、人民收益程度的问题。近些年来,随着我国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居民生活状况日益改善,让我国人民对政府设施、交通出行、空气质量改善等有关人民生活的根本问题愈发重视。那么,一些传统管理制度所构建的设施由于技术落后、修缮缺失,让人民群众的使用效率大大折扣,而丧失了这些公益事业设置建立的初始目的。而优秀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势在必行,网上挂号、网上搭车、网上预订健身器材等由于公众健康、身心发展的良好项目应当成为今后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构建的重点。通过利用先进的技术,弥补中国人口快速增长而造成公共事业成功均摊的劣势将是今后的研究方向。
公共事业规范化程度偏低
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由于起步较晚,在其规范化程度较低。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互联网监控的问题。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让整个世界都步入了网络时代,中国居民每天上网时间也达到了4个小时,网络、网络不真实行为也成为了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构建的拦路虎,而缺少对网络合理监控的规范化制度、没有对公众日常防范欺诈行为进行良好教育是主要原因所在。另一方面,是我国政府机关、领导干部的自控能力不足。除了网络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规范之外,对于我国政府当中频繁出现的道德败坏、贪污状况也应当引起重视。很多号称慈善机构的公共事业单位假借 儿童 、妇女等弱势群体利益在网络上为自身勾揽钱财行为频繁发生。
3 构建我国公共事业创新 管理体制的对策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结构创新
我国公共事业单位非常多,但是受到我国 经济体制的固有限制,大多数都是由国家政府投资打造,其内部被注入大量国有资金和资产。与国外相比,我国公共事业单位内部结构层次单一,集权程度较高,对决策战略传递速度偏慢,单位内部官僚制度、徇私舞弊现象严重。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整体结构是整个体系的框架,所以要改变现状就必须改变这种局面实行 组织结构创新。扁平式的组织结构能够使组织结构信息传递更有效率,与此同时也大大减少了组织运行的风险,能够帮助基层服务人员免去开展活动层层签字的困境,非常有利于公共事业管理单位与基层民众交流,让其发挥真正的效用。创新式的组织结构还有更加有利于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能够将国家赋予其职能发挥到最大,在充分整合 社会、国家资源情况下让公共事业体系构建更加科学。我国可以采用这样的做法,例如:对于公共管理事业单位组织结构的设置可以采用多项事业部合一的形式,将之前复杂的组织分支进行优化,完善现有服务形式、宣传形式,让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与此同时也能够让公众享受到公共事业管理的多元化服务。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
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制度创新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第一,领导决策制度创新。政府部门是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核心,领导是每一项公共事业项目实施的关键。科学的领导决策制度要求领导在对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要敢于下放职权、为才适用;第二,人才制度的创新。优秀的准则、规定需要人来实行,而我国现有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当中 工作人员素质偏低,性格多样。要想更好的为人服务,从事非公益性事业,就需要拥有具有管理、经济、服务、公关等各个方面的人才;第三,财务制度的创新。非公益事业 发展、民间公益事业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特别是民众对互联网高效办公需求与日俱增的状况下,拥有高度监管的财务制度将能够将从社会募集、政府划拨的资金用到实处,从而为当前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构建注入发展的动力。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 方法 创新
公共事业管理体制需要创新的方法。在构建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中不仅需要引入科学的方法,还需要完善多元化的管理手段。科学的多元化管理方法能够促进组织结构运行效率,并且能够通过创新方法进行动态预算、动态决策,从而让公共事业管理体制与时俱进,不断与时代和世界接轨。科学的多元化管理方法需要相应软件和系统的支持,我国政府和民间非公益事业团体单位应当做好投资、筹资、融资决策和规划,充分改善现有互联 网络建设现状。公共事业管理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要改善现有方法,用创新的方法解决问题就应当更多的关注人民的需要,从大众生活中、工作中寻找公共事业管理体制问题,从公众的切身感受中了解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构建的效果。
4 结语
在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动下,我国又相继出台了“小政府与大社会”等一系列改革方针、实施政策,政府职能也发生了转变。在这种背景下,作者相信我国公共事业管理制度将会越来越完善。
一、引言
世界各国都把培养优秀的创新型高素质人才作为教育改革的方向和突破口,本科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主体和基础,强化本科生的创新能力是当今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培养和提升本科生的创新能力也是我国高校持续在探索的重要课题之一,虽然国内众多高校对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视程度在加强,也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提高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的方案和 措施 ,但是还没有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路径,尤其是人才培养没有很好地与专业建设有效的对接。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教育部1998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新设立的本科专业,但是发展非常迅速,到2012年,全国开办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高校已经突破了500所。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成立的背景不同,在专业面广而综合的目标定位下,大多数高校在该专业的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没有体现出应有的专业特色,使得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定位与社会经济对人才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偏差。面对迅速变化的知识环境和社会现实,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高效地掌握日新月异的各类知识和技能是前提,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创新机会则是确立其事业发展的基础。这就要求每位大学生既要拥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同样要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因此,在本文在介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该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完善模式,以实现创新型、实践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对促进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水平的提升,强化专业设置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融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
二、专业设置目的与现状
(一)专业设置的目的。教育部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定位是“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 保险 等公共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开设的目的在于顺应公共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发展,满足社会对公共事务管理人才需求。
(二)专业设置现状。从全国范围来看,设置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广泛涉及到医学类、体育类、师范类、农林类及 财经 类等各种高校。大多数的高校都是依托本校原有的学科基础来举办该专业的,所以各个学校在专业方向的设定上各有侧重,形成了文化教育、艺术、卫生、环保、农业、社会保障等专业方向,授予的学位也涉及到文学、法学、医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等。但是,以“事业单位”和以培养进入“公务员队伍”为就业目标的课程设置,在凡进必考的政策体系下,限制了学生的就业区间;加之,传统的事业单位正处于不断的改革之中,对相关人才需求的数量较小。在双重的就业压力之下,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生面临极其严峻的困难,地方高校尤为突出。目前,国内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发展相对较好的大都是依托原有优势专业的相关院校,而那些既无专业依托又无学校名气支撑的地方院校,正经历着培养目标模糊、毕业学生就业困难、招生难以保障等系列尴尬处境。
三、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定位宽泛,就业竞争激烈。培养目标的定位是人才培养的“灵魂”,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规格和类型。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借鉴国外“第三管理部门”,而移植到国内的新型专业,所以不仅社会大众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不甚了解,甚至个别办学者对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的定位也不够科学,在“准公务员”培养路径受阻的背景之下,逐渐向“泛管理人才论”的培养方向转变。
在培养目标模糊的情况之下,加之专业深度有限,造成学生在管理领域与行政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领域存在竞争,尤其困惑的是在该专业所涉及的领域都有相应专业培养专门学生的背景下,使得专业的目标定位与就业方向存在较大偏差,“通”而不“专”的培养模式使该专业学生始终处于竞争的劣势。
随着用人单位学历门槛的不断提高,加之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不确定因素增加,该专业本科生选择继续深造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硕士学位点,加之深造对口不明,也为跨专业报考带来不小的难度。
(二)培养模式单一,缺乏专业特色。高校的专业是根据社会分工的需要而设置的学业门类,专业与专业之间应该有较为明显的分工与区别,这是高校专业特色培养课程设置时必须遵循的基本逻辑。
虽然开办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广泛涉及到多种类型的院校,但各相关院校并没有根据自身优势在办学模式上体现出特色。雷同的目标定位,造成培养模式单一,办学理念不明,学科优势不明显,且与市场需求不紧密。该专业的设置大都依托于原有专业,或与传统行政管理专业相似,受师资、学时的限制,沿袭了传统教学中大而宽的课程设置,导致多数院校多偏向于理论教学,轻实践技能的培养,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对应用性人才的需要。
(三)实践环节薄弱,教学方式单一。作为偏重管理的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教师基本上都是根据该专业的理论知识,对学生按部就班地进行授业,单一化的教学模式培养出的学生,往往是继承了过时的观点,缺乏知识的创新。
另外,由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设立时间较短,在实习基地建设方面,缺乏整体的规划和系统的设计。专业学生大多是为了完成实践任务,各自分散联系实践单位,这其中又以企业居多,而且实践内容和该专业要求相差甚远,严重影响了实践效果,不能与公共管理学科特点紧密结合,限制了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生专业特长的发挥。
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发展方向
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既是人才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才竞争的重要因素。但目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办学实践来看,却与这一理念相去甚远。为此,要深化教育模式改革,鼓励学生实践与创新,有针对性发掘每一位学生的潜能,才能进一步提高该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为此,需要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基础上,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革新,以实现创新型、实践型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一)重组教学模式,提升 教育质量。大学本科教育是通识教育,应以基础理论教学和全面素质培养为主,所以公共事业 管理专业的培养模式既要反映出“宽口径、厚基础、强 实践、重创新”的教育特点,也要体现出因材施教,尊重个性的素质型教育方式。为此,需要构建“两段式”的培养模式:即在基础段按照专业大类,打通基础课,同一专业类的各专业设置同样的基础课;在专业段主要进行专业理论课与实践课教学,并以实践课教学为主线,强调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2003年起我国各高校陆续实行“按大类招生和培养”,所谓“按类招生”是指学生在入学时按专业大类学习基础性课程,通过对大类学科内各专业的了解,结合学生自己的兴趣、 爱好 和特长,充分发挥主动性和自觉性,自主选择专业的过程。
通过大类招生,可以在一、二年级阶段安排有一定通用性基础课的同时,仍为不同专业方向的学生提供可选择的管理类、 经济类等基础课。在对各专业有初步了解的基础上,通过选专业、强化专业课程、参加创新实践等多种教育形势,促进学生的个性 发展与全面素质的提升。推行这种先宽后窄的教育模式有利于形成适合学生自己特点的知识结构,为学生的个性养成和创新能力的提升造就了合适的土壤。
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需要拓宽知识面,但同时要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为满足不同基础、不同发展意向学生的需求,可充分考虑学生的成才倾向,在三、四年级阶段设置不同“模块”的专业方向课程,提升某一领域知识的深度,为特定方向的发展奠定基础,供不同需求( 考研 、专业就业、跨专业就业等)的学生选修。从优化 社会管理出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本科生同样需要加强社会调查、分析技术和规划技能的培养,学生还应具备熟练 应用信息管理技术的能力。
(二)创新 教学方法 ,建立创新导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一个新兴专业,更突出灵活性和时代性,按照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目标定位,去适应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形势。因此,该专业的本科生教育,不应该只限于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应该更注重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此,需要掌握公共事业 组织的运作模式,并能够结合中国改革进程现状,科学预测本组织的发展趋势,从而为创造性地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提供技术基础。
因此,鼓励和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推动学生课外学术活动的开展,既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要途径,也是锻炼学生的 创新思维 、培育科学精神,促进科技后备人才成长的有效方式。目前,多所高校开展了本科生科研训练的实践与探索,如中国 农业大学启动的“URP” 计划(Undergraduate Research Program),福州大学开展的“SRTP”计划(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科研计划的执行改变了过去教师有效指导的状态缺位,既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也系统地培养了本科生科研能力,对本科生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
在此,可采取多样式的途径和方法给予科学培训的机会,增强对专业技能的锻炼,最大限度地提升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 经验 。学生在专业定位以后,根据自己的爱好遴选专业导师,并进入导师的课题组,在导师、研究生的帮助下开展学习和研究 工作,并将毕业 论文的(设计)选题结合科研项目、社会经济与生产实际,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这种创新性人才的教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助于学生在实践中去确立和拓展自己的知识视域,发现并建构自己独有的知识、经验体系和认知框架,通过科研训练不仅是把知识局限在书本和专业理论之中,还给学生提供持续学习和探究的动力与勇气。
(三)突出专业特色,强化自身优势。各相关专业院校应充分依托原有学科,结合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寻找与社会经济 联系的切入点,制定具有学校特色的专业培养目标,突出不同院校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自身的特色和优势。
不同院校要依据区域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专业建设与城乡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既体现出专业特色,也避免了专业的同质化竞争。例如,综合性院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一般都放在公共管 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或政 法学院等院系,这些院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可以充分依托所在院系的学科优势来设置特色培养方向,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在经济管理、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强化;地方院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具有其他高校所不具备的地域优势,从而其可以基于地域优势形成一定的学科优势,可将专业的建设与城市产业、城市公共事业发展紧密结合,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以及自身特有的学科优势来设置特色培养方向。
五、结语
要实现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必须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培养模式要根据培养目标、培养条件的改变而改变,以实现培养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的目标。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个学校应当根据本校的学科背景、师资力量、学科优势、教学设备与设施条件,特别是要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设置不同的具有本校特色的专业方向,以及相应的专业模块,办出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具有明显特色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此,在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借助于其他学科的师资力量,加快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发展。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及国家对管理工作的重视,也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方向的凝练,提供了良好的历史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