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制论文2700字_行政法制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导读:行政法制论文应该怎么写?想必对于这方面的职业学者来说写作论文已经是尤为常见了,并且也都是会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说证明自己的能力,本论文分类为行政法论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行政法制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法制论文2700字(一):对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摘要:行政伦理法制化是消除行政伦理失范现象的现实需要;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一方面现代的行政伦理体制尚未完整,另一方面受到传统行政文化的影响;现实中行政伦理失范的现象接连不断,对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完善是推动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进程的必经之路和决定性条件。本文围绕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必要性、现状及不足出发,为规范和促进行政伦理法制化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和思路。
关键词:法制建设行政伦理体制行政伦理规范
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现在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阶段。而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我国政府部门、行政人员以及行政构件等方面的道德伦理建设对我国的建设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那么,对我国行政伦理规范和完善是必须首要着手解决的大问题。然而,行政腐败和行政伦理缺失规范以及行政执行失衡等现象还普遍存在于我国大部分行政人员身上,从而延伸出很多社会问题。从现实角度来说,由于我国对行政伦理及法制建设的投入和力度不够,才导致出这一系列的问题。而伦理道德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程度的先进与否,也是制度在国家能够无误运行的阳光和土壤。所以,关于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研究,是对当前我国社会转型的特定时期有很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行政伦理的规范
伦理一词原意是源自古希腊语的ethika,原意是指动物经常进出的地方或久居的地点。后来又代指人的习俗和习惯,或者由风俗习惯养成的品行性格。因此,“伦理”主要是指人的行为的具体规范和原则。行政伦理又称行政道德,它是以“责、权、利”的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组织与社会的关系为核心的行政行为准则和规范系统。行政伦理是行政管理领域中的角色伦理,是针对行政行为和政治活动的社会化角色的伦理原则和规范。
行政伦理法制化则是把行政主体必须遵守的基本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使行政伦理同法律一般,在对行政人员的监督和执行上有等同的权威性和强制性。
二、加强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力度
加强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力度是我国现阶段行政规范的必然选择。对于在社会交际中的基本的道德准则,是从古至今在一切社会文明中都被赋予了强制性。然而这些道德准则的约束力,是通过将其转变成法律法规来实现的。因此,在我国行政伦理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伦理规范也必须上升为法律制度才能有效规范行政秩序,才能对行政行为起到有效的监管和督促,进而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和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时期,而行政伦理规范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同步,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还不足于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所平衡。所以在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上还存在着很多缺陷与不足。
1.与行政伦理的相关的系列尚未上升为法律效力。就目前而言,我国宪法仅在宏观角度上规定了我国行政机关、行政人员和人民的关系,而没有更详细的规范行政伦理在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所起的监管和约束作用。如若我国宪法在对行政主体腐败或行政行为规范上有明确性的规定,那么对于我国行政伦理立法、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和执法程序有了根本的法律保障。也对我国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起到了积极效应。所以,当前我国明文规定的法律在对行政伦理道德建设的相关方面还有所缺失,而这一缺失所带来的行政诟病是对我国社会转型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大的挑战之一。
2.对行政人员的伦理价值观建设。伦理价值观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的重要标准。那么对于行政人员的伦理价值观建设,我们从三个方面来引导。首先是廉政,行政人员在行政行为过程中应当时刻保持清廉守法。不假公济私,不以权谋私,不贪图私利,从内心对法律保持尊重和敬畏。这也是行政人员的最根本的底线。其次是勤政,是行政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精神,时刻保持对工作的热忱,对事业的热爱,有高度的责任感。最后是良政,这是对行政人员高层次觉悟的要求,是对行政人员为国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追求,是塑造模范行政人员的无上限标准。
3.将行政人员的纪律、义务与行政伦理规范混合在一起。在现实的行政行为中,行政人员的纪律,应担负的责任与义务以及行政伦理规范没有统一而明确地规定,这使得在行政活动过程中这些方面既不全面,也不明确,极易引起行政主体对行政伦理规范的忽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偏向和行政效率的降低,如果不有所改观将会影响行政人员和行政主体间的间隙,让人民权益得不到合理的维护和保障,将会加大行政执行难度。
四、加速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有效方法
如今,世界各国在执行行政管理工作时,行政伦理法制化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趋势。而在信息全球化,资源全球化的今天,行政伦理法制化已成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规范的统一走向。那么借鉴国外先进的一些经验,再结合我国国情,在完善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中,有以下几个方法值得考虑和借鉴:
1.强化行政伦理立法。规范我国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伦理缺失情况,加强行政伦理道德观念的建设,使行政主体或行政客体在心理或行为上对行政伦理规范有高要求和高标准。从而推进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普遍认可度。然而,仅有社会认可对行政伦理道德的监督和约束所用起不到根本的保障作用,在没有以法律形式存在的规范准则都是容易被人违背和践踏的。所用,除了我国宪法、行政法和刑法典等以外的现有行政伦理规范以外,应当制定有针对性、强制性和约束性的关于行政伦理的法律法典以及具体实施细则,其中要涵盖对行政人员的权利及义务,具体行为规范和行为合法性。
2.建立监督行政伦理规范执行的专门机构。对行政主体的道德层次的提升是加强行政伦理建设重要条件,必须对行政主体的人才吸纳和考核标准进行革新和监管。政府应当建立较完善的针对行政人员的道德规范的监督体系并且不断进行优化完善。那么在拥有相关行政伦理法典的同时,也应当建立与之匹配的行政伦理监管体系,这样才能使法律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它的作用。而目前我国缺失行政伦理监管部门,这样阻碍了行政活动的顺轨进行,缺乏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达不到事后监督和制约的效果。因此,设立专门的行政人员伦理道德检查机构是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建设的必要选择。
3.满足行政人员的个体保障需求。行政人员不仅是人民的公仆,同时也作为独立的个体存在,当然就需要一定的利益的满足,这是不可避免的。因而,对于行政人员应当树立正确的行政伦理观,建立一种适当的公平竞争机制,并把行政伦理作为行政人员任职、升降、奖惩的重要审核标准之一,从而促进其“权、责、利”的统一。我们还可以学习和借鉴新加坡“高薪养廉”的方法,从待遇和福利方面提高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作者简介:白英平,男,彝族,四川凉山人,在读硕士研究生,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研究方向:公共政策与分析。
行政法制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对我国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再思考
摘要: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法治社会的建设力度。法治社会的推进,不仅可以保证社会稳定,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的相对公平、公正与平等。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加快法治社会的建设,对我国的整体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策略
一、引言
行政法制又可以成为政府法制,其是调节国家行政机关、公民、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监督制度是行政法制的其中一项制度,该制度的实施可以保证我国政府部门的清正廉明,充分发挥我国政府的行政职能。但是,从当前我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来看,我国政府部分行政部门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存在滥用权利的现象,导致国内社会存在不稳定的因素,影响社会及国家的稳定法治。加大行政法制的监督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对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力量,可以有效避免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发生。
二、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原则
1.依法监督。以法律为基础对行政法制进行监督的制度就是行政制度监督制度。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依法监督原则,依法守法这样才是我国制定行政法制及行政法制监督制度根本目的,通过法律制度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社会秩序,进而提升我国社会的法治建设。
2.独立协调。行政法治监督制度的独立协调原则是保证监督制度有效实行的基础。独立协调原则强调在监督行政机关人员过程中,监督部门要各司其职,通过互相交流沟通、配合,保证行政法制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监督主体之间的独立性和协调性,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保证行政法制监督结果的公平。
3.科学高效。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科学高效是指在行使行政法制监督权利时,相关部门要对行政法制监督机制进行合理地设计,通过各种不同监督方式及手段,来保证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高效性。如:在行使行政监督制度过程中,可以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共同作用,对行政机关部门进行有效监督;也可以通过动态的监督方法,对行政机关部门进行实时监督,提高行政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4.程序化。在行使行政法制监督权利过程中,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循程序化的原则,保证行政法制监督的公平、公开性。此外,在对行政机构进行监督过程中,遵守程序化原则,能够保证行政法制监督部门的权威性,可以充分发挥行政法制监督的影响力。
5.权利保障。现如今,虽然我国加大了社会法治的建设力度,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知法犯法的事件与行为。一些涉黑集团为了自身利益可能会对相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也对社会安定带来了威胁。
6.权责一致。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行政职能,提升其服务水平,贯彻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但是,在监督过程中若不对监督人员权利进行限制,制定其需承担的责任,就容易导致腐败,无法发挥行政法治监督制度的作用,不利于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行政法制监督人员在享有监督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起一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国行政法制监督制度中的问题分析
首先,从国家权利机关的监督现状来看,我国拥有立法权利的部门虽然不多,但是,拥有执法权利的部门却有很多。中国人民代表大会虽然拥有对我国政府、人民法院及检察院等部门的监督权利,但是,其在真正监督过程中却存在者各种各样的困难。如:我国人大代表的组成结构比较丰富,虽然有利于了解国家基层的民生问题,但是,其在行使监督权利的过程中,没有统一的行使权利。且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展的时期较长,这样会纵容一些不法分子,加剧违法犯罪的发生。
其次,从行政部门的监督现状来看,我国在对行政机构部门进行监督时可将其分为一般行政监督和专门行政监督。普通的行政监督是指在行政机关内,单位上下级之间的相互监督。但是,我国在实际的行政单位监督过程中,下级对上级进行的监督力度不大,单位下级没有充分发挥其行政监督的作用,导致一些行政单位出现贪污受贿等不良工作作风的出现。
最后,从社会监督角度来看,社会监督是我国行政法制监督的公众力量,对提高我国行政部门的服务水平,解决社会突出矛盾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但是,从当前我国社会监督现状来看,公民并没有充分了解自身的监督权利,对社会监督职能认识不足,即使在生活或工作中发现违法的行为,也没有较高的法治观念对其进行监督举报,从而使得社会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地发挥。
四、完善我国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对策
1.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导监督作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行政根据宪法的规定,权利机关是对行政的根本监督。因此,我国在完善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过程中,应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保证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利。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实行人大监察专员制度应包括四个监察职能范围:行政监察专员、公法检司监察专员、武装部队监察专员和企业事业单位监察专员。
2.建立完善的社会法律监督体系。完善的社会法律监督体系,是提高行政法制监督的必要手段。以安徽高额住房补贴为例,去年12月份,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政府网站公示购房补贴第三批审批合格名单,其中属于同一人名下的竟有44套房,补贴金额约80万元。这一消息爆出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安徽省相关部门在公布这一消息前,只是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办事,并没有深思其事件背后潜在的利害关系。加大社会监督体系的建设力度,可以有效避免上述事件的发生。此外,在监理社会监督体系过程中,政府也需要加大社会舆论监督的立法力度,对新闻的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应作监控,以保证社会舆论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从而实现社会舆论客观公正的监督。
3.建立科学合理的一般行政监督和专门行政监督体制。通过对當前我国行政法制监督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到,我国上下级之间的相互监督力度不足,尤其是下级对上级领导的监督不到位,从而影响行政监督效果。因此,在完善行政法制监督制度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合理地的行政监督体制,充分发挥一般行政监督与专门行政监督的作用。此外,在行政监督过程中,政府要明确监督部门的权利与责任,保证行政监督人员在行使监督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行政法制监督的职责,进而保证行政监督的公正性。
五、结语
行政法制监督制度的建立、完善与实施必须要严格遵守依法、独立协调、科学高效、程序、权责统一等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行政监督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因此,我国政府在完善行政法治监督制度时,要明确其存在的问题,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建立科学、有效地的监督体系,促进一般监督与专门监督部门行政职能的发挥。
作者简介:彭月红(1976—)女。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人。法律讲师。行政法。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