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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辩护原则得到了国际公约和各国刑事立法的一致承认,但是如何有效地行使辩护权,已经成了全世界需要共同面对的课题。有效辩护这个概念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辩护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而不应当是形式的,
JIE杰高升
1、论程序正义在中国的缺失与实现 2、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3、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4、论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构建 5、论网络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与审查 6、论刑事审前程序的司法控制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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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进一步切实保障辩护律师的权利,加强死刑案件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辩护水平[29] ;其次要提高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和证明程度:所施加的制裁威胁越是严重,对于法院的判决所要求的事实基础的确实性就越高,
1、论程序正义在中国的缺失与实现 2、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3、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4、论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构建 5、论网络犯罪案件的证据
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即刑事诉讼中对单一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的内容,主要包括: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证据
1、为追求控辩平衡,国家有侦查权,犯罪嫌疑人应有调查权,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并未赋予律师辩护人的法律地位和律师应有的调查权。2、律师在行使代理、申诉、控
企业回天津津建保企律师事务所是本市一家以涉及民刑类案件法律事务为定位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其中以盗窃、抢劫、斗殴、婚姻家庭、人身侵权、业务往来欠款尤为见长,秉承“专
·我国刑事审判中的交叉询问规则之建构 ·论无罪辩护 ·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执行难 ·侦查阶段之利益冲突 ·认罪案件办理的四个机制 ·我国刑事审判中交叉询问规则